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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

民辦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通用10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民辦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民辦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 篇1

  一、收費管理基本原則為進一步規範收費操作流程,確保合理、合法、合規,結合本園實際情況,制定小精靈幼兒園收費管理制度篇。

  二、收費專案包括規定性收費以及選擇性收費專案。

  三、具體操作流程

  1、按物價局以及教育局對本園收費專案的核定標準,向家長收取規定的費用。不以各種名義擅自提高和亂收費。

  2、收費必須出具足額票據。

  3、嚴禁幼兒園自行增加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

  4、設立收費公示欄,達到長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認真做好每月幼兒伙食費的結清和退費工作,每月收費前必須向家長公佈伙食收支帳目。

  民辦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 篇2

  一、為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亂收費,學校決定在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是學校透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形式,向社會公佈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便於社會監督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收費政策,保護學生及其家長自身合法權益的制度。

  三、凡上級規定的教育收費,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都應進行公示。

  四、學校在校內透過公示欄,公示牌等方式,向學生公示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內容,學校在開學時或學期結束後,向學生家長報告本學期學校收費情況,讓學生家長了解學校的實際收費與規定的收費是否一致。

  五、在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公示牌,要儘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型端正,實用規範.遇有損壞或字跡不清的,要及時更換,維修或重新整理。

  六、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縣教育行政部門的稽核,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專案,標準及範圍等,禁止將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自立專案收費等亂收費行為透過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要及時更新公示的有關內容,學校要主動,及時向財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教育收費政策資訊的溝通工作,並做好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的更新維護工作。

  八、學校要加強對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亂收費,按規定應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費,或公示內容與規定政策不符的,學校要進行相關責任追究。

  民辦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 篇3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規範收費行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兒園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蘇政辦發〔20xx〕136號)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公辦和民辦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兒園及小學附設的學前班、幼兒班(以下簡稱"幼兒園")。

  第三條學前教育屬於非義務教育,幼兒園收費專案實行省級統一管理,幼兒園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費(以下簡稱"保教費")、住宿費(僅限寄宿制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幼兒園不得收取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四條公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住宿費收入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住宿費收入納入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

  第五條保教費是幼兒園向幼兒提供保育教育而收取的費用。

  第六條幼兒園服務性收費是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提供可供選擇的服務而產生的費用。服務性收費包括以下專案:

  (一)伙食費。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提供膳食服務收取的費用。

  (二)託管費(僅限全日制幼兒園)。幼兒園接受家長委託,非保教時間(保教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不少於8小時)向幼兒提供託管服務收取的費用。

  第七條幼兒園代收費是幼兒園為方便幼兒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費用,包括集中代購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費用。

  第八條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城鄉經濟發展水平、辦園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情況提出意見,經同級市、縣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稽核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公辦幼兒園住宿費標準、服務性收費標準,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批准。

  第九條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按照家庭合理分擔教育成本的原則,考慮政府投入等因素制定。

  第十條幼兒園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內容:

  (一)教職工工資、津貼、補貼及福利、社會保障支出、離退休人員費用;

  (二)固定資產折舊費用;

  (三)幼兒活動及學習費用;

  (四)公務費用、業務費用、圖書及裝置購置費用、修繕費用;

  (五)其他正常辦園費用。

  前款成本不包括災害損失、事故、校辦產業支出等非正常辦園費用。

  第十一條提出制定或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意見時,應當如實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兒園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的具體專案;

  (三)現行收費標準和申請制定的收費標準或擬調整收費標準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費額和調整後的收費增減額;

  (四)辦園成本核算及申請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的依據和理由;

  (五)申請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對幼兒家長負擔及幼兒園收支的影響;

  (六)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實行按類定級收費,依據辦園型別、辦園條件、地區差異制定差別化收費標準。

  無財政撥款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在同等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20%。

  第十三條公辦幼兒園住宿費標準按照實際成本確定,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第十四條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標準,按照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原則,由民辦幼兒園根據保育教育、住宿及服務成本合理確定,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執行。

  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標準備案後兩年內不得調整。

  第十五條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視同公辦幼兒園管理。

  第十六條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報有關部門備案時,應當如實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兒園的有關情況及其證明;

  (二)制定收費標準的成本測算情況:教職工工資、津貼、補貼及福利、社會保障支出、公務費、業務費、修繕費、固定資產折舊費等正常辦園費用;

  (三)申請備案的具體專案及標準,並填寫《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備案表》(見附表);

  (四)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條服務性收費、代收費應當遵循"家長自願、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佈"的原則,不得與保教費統一收取。

  第十八條寒、暑假期間幼兒園為幼兒提供保育教育服務的,保教費收費標準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30%。

  第十九條幼兒園為未滿三週歲嬰幼兒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務的,收費標準在正常保教費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每生每月50元。

  第二十條保教費、住宿費按月或者按學期收取,由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保教費、住宿費不得跨學期預收。

  第二十一條公辦幼兒園收取保教費、住宿費使用財政票據,民辦幼兒園收取保教費、住宿費使用稅務發票。

  第二十二條幼兒園退費按月計算。因幼兒自行退(轉)園,幼兒在園天數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天數一半(含一半)的,幼兒園應當扣除實際在園天數後退還費用;超過一半的,當月費用不予退還。

  幼兒園停課的,幼兒園應當扣除實際在園天數後按月退還相關費用;因幼兒園違反國家相關規定被有關部門關閉或者暫停辦學,造成幼兒退園的,幼兒園應當全額退還所收費用。

  第二十三條幼兒園服務性收費,按月據實結算。幼兒在園天數不足一個月的,以幼兒提出請假申請計算,扣除實際在園天數後退還費用。

  幼兒園代收費即時發生即時收取。

  第二十四條公辦幼兒園的保教費應當主要用於幼兒保育、教育活動和改善辦園條件。

  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應當主要用於教職工工資及津貼、補貼及福利、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幼兒活動及學習用品、圖書裝置購置、房屋修繕、固定資產折舊等正常辦園經費支出。

  第二十五條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對城鄉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職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子女的保教費,應當按照50%的比例予以減免;對殘疾兒童和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撫養人、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孤兒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的保教費,予以全免。

  民辦幼兒園可以根據自身能力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給予幫扶。

  第二十六條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收取費用;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借讀費、贊助費、建園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

  第二十七條幼兒園收費按照收費許可證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幼兒園收費實行公示制度,幼兒園應當透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內容,自覺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

  幼兒園招生簡章應當載明幼兒園性質、辦園條件、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優惠減免規定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各級財政、教育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制定本地區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公辦幼兒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和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確保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佔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比例不低於5%。

  第三十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截留、擠佔、挪用幼兒園取得的合法收費收入。

  第三十一條幼兒園應當配合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監督檢查所需資料。

  第三十二條各級價格、教育、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督促幼兒園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自覺執行收費管理政策。對違反教育收費相關規定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規定進行查處。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省物價局會同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後30日施行。20xx年12月19日印發的《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此前與本辦法相牴觸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民辦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 篇4

  1.幼兒園收費工作統一由財務人員負責,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都無權擅自向幼兒家長和其他單位、人員收取任何費用。

  2.向幼兒收取費用,必須符合財政、物價部門的規定,向幼兒家長收取的一切費用均要做到“統一”,即

  (1)統一根據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和收費專案收取;

  (2)統一使用財政收費收據;

  (3)統一入學校財務帳目。

  3.幼兒園保教費、伙食費收費時間為每年的12月和6月,新生收費時間為5月中旬。伙食費採用預收制,每月按實結算,報賬員每月認真核實結算後,將結算情況貼在宣傳櫥窗中公示,並於每月中旬發簡訊與家長核對。

  4.除保育教育費、伙食費外,幼兒園不得收取其他費用,幼兒園在園時間內(上午8時---下午4時,每天為8個小時),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等。

  5.幼兒園應實行常年教育收費公示制,要在園內外的宣傳欄和網站將收費的專案和標準對幼兒家長公佈,以便家長監督。

  民辦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 篇5

  一、持證收費。

  我園所有的收費專案和標準都經園區物價局統一核定併發放收費許可證,許可證每年進行年檢。收費嚴格按收費檔案規定的內容進行收取。

  二、保育教育費、代管費收費情況。

  我園將收費公示欄作為一項重要的校務公開內容長期公開於校務公開欄內和校園網上,使園所收費進一步公開化、規範化、制度化。同時,對代管費伙食費按照8元/天/人的實際成本標準,實行多退少補原則,每學期期末結算,同時,幼兒園校務公開欄內公示每月餐費收支明細,以接受學生、家長和老師的監督。收費方式按照規定由幼兒家長將保育教育費和伙食費直接打入建設銀行交費卡上,收入全部及時上繳蘇州工業園區非稅收入財政匯繳專戶,納入綜合財政預算管理,幼兒園財務出具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鑑)制的行政業性收費票據。學校堅持實行“一費制”的收費制度,做到收費行為的規範。

  三、教輔資料的訂閱和收費情況。

  我園結合幼兒學習需要,為每名徵訂和配置了相關學習材料,統一由辦公經費支出,未另行收費。

  四、其他方面:

  1、幼兒園沒有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

  2、無任何其它名義上的亂收費行為。

  以上四項是我園本學期學校收費情況的真實反饋,我們堅持做好收費公示制,積極地增加收費透明程度,做到不提高收費標準,不擴大收費範圍,做到“一費制”的收費方式,堅持走依法治教、依法辦學、規範收費之路。

  民辦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 篇6

  一、細緻審查

  經過嚴格細緻的自查,結果顯示:我園領導非常重視收費工作,積極組織落實各項收費情況工作。我園基本貫徹了政府檔案和上級有關要求,能夠依照上級要求的收費程式,公開公示收費標準。

  在每學期初嚴格按照物價部門給我園制定的收費標準向家長公示,開學之前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教師會議,讓本園教師和家委會代表瞭解本學期的收費情況。並利用各班家長會,再次向家長宣傳。

  從而得到他們的支援,並及時將收費標準公示在櫥窗、及學校網站上。在收費前填寫“代辦服務內容收費徵求意願表”,收費過程中耐心接受家長諮詢。

  二、及時公佈

  在嚴格執行收費標準的同時,對於教育局、財政局、物價部門允許的代收範圍內需其他的收費專案及時公佈,以書面的形式告知家長,並做好籤名工作和細緻的解釋工作;幼兒平安保險的投保、幼兒互助醫療保險、幼兒居保等,我園能夠按上級有關檔案和指示精神,嚴格按照自願和自發的原則,本著方便和服務幼兒的宗旨,在家長自願的前提下,為幼兒辦理了這些事情。

  三、加強公示,嚴格執行收費的各項政策。

  我園嚴格按照物價局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增加收費專案,不擴大收費範圍,不提高收費標準。幼兒園按規定在園醒目位置張貼由區物價、教育部門統一印製的教育收費公示表,學校真誠地接受幼兒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四、明確要求,嚴格規範幼兒園各種收費行為。

  幼兒園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輕群眾負擔的各項規定,按照市、區、物價局和教育局的統一部署,認真執行有關部門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

  幼兒園對開學收費堅持做到依法收取,執行“收費公開”的規定,以增加收費的透明度,實行收費專管員負責,財會專管,做到明明白白收費用,實實在在辦教育。園長作為第一把手人對收費全權監管。在收取費用時,幼兒園嚴格要求每一個教師不得私自設立名目收取班級費用。

  每學期結束前認真做好代辦費、伙食費的結算工作,將結算清單發放於每位家長手中,將多餘的錢款及時退還,做到多退少不補,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家長對幼兒園的收費工作給予了認可和支援。

  五、落實責任,加大對收費的工作監管力度。

  我園能切實加強收費的管理,幼兒園成立以園長為主的收費領導管理小組,堅持“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原則。我們十分注重這種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的力度。幼兒園能適時召開全體教工會議學習相關檔案精神,加強對全體教職工的宣傳和教育,增強依法收費的意識。所有收費由會計室扎口管理,其它部門和個人不得組織向學生收費。

  制訂了幼兒園收費管理制度,委派財務負責人能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收費票據的管理,及時制止違規收費的行為。做到管理透明化、群眾知情化。

  六、認真修正和完善

  對於去年收費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園已經積極、認真的加以修正和完善。不斷在學習和實踐的過程中爭取將收費工作做的更規範。

  今後,我園將繼續重視、正視這項工作並一如既往地做好規範教育收費,規範幼兒園的財務管理,為樹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民辦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 篇7

  一、提高認識,成立機構,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幼兒園行政班子認真學習了教育局的通知後,充分認識到任何教育亂收費行為,都有損於教育的形象,有損於教師的形象,有損於黨和政府的形象。

  規範教育收費工作,是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任務。這次檢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幼兒園成立了以園長為組長的教育收費自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xxx(第一負責人。負責學校教育收費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組長:xxx(直接負責人。負責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務。)

  成員:xxx(直接負責人。分別負責一至六年級各班自查情況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開展認真的自查自糾,將有關情況向分管人員彙報,分管人員在此期間要進行嚴格督查,然後由學校自查領導小組複查。

  三、自查情況。

  1、幼兒園不存在收取學生學雜費或借讀費、擇校費的現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費。

  2、幼兒園不存在以舉辦提高班、實驗班、補習班、培訓班和超常班等為由向學生收取費用的情況。也沒有教師私自收費補課的現象存在。

  包括利用課餘時間和節假日、雙休日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收費的補課;以民辦幼兒園的名義,由本園動員、本園老師上課,舉辦以本園學生為主要物件的文化補習並收費以及將教室出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舉辦針對學生收費補課的行為。

  3、幼兒園嚴格執行自願原則和非營利原則,不存在強制收取服務性費用,組織學生統一購買教輔材料、課外讀物、報刊雜誌,強制學生統一購買生活和學習用品,透過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強制服務、強制收費的現象。

  4、幼兒園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開展教育收費公示,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實行公示,收費政策調整後及時更新公示相關內容。

  5、不存在將捐資、贊助等費用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6、沒有違規舉辦“校中校”或“校中班”,並收取費用。

  7、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睏難學生補助金的發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收費行為。

  四、一如既往,繼續規範教育收費。

  今後,我園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精神,加強學習和宣傳,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認真加以鞏固,加強對學校廣大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加強領導,認真檢查,嚴格落實責任制,樹立教育新形象,為學生、家長、社會做實事,使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民辦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 篇8

  現將我園20xx年秋季學期教育收費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接受家長、社會的監督。

  1、我園的收費專案均在公示欄中公示,接受家長、社會的監督。

  2、我園在校園內顯眼的地方,對各種收費專案注於明確、細緻的解釋。

  二、收費標準按《xx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亮證收費。

  收費標準收費,具體為以下三項:

  1、每學期幼兒教育費按四個半月收取,每月教育費收80元。

  2、每學期幼兒保育費按四個半月收取,每月保育費收70元。

  3、每學期收雜費20元。

  三、用於幼兒個人的代收費包括幼兒保險費、幼兒課本、幼兒伙食費、棉被、點心費。

  1、無強制幼兒家長購買保險行為。

  2、幼兒課本費、作業本費按實際價格和市場價格代收、代管。

  3、幼兒伙食費按市場價格代收、代管,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特此報告

  民辦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 篇9

  為了全面深入開展規範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xxx8根據年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實施意見》(莆政綜『20xx』108號)的有關精神,學校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對中心校、各基層小學和幼兒園收費情況進行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1、各校都能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並實行收費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保證了各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一費制”的順利進行。

  2、學校收費都能使用省財政廳監製的'收費票據,及時填寫學生收費登記卡,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實行財政票據電子化管理。

  3、、學校都沒有擅自編印、向學生統一徵訂中小學教輔材料。沒有印發教輔材料《推薦目錄》、搭售教輔材料以及強迫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各校都能嚴格按照“按實發生、據實收取、不得盈利、及時結算、多還少補”的原則加強對學生代辦費的管理,嚴格按照代辦專案的範圍開支,學校其他費用沒有在代辦費中列支。

  4、城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有霞林街道中心學、霞林小學、棠坡小學都能按照“一費制”的標準收取課本費和作業本費,取消學生的體檢、看電影兩項代辦收費專案;對學生服裝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一事一畢、事畢結清、多退少補、不得盈利”的原則進行處理,沒有強行統一收取,也沒有在代辦收費中加收其他費用。借讀生及其收費管理嚴格按照《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招收借讀生工作管理的通知》 (閩教綜[xxx4]37號)和《關於縣城城關學校招收本縣農民工子女入學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閩教綜[xxx6]53號)檔案規定執行。

  5、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有下黃小學、坂頭小學、木蘭小學,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及教科書費,學校對外來學生都沒有收取借讀費,學校除按照“一費制”規定收取作業本費外,沒有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各小校都能認真貫徹執行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莆

  6、田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工作實施辦法》莆政辦[xxx5]150 (號),進一步落實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

  7、、幼兒園收費都能按福建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價[xxx7]費330號)和莆田市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關於調整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通知》 (莆市價[xxx6]83號)檔案規定執行(標準詳見附表三) 。

  8、各小校沒有擅自增設專案向學生收費或繼續收取已明令取消的代辦費及收取或變相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也沒有其它部門或單位在學生註冊時向學生進行攤派,搭車收取任何費用。

  民辦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 篇10

  一、持證收費。

  我園所有的收費專案和標準都經園區物價局統一核定併發放收費許可證,許可證每年進行年檢。收費嚴格按收費檔案規定的內容進行收取。

  二、保育教育費、代管費收費情況

  我園將收費公示欄作為一項重要的校務公開內容長期公開於校務公開欄內和校園網上,使園所收費進一步公開化、規範化、制度化。

  同時,對代管費伙食費按照8元/天/人的實際成本標準,實行多退少補原則,每學期期末結算,同時,幼兒園校務公開欄內公示每月餐費收支明細,以接受學生、家長和老師的監督。

  收費方式按照規定由幼兒家長將保育教育費和伙食費直接打入建設銀行交費卡上,收入全部及時上繳xx工業園區非稅收入財政匯繳專戶,納入綜合財政預算管理,幼兒園財務出具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鑑)制的行政業性收費票據。學校堅持實行“一費制”的收費制度,做到收費行為的規範。

  三、教輔資料的訂閱和收費情況

  我園結合幼兒學習需要,為每名徵訂和配置了相關學習材料,統一由辦公經費支出,未另行收費。

  四、其他方面

  1、幼兒園沒有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

  2、無任何其它名義上的亂收費行為。

  以上四項是我園本學期學校收費情況的真實反饋,我們堅持做好收費公示制,積極地增加收費透明程度,做到不提高收費標準,不擴大收費範圍,做到“一費制”的收費方式,堅持走依法治教、依法辦學、規範收費之路。

  幼兒園收費自查報告範文最新

  我園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關於規範教育收費的有關檔案和會議精神,堅持依法辦學,嚴格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努力建立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長效機制。現作幼兒園收費自查報告如下:

  一、統一認識,健全制度

  我園對規範教育收費問題非常重視,把這項工作作為幼兒園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定期在班子裡進行教育和學習,力求達到思想上高度統一,行為上嚴格遵守。透過落實教育收費工作,推進幼兒園管理的法制化和規範化。

  學期初,領導班子一起學習領會上海市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意見,統一思想;同時在教職工大會上積極宣傳有關規範收費的精神;又向廣大家長宣傳黨的方針政策,有關收費工作的意見。使全體教職工明確規範收費的意義,也使家長都瞭解收費工作的有關政策。

  二、完善制度,狠抓落實

  在制定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彙編的基礎上,根據發展情況,逐年修訂,現已形成了較為完善和科學的管理制度。同時,在制度保障的基礎上,我園加大制度的宣傳、學習、落實、檢查的力度,使制度落到實處。

  各項收費嚴格按照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等上級部門的政策、規定執行,做到收費有依據、多少有標準、繳納有票據、不抬高標準收費、不巧立名目亂收費、確保學校的收費行為在政策法規的規定下執行。

  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堅持家長自願和非營利原則,代收費事先公示,發放徵詢表,經幼兒家長自願選擇同意後,按標準收取並且規範使用。每位家長分專案簽字,自願清單歸檔儲存。

  每學期結束時向幼兒家長提供結算清單,多退少不補。學校和教師在為幼兒提供服務和代辦的過程中,不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不向家長加收任何費用,不侵害幼兒家長利益。

  三、規範收費,成效顯著

  在推進依法辦學,加強行風建設,規範教育收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我園不存在違規擅立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的行為;我園不存在違規擅立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的行為;我園無任何一起受理家長、居民反映有關教育收費問題、信訪件的情況。因此,我園在家長、社群中的反映一直是比較好,得到了社會的肯定。

  我們將繼續努力做好規範教育收費的各項工作,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各項制度,自查自糾和社會監督相結合,以人為本,為幼兒著想,為家長著想。進一步提高辦學水平,辦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