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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工作移交證明

會計工作移交證明範文

  會計人員工作交接是會計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保證會計工作連續進行,也是做到責任分明的區別,所以小編給大家準備了會計工作移交證明範文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會計工作移交證明範文

  移交原出納員XX,因工作調動,財務處已決定將出納工作移交給金XX接管。現辦理如下交接:

  一、交接日期:

  XX年X月X日

  二、具體業務的移交:

  1.庫存現金:X月X日帳面餘額xx元,實存相符,月記帳餘額與總帳相符;

  2.庫存國庫券:xx元,經核對無誤;

  3.銀行存款餘額***萬元,經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核對相符。

  三、移交的會計憑證、帳簿、檔案:

  1.本年度現金日記帳一本;

  2.本年度銀行存款日記帳二本;

  3.空白現金支票XX張(XX號至XX號);

  4.空白轉帳支票XX張(XX號至XX號);

  5.託收承付登記簿一本;

  6.付款委託書一本;

  7.信匯登記簿一本;

  8.金庫暫存物品細表一份,與實物核對相符;

  9.銀行對帳單1一10月份10本;10月份未達帳項說明一份;

  四、印鑑:

  1.XX公司財務處轉訖印章一枚;

  2.XX公司財務處現金收訖印章一枚;

  3.XX公司財務處現金付訖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後工作責任的'劃分:xx年X月X日前的出納責任事項由朱XX負責;XX年X月X日起的出納工作由金XX負責。以上移交事項均經交接雙方認定無誤。

  六、本交接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分,存檔一份。

  移交人:XX(簽名蓋章)

  接管人:XX(簽名蓋章)

  監交人:XX(簽名蓋章)

  XX公司財務處(公章)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