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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疫情制度

學校疫情制度(通用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疫情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疫情制度1

  為了有力地保護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學校發展,維護學校穩定,結合當前疫情,將新冠肺炎預防控制工作依法納入科學、規範、有序的軌道,形成工作常規,根據省、市、縣有關加強學校新冠肺炎預防與控制工作的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鐘和晚自習下課前30分鐘測量宿管人員的體溫,確認沒有異常後准許上崗,並做好記錄,所有參與宿舍管理的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上崗。

  2.學生宿舍實行封閉管理。進入人員實行體溫監測和健康管理、實名登記驗證並須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間謝絕外人來訪。

  3.發現發熱(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狀、呼吸道感染的人員,應立即報告學校疫情防控人員進行隔離治療和醫學觀察,對與其接觸人員測試體溫並進行醫學觀察。

  4.到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接觸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高危人員的人員,要按有關規定經14天隔離觀察無後方可上崗。

  5.宿管人員夜間全部入住學生宿舍樓,實行統一封閉管理,不得脫崗或隨意找人頂崗,嚴禁在宿舍樓內飲酒。

  二、場所清潔消毒

  1.每天對學生宿舍內外環境衛生進行全方位的清潔消毒,特別是樓梯扶手,門窗,樓梯等使用頻率高的區域,並定期對學生宿舍室內進行消毒..2.宿舍內部定期開窗通風,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時以上,保持空氣流通。

  3.設立“廢棄口罩專用垃圾桶“,按要求分類投放廢棄口罩、日常垃圾等,及時對垃圾投放點進行消殺。

  三、防護物資配備

  1.給宿管人員配備數量充足的紅外、水銀測溫計。

  2.有條件的學校在宿舍配備移動紫外消毒燈,每天消毒1次。

  3.宿舍儲備一定數量供學生應急的口罩。

  學校疫情制度2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為使學校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統一、有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建立從各班學生到班主任,到級部主任,到校衛生所,到學校的傳染病疫情發現、登記及報告制度。

  二、在疫情發生時,啟動學生晨檢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記制度。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應及時報告校醫進行排查,並將結果記錄在排查結果登記日誌上。

  三、對因病缺勤的學生輔導員應(必要時和家長聯絡)迅速瞭解患病學生情況和可能的病因,讓其馬上去醫院檢查治療,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報告。

  四、學校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1.當發現傳染病或者疑似傳染病時,疫情報告人應立即報出相關資訊。

  2.發現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疫情報告人應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3.學校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五、發現傳染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如因疫情報告人翫忽職守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被追究責任。

  學校疫情制度3

  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給學生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和學習環境,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規、校紀、維護校園安定團結,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疫情防控期間學生進入寢室必須遵守寢室管理制度,按規定的床位入寢,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調換寢室及床位,服從寢室管理人員的管理。

  2、寢室每天早、中、晚要進行開窗通風,寢室長定時到寢室管理員處領取消毒水,及時、徹底的對寢室進行全面消毒。

  3、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在寢室內減少外出,儘量不到人員密集、空間密閉的場所。如必須外出,則須進行出入登記、體溫測量,並戴好口罩等,做好個人防護。不準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嚴禁在樓道內潑水、燒紙。不得向樓外亂扔垃圾、雜物。

  4、禁止在樓道內大聲喧譁、打鬧、追逐。疫情防控期間,減少寢室與寢室之間的串門、聚會等交流活動,建議多利用電話、微信等方式進行溝通交流。不得在樓內及寢室內吸菸、喝酒、打牌等。

  5、疫情防控期間,謝絕校外人員來訪。特殊情況下,須經學校批准,不允許非住宿人員進入寢室,對住宿學生,實行一人一卡,如私借門禁卡給他人或私留宿非住寢人員,一經查實,將上報學校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6、講衛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適當鍛鍊,良好的衛生習慣及良好的身體狀態是抵抗病毒侵襲的重要法寶。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寢室時要檢查好電源等設施,寢室嚴禁使用熱得快等燒水設施。

  7、嚴格遵守寢室作息時間,按時就寢和起床。積極配合寢室管理員做好體溫監測工作,如有發熱、咳嗽或其他身體不適情況,請及時報告寢室管理員及班主任老師,配合做好隔離防護工作。

  8、住寢同學有疫區人員接觸史或15天內有外省返校人員的,請及時向寢室管理員及班主任老師報告,配合學校做好資訊上報等後續工作。

  9、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請同學們自覺遵守防疫期間的相關規定,相互監督提醒,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班主任及學校報告。

  10、積極配合學校開展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學校疫情制度4

  為切實做好開學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加強學生自身防範,阻斷病毒傳播,根據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特制定開學後學生宿舍內部暫行管理制度,請各學院(校區)按要求落細落實。

  一、學生管理

  1、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

  2、進入宿舍前先洗手消毒,保持宿舍環境清潔、衛生。

  3、凡進入宿舍的人員和行李物品,必須接受消毒。

  4、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5、學生入校後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宿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

  6、學生進入宿舍後,嚴禁串門、聚集等交流活動。

  7、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請同學們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相互監督提醒,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二、宿舍管理

  1、實行宿舍值日生負責制,在每天早、中、晚三餐期間,做好室內的開窗通風。

  2、宿舍每日進行消毒至少一次,重點對各類開關、門把手、水龍頭等物體表面進行消毒。

  3、疫情防控期間,宿舍成員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堅決做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4、宿舍內部區域消毒注意事項:

  (1)值日生負責到宿舍樓管理員處領取配製好的84消毒液。

  (2)消毒應注意防止消毒液刺激呼吸道和皮膚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3)宿舍內各類開關、門把手、水龍頭等物體表面應採用已配製好的84消毒液進行消毒。

  (4)、宿舍內嚴禁使用酒精消毒,以避免其它安全隱患的發生。

  三、學生宿舍值日安排

  1、值日安排:

  宿舍由學院班級指定或推選宿舍長一名,負責值日表的排定,加強值日製度的落實與執行。如宿舍人員發生變化,宿舍長負責值日調整,並及時上報宿舍樓管理員和班主任。

  2、宿舍值日生職責

  (1)負責宿舍環境清潔、衛生打掃,自帶垃圾下樓。

  (2)負責宿舍各類開關、門把手、水龍頭消毒。

  (3)負責督促宿舍同學每日健康打卡、體溫監測及登記。

  (4)負責宿舍同學當天行蹤登記報告。

  (5)負責將當天學生宿舍登記表(見附件)交給班長。

  (6)值日期間發現本宿舍同學體溫異常須及時報告班主任。

  學校疫情制度5

  為了加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的學生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疫情期間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格執行體溫晨晚檢制度

  晨、晚檢實施“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每天上午12點前、晚上7點之前,各班班長組織本班同學測體溫,透過易班app的“校本化輕應用”,組織本班的學生完成發燒、咳嗽、乏力等相關症狀檢測報送工作,每天下午2點、晚上8:30之前輔導員在易班後臺檢視檢測結果,並將《湘南學院在校學生髮燒、咳嗽、乏力等症狀排查日報表》報送學生處工作郵箱([email protected])。無發燒、咳嗽、乏力等症狀,則執行“零報告”。有發燒、咳嗽、乏力等相關症狀的,及時通知學生到校醫務所就診。各班班主任協助輔導員做好每天班級的晨晚檢工作。(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輔導員)

  二、嚴格執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間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1、學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封閉管理,學生應遵守學校宿舍管理規定,學生必須刷卡進出宿舍,不得出讓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員,不得接待校外人員到校園內或學生宿舍內活動。配合做好晚點名工作,未經批准不得晚歸或夜不歸宿。(責任單位:校物業公司;配合單位:後勤管理處、學生處、保衛處、二級學院)

  2、注意個人衛生。進入宿舍後馬上採用正確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雙手清潔。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並及時洗手。養成不隨地吐痰的好習慣,保持宿舍內衛生情況良好。如發現同學持續咳嗽、低燒、胸痛、呼吸困難等症狀應及時報告班主任並去醫務所就診。(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內串門、打牌、打麻將、聚餐和聚會,嚴禁在宿舍裡賭博、做生意、開網店。(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輔導員)

  4、保證宿舍環境衛生。每間宿舍加強通風換氣,每天最少保證早中晚定時通風,每次通風時間不少於30分鐘。(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將寵物帶進學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區。(責任單位:校物業公司。配合部門:學生處、後勤管理處、保衛處、二級學院)

  6、實施學生黨員、校、院主要學生幹部寢室包乾聯絡制度。(責任單位:學生處(李正標)。配合單位:二級學院黨總支,校團委;責任人:學生黨支部書記,學生處、團委學生幹部指導老師)

  7、寢室內環境衛生由相關二級學院負責組織每天一次清掃,保持宿舍內清潔,不留衛生死角,責任到寢室,班主任以及聯絡該寢室黨員、學生幹部協助輔導員具體落實。(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輔導員)

  三、實行校園全封閉管理制度

  管控期間實行校園全封閉管理,所有學生無故不得出校門,若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校門,必須到本學院辦理出入證,出入證要透過班主任、輔導員、黨總支副書記審批。在校園內(教學樓、辦公樓、實驗樓、食堂、圖書館、校車以及其他公共場所等)活動必須正確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參加勤工助學的同學要暫停工作;不到影劇院、健身房、遊戲廳、網咖等封閉性公共場所活動;不得邀請家長及親朋好友來校走訪。全體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關於防疫工作的有關規定,服從學校統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學和科研活動外,儘量減少校園內大型聚集活動。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參加未經學校批准的集體性活動。錯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帶餐具,不訂外賣,減少與校外人員的接觸。(責任單位:保衛處:配合單位:學生處、二級學院、校物業公司)

  四、嚴格執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間學生復課證明查驗制度

  如出現疫情,在市、區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導指揮下,統一做好同班同學、授課教師、同層宿舍樓的同學等密切接觸者的隔離工作,立即停課、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體按《湘南學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落實。隔離解除後,學生即可正常學習生活。(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輔導員)

  五、積極配合學校的各項防疫檢查

  全體學生應按照學校要求每日如實報告個人健康狀況,嚴禁瞞報、漏報、謊報、錯報、遲報。學生黨員、學生幹部要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積極配合學校做好防控工作。服從學校的門衛監控要求,出入校門要主動出示有效證件,進入各教學場館、宿舍樓時配合工作人員測量體溫。(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學生處(袁青蘭)。配合單位(責任領導):二級學院(副書記))

  六、加強教室環境衛生清潔的管理

  1、教室內環境衛生由相關二級學院負責組織每天一次清掃,責任到班級,班主任協助輔導員具體落實,沒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責任。(責任單位:二級學院。責任人:班主任)

  2、學生處組織校學生會幹部每天下午6點之前進行檢查,並及時通報檢查結果,沒有達到要求的扣除學院當月學生工作績效考核分數。(責任單位:學生處;配合部門:校團委、二級學院。責任人:學生處學生管理科負責人、校團委學生會幹部指導老師)

  七、規範自身行為。

  1、全體學生應做好自我防護,保持個人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勤通風、勤消毒,出門佩戴口罩。積極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全體學生應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和部署,遵守國家和學校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和工作安排,積極配合國家、地方、學校的疫情防護工作,瞭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識,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2、全體學生應做好學習規劃,堅持學習、讀書,合理安排疫情期間學習和生活,堅持體育運動,每週鍛鍊時間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提高心理防控意識,增強心理調節能力;保持合理飲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強營養,放鬆心情,以積極心態面對疫情變化,傳遞社會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間,要求全體學生自覺保持通訊暢通,積極配合學校學院和當地相關部門做好疫情排查統計工作,與班主任及輔導員老師保持密切聯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4、全體學生幹部、黨員要認真履職,發現他人有發熱咳嗽症狀或疫情接觸史的要及時向學院如實反映情況。組織、引導廣大同學自覺遵守學校一切管理規定,並起到先鋒模範帶頭作用。

  八、加強疫情期間應急值守,實行院領導一線帶班制度。二級學院每天安排一名學院領導和一名輔導員24小時在校值班。

  九、疫情期間違規學生處理細則

  1.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和要求,有隱瞞、謊報個人行程資訊、居住地資訊和身體異常狀況,故意拖延遲遲不報告者,一經查實,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2.有參與制造恐慌、釋出不實資訊、傳播散佈謠言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性質、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3.有不服從疫情防控需要所採取的限制出入竄訪、限制聚集活動等行為者,給予警告至記過處分。

  4.未申請或未獲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學校者,給予警告處分或嚴重警告處分。

  5.有不服從學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學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況者,視情節和後果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6.有不服從或不執行各級政府部門、社群、學校依法頒佈的疫病防控命令、決定、規定,干擾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執行居家隔離觀察、居家醫學觀察指令,進入公共場所拒絕個人防護、消毒檢疫、絕體溫監測、疏散勸離等情況者,視性質、情節和後果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7.有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其它行為者,視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8.有多項違紀違規行為者,按照違紀違規處分單項最高級別的加重一級處分。

  9、對負有教育管理責任的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相應的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