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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通用13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加強領導,完善管理,建立嚴密的網路安全人員組織機制,我校特成立網路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日常基本工作要求如下:

  1、提高認識,從講政治的高度認識網路安全的重要性。

  2、積極採取措施杜絕他人利用校園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違法犯罪等活動。

  3、制定、落實計算機系統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檢討和更新,保證適應新時期的要求、可執行性強。

  4、組織相關規章制度、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加強計算機法制宣傳活動。

  5、設立專門人員對計算機網路、裝置統一規劃和管理,做到裝置不亂用、專職專人專責,落實各級責任人、工作任務清晰、責任到位。

  6、每天必須進行系統巡查,包括檢查網站、論壇、留言板(BBS)等欄目內容,落實資訊先審後發制度,及時發現問題。

  7、每次系統變更(新增、減少、更改配置等)應做好備案登記,每週進行一次系統清點,對新變動的系統部分及時跟蹤。

  8、每週對作業系統、防病毒系統進行升級、打補丁。

  9、加強密碼設定和保護,設定複雜密碼,經常修改密碼。經常進行資料備份。

  10、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的計算機系統安全保障工作,積極瞭解最新的安全技術發展動態和規定。

  11、發現網路異常、系統遭到惡意攻擊和破壞、內容被刪改、或者出現不良、反動等資訊跡象,不得馬上修復系統資料和資料,應先立即保護好現場,備份案件記錄和歷史資料,同時及時上報區教育網路中心。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 篇2

  一、必須遵守《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學校網路中心必須採取各種技術及行政手段保證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

  三、網路中心的工作人員和使用者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等違法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俗文化的資訊。

  四、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破壞網路裝置的活動。包括不許在網路上釋出不真實的資訊,不許散佈計算機病毒,不許使用網路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等。

  五、學校應設立網路安全員,負責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

  六、網路中心應按照《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教育。

  七、網路中心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上網使用者進行審查。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資訊嚴禁上網。

  八、所有使用者有義務向網路安全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資訊。

  九、網路中心和使用者必須接受上級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個人,將對其進行警告,停止網路連線、上報學校等處理。

  十、安裝正版防毒軟體、防火牆,按時更新防毒軟體、防火牆,定期防毒,防範非法使用者入侵,防止計算機病毒入侵。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 篇3

  1、具體負責校園網網路安全的管理,協調各部門實施校園網網路安全的有關管理措施。

  2、維護和管理學院網路版防毒軟體,監控網路病毒,並對使用者的網路版防毒軟體使用提供技術支援。

  3、負責校園網網路安全的管理,做好各伺服器的防病毒和防篡改工作,對伺服器進行定期查毒、防毒,及時下載並安裝系統漏洞補丁,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防止駭客攻擊和破壞。

  4、對網路的系統及環境進行安全維護,隨時監督網路情況,防止駭客入侵、病毒侵害及網路安全,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相應管理。

  5、網路安全人員要協助資訊管理中心技術人員定期檢查有關網路和伺服器系統的執行日誌,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對全校校園網進行網路安全檢查。

  6、對校園網上的資訊進行管理,隨時更新並檢視WWW、FTP資訊內容,刪除、遮蔽有害資訊,為使用者提供內容豐富健康的資訊服務。

  7、定期檢查有關網路和伺服器系統的執行日誌,定期和不定期對校園網進行安全檢查。

  8、負責與省公安廳、市公安局等有關計算機安全監察部門的聯絡及有關材料的組織、彙總和上報工作。

  9、網路安全員根據國家、地方和學校的有關檔案精神,根據校園網的工作需要,提出並組織制定和修訂校園網的有關網路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並監督實施。

  10、網路安全員須積極配合公安等安全和保密的有關執法部門,對網路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和取證等工作。

  11、做好校園網及學校各計算機的安全涉密工作。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 篇4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涉及網際網路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堅決封堵網際網路上不良和有害資訊的侵入;

  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網路資訊保安部門檢查;

  四、按照備案要求,及時備案本單位在網際網路應用方面的變更資訊;

  五、在本單位建立網路資訊保安保護小組,並報公安機關的網路安全部門備案;

  六、根據本單位在網際網路應用的實際情況,在安全員、安全教育和培訓、機房管理、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巡視上報、使用者登記、帳號使用和操作許可權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細則制度。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都會網路及校園網防火牆、路由器、交換機、伺服器等網路裝置的活動。不得在網路上製作、釋出、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洩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資訊。

  如發現上述有害資訊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 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資訊,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必須在12 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並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資訊和日誌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資訊。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伺服器。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第四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對提供的資訊負責,網路上資訊、資源、軟體等的使用應遵守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於執行無合法版權的網路軟體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 個人) 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嚴禁在網路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第六條 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資訊。為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使用者管理。重要網路裝置必須保持日誌記錄,時間不少於180 天。

  第七條 上網資訊管理堅持“ 誰上網誰負責、誰釋出誰負責” 的原則。對外發布資訊,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稽核批准後,才可釋出。

  第八條 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路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路和資訊保安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路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路裝置良好執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 單位和學校各資訊終端使用者必須受網路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使用者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使用者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後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 與都會網路及單位和學校網路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採取規範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都會網路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網際網路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資訊不得在上網裝置上操作或儲存。資訊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一)可向Internet 公開的;

  (二)可向本都會網路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都會網路及校園網上網路伺服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裝置;對教育都會網路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式、資料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路服務;

  (三)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式;

  (四)其他危害教育都會網路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都會網路及子網站網路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 篇6

  1、學校成立網路管理領導小組和網路維護小組。維護小組由管理員和資訊科技教師組成,負責在網路管理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日常維護。

  2、網路使用者是指使用網路的各部門及個人。

  3、學校鼓勵各部門、各科室、各學科組和全體師生使用網路資源。

  4、網路維護小組根據教育網資訊管理中心要求為每科室、學科組、個人統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需要報維護小組進行修改。

  5、各科室、學科組和個人在使用網路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資訊中心的有關規定。

  6、使用者在使用網路時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禁止各使用者上不良網站。透過聊天、郵件而傳播網路病毒的,維護小組要及時提醒,要求該使用者改正,如果是故意行為,將報學校網路管理領導小組進行嚴肅處理。

  8、網路的主幹通訊裝置、主幹網路線路、伺服器、網路交換機及其它公共裝置由維護小組負責管理維護。

  9、維護小組對各使用者計算機進行對入網裝置、安裝的軟體實行規範管理,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安裝不健康內容、危害網路安全和一些遊戲軟體進行及時清除

  10、網路資訊是指透過網路釋出、傳遞及儲存在網路裝置中的資訊。學校鼓勵教師使用網路上有用資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路提供的各種資訊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資訊。

  12、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學校網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網路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 篇7

  計算機網路為學校區域網提供網路基礎平臺服務和網際網路接入服務,由網路維護中心負責計算機連網和網路管理工作。為保證集團區域網能夠安全可靠地執行,充分發揮資訊服務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為學校員工提供服務,現制定併發布《文山中學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所有網路裝置(包括路由器、交換機、集線器、光纖、網線等)均歸網路維護中心所管轄,其安裝、維護等操作由網路維護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壞或擅自維修。

  第二條

  所有學校內計算機網路部分的擴充套件必須經過網路維護中心實施或批准實施,未經許可任何部門不得私自連線交換機、集線器等網路裝置,不得私自接入網路。網路維護中心有權拆除使用者私自接入的網路線路並報告上級領導。

  第三條

  各分校、處(室)的聯網工作必須事先報經網路維護中心,由網路維護中心做網路實施方案。

  第四條

  學校區域網的網路配置由網路維護中心統一規劃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配置。

  第五條

  接入學校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的網路配置由網路維護中心部署的伺服器統一管理分配,包括:使用者計算機的IP地址、閘道器、DNS和WINS伺服器地址等資訊。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更改網路配置。

  第六條

  網路安全:嚴格執行國家《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對在學校區域網上從事任何有悖網路法規活動者,將視其情節輕重交有關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理。

  第七條

  學校員工具有資訊保密的義務。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洩漏公司機密、技術資料和其它保密資料。

  第八

  各部門人員必須及時做好各種資料資料的錄入、修改、備份和資料保密工作,保證資料資料的完整準確和安全性。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在區域網絡和網際網路上釋出有損學校形象和職工聲譽的資訊。

  第十條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學校計算機網路和他人計算機。不得盜用、竊取他人資料、資訊等。

  第十一條

  為了避免或減少計算機病毒對系統、資料造成的影響,接入學校區域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遵循以下規定:

  1.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製作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的檔案、軟體、媒體。

  2.採取有效的計算機病毒安全技術防治措施。建議客戶端計算機安裝使用網路維護中心部署釋出的相關防毒軟體和360安全衛士對病毒和木馬進行查殺。

  3.定期或及時用更新後的新版殺病毒軟體檢測、清除計算機中的病毒。

  第十二條

  學校的網際網路連線只允許員工為了工作、學習和工餘的休閒使用,使用時必須遵守有關的國家的法律和規程,嚴禁傳播淫穢、反動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一經發現學校網路維護中心有權撤消違紀者網際網路的使用權。

  第十三條

  為了發揮好網站的形象宣傳作用,各分校、處(室)要及時向網路維護中心提供有關資料,以便充實網站內容,加大宣傳影響。由網路維護中心統一整理、編輯上傳及內容更新。

  第十四條

  各分校、處(室)人員在下班離開前必須關閉計算機和電源插座,避免浪費電能和發生消防隱患,違紀者通報批評並進行相應的處罰。有加班需要的工作人員必須提前通知網路維護中心。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 篇8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路環境,支援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認真學習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資訊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資訊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範措施。

  3、校園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裝置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路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為了使學校的網路暢通無阻,發揮網路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路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採取切斷網路等相關措施。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 篇9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成立資訊保安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負責校園內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管理工作,定期對學校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2、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彙報及網路事故隨時報告制度,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伺服器發生案件、遭到駭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透過學校領導向公安機關報告。

  4、計算機防病毒軟體由網路中心統一安裝,使用者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消毒。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5、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6、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網站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ICP備案。釋出資訊必須經稽核程式,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

  7、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

  8、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護措施。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裝有涉密資料、重要資料、財務資料的電腦要與網路實行物理隔離。

  9、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禁止使用盜版軟體,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伺服器、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校園網使用者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敏感資訊、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對利用網路從事違法行為者,應立即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1、校園網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名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名稱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 篇10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我校成立了網路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從事校園網路管理的人員要具有相應的法律意識和計算機網路管理水平,必須成立校園網路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校園內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法人或校園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5、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學校法人、網路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 網路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統一管理及維護。接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上網。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要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駭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路教室未經允許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稽核通過後再進行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對應部門領導的批准。對網站內容要進行定期更新、備份。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同時上報縣教育局電教室。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校園網路內的每臺計算機上必須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網路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防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12、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15、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裝置的效能,發現故障及時透過校園辦公系統上報。

  16、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維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 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洩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敏感資訊和有害資訊。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

  3、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名稱和密碼。

  4、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

  第四章 法律責任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可根據情節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5、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7、有盜用使用者名稱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 篇11

  1、機房裝置是國土資源廣域網、區域網和入口網站賴以執行的載體。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資訊中心工作人員要以高度的責任心確保機房裝置的安全、正常執行。

  2、非資訊中心工作人員嚴禁出入機房。除資訊中心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接觸和使用伺服器、路由器、交換機、防火牆等網路裝置。網路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程式,不得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體系統。

  3、網路裝置引數為局內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洩露。系統管理員須定期更換伺服器登陸密碼,並做好記錄。

  4、凡在伺服器上開通FTP的,須報資訊中心和局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所有工作人員使用的計算機擬接入網際網路,須經局領導同意,資訊中心人員不得擅自實施。

  5、機房所有裝置僅為全域性工作服務,禁止利用機房裝置對外承接業務,嚴禁將機房裝置帶出機房使用。

  6、加強機房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對機房供電線路及照明器具等進行檢查,防止因線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火災。定期檢查更換消防用品。

  7、保持機房的溫溼度,特別防止溫度過高對裝置造成損害。

  8、嚴禁易燃易爆和強磁物品及其它與機房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機房。

  9、機房內禁止吸菸、用餐、吃零食、打牌下棋、嬉戲喧譁等行為。

  10、進入機房必須換拖鞋或用鞋套。機房裝置、桌椅等確保沒有積塵和汙跡,地面無塵,保持機房整潔。

  11、建立機房人員值班制度。值班人要對當日值班期間網路執行情況、溫溼度情況等做好詳細記錄。交接班時須履行相關手續,註明交接時間。

  12、建立運轉靈活、反應靈敏的網路應急處理協調機制,確保發生突發網路安全緊急事件時,能夠準確判斷、快速反應,儘可能避免、減少突發事件給廣域網和區域網執行帶來的影響。

  13、建立機房管理責任人制度。責任人要加強管理和監督,落實以上制度,建好網路裝置及線路埠分佈(變動)、裝置故障排除等臺賬。機房管理責任人必須於週一上午上班後和週五下午下班前,對所有裝置執行狀況和執行環境進行全面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大情況及時報告。網路發生故障或隱患時,須對所發生的故障現象、處理過程和結果等做好詳細記錄。

  14、中心機房是局重點防盜、防火部門。大樓值班人員必須重點關注。非正常上班期間,如遇長時間停電,須提前告知資訊中心,以便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15、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並追究相關責任。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 篇12

  一、校園網的安全執行和所有網路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三、除網路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網路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五、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範駭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駭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九、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資訊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十、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執行情況。

  十一、學校網路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路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資訊。為了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使用者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資訊的所有使用者必須使用網路管理中心負責設立的代理伺服器、Email伺服器。

  十二、伺服器必須保持日誌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於2個月。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管理制度 篇13

  一、校園網的安全執行和所有網路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帳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三、除網路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網路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五、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範駭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駭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