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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的獎金分配規章制度

專案的獎金分配規章制度(精選5篇)

  在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專案的獎金分配規章制度(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專案的獎金分配規章制度1

  1.目的

  為使專案獎金公正合理地分配到專案組成員手中,特制訂本方案。

  2.適用範圍

  技術、開發部全體成員。(參與開發專案的其他技術人員)

  3.基本原則

  以公司《工資及獎金髮放管理辦法》為基本依據,結合部門實際,力求公平,充分體現個人價值,兼顧團隊。

  4.專案獎金髮放步驟

  1)市場部下發《新產品開發建議書》。

  2)技術、開發部部長下發《產品設計任務書》,根據部門當時人員配置情況,確定專案負責人;若其他人員有異議,可透過公開競聘方式決出項目負責人。

  3)專案負責人根據專案開展需要確定專案組成員,並編制《產品設計計劃書》。

  4)根據分工難度和工作量大小確定專案獎金分配比例。

  5)專案小組完成開發任務。

  6)專案驗收、確認。

  7)發放專案獎金。

  5.專案獎金分配比例的確定

  5.1專案獎金總體分配比例專案總獎金30%交由部門平均分配。

  專案總獎金70%交由專案組分配,專案負責人從中直接獲得20%,剩餘獎金由專案組全體成員按工作難度和工作量大小確定的定比例進行分配(原則上專案負責人的比例不低於50%)。

  5.2工作難度及工作量的確定

  5.2.1專案評估對專案難度進行評估,將專案分為大專案、中專案、小專案。

  大專案:整機設計,包含結構、軟體、電路全新設計;

  中專案:部分設計,結構、軟體、電路部分全新設計;

  小專案:區域性設計,其中一部分設計。

  對專案時間的評估參考:大專案:3-4個月以上;中專案:1-3個月;小專案:1周-1個月。

  5.2.2開發難度等級的確定

  1級:非常容易。有現成的方案,不需要重新構思,不需要修改原理。只是移動或替換。

  2級:容易。公司內部有類似的方案,做區域性的修改就可以完成。可以部分移植。

  3級:困難。公司內部無類似的方案,需要找外部類似的方案做全新設計。

  4級:比較困難。公司內無類似的方案,公司外有類似方案但我們無法尋找到,需要重新構思形成新的方案。

  5級:非常困難。尋找不到類似的方案,在同類產品上屬於新功能、新外觀,達到同行業領先水平,需要做全新設計。

  5.2.3工時係數的確定

  1級:佔20%以下

  2級:佔21-40%

  3級:佔41-60%

  4級:佔61-80%

  5級:佔100%

  5.2.4責任程度等級的確定

  1級:結構工程師

  2級:硬體工程師、軟體工程師、測試工程師

  3級:專案負責人

  5.2.5各種係數權重比的確定

  開發難度係數:50%

  工時係數:40%

  責任程度係數:10%

  5.2.6係數百分比的分配

  難度係數、工時係數、責任程度係數由公司規定形成固定的比例。難度係數等級由評估委員會投票計算得出。

  工時係數等級由開發計劃中的每個工種佔專案的工時百分比計算得出。責任程度等級由公司規定每個工種的等級。

  5.2.7難度係數的評估

  由評估委員會無記名投票,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平均其他幾個有效分為該項的得分。

  評估委員會由總經理、總工程師、技術部長、開發部長、軟體工程師一、軟體工程師二、硬體工程師一、硬體工程師二、結構工程師、測試工程師共十人組成。

  5.2.8舉例

  專案組由:專案負責人、軟體工程師、硬體工程師、結構工程師、測試工程師,共5人組成;

  專案組成員係數評定等級為:

  難度係數:50%工時係數:40%責任程度係數:10%

  專案負責人433

  軟體工程師332

  硬體工程師222

  結構工程師111

  測試工程師222

  專案組成員各自所佔權重為:

  專案負責人:4X50%+3X40%+3X10%=2+1.2+0.3=3.5

  軟體工程師:3X50%+3X40%+2X10%=1.5+1.2+0.2=2.9

  硬體工程師:2X50%+2X40%+2X10%=1+0.8+0.2=2.0

  結構工程師:1X50%+1X40%+1X10%=0.5+0.4+0.1=1.0

  測試工程師:2X50%+2X40%+2X10%=1+0.8+0.2=2.0

  專案組成員獎金分配比例為:

  專案負責人:3.5/(3.5+2.9+2.0+1.0+2.0)=30.70%

  軟體工程師:2.9/(3.5+2.9+2.0+1.0+2.0)=25.44%

  硬體工程師:2.0/11.4=17.54%

  結構工程師:1.0/11.4=8.77%

  測試工程師:2.0/11.4=17.54%

  5.3分配比例在專案開發前確定好,由專案負責人組織評估委員會進行分配比例評定,並填寫《開發專案難度係數評分表》和《專案獎金分配比例記錄表》。

  5.4若專案開發過程中有人員調整及任務分配改變,或有人提出需要調整分配比例,在專案結束後,由專案負責人組織評估委員會重新評定獎金分配比例,並重新填寫《開發專案難度係數評分表》和《專案獎金分配比例記錄表》,原記錄表廢止、存檔;

  5.5記錄表一式三份,由專案負責人組織填寫,一份交由本部門存檔,一份送交綜合部,一份送交財務部;記錄表需經專案組所有成員簽名後方可生效;若記錄表發生變更,專案負責人應及時通知綜合部與財務部,更換表格。

  5.6專案開發完成後,產品後期升級維護不影響原專案獎金分配比例,即便升級維護人員不是原專案開發組成員。

  5.7改型產品應參考原產品專案獎金分配比例重新評定分配比例。

  5.8若開發專案有非技術開發部成員參與,參與人員享受該專案獎金的分配,但不能參與技術開發部其他專案獎金的分配。

  6.專案獎金髮放

  6.1發放條件

  整個專案驗收合格、所有技術資料歸檔後方可發放專案獎金。

  6.2部門平均分配獎金髮放

  6.2.1專案總獎金的30%交由部門平均分配,分配人數以專案獎金髮放時技術部和開發部成員人數為準(包括總工程師),新加入成員可享受獎金分配,但必須是技術、開發部正規編制人員。

  6.2.2新加入成員按照如下計算公式獲取相應獎金:入職月數×(部門平均分配獎金÷部門所有成員年度總工作月數),從下一年度開始,按12個月進行分配。

  6.2.2剔除新成員所獲獎金,除以老成員總人數,即為各老成員所獲獎金。

  6.3專案開發完成後,若有專案組成員調離公司,其所得專案獎金歸入技術部和開發部共有。

  6.4專案開發完成後,若有專案組成員調離本部門,其專案獎金仍可享有一年(從調離之日算起),一年以後其所得專案獎金歸入部門所有;從調離之日起不再享有部門平均分配獎金。

  6.5產品在使用過程中,若因設計質量問題,給使用者造成安全責任事故,扣發該產品本季度全部專案獎金。

  7.相關制度

  《工資及獎金髮放管理辦法》

  8.相關記錄

  《開發專案難度係數評分表》《專案獎金分配比例記錄表》

  9.實施時間

  本制度從20xx年x月x日開始執行。本制度由技術開發部負責解釋。

  專案的獎金分配規章制度2

  1.總則

  1.1.專案工程人員的專案績效考核獎勵是公司為從事創造創新性技術開發之人員專制定的獎勵。

  1.2.專案績效考核獎勵是除崗位職級工資之外對工程人員所做出的創造性勞動成果的一種激勵。

  1.3.為提高專案工程師的滿意度,保障專案工程師工作的`積極性、有效性,以推動技術工程部門及員工工作績效的持續改進。

  1.4.為規範獎勵報酬的使用,體現公平競爭、合理開放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2.考核原則

  2.1.公平、公正、重績效,堅持做到以事實為依據,避免主觀臆斷和個人感情色彩。

  2.2.堅持量化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的方式,衡量考核工程人員的工作績效。

  2.3.可變性原則,此考核辦法每年稽核修改一次。

  2.4.工程師參與制定的原則,工程部門所有員工都有權參與本制度的修訂工作。

  3.專案獎勵資金的來源

  3.1.來源於公司全體員工薪酬體系中的績效獎金未得到的部分,由財務部根據年度員工考核得分系數提取設立。

  3.2.來源於每年開發專案獲得的開發獎勵基金,即公司每年根據新產品銷售額之係數提取的專項獎勵資金。由公司高層設立。

  4.專案獎金的管理

  4.1.公司為專案人員設立並提取的專案開發效益獎勵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不可挪作他用。

  4.2.專案開發效益獎勵資金採取按專案順利量產後提取、發放專案獎金辦法,由財務部設立專門帳戶進行管理。

  5.專案獎勵評定辦法

  5.1.專案獎勵類別及標的

  注:1)按專案技術難度、完成時間、投入人力、效益評估等劃分獎勵標的類別;

  2)特類指全新開發產品,開發風險大、開發週期長、預期發展方向、銷量、效益等有很大發展空間的專案。

  5.2.專案類別計分評定方法是採用累加計分制:從四個方面對專案進行計分評估後累加,根據累加分數確定專案類別,分別是:

  1)專案的技術含量及技術指標的先進性(25分);

  2)專案開發工作量和自主開發難度(30分);

  3)專案對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及對科技進步推動的效果(15分);

  4)專案潛在經濟效益、市場競爭力及其它相關因素(30分)。

  90分以上為A類,70~89分為B類,60~69分為C類。

  5.3.專案類別評分標準:見附件9.2:專案類別評分細則。

  5.4.專案類別評分結果的確定:在新產品專案立項時,由工程部高層對開發的專案進行評估評分,報公司批准備案。

  5.5.專案開發完成後對原評估評分結果進行最後確認,確認程式是由工程部高層對開發績效自評,再報副總稽核,最後報總經理批准。

  6.專案獎勵評定及分配辦法

  6.1.專案開發考核評價採用百分制辦法:將專案考核分為進度考核、質量考核、成本控制考核三大塊,為鼓勵專案開發人員的積極性,體現獎優罰劣的原則,在進度考核方面設有獎勵,在成本控制方面設有節省獎勵。

  (專案績效考核評價細則見附件9.1)。

  6.2專案開發考核評價執行部門:工程部高層對開發專案依照以上評分標準對專案完成情況(包括階段進度、質量、成本、產品技術水平、市場效益預測等)進行考核評價,考核評價結果經工程部高層報副總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向公司員工公佈。

  6.3專案獎勵基金的計提:專案開發成功或基本成功(基本達到專案立項時所確立的各項技術指標或效能指標):按照本辦法計提專案獎金。實際可計發專案獎金=專案獎勵指標額×專案評價總得分/100。

  6.4專案開發獎金的發放:專案開發組獲得計提獎金後,根據專案組參與人員承擔工作的權重,提交分配所得獎金的結果經工程部高層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報公司財務部給予獎金。

  6.5專案開發失敗處罰:

  6.5.1.因人為原因致使專案開發失敗,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信譽損失的,視情節輕重對專案組責任人處以所造成損失5%~15%的罰款,造成損失的工程師承擔5%~10%罰款。並取消該專案組責任人下一年度專案組責任人的資格。

  6.5.2.因技術水平達不到、開發方向錯誤或其他不可預知的客觀情況出現導致開發失敗,視具體情況酌情處理,原則上不罰不獎。

  7.考核監督

  7.1.為保證專案開發績效考核的真實性和有效激勵性,人事部須對考核過程和結果進行監督記錄,並備案存查。

  7.2.人事部有權就專案開發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瞭解,對開發績效的評價接受和處理有權投訴。

  8.本管理辦法的施行

  本管理辦法由公司總經理批准簽發之日起生效施行。

  9.附件:

  專案績效考核評價細則:

  專案的獎金分配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電子所產品研發的戰略導向和市場導向的開發理念,培養開發人員的開拓創新精神,調動開發人員工作的積極性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辦法;專案獎勵堅持按貢獻取酬、多勞多得的原則。

  第二條專案獎金重點獎勵按時(或提前)完成開發任務、具有創造性工作成果的、具有團隊協作精神的開發人員和支援人員

  第三條根據專案的資源投入、技術難度、重要性和與公司戰略符合程度的不同,研發專案分為一級、二級、三級3個等級,專案經理可以專案部經理,也可以是開發專案組的組長。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進入專案開發組的開發人員和支援人員

  第二章專案獎金的構成

  第一條專案獎金由浮動工資和專案提成兩部分構成。

  第二條浮動工資:開發人員固定工資的30%為浮動工資部分。

  第三條專案提成:開發獎金和市場獎金二部分組成。在專案計劃階段,由事業部總經理、電子所所長、綜合技術主管、市場部經理及財務人員根據專案級別和市場預測情況等各項因素綜合確定專案提成數額。其中開發獎金和市場獎金分開計算,開發獎金提成依據是專案開發級別,市場獎金的提成依據是新產品投放市場實現的贏利情況。

  第四條專案獎金數額向專案開發人員公佈。

  第三章專案獎金的分配

  第一條各專案部經理、專業組、總體組和電子所管理平臺人員享有專案開發過程中開發獎金分配的權利,但不參與市場獎金的分享。他們的績效獎金總額度為專案開發獎金累計總額的40%,年終根據他們績效評價結果進行具體獎金的分配發放。

  第二條各專案組專案開發獎金的分配分任務獎金和激勵獎金兩部分:

  任務獎金=開發人員浮動工資總額+專案開發獎金×60%×70%

  激勵獎金=專案開發獎金×60%×30%

  第三條任務獎金的分配

  1、任務獎金中的浮動工資部分,由專案經理根據下屬開發人員的月度考評結果進行發放。

  專案組實發月度浮動工資總額=Ki×Hi×∑Gi

  Ki—電子所月度考核得分%

  Hi—專案組月度考核得分%

  Gi—員工30%崗位月薪工資

  專案開發人員月度浮動工資=專案組實發月度浮動工資總額×開發人員月度考評得分/∑各開發人員月度考評得分

  2、任務獎金中的開發獎金部分,根據專案開發的里程碑時間點分段發放,發放比例如下表所示。

  開發獎金累計發放比例:

  1、樣機試製評審透過20%

  2、設計定型評審透過50%

  3、工藝定型評審透過80%

  4、非產品專案評審透過100%

  5、上市產品質量風險期(一年)結束市場獎金中相當於總開發獎金的10%的額度作為質量風險金。

  6、開發獎金在專案里程碑評審通過後在一週內開始發放,從中提取40%納入支援部門人員的年終獎勵基金池,作為他們的年終獎勵。其餘部分的70%其餘部分納入任務獎金。30%作為激勵獎金。

  7、專案組開發人員的開發獎金分配

  根據專案組所承接開發的專案難易程度不同,專案經理在開發獎金中的分享比例專案開發獎金中任務獎金部分的25—40%,其餘部分由專案經理根據各模組開發難度係數不同分配給下屬開發人員作為任務獎金。分配方案須逐級上報,經電子所所長批准後實施。

  8、專案進行過程中,如果專案經理需要對任務模組和任務獎金數額或比例進行調整,調整方案須逐級上報,經電子所長批准後實施。

  9、專案結束時,對按時(或提前)完成任務的開發人員按原承諾比例分配開發獎金;對未按時完成任務的開發人員根據完成情況扣除部分開發獎金。

  扣除比例=(1—計劃完成率);或者,扣除比例=延遲天數×5%。

  第四條激勵獎金的分配

  1、如果專案開發進度拖延,酌情減少激勵獎金的總額。

  2、專案經理負責對激勵獎金進行分配,分配方案須經電子所所長批准後實施。

  3、激勵獎金主要用於以下獎勵:

  1)獎勵提前完成工作任務的開發人員;

  2)獎勵具有團隊協作精神的開發人員;

  3)專案經理認為需要的其他獎勵。

  4、如果專案組提前完成任務,電子所所長根據具體情況,酌情提高最終獎金數額。

  第五條市場獎金的分配

  為強化電子所產品開發的市場導向策略和保持優秀開發人員,專案開發設立市場獎金,新產品開發人員參與市場利潤分享。

  1、市場獎金的提成依據是新產品投放市場實現的贏利情況,市場獎金提成年限為兩年,提成比例以產品上市後第一年及第二年實現的銷售毛利的0。5——1%為限,且提成比例逐年遞減,

  即第一年市場獎金為新產品銷售毛利的1%,第二年為新產品銷售毛利的0。5%。

  2、市場獎金每半年計發一次,由財務根據該新產品半年來的銷售羸利情況計算專案組市場獎金額。

  3、電子所專案組除外的支援部門和人員不參與該專案的市場獎金的分享。專案組開發人員的市場獎金分配比例同開發獎金中任務獎金部分的分配比例相同。

  4、市場獎金中相當於總開發獎金的10%的額度作為質量風險金,在每半年的市場提成中提取,並在第三個半年末和第三個半年的市場獎金一起發放

  第四章電子所專案開發支援部門和人員獎金分配

  第一條支援部門和人員範圍界定

  電子所專案開發支援部門和人員包括:管理平臺主管及下屬部門和人員,結構組、總體組經理及下屬、各終端產品專案部經理、系統產品專案部經理、網路產品專案部經理。技術支援組不適用該辦法。

  第二條電子所專案開發支援部門和人員月度浮動工資發放

  1、電子所專案開發支援部門員工(部門經理除外)月度浮動工資比例為本人月度工資的30%,由各部門經理根據下屬人員的月度考評結果進行發放。

  支援部門實發月度浮動工資總額=Ki×Hi×∑Gi

  Ki—電子所月度考核得分%

  Hi—所在部門月度考核得分%

  Gi—員工30%崗位月薪工資

  支援部門人員月度浮動工資=支援部門實發月度浮動工資總額×開發人員月度考評得分/∑各開發人員月度考評得分

  2、支援部門經理月度浮動工資比例為本人月度工資的40%,由電子所長根據月度考評結果進行發放。

  電子所各部門經理實發月度浮動工資總額=Ki×Hi×∑Gi

  Ki—電子所月度考核得分%

  Hi—所在部門月度考核得分%

  Gi—各部門經理40%崗位月薪工資

  支援部門經理人員月度浮動工資=部門經理實發月度浮動工資總額×部門經理月度考評得分/∑各部門經理月度考評得分

  第三條電子所專案開發支援部門和人員年終專案開發獎金分配

  1、為獎勵電子所支援部門和人員在專案組產品開發過程中的價值貢獻,電子所在每一個透過立項評審並透過階段技術驗收的開發專案所獲得的開發獎金中劃出其總額40%納入支援部門年終獎勵基金池。

  2、結構組是專業支援部門,負責對各專案組產品開發結構設計支援功能,為獎勵在價值創造中的重要貢獻,電子所在支援部門年終獎金池總額中劃出40%,作為結構組年度貢獻獎金。

  3、支援部門年終獎勵基金池其餘60%作其他部門的年度貢獻獎金。

  第四條年終開發獎金分配比例

  1、結構組年終開發獎金分配比例

  結構組組長的獎金比例係數為結構組成員平均獎金的150%。結構組成員年終獎勵係數根據年終考評得分確定。

  結構組成員獎勵係數=成員年終考評得分/∑各結構組成員(組長除外)月度考評得分。

  結構組成員獎金=獎金總額×(1-1。5/N)×結構組成員獎勵係數N————部門人數。

  2、管理平臺及下屬機構、總體組、專案部經理獎勵分配參照結構組分配辦法進行。

  管理平臺主管、總體組組長、專案部經理的獎金比例係數為普通職員平均獎金的150%。支援部門普通職員年終獎勵係數根據年終考評得分確定。

  管理平臺作人員獎勵係數=成員年終考評得分/∑各成員(主管、經理除外)月度考評得分。

  成員獎金=獎金總額×[1-M×1。5/(M×1。5+N)]×成員獎勵係數N——普通員工人數,M——主管或經理的人數。

  第五章專案的非正常終止

  第一條由於外界條件的變化,可能會造成專案的非正常終止。

  第二條專案的非正常終止情況發生時,在專案透過內部驗收後,根據任務的完成進度按比例發放開發獎金和激勵獎金。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辦法解釋說明權歸事業部辦公室,其有關未盡事宜由事業部和電子所共同補充。

  第二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專案的獎金分配規章制度4

  一、總體原則:

  1、保證基本激勵。每年都有的,今年也要有。這部分獎金通常不會起到激勵效果,但是不發獎金會對員工造成很大的不滿意。

  2、兌現承諾獎勵。兌現公司承諾,這部分可以建立企業良好的信用文化,滿足員工個人期望。達到激勵效果。

  3、合理設立獎勵名稱。透過設立獎勵名稱發放獎金,明確公司價值導向,體現公司員工關懷。

  4、獎金分配許可權層次。透過設立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監獎勵基金、部門經理獎勵基金,增加各層次管理人員獎金分配許可權。

  5、增加年終獎溝通環節。透過上下級之間溝通,明確員工拿到獎金數額多少,依據什麼,在全員中位置。做到獎勵有理,達到激勵效果。

  6、成本控制與未來發展。考慮公司未來發展,合理控制獎勵成本。

  二、分配方式:

  1基本激勵:一個月基本工資。(年中入職員工,按照加入時間核算發放),

  2承諾兌現:盤點公司全年對員工的承諾,透過評估團隊、個人績效達成情況,發放獎金。

  3獎勵名稱部分:

  3.1全面獎勵:(例)a、公司業績貢獻獎;b、團隊業績貢獻獎。

  3.2團隊獎勵:(例)a、優秀部門獎;b、新產品研發獎;c、專案團隊獎。

  3.3單項獎勵(針對部門特點設立單項獎勵):(例)a、優秀員工獎;b、優秀新人獎;c、市場開拓獎;d、創新獎;e、服務之星獎;F、合理化建議獎;g、特殊貢獻獎。

  3.4長期獎項:(例)a、團隊業績獎(部門全部獎金中的一部分,作為未來一年部門活動經費使用);b、員工教育發展基金(未來一年個人、子女教育培訓費用使用);c、家庭健康保健基金(未來一年家庭醫療費用報銷使用)。

  4獎金分配許可權層次:

  4.1總經理獎勵基金,授予全年突出貢獻的部門經理、員工個人。獎金由總經理個人分配。

  4.2總監獎勵基金,授予主管部門經理、員工個人。獎金由總監個人分配。

  4.3部門經理獎勵基金,授予主管部門優秀員工。獎金由經理個人分配。

  5獎項評比及獎金核算

  5.1評比方案:各種獎項評比方案設定,獎勵名稱可根據部門特點設定。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20日。

  5.2評比時間:20XX年12月20日——20XX年1月10日。

  5.3獎金核算: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20日。

  6年終獎勵溝通及發放

  6.1全員溝通:20XX年1月20日——20XX年2月5日。

  6.2發放時間:20XX年2月10日前。

  專案的獎金分配規章制度5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員工年終獎金髮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髮放的程式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髮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髮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於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1月28日

  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後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

  工作時限(X)年終獎金

  3個月≤X<6個月當月工資的30%

  6個月≤X<12個月當月工資的50%

  12個月≤X<24個月當月工資的90%

  24個月≤X當月工資的110%

  三、發放方式

  (一)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下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7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30%。

  (二)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上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5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50%。

  四、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範圍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專案股權獎勵者;

  2、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3、年度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產假除外。

  4、次年五個月內離職的員工,年終獎金全部衝抵應發工資。

  五、其他

  經公司董事會商議,年度不能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可提前發放當月50%的基本工資。(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專案股權獎勵者除外)

  六、附則

  (一)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歸董事會所有。

  (二)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