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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員薪酬制度

業務員薪酬制度(精選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業務員薪酬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業務員薪酬制度1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體現公司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公司的經營管理理念,制定本薪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薪酬制度體現以下基本原則:

  1、公平、公正、客觀的分配原則;

  2、有效激勵的原則;

  3、在同行業人力市場具競爭力的原則。

  4、按勞分配,按績取酬,多勞多得的原則。

  第三條: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四條:公司支付的薪酬,透過工資卡和現金實現。

  第二節:適用範圍

  第一條:本薪酬制度適用物件為公司內從事以常規性工作為特徵的崗位,包括: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助理、主管)、財務、人事、後勤崗位(會計、出納、採購、人事、行政、文員、後勤、班長、保安)、市場崗位(客服部、大堂、貴賓區、桑拿部、男寓女寓技師、電操、收銀)。

  第三節:薪酬結構

  第一條:員工的薪酬構成為:

  1.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

  3.其它。

  第二條:基本工資是指企業為滿足員工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支付的部分勞動薪酬,具體包括:崗位工資、職級工資、工齡工資。

  第三條:績效工資是指企業為強調多勞多得的公平原則,對員工採取一種業績及工作效率的考核的基數。

  第四條:崗位工資是指企業根據不同崗位所承擔的工作責任不同,公司給予支付的部分勞動薪酬;

  第五條:職級工資是指企業為激勵員工所採取的一種約束機制,以發揮員工的最大主觀能動性;

  第六條:工齡工資是指企業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的不同,對公司所作的貢獻不同,而予以支付的部分勞動薪酬;

  第七條:崗位補貼是指由於崗位的特殊性,企業給予員工支付的部分生活補助;

  業務員薪酬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體系、透過合理的

  薪酬安排吸引優秀人才,保證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結合公司組織機構、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相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制訂的原則:

  1) 守法及現實的原則: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公司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 戰略一致性原則:與公司發展戰略相一致,透過彈性設計,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和導向作用,以保證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

  3) 公平性原則:關注內部公平性,透過崗位評估確定崗位在公司內部的相對重要性,進而確定相應薪酬水平;

  4) 市場競爭力導向原則:強調薪酬競爭力,有效吸引高素質人才。達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區有競爭力,骨幹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國同行業有競爭力;

  5) 績效掛鉤原則:建立以業績為導向的薪酬分配機制,體現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加大變動收入的激勵力度,使員工薪酬隨績效變化而相應變動,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薪酬指員工為本公司完成相應工作而獲得的貨幣性報酬。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所有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

  第五條 本制度所稱的員工,除特殊註明外,係指本公司所有員工。本制度所稱的公司高管人員係指董事會全體成員(含董事會秘書)、監事會全體成員、經營班子全體人員。

  第二章 薪酬總額

  第六條 公司薪酬總額由工資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組成。

  第七條 工資性收入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交通補貼、誤餐補貼等。

  第八條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業福利等。

  1) 法定福利:依據國家和地方勞動法規、必須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專案。包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等)和住房公積金等。

  2) 企業福利:依照集團管理制度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專案——主要包括節慶費等;

  3) 具體福利專案和標準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九條 薪酬總額的確定:在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戰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礎上,在每財政年度末,依據本年度經營業績、薪酬水平和薪酬總額、下年度經營目標,並參照人力資源市場情況、地區及同行業薪酬水平變化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擬定下年度薪酬總額計劃,經總裁辦公會批准後實施。

  第三章 薪酬結構

  第十條 公司高管人員的薪酬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福利等,具體如下:

  1) 標準工資由董事會確定;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髮放;

  2) 高管人員享受用車補助、職務津貼、年節福利等相應福利。

  第十一條 其他員工薪酬由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構成。具體如下:

  1) 標準工資按員工職級不同而不同。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髮放;

  2) 員工試用期工資標準為相關等級正式員工標準工資的70%;試用期結束,履行考核手續並轉為正式員工後,按正式員工待遇執行。

  第十二條 為激勵員工長期為集團服務和貢獻,保持並提高員工忠誠度,設立司齡工資,按月發放。司齡工資標準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頂。

  第十三條 在每年度終了時,按該年度公司效益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提出年底效益獎金方案,報總裁辦公會批准後提取和發放年終效益獎金;年終效益獎金在每個考核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結算並一次性發放;在考核期間離職的員工,不補發年終效益獎金。

  第十四條 員工兼任多個崗位,則依據其核心崗位(就高不就低)進行定級。

  第十五條 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據市場薪酬狀況確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起草和修訂,經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批准後釋出。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業務員薪酬制度3

  1. 總 則

  1.1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2指導思想的原則

  1.21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1.22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1.23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1.24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2. 正式員工工資制

  2.1適用範圍。

  2.11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2.12 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技能工資+津貼

  2.2基礎工資。

  2.21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

  2.22基礎工資以隱秘形式發放。

  2.3 技能工資

  公司技能工資按管理層分為3檔,按技能水平劃分為5級,以年終述職考評為調級主要依據;

  2.4. 工齡工資。

  2.41 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42 工齡工資由轉正當月開始計算,滿一年月工資增長50元。

  2.6. 津貼。

  2.61 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通訊津貼、勞保津貼、加班補貼等;

  2.62 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3. 關於基礎工資。

  3.1. 基礎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3.11 公司基礎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確定;

  3.12 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基礎工資標準。

  3.2. 員工基礎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技能和級別,核定基礎工資;

  4. 關於技能工資

  4.1. 員工技能工資變更。

  4.11. 技能工資於每一年末全體員工述職大會後,依據公司全體員工相互打分評選(佔70%)及公司高層領導的考核意見(佔30%),為表現優異的若干員工統一調級。

  4.12. 與公司做出卓越貢獻者,由董事會研究特批可隨時調整。

  4.2員工技能工資等級表

  5. 關於工齡工資。

  4.1. 員工從轉正之日起工作滿一年的,由員工向綜合辦人事人員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交由財務部落實;

  4.2. 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6. 其他注意事項。

  5.1. 各類非法定假日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5.2. 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5.3. 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5.4. 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7.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6.1 適用範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6.2 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6.3 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6.4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8. 附 則

  8.1 公司每月支薪日為10日。

  8.2 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8.3 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年終績效制,即年底發年終獎金。

  8.4 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8.5 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業務員薪酬制度4

  維護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動合同法》及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一般規定

  1、公司實行工資制。員工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加班工資、獎金組成。

  2、員工工資需扣除國家規定員工個人應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所得稅。

  3、公司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綜合職工的工作能力、崗位、職務、當地生活物價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職工各人的工資標準。

  公司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職工工資標準、工資形式、津貼等勞動管理制度。公司嚴守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支付標準和其他的有關規定,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向職工支付勞動報酬的全部金額。

  公司的正、副總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待遇,由董事會決定。

  4、公司將根據公司效益以及員工全年的工作表現評審結果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幅度由公司決定。

  第二章基本工資

  根據公司職務等級系統,每個工作崗位都有一個相應的職務等級,每一職務等級有對應的基本工資範圍。公司根據員工的職務等級確定員工的基本工資範圍。員工崗位變動的,應執行變動後的崗位工資。

  職務等級基本工資範圍

  第三章補助津貼

  1、補助津貼由交通費津貼、獨生子女費和工作費津貼構成。

  2、職工上下班乘用自備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發給交通津貼100元。

  3、對於按國家有關規定,生育撫養一個子女的職工,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2.5元。職工配偶無經濟來源的,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5元。

  4、對於正常出勤工作的職工,每月一律發給工作餐津貼200元。

  第四章加班工資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職工,可在一個月以內要求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長調休期限。職工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調休或無法安排調休的,公司將向其支付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以小時計算。加班工資按如下方法計算:

  ①每小時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正常出勤的月工資÷21.75÷8)×0.7;

  ②週一至週五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

  ③週六、週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

  第五章獎金

  公司根據職工完成業務指標的情況和對公司貢獻的大小,發給獎金。具體計算方法、發放時期和發放次數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六章工資計算

  1、工資總額。

  (1).組成:基本工資、交通費津貼、工作餐津貼、獎金、加班工資以及帶薪假期的工資。

  (2).不列入工資總額的部分專案: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稿費及講課費、出差時的餐費津貼、出差補助費、獨生子女費、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和經濟補償金。

  2、工資計算期間。

  工資的計算期間力上月16日至當月15日。

  3、人事變動職工的當月工資計算。

  (1).當月中途進入公司的職工,工資按核定的工資標準和當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2).當月中途離職的職工,按職工離職當月的工資標準和實際出勤天數一次性計發工資。

  (3).上述職工的當月工資,根據本規定中工資構成的不同類別及其計算方法分別計算。

  4、月工資收入計算。

  符合公司勞動合同規定的條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資收入作為經濟補償計發基數,其月工資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計算:

  ①月工資收入是指列入本規定所確定的工資總額的工資;

  ②計算日前12個月內該職工的工資之和除以12;

  ③職工本人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④日工資收入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週40小時工作制)。

  5、工資調整。

  職工因職務或工作崗位變動,其月工資,除特殊的情況外,以變動之日為界限分別計算。

  6、病假工資。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期間以法律規定為準,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為當地最低工資,滿1個月的按月額計算,不滿1個月的按日額計算。

  7、事假工資

  員工經單位批准的事假,不計算工資。工資計算期間事假超過三天的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工資。

  8、其他假期工資

  員工年休假、休探親假期、婚、喪假及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七、工資發放

  1、公司用人民幣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於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每季度的第1個月的日發放上季度的獎金,每年度的第月發放上年度的獎金。

  2、如遇以下情況,公司可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為1個月: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3、公司一般透過銀行發放員工工資。員工持個人申請的卡領取薪資。員工須於每月日前將個人準確的卡號書面呈交部。由於員工延誤或錯誤提供卡號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4、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訴他人(含公司同事)有關薪資情況,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違反此規定的員工予以相應的懲處。

  八、工資的扣除

  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員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根據政席規定或法定的授權委託,下列費用可由公司在工資計算和支付時代扣。

  1、政府規定職工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

  2、受職工本人委託繳納的其他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等。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從職工工資中代扣的其他費用。

  業務員薪酬制度5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專案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專案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專案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五、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六、關於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專案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彙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併發放。關於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專案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後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