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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的管理制度

中小企業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小企業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中小企業的管理制度1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並妥善儲存。

  2、依法履行向本部門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3、依法執行建設專案“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式。

  4、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定期、不定期組織各部門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處理。

  6、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7、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儲存。

  中小企業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製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3、每臺裝置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衛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

  5、食堂衛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七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八條:生產、辦公場所嚴禁吸菸第九條:任何員工不能洩露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十條:不說任何不利於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一條: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二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准方可進出。

  第十三條:宿舍裡嚴禁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

  第十四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向負責人啟示,批准同意後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得到公司認可後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後果者,責任自負。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後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一條: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第二十二條: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原材料及產成品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六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七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二十八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

  第三十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員工有義務提高勞動技能水平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三十三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300元。

  第三十四條:整月全勤者,獎勵全勤獎,獎金100元。

  第三十五條: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給予全廠通報的處分,對於通報處罰不認可的給予打掃廠區衛生處分(工作時間以外,不計報酬)。

  第三十六條:員工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於公司發展有利的建議,經公司領導考慮其可行性後,給予現金獎勵(10—100元)。

  中小企業的管理制度3

  一、目的:

  需要貫徹以人為本,創造價值的發展理念;完善薪資管理制度,強化部門職能。

  二、適用範圍:

  公司職員。

  三、制訂標準:

  在原有薪資的基礎上,參照同行相關的薪資待遇而設定。

  四、參照依據:

  原薪資標準、地方收入標準、市場行情收入標準。

  五、薪資等級制度:

  1、薪資構成:

  基本工資+專案津貼+獎金。

  2、基礎工資:

  作為該員工從事工作的基礎保障收入,發放標準參照(薪資等級一覽表)。

  3、等級劃分:

  分五個檔,每檔設二十五級。

  (1)一檔(高管):正(副)總裁、事業部總經理、總裁助理;

  (2)二檔(部門):總公司部門正(副)經理、事業部副總經理、專案經理、分公司正(副)總經理、銷售大區經理、事業部部門正(副)經理、高階專業人員;

  (3)三檔(主管):總公司部門助理或主辦、總裁秘書、分公司部門正(副)經理、設計師、省級業務主管、中級專業人員;

  (4)四檔(主辦):分公司部門助理或主辦、車間主任、業務主辦、初級專業人員;

  (5)五檔(職員):出納、會計、文員、銷售內勤、統計員、後勤管理員、裝置管理員、倉管員、水電管理員、檢驗員、兌獎員、文員、駕駛員、接待員、工勤人員、工人;

  (6)注:

  A、凡未列入以上檔次者,其薪資標準另行制訂;

  B、業務部助理在職權上高於大區經理,其薪資級別要比大區經理高;

  C、公司與事業部、子公司是上下級隸屬關係,本薪資制度中,已將此關係考慮在內。

  4、說明:

  (1)二檔、三檔管理人員由本公司總裁任命為準。

  (2)技師類員工原則上以三檔起薪,特殊人才可享受二檔或更高一級待遇。

  5、工齡津貼:

  (1)計算標準:以該員工進入公司滿一年後始計,第二年開始每滿一年每月20元。

  (2)工齡工資以十年封頂,即工作滿十年後不再遞增計算工齡。

  (3)工齡津貼統一在年終發放,凡在年終前離職人員(辭職、辭退、開除),均不發放。

  6、學歷或職稱津貼:

  (1)高中、中專生或取得(員)資格認證(能出具相關證書的)每月50元;

  (2)大專生或取得(助理)資格認證(能出具相關證書的)每月100元;

  (3)本科生或取得(師)資格認證(能出具相關證書的)每月150元;

  (4)碩士生或取得(高階)資格認證(能出具相關證書的)每月200元;

  (5)博士生或相關任職資格的(能出具相關證書的)每月300元;

  (6)既取得學位又獲得資格認證的只能享受一項津貼,但在晉職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7)所取得職稱資格認證必須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方可享受該項津貼。

  7、特許津貼:

  特別人才津貼由本公司總裁特批。

  8、發放標準:

  (1)凡新進員工需要三個月的試用期,因工作表現優秀或對公司有較大貢獻者,經部門上報,人力資源部核實,經審批後(根據公司人事管理許可權而定)可縮短試用期;薪資發放依不同職務或工作而定;

  (2)總裁助理需要試用期一檔一級起薪,任命後一級三檔;總公司部門經理、事業部副總經理試用期二檔十三級起薪,任命後二檔十七級;事業部部門經理、分公司副總經理試用期二檔十一級起薪,任命後二檔十五級起薪;總公司部門副理試用期二檔六級起薪,任命後二檔九級起薪;大區經理試用期二檔三級起薪,任命後二檔七級起薪;事業部部門副理試用期二檔三級起薪,任命後二檔九級起薪;

  (3)省級A業務主管、分公司部門經理、設計師試用期三檔七級起薪,任命後由三檔十四級起薪;省級B業務主管試用期三檔四級起薪,任命後三檔九級起薪;總公司部門助理或主辦、總裁秘書、分公司部門副理試用期三檔四級起薪,任命後三檔七級起薪;

  (4)車間主任需要試用期四檔五級起薪,任命後四檔十一級起薪;分公司部門助理或主辦試用期四檔十七級起薪,轉正後四檔二十三級起薪;

  (5)文員、出納、倉管員、銷售內勤、檢驗員、統計員、廚師、司機、水電管理員需要試用期五檔八級起薪,轉正後五檔十五級起薪;保安員試用期五檔六級起薪,轉正後五檔十級起薪;食堂幫廚、綠化工、清潔工試用期五檔二級起薪,轉正後五檔六級起薪;

  (6)新進員工試用期薪資定級將在原定薪資點基礎上考慮其工作經驗及其它技能而高套兩至三個級別。

  (7)特殊情況經本公司總裁審批可高套級別。

  (8)注:本薪資管理制度的制訂與發放,已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並朝著以人為本管理的積極方向發展,為今後出臺標準提供依據,因此,不會產生負面影響。

  六、薪資考核:

  (1)公司對各崗位分別進行考核。

  (2)考核結果將分為差、不及格、及格、優良、優秀。

  (3)其中優秀員工佔公司全員的5%,優良員工佔公司全員的5%,及格員工佔全員的60%,不及格員工佔全員的15%,差員工佔全員的'5%。

  (4)需要考核一次達優秀者將給予調薪三級,考核連續三次達優秀者,給予晉級一檔同級。全年考核達優秀者可晉升職位。

  (5)需要考核一次優良者將給予調薪一級,考核連續二次達優良者,給予調薪三級。全年考核優良者,給予調薪五級。

  (6)考核及格者不加薪亦不減薪。

  (7)考核一次不及格者給予降薪一級;接受公司相關職業培訓,考核連續二次不及格者,給予降薪三級;由人力資源部對其工作全面瞭解與評估,決定是否調職;全年考核不及格者,給予降職。無職位者以辭退論處。

  (8)需要考核一次差者工資將給予降薪三級,並給予調職;考核連續二次差者或全年考核累計三次者以辭退論處。

  (9)營銷人員另有規定獎懲標準的,不在此限。

  中小企業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透過有效的薪酬體系設計,激勵員工提高工效,穩定員工隊伍。

  第二條本規定的執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範化,透過有效的晉升通道,使薪資真正成為激勵員工成長,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所有崗位之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式,此時使薪酬體系的各環節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權責

  第一條各部門部長有對本部門員工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權。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按此規定執行各崗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許可權和稽核許可權。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依此規定對特別調薪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根據社會和公司發展需要,及時對此規定進行修訂。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一條行政人員的薪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它;

  第二條行政辦公人員(加工廠一線員工及駐外業務員除外)每月26天為全勤,此時全勤天數以外,加班工資以每天10元計算。

  第三條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此時具體標準見(崗位工資級別表):

  第四條績效工資按基本工資的30%為基數,根據各系統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

  公司人力資源部每季度組織一次晉升評定。晉升評定,每季度由人力資源部、企管部、統一組織。每季度績效考核總成績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資格填寫晉升表,由公司薪酬委員會批覆。

  第五條透過評定者,即可按相應級別在下個月的工資中統一調整。成績不合格者,根據成績或不能晉升,或降級,若降級工資同樣在個月的工資中調整。

  中小企業的管理制度5

  一、基本素質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和藹,愛崗敬業,樂於奉獻,虛心學習,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自素質和業務技能,富有積極的上進心和職業自豪感及奉獻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則將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的罰款。如有:

  1、遲到10分鐘內按每分鐘1元計算,如超過10分鐘,視情節進行處理;

  2、如早退5分鐘內按每分鐘5元計算,如超過5分鐘,視情節論處。

  (二)員工因事請假4小時內由組長簽名,主管審批方可生效,如超過4小時需經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在2小時以內由主管簽名生效,超過2小時由廠長簽名生效。管理請假如超過3天者需總經理審批生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三)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四)員工請病假超過8小時,則需要醫務機構出具建議休息和持有醫院電腦收費單方可獲得生效;

  (五)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在二天內通知廠方並填寫請假單,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三、工資待遇

  (一)新員工經初步審定工資後試用期為1個月,1個月內廠方有權隨時解僱,工資視其技術水平及工作表現確定,一個月後屬合格員工,工資按初定工資給予;

  (二)所有新進員工需連續在公司工作滿2個月後,在公司統一發放工資時方可領取第一個月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號)。員工若中途請假5天以上者,公司將順延本人的工資發放時間;

  (三)員工無請假、遲到、曠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獎(未滿一個月的員工無全勤獎);

  (四)如在公司連續服務3年以上的老員工,公司則根據其工作表現,參照工作業績,可考慮往後每年調整一次工資;

  (五)所有管理及員工若在公司連續服務滿1年,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以後每月或獲得工齡獎20元;凡連續在公司服務滿2年以上的,同樣無曠工、遲到、早退及違反廠規制度,每月可獲得工齡獎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員工工資在三個月以後可獲得晉升,晉升條件則根據其工作表現、技術水平等綜合評定,由組長、主管、廠長評定後交總經理簽名方可獲得晉升工資;

  (七)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放後二天內向財務部查詢,逾期者廠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辭職規定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經組長、主管簽名,廠長審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辭職的員工,廠方在一個月內招聘替補人員,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離職,工資按正常發放領取;如在一個月內沒招到合適人員,公司則有權推遲離職期限,工資可考慮離職就領取;

  (三)凡新進員工從本制度公佈之日起,可在做滿一年後隨時提出辭職申請;(具體程式按第一條、第二條執行);

  (四)所有管理人員、生手員工進入公司後需做滿2年方可提出辭職申請,未滿2年時間提出辭職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離職,則視無薪離職。

  五、處罰條例

  (一)甲類過失(屬於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未經允許在廠區車間內拍照;

  2、飲酒或酗酒後回工廠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

  3、威脅或散佈謠言損害他人或公司聲譽的;

  4、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

  5、辱罵管理人員及威脅管理人員的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裝置,消防裝置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

  7、管理人員濫用職權或私洩報復者;

  8、除正常休息在廠內聚眾賭博;

  9、在廠區禁菸區吸菸,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工廠的;

  10、公司組織統一加班,私自下班者;

  11、公司在趕貨期間無故曠工者(除罰款外還需按曠一扣六處罰)。

  (二)乙類過失(屬於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注意節約水電,不愛護機械裝置、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

  3、工作時間吃零食的;

  4、工作時間大聲說話者;

  5、工作效益欠佳,達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5、上班時間聊天,看書刊雜誌,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隨地吐痰,亂丟食物;

  7、未經批准打聽私人電話的;

  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

  9、挑撥是非,亂傳閒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併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任何人不得人任何異議。

  六、獎勵條件(凡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50―1000元獎金)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採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於抵制不正之風,事蹟突出者。

  注:獎勵審批許可權,如一旦有人夠獎勵條件,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經主管廠長稽核,呈報總經理批准方可獲得獎勵。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生效,其解釋和修正權由廠辦負責,總經理審批方可獲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