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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制度

資產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資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資產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學校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學校資產管理實行總務處綜合管理,使用個人具體負責的管理體制。

  1、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配備和清潔用具、資料電器、錄音、錄象、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管理範圍。

  2、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學校的資產帳目,財產登記、清查、報損等工作。

  3、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分級分類設立財產帳,凡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學校一類資產帳,由財務室和資產管理員保管,凡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學校二類資產帳,由學校管理員保管。

  4、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意見及各科老師所需和條件的可能進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同時資產管理員一定要把好記帳關及審批制度,報廢報損要辦理登出手續(需經嚴格的行政審批手續,方可登出)。

  二、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

  1、外單位贈送的物品和獎品,如屬一類資產應在一類資產帳上登記,交有關處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資產帳,另立冊登記保管。

  2、固定資產必須按物品的名稱、數量,金額、列表。經主管部門或單位負責人簽字,交後勤處稽核,報校領導批准,由總務處收

  回處理的物品應登出帳、卡。處理報廢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項,全部上交財務處,有關批件和交款收據由後勤處妥善保管併入帳,以備存查。

  3、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單位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請表,處、組、室領導簽字證明後,由學校財務管理員核實,按規定辦理報損手續,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一處理,屬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妥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情況由負責人賠償損失。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維修

  1、固定資產,必須安放整齊,保持清潔,乾淨,加強管理,注意維護保養,該修的要及時修復,使其經常處於良好狀態。

  2、每學年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資產情況進行一次清查、核對。

  3、每年暑假,學校對各教室、辦公室進行維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

  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每學年開學前,總務處配齊教室各類裝置,登記立帳,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實後,教室所有設施留有班級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為造成損壞或遺失,均由班級承擔賠償責任。

  五、監督與檢查

  1、要動員師生,教育師生,樹立。

  2、資產管理員應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定資產,瞭解資產的使用保管情況,把資產管好。

  3、校領導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檢查這一項工作的實施,每學期至少一次將

  六、固定資產的交接

  教職工因調動離開學校,要按規定歸還在學校所借全部財產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1、固定資產的經管者工作調動時,必須根據帳面實有物品清點清楚,向接管者辦理移交。

  2、固定資產的接管必須根據帳面實物核實無誤者方可接管,如有實物與帳卡不符,查明原因,屬丟失、損壞的要賠償。

  3、固定資產的交接,必須有主管部門的領導監交,交接雙方與監交者簽字。

  4、教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前,應退還在學校所借辦公傢俱和生活用品或教學用品,如錄音機、計算機、圖書等。

資產管理制度2

  第一章固定資產的範圍及分類

  第一條固定資產管理範圍:不論來自何種渠道或使用何種經費(含捐贈),凡產權屬於學校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按規定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入賬,集中管理。

  第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定為固定資產:

  (一)一般裝置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價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品,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如圖書、辦公桌、檔案櫃、鐵床、課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構築物。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不動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物的各種設施等。

  (二)專用裝置:指直接用於教育教學的各種儀器裝置、電子裝置、文體裝置等。

  (三)一般裝置:辦公事務用的傢俱裝置包括:文印裝置、交通運輸、行政辦公裝置等。

  (四)圖書:包括圖書館、資料室藏書和儲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種重要電子資料。

  (五)其它資產:包括傢俱、床上用品、服裝等。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及機構

  第四條全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根據隸屬關係和業務特點,設校(總務處)、處(部)固定資產管理單位,組成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管理隊伍,形成固定資產管理網路。

  (一)在校長領導下,學校一級由主管副校長及總務處行使職能,負責固定資產總體管理(計劃、購置、使用、維護維修報廢),總務處直接管理學校房屋建築、公用設施、各處(部)、服務部等財產。

  (二)處(部)為二級管理單位,並設一名兼職人員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各處部負責人是責任人。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職能部門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及有關制度、規定。

  (二)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及實物賬冊的管理,並監督固定資產的驗收和入庫工作。

  (三)負責全校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四)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統一調配,提高固定資產利用效果。

  (五)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拆除、改裝和報廢等工作。

  (六)對實物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對工作,做好增減登入,做到賬實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目體系,併為上級部門做好統計報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驗收及入賬

  第六條購置。全校固定資產的採購,統一歸後勤處管理,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各處(部)在購置固定資產前,編制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紀檢、學校財產(管理員)等的簽名,按學校《物品採購制度》規定購置。

  第七條驗收。所有購置的固定資產,嚴格按出入庫登記管理,對招標批次採購直接進入使用部門的財產,事後也必須完美出入庫手續,總務處要監督檢查使用和發放登記情況。

  (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填寫《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和《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時,所有專案必須填寫完整、準確,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一定要與產品說明書一致,學校總務處檢查執行情況。

  第八條入賬。凡產權屬於學校的固定資產,都必須到總務處登記,到財務室辦理有關固定資產的入賬、登記手續,不得賬外滯留。

  (一)各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在報銷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發票和供貨方提供的購置清單;

  (三)各單位不按以上程式辦事,或提供資料不完整、不規範的,或購置價格明顯過高時,總務處會同財務室有權不予辦理出入庫手續和報銷手續,擅自辦理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九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體系。後勤處負責建立全校《固定資產總檯賬》《固定資產分處(部)明細賬》,各處(部)要有《固定資產登記簿》,庫管員建立《出入庫登記清冊》。

  第十條建立對賬制度。建立並不斷完善各處(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賬制度,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一)總務處的賬目每年對賬一次,各處(部)每學期對賬一次,也可不定期與各使用單位核對賬本,並督促、檢查各部門資產使用情況,保證資產的完整性,從而保證總分類賬戶核算的正確性和賬目登記的統一性。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調撥及維修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是指人員調動後固定資產隨之在學校各處室之間發生的移動。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校內互相借用,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借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按期返還,如有損壞或丟失,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凡涉及學校內部兩個使用部門之間的調撥,都要辦理有關調撥手續,並且變動部門和總務處須相應調整賬目。

  第十四條對長期閒置不用的固定資產,後勤處有權進行調撥,回收庫存管理。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未經學校許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維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維修申請單》,主管領導批准後總務處安排人員維修。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處置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處理(報廢、報損、丟失、積壓、拆除、調出等),執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拆除、報廢和處理應填報《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集中統一辦理有關資產處置審批手續,資產處置後,填寫固定資產處置清單,總務處和財務室根據清單和實際交易價格分別調整有關賬目,各使用單位也同時做好有關賬務處理。

  凡擅自處理固定資產者,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對嚴重侵害國有資產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分,同時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行政責任。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資產的一切收入所得,資產有償調撥的所得收入,閒置、多餘資產變賣收入、賠償收入(含投保資產的保險賠償金、責任個人賠償費用)等,報廢資產殘體的收入,一律上交學校。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如丟失、損壞或發生事故,各單位必須立即查明情況,及時上報總務處,並在查明原因後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學校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各處(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都要落實到人(兼職)、規定其職責和管理許可權。

  第二十一條未經學校領導和總務處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學校的固定資產作為它用或相互轉用。凡固定資產需出校時,須持有總務處開出的出門證,校門衛方可允許出門。

  第二十二條工作變動或退休退職在離開前,應及時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種裝置,完善手續。

  第八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二十三條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五條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准後,進行調賬,並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毀損處理原則。

  (一)因管理人員不遵守規章制度,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按資產原值賠償。

  (二)因個人責任造成損失的,個人應承擔全部賠償。

  (三)對毀損、丟失的固定資產,所在處(部)須立即上報,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四)對未經學校批准,擅自出售、報廢、報損固定資產的行為,除追究直接責任人和處室負責人的責任外,還要賠償損失。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凡與本辦法有牴觸的,按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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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採購、使用、保管和報廢等管理,保證公司資產安全和完整,充分發揮資產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條 根據資產的價值和使用年限,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兩類。

  1、固定資產: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含20xx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資產。

  2、低值易耗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下(不含20xx元)的各種用具物品和辦公用品等,並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實物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價值管理,使用部門負責對公司資產的使用管理。

  第五條 綜合管理部設資產管理員崗位,負責對公司資產的全面統一管理,按部門建立資產管理臺賬,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分設帳薄進行管理,資產使用部門要同步建立使用臺帳,各部門必須設立一名兼職的資產管理員負責對本部門使用資產進行登記,綜合部資產管理員要定期會同相關部門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第六條 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購置:各部門提出採購要求,報綜合部(資產管理員)稽核,綜合部根據現有資產情況及消耗標準,判斷是否同意購置或直接從其它部門調撥並加註意見,如需採購,報相關領導稽核批准後,由物資採供部或綜合管理部採購人員採購。

  第七條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驗收:採購的資產由採供部和綜合管理部依據《物品採購申請表》聯合驗收,詳細核對品名、規格、數量、金額,仔細檢查商品質量,對驗收合格的物品填寫《入庫單》,記入庫存;對驗收不合格的物品須及時通知採購人員調換,否則不予入庫。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發放:發放固定資產時,須經相關人員和行政副總審批簽字後辦理,領用人必須在《出庫單》中籤字確認。使用過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為因素造成固定資產遺失、失竊或損壞的,必須按規定賠償。

  第九條 低值易耗品的發放:發放低值易耗品時,綜合管理部根據現有資產情況及消耗標準確認是否超標並加註意見,領用人和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須分別在《出庫單》中籤字確認。

  第十條 辦公資產使用人離職時,須將辦公資產移交或歸還所用辦公資產,經相關部門負責人核實、確認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的登記與轉移:綜合管理部負責核查、統計各部門的固定資產,明確部門使用管理責任。綜合管理部資產管理員應根據《固定資產出庫單》及時登記資產管理臺帳。部門固定資產出現遺失、損毀的應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經總經理辦公會及相關領導審批後,及時更新固定資產管理臺帳;固定資產公司內部調撥轉移的,須填寫《固定資產內部轉移通知單》經轉出、轉入部門相關人員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轉移。

  第十二條 低值易耗品的登記:綜合部資產管理員依據《低耗品出庫單》,分設部門臺帳進行登記。

  第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固定資產經專業人員確認已無法維修或維修費用超過資產原值時,由使用部門申請報廢,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後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四條 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經使用部門負責人同意,綜合管理部經理審批後報廢。

  第十五條 資產的盤點、檢查

  1、各部門資產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資產的自查和盤點,並將清查盤點情況報綜合管理部。

  2、綜合管理部負責資產的登記、檢查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門的資產管理情況。

  3、每季度末,綜合管理部會同財務部對各部門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盤點,並出具書面報告。對各部門盤盈盤虧的資產,找出原因及責任人,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後處理。如屬管理不善等人為因素造成,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者的責任,並視具體情況賠償損失。

  第十六條 資產交接

  1、資產管理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時,須保證賬目與實物相符,並由部門負責人稽核批准。

  2、部門負責人新到崗時須對到崗部門固定資產進行確認。

  第十七條 未盡事宜根據物資管理和財務管理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從二O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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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資產,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的監督,實行固定資產統一管理。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新疆佰盛康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各部門。

  三、固定資產管理範圍

  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機器、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2.辦公室固定資產主要指:桌椅、茶几、公文櫃、保險櫃、碎紙機、過塑機、電腦、印表機、影印機、投影儀、掃描器、空調機、POS機、驗鈔機、吸塵器、消毒櫃、冰箱、保鮮櫃、貨架、音響裝置、無線/有線話筒、爐具、廚具、絞肉機等。

  四、管理分工

  公司的固定資產管理由財務部負責帳的管理,綜合辦負責物的管理,使用部門負責正常使用。

  (一)財務部

  1.財務部作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應設定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2.財務部根據主管部門提供的,經總經理簽字生效的各類表格,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3.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每年X月、X月對固定資產進行例行盤點,做到帳實相符,確保帳、物一致。

  (二)綜合辦

  1.綜合辦作為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應安排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檔案管理工作。

  2.負責建立健全的固定資產明細帳,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及登記賬,負責審批並辦理購置、驗收、調撥轉移、報廢、封存啟用、清查盤點等事項。

  4.負責監督、配合使用部門做好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裝置完好提高利用率,並定期組織進行裝置的清點,保證帳、物相符。 5.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裝置大、中、修等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裝置更新計劃。

  6.嚴肅管理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出售、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7.綜合辦經理: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物品抽臺賬管理,對申購的固定資產進行稽核,並定期抽查行政專員的出入庫表和臺賬表。 8.行政專員:負責固定資產臺賬的建立與更新;負責公共區域固定資產的定期盤點與維護保養工作;負責員工離職時固定資產的回收與清理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驗收、出入庫登記、調撥、盤點、清理、報廢等工作;負責維修計劃與裝置更新計劃的擬定;9.行政主管:負責物品的採購與驗收工作;負責供應商的篩選工作;協助行政專員對固定資產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使用部門

  1.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裝置管理工作。

  2.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綜合辦辦及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3.根據綜合辦的要求配合進行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帳、物兩相符。

  五、固定資產的管理要求

  (一)固定資產的申購及採購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部門內勤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綜合辦及總經理/董事會簽字批准後,由綜合辦按庫存情況安排行政主管進行採購。《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以及至少三家供貨廠商報價,以備合理採購。(見表1《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

  2.分公司需購置固定資產時,也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經分公司部門經理、分公司分管板塊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總公司總經理/董事會簽字批准後交由總公司綜合辦經理安排行政主管進行採購。《申請表》應詳細填寫,以便採購。

  (二)固定資產的驗收入庫

  1.固定資產收到後,由綜合辦行政採購專員和行政專員進行驗收。驗收時仔細核對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供貨廠商等資訊是否與預訂相符,並在《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上填寫實際採購金額後簽字交行政專員;

  2.行政專員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並填寫無碳三聯《固定資產入庫清單》,白聯綜合辦留存,黃聯由使用部門留存,紅聯交財務部進行相應的財務處理,更新《固定資產明細表》臺賬,落實使用責任人。(見附表2《固定資產明細表》)

  (三)固定資產費用報銷

  1.每月25日-30日對所購買的固定資產進行統一的費用報銷,報銷時須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

  (四)固定資產的領用、登記及編碼

  1.由綜合辦行政專員填寫固定資產填寫《出庫單》,使用部門簽字確認後,辦理出庫手續。

  2.行政專員對固定資產進行編碼(入庫時編碼),並填寫《固定資產卡片》,在實物上貼上《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編碼是唯一的,不得重複使用和更改。(見附3《固定資產卡片》)

  3.各部門設定專人負責部門內部固定資產的管理,根據卡片建立臺賬,遇部門人員異動時,其負責的固定資產與相應的`固定資產卡片、臺賬做相應調整。

  (五)固定資產的調撥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分管副總、總經理批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固定資產的內部調撥、轉移,應填寫《固定資產調撥轉移單》,按審批流程簽字後,交財務部門存一份,作為財產轉移依據,進行賬務處理,綜合辦存一份。(見表4《固定資產調撥轉移單》)

  3.由調入、調出、綜合辦三方核對實物、編碼、《固定資產卡片》和臺賬等,並在將《固定資產卡片》的內容、臺賬辦理變更手續,做到卡隨物移。

  4.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私自辦理固定資產轉移及處理的,一經發現,將追究使用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六)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

  各部門一旦發生固定資產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報綜合辦,由綜合辦進行維修的協調與安排,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綜合辦報銷。 2.在用固定資產需升級或增加功能時,由綜合辦負責辦理。

  (七)固定資產的報廢

  1.固定資產報廢標準有五點:使用年限已到,雖經檢修可達使用要求,但經濟上不如更換新的裝置;裝置嚴重損壞,無修復價值;國家和主管理部門規定要淘汰的裝置;技術性能不能滿足使用要求的裝置;場地搬遷無法拆遷的裝置。

  2.凡符合報廢標準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向綜合辦申請,經綜合辦仔細鑑定,確認符合報廢條件後,按流程報財務部門、總經理或董事會同意後,辦理報廢。(見表5《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

  3.處理後的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務部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和登出手續,更新臺賬;使用部門更新本部門固定資產的臺賬。

  4.凡停用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轉移單》,將固定資產轉入綜合辦,綜合辦行政專員填寫《固定資產入庫清單》將資產入庫。

  5.閒置裝置和封存的固定資產啟用,由主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轉移單》,按表格要求逐級報公司領導同意後,將固定資產調撥給使用部門使用。

  (八)固定資產的賠償

  1.凡遺失、損壞固定資產,根據情況,經領導批准按固定資產淨值的10%-100%由當事人賠償。

  2.固定資產領用人員辭職或調動,應退回所領用的工具、儀器,對損壞、丟失的視其情況按原價的10%-100%賠償。

  (九)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1.為了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每季度清查一次,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

  2.固定資產的盤點每半年進行一次,由綜合辦和財務部門統一發出盤點通知,各部門配合進行。

  3.遇有下列情況,應當對有關固定資產進行全部或部分的臨時清查;直接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工作;因機構、業務變動,辦理財產交接;公司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進行的臨時抽查。

  4.根據固定資產清查的範圍和任務,成立由綜合辦、財務部、使用部門參加的清查盤點小組,組長由綜合辦主管擔任。

  5.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以前,財務部門必須檢查有關財產增減變動的憑證是否齊全,如有尚未入賬的會計事項,應當及時入賬,主動與固定資產主管部門、使用部門核對各項固定資產的收、付記錄,做到清查前的賬目相符。

  6.固定資產主管部門,在清查以前,應當將公司所有固定資產進行整理,對尚未點驗入庫和應當調撥出庫的固定資產,儘可能做好入庫和出庫手續,避免發生重點、漏點等差錯。

  7.固定資產清查盤點應當逐一點清實物,包括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報廢和轉讓等情況是否正常等等。在清查盤點中發現毀損情況,應當查明毀損的程度、原因和責任以後,在《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清查表內加以註明,並提出處理建議。(見表6《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

  8.財務部門根據《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與固定資產賬簿記錄進行核對。如發現盤存數與賬存數不一致的時候,應該及時查明原因,由主管部門出具書面報告,並交財務備份。

  9.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以後,根據清查盤點的結果填制《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經清查盤點小組稽核無誤簽字以後,按流程報總經理審閱。《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應當由主管部門留存一份,送交財務部門一份。

  10.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短缺和溢餘,經查明核實以後,經資產清查小組稽核,報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根據審查核實後的清查表和審批意見,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做賬務的調整,使賬簿記錄與實際盤存的資料一致。

  (十)固定資產檔案的保管

  1.採購到貨的固定資產其相關檔案資料如使用說明書、保修單、安裝盤採購合同等由綜合辦進行歸檔保管,使用部門需查閱、借閱按檔案管理綜合辦辦理。

  六、解釋權與生效日期

  1.本制度由新疆佰盛康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綜合辦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七、使用表格

  表1《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

  表2《固定資產明細表》

  表3《固定資產卡片》備註:固定資產分類編碼使用扣取貼紙

  表4《固定資產調撥轉移單》

  表5《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

  表6《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

資產管理制度5

  學校財產物資的使用,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對於儀器裝置的使用要制定操作規程、使用和維護保養制度以及安全使用制度。做到堅持制度,責任到人。

  一、房屋及建築物的使用管理

  1、房屋和建築物應做到合理使用,注意經常維護保養。凡未經主管局批准,並未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辦妥手續的,不得擅自搭建、拆除、改造和出借。

  2、對於建設配套的教育用房及建築物,且暫時又不使用的。在竣工驗收後由建造單位向教育局有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並由有關部門登記、造冊,負責管理,記入教育局的固定資產帳中。當開始使用時,再由教育局有關管理此房產的部門向開辦學校辦理移交手續。此時該房產由學校管理,並記入學校的固定資產帳中。

  二、專用(實驗)室的儀器裝置使用管理

  專用(實驗)室的儀器裝置,是學校的重要教學陣地,工作人員應該樹立全心全意為教學服務的思想,積極、主動地配合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為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學生動手能力,擴大知識領域作出應有的成績。

  1、應熟練掌握各種儀器、裝置、藥品等規格、效能和使用方法。

  根據任課教師的要求按時做好各種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的儀器、材料等的準備工作,熟悉實驗的大致原理、過程以及實驗結果。

  2、在學生實驗時,積極輔導學生進行實驗,做好儀器的收發工作、檢查工作及藥品的補充工作。

  3、帳目要清楚,儀器裝置、標本、掛圖、藥品等實驗物品應與帳目相符。

  4、及時、完整地做好每次實驗的登記工作,隨時備查;及時做好實驗後的儀器、裝置的清理工作。

  5、嚴格做到實驗儀器定點放置;對儀器、裝置要經常檢查,保持完好;玻璃儀器要保持清潔乾淨。

  6、做好儀器、裝置的保養、維修工作並做好記錄;掌握儀器、裝置、藥品等的庫存情況,及時做好“請購”及報廢工作;要注意節約。

  7、實驗室的實驗儀器不得擅自外借,嚴格按制度做好保管工作。

  三、辦公室、教室的財產使用管理

  1、按年級、組室分別設立辦公室財產的組室分戶卡,一式二份,組室、總務處各執一份。

  2、每學年核對帳物一次,做到帳帳、帳物均相符。

  3、按班級設立班級分戶卡,一式二份,班級、總務處各執一份。

  4、每學年初,將各教室內必備的課桌椅等教學耐久用品列成教室財產卡,交給各班主任驗收,並委託各班自行保管。

  5、各班級要有教室財產保管員,每學期評定一次財產管理質量,向學校提供推薦,並與評先進文明班級掛鉤。

  6、與班主任保持經常聯絡,對各班平時損壞的課桌椅等物品及時辦理登記、維修、報廢、賠償等手續

資產管理制度6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範圍

  本規則所稱固定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築物、機械裝置、運輸裝置、馬達儀表、工具、什項裝置(各公司自分事務性什項裝置及機電性什項裝置)等。

  第三條 會計科目列帳原則

  前項固定資產,耐用年數在二年以下,不具生產性,未超過一定金額者(各公司自訂)應以費用科目列帳,而不得以固定資產科目列帳。

  第四條 管理部門

  固定資產按下列類別,由各公司指定部門負責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細則由各公司管理部門會同使用部門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事務性什項裝置由總部門負責管理。

  (二)機械裝置、馬達、儀表、機電性什項裝置由工務部門負責管理,但得視實際需要歸由性質相關部門管理。

  (三)工具由資材倉庫負責管理。

  第五條 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後,即歸管理部門管理,並會同會計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統馭關係,予以分類編號並貼粘樣籤。

  第六條 移交

  人員移交時,對於固定資產應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一條的規定詳列清冊辦理移交。

  第七條 增減報告

  會計部門應於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等專案編制"固定資產增置表"一式三聯送管理部門核對,並填列異常或更正內容後,第一聯管理部門留存,第二聯送返會計部門自存,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採用電腦處理報表代替之。

  第八條 盤點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會同會計部門每年盤點一次(不含工具、馬達、儀表、事務性什項裝置)。另應於每季就固定資產的專案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後應填造"盤存單"一式三份註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報(總)經理核決後一份送會計部門,一份送總管理處總經理室備查。管理部門對於盤盈或盤虧除應專案敘明原因呈核外,並應依增置或減損的規定辦理手續。

  第九條 增置、營造、修繕處理

  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修繕應分別依照"材料管理辦法"、"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及"營建工程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 增置及登記

  第十條 增置手續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等固定資產於增置驗收後,使用部門(土地、房屋及建築物由總務部門)應即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一式三聯經會管理部門簽章後,送會計部門填注購置金額、耐用年限、月折舊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由會計部門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會計部門應每月與管理部門核對"固定資產登記卡"的記載事項,如有缺漏事項應即通知補正。

  第十一條 受贈處理

  固定資產因其他公司撥入,捐贈而取得者,應填明價格,如原價無法查得或根本無原價者,得由管理部門會同會計部門予以估列,並按第十條固定資產增置手續辦理。

  第十二條 登記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等不動產取得所有權後,由總務部門統一辦理產權登記後,轉記入"房屋、土地登記卡",變更時亦同。

  第十三條 保險

  固定資產應依"關係企業財物保險事務處理程式"的規定辦理保險。

  □ 移轉、閒置及減損的處理

  第十四條 資產移轉處理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等固定資產在公司內相互撥轉時應由移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移轉單"一式四聯會管理部門簽章後,送移入部門籤認(管理部門不同時,要加印一聯會移入管理部門同時籤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管理部門不同者,影印聯送移入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送移入部門,第四聯送移出部門。其出入廠區應另填"移轉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託運部門自存,第二聯託運部門轉送會計部門暫存憑以核對第三聯,第三聯至六聯出廠時經守衛簽註時間、車重後,第三聯由守衛暫存,於翌晨轉送託運部門的會計部門,經與第二聯核對無誤,於一日內轉送收料部門的會計單位憑以核對收料;第

  四、

  五、六聯由承運商隨同物品出廠、入廠時經守衛簽註入廠時間、車重後入廠,經點收後第四聯由收料部門存查,第

  五、六聯經守衛簽註出廠時間、車重後,第五聯由承運商暫存憑以申請運費,第六聯由守衛暫存,於翌晨轉送收料部門的會計部門與第三聯核對。

  第十五條 資產送修處理

  固定資產固故須送廠商修復時,應依照"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的有關規定辦理,於送修時由工務部門或管理部門開具"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經辦部門自存,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由守衛室暫存於次日轉送會計部門,第

  四、

  五、六聯交承運商運同物品出廠,第四聯交收料廠商暫存供做物品回廠交貨的憑證,經辦部門於驗收後轉交會計部門核銷,第五聯供申請運什費,第六聯由收料廠商簽收並送回經辦部門。

  第十六條 出租或外借處理

  固定資產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門應先會同會計部門後按序呈(總)經理核准後始得辦理,並應制定契約,副本送會計部門以備核對,契約內容應包括修繕保養及稅捐負擔、租金、運什費、歸還期限、保持原狀、附屬裝置明細等,其出入廠區應另填"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並依第十五條流程的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減損處理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因減損擬報廢者,應由使用部門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一式四聯,註明減損原因,送管理部門及會計部門簽註處理意見後呈報(總)經理,經核准後,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

  二、三聯依處理意見辦理後連同該廢品送資材倉庫簽收(盤虧部分免辦繳庫),第二聯連同有關資料送會計部門據以向主管機關辦理報備,抵押權變更及解除保險等手續,第三聯自存。該減損資產因體積巨大必須就地處理或拆除時,則第四聯送委託部門憑以辦理,惟減損資產於拆移前,或拆移後無法繳庫時,管理部門或使用部門應妥為保管,上項減損資產已繳庫者由資材倉庫保管處理,其無法繳庫而決定標售時,其處理流程依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閒置固定資產處理

  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至少每三個月應將經營上認為無利用價值的閒置固定資產予以整理,填具"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擬定處理意見後呈報(總)經理,經核定標售者須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管理部門應即按"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所列經批示計售部分開具"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一式四聯由(總)經理指派專人或由採購部門負責招商比價,並將比價結果轉記於"標售比價單"後,第三聯自存,第四聯送資管科,第

  一、二聯呈(總)經理核決後,由經辦人將第二聯送會計部門以憑核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以便發貨。

  (二)發貨時,由標售經辦人填寫"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承運商聯勿填)憑以入廠提貨,經守衛簽註出廠時間及過磅記錄後,送回標售經辦人開具"繳款單"向出納解繳貨款,並於"料品交運單"備註欄填寫"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號碼、發票號碼,第一聯送資材部門,第四聯送承購商收執,第

  二、三聯送守衛查對放行,於翌立轉會計部門複核。

  (三)提貨出廠後管理部門應即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一式四聯(資材倉庫聯免填),第一聯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

  第十九條 抵押資產的減損出租、外借處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資產如有發生減損、出租或外借時,會計部門應事先備函寫明抵押編號及資產名稱、數量,向總管理處財務部報備,由財務部向貸款及抵押權登記機械辦理標的物增減變更手續。

  □ 工具、附屬裝置、事務性什項裝置處理

  第二十條 馬達儀表處理

  (一)本項資產經驗收後使用部門應每件填具"固定資產增加單"加蓋"附屬裝置管理"章(馬達或儀表如附屬於機械中驗收時,除比照第十條的規定外,仍應按本規定辦理),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馬達、儀表專用卡自訂),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使用部門自存。

  (二)移轉時通知管理部門於"固定資產登記卡"上記載移轉情況,其出入廠區內應填寫"移轉交運單"辦理交運。

  (三)需送廠外修理者,就比照第十五條的規定辦理。

  (四)其保養細則由管理部門會同使用部門自行制定之。

  (五)每年必須全面盤點一次,其閒置部分應比照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六)各公司得自訂管理物件的標準(如冷氣機裡的馬達不列入管理或幾馬力以上的馬達始列入管理的物件等)。

  (七)減損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條的規定辦理,減損單位應蓋"附屬裝置管理"章以資區別。

  第二十一條 工具處理

  (一)本項資產的購置需全部經由資材倉庫收料,未領用前由倉庫保管,歸入物料帳。

  (二)本項資產係指物料的工具類,但各公司得訂出各項品名並追加非消耗品部分。

  (三)本資產列為個人保管時應依個人別(共同使用者以科別設立,科長為當然保管人,得指定專人負責實際保管工作)設立"財產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顏色區分),一份存發料部門(倉庫),一份留存於各科集中保管。

  (四)領用時,由領用人開具"材料領料單",連同科留存的卡片向倉庫領料,並在"財產保管卡"上籤認。

  (五)領用本項資產時,如系新領或追加領料單須經廠(處)長核准,如系以舊換新者,憑科長核准的領料單辦理。

  (六)移交時有關本項資產的保管清冊須增寫一份送管理部門據以轉記"財產保管卡"。 (七)本項資產於不用擬退回時,須呈請廠(處)長核准後方能辦理退庫,資材倉庫對該退回品得例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 事務性什項裝置處理

  (一)本項資產的購置勿需經由物料帳處理,於驗收後直接以裝置或費用列帳。

  (二)本項資產各公司應列出品別,於請購時由資材倉庫在請購單上蓋"列入財產管理"章並會管理部門後辦理請購。於辦理驗收後"請購單"的會計聯及倉庫聯同送會計部門整理付款,倉庫聯並於傳票開制後,由會計部門轉送管理部門轉記"財產保管卡"。

  (三)本項資產列為個人保管時,應依個人別設立"財產保管卡"。其餘均以科別設立"財產保管卡",科長為當然保管人,得指定專人負責實際保管工作。

  (四)對於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物件,各公司得自訂專案及保有期限,超過保有期限時免辦報廢或繳還。

  (五)移交時有關本資產的移交清冊須一份送管理部門,據以轉記於"財產保管卡"。於不用或報廢時,得編制保管清冊經呈廠(處)長核准(得視情況轉呈)後,送交管理部門點收(報廢部分免辦點收)及轉記於"財產保管卡"。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則經呈決策會透過頒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資產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和辦公用品的管理,掌握其使用情況,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制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控股公司)辦公資產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控股公司範圍內所有部門的辦公資產管理,包括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辦公用品管理。

  (一)固定資產是指用於經營管理,行政辦公的主要裝置物品,單價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辦公用工具物品。特別規定辦公室所用空調、照相機、攝像機、錄音筆、傳真機、印表機、碎紙機均屬辦公固定資產範圍內。

  (二)低值易耗品為單位價值低於20xx元,使用期在2年以下,不列入固定資產範疇內的各種工具、傢俱和物品。這裡主要包括辦公室所用電話、飲水機、書櫃、桌椅、沙發及茶几、衣架等。

  (三)辦公用品指各辦公部門所用日常消耗辦公品。

  第三條控股公司總裁辦公室負責辦公資產的實物管理,對控股公司範圍內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統一監管。辦公資產不論其資金來源,均由總裁辦負責其實物監管。

  第四條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職責:

  (一)擬定控股公司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辦公用品管

  理辦法和有關規章制度。

  (二)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購入後,做好分類,統一編號,登記臺賬及卡片;做到賬、物、卡相符。

  (三)聯合控股財務部進行定期盤點,統計各部門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況,達到帳、卡、物相符。對丟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劃清責任,嚴重者給予處罰。

  (四)每月定期統計控股公司各部門辦公用品的使用需求情況,統一購辦辦公用品。

  (五)嚴肅紀律,嚴禁出現擅自贈送、變賣、挪用辦公資產的行為和惡意破壞辦公資產的現象。

  第五條辦公資產使用部門責任:

  (一)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辦公資產的使用管理、保管及維護工作,要文明、節約使用,嚴禁出現惡意破壞現象。若物品出現故障,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報修。

  (二)使用部門對固定資產有保管責任,要防止其丟失、損壞,並配合辦公資產定期盤點工作。

  (三)辦公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上級領導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挪用、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第二章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六條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具體內容包括:資產的購置、使用、處置和盤點清查。

  (一)辦公資產的購置

  1、辦公資產的購置,各部門根據其部門的年度預算進行計劃、分配。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購入,不論其資金來源,購置物品到貨後,由資產使用部門持相關發票單據,到總裁辦辦理登記入賬手續,填寫《控股固定資產登記臺帳》(附件一)或《控股低值易耗品登記臺帳》(附件二),登記後,由總裁辦負責人在發票單據上簽字,方可履行相應的報銷程式,相關財務部門未見到總裁辦負責人簽字,不得予以報銷。

  2、總裁辦根據實物及臺帳記錄,填制辦公資產登記卡加固於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之上,確定其上編號、分類、名稱、型別及使用部門、使用人等資訊與臺帳、實物相符一致。

  (二)辦公資產的使用及管理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到具體部門或個人,有關部門要做好保管、使用和維護工作。如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及時與責任部門聯絡、維修、上報。如出現由於不及時報修致使延時修復而造成的資產損失,將由資產使用人分攤部分經濟損失。

  (三)辦公資產處置

  辦公資產的處置是指公司對各類實物資產在公司部門間進行轉移管理及資產封存保管。

  1、公司內部固定資產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透過總裁辦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填寫《辦公用品管理責任轉移證明》(附件三)。同時由調出、調入部門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由總裁辦負責人簽字後,辦理轉帳手續,進行帳、卡交接。

  2、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門需上報總裁辦,填寫《控股資產封存申請單》(附件四),後由總裁辦封存、保管。已封存固定資產,如需使用,需填寫《控股資產啟封申請單》(附件五),後由總裁辦執行啟封,使用部門可繼續使用。

  (四)資產盤點清查

  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由財務部協同總裁辦進行資產盤點。於每年12月下旬對控股公司各部門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進行年度清查、盤點,填寫《控股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六)或《控股低值易耗品盤點表》(附件七)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在清查時若發現固定資產缺失、毀損,要查明原因,由責任部門寫出書面材料,報知上級領導及總裁辦,待批覆後,做相應的處理。

  第三章辦公用品管理

  第七條控股公司各部門辦公用品由總裁辦每月統計控股各部門上報需求、彙總、統一採購。具體方法如下:

  (一)控股總裁辦於每月25日,將《辦公用品採購需求表》(附件八)發放到控股各職能部門,各部門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本著節約原則,填報需求物品及規格數量,由部門主管負責人稽核、簽字。

  (二)總裁辦將於每月27日,收取各部門《辦公用品採購需求表》,進行核對後,彙總控股公司辦公用品需求總量,交付採購執行部門統一購買。

  (三)總裁辦將於次月5日,將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根據上報需求物品及數量,發放到各辦公室。各部門領取人確認物品後,填寫《辦公用品領取表》(附件九)。

  (四)《辦公用品採購需求表》中所註明的辦公用品多為常規使用種類,如有特殊需求,請在其他專案欄中寫明或提前通知總裁辦所需物品。

  第四章罰則

  第八條對違反本辦公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人員,將根據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如與其他有關公文規定出現不一致或相沖突的方面,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條本辦法由控股總裁辦公室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資產管理制度8

  一、財產的購置

  1、財產的購置必須提出申請計劃,逐級上報由學院批准,統一採購。

  2、申請計劃必須正確處理區域性與整體,需要與可能的關係,全面考慮統籌安排,精打細算,力求節約,提高計劃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新購買的資產或物品,經驗收清點後,在憑證上簽字。

  二、財產的保管、領借、檢查與賠償

  1、各部門有計劃領取物品,並及時登記。

  2、各部門所有財產,統一編號造冊登記,分部門保管使用,離校時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財產。

  3、學院內財產定期檢查,凡人為損壞,視其實際情況折舊或按原價賠償,凡因失盜損失的,視其責任大小情況,由學院商量後作價賠償或報銷處理。

  4、領借物品必須在領物本上簽字,歸還時登出,保管員要認物不認人,借物簽字不漏記。

  5、宿舍、教室的財產,實行包乾管理,如有損壞,由直接損壞者賠償或共同承擔賠償。

資產管理制度9

  一、設定固定資產管理機構

  由院長、行政分管院長、裝置科長、財務科長、總務科長、各護士長組成裝置管理機構,負責裝置購置可行性論證、考察、保管及使用管理辦法。

  二、固定資產標準

  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由物質形態的資產。以及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

  三、固定資產的計價

  為正確反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和實際成本,正確固定資產折舊,必須按照《工業企業財務制度》規定的原價為計價基礎,對固定資產進行計價。

  四、固定資產內部轉移的管理

  固定資產內部轉移,須經分管院長同意,由總務科統一排程,調出、調入部門雙方辦理手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要根據調出、調入單及時更改倉庫固定資產臺帳及科室固定資產臺帳,並報送財務部門。

  五、固定資產折舊

  範圍:

  1、房屋和建築物;

  2、在用醫療器械等專用裝置;

  3、辦公用品、傢俱等一般裝置;

  4、圖書;

  5、其他。

  折舊辦法:房屋及建築物,年提取率為3%計算

  專用裝置 電子裝置,年提取率為20%

  光學裝置 年提取率為15%

  機械裝置 年提取率為12%

  其他裝置 年提取率為10%

  六、固定資產修理的管理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為固定資產修理的主要部門,其他部門應配合管理。裝置維修員平時要對貴重儀器做好維護保養工作。確保醫療儀器裝置的正常運轉,對發生的修理費支出,5仟元以下列入管理費用,修理費支出,5仟元以上列專用基金修購基金支出。

  七、固定資產調出、出售或外借

  1、固定資產調出、出售、外借需由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報告經院長同意後,同時按規定辦好手續並及時轉帳,報送財務部門。

  2、調撥、出售固定資產由管理部門報告院長後,並經評估機構確認後進行有價轉讓。

  八、固定資產報廢

  一般裝置應有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經院長同意,才可報廢;貴重裝置需由領導組織熟悉裝置的技術人員進行鑑定後才可辦理報廢手續,並報上級部門批准。

資產管理制度10

  一、井下開關完好標準

  (一)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50―100元

  1、開關未達到:外殼無浮煤(巖)塵,無油汙,有完好牌、標誌牌、銘牌、檢修牌,接線室(腔)衛生乾淨、整潔;開關接線工藝不符合規定的。

  2、井下開關裝置未上臺上架(使用專用支架或方木)、支架大於裝置四周輪廓50mm,開關未立直、放平,小型電器未集中上板,間隔大於150mm,佈局不合理、不整齊,整個板不牢固,發生搖晃的。

  3、開關外殼及輔助接地極未使用符合標準接地線的。

  4、開關擺放處有淋水,工作地點3臺以上開關未設區域性接地極的。

  (二)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100―300元

  5、開關保護投入不正確,無保護執行的。

  6、外殼不完整(達到無損),有裂痕和變形的。

  7、外殼的緊韌體、密封件、接地件不齊全、不完好的。

  8、接線盒內裸露導電芯線毛刺,上緊接線螺絲不能壓住絕緣材料,外殼內部隨意增加元部件。

  9、接線盒內接地芯線必須比導電芯線略長,即使導電線被拉脫,接地芯線仍保持連線,接線盒內要清潔無雜物和導電線絲。未達到此項要求的。

  (三)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300―500元

  10、隔爆面的間隙超過0。5mm,接合面上的小針孔10mm2範圍內超過5個的。

  11、螺紋隔爆結構擰入深部少於8mm,低於5~6扣的。

  12、電纜接線盒引線裝置不完好,零部件不齊全,缺損,電纜連線不可靠(不牢固);一個電纜引入裝置連線超過一條電纜的;閒置的電纜引入裝置未用厚度不小於2mm的鍍鋅鋼板堵緊的;110mm以上的閒置電纜引入裝置未用厚度不小於3mm的鍍鋅鋼板或堵板未堵緊、生鏽的。

  13、連鎖裝置功能不完整,不能保證電源接通打不開蓋,開蓋送不上電。內部電氣元件保護裝置不完好,動作不可靠的。

  二、電纜懸掛標準

  未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罰款100―300元

  1、電纜不能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不準懸掛任何物品,電纜的接頭部分不得受力。

  2、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的同側時,必須在管子上方並保持300mm以上的距離。

  3、通訊和訊號線掛在動力電纜上方100mm以上的地方。

  4、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於100mm,高壓於高壓、低壓與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m。

  5、垂度:相鄰電纜懸掛點間的電纜中心偏移量應小於電纜外皮直徑的兩倍。

  6、井下巷道內的電纜,沿線每隔200米、拐彎或分支點處,以及連線不同直徑電纜接線盒的兩端、穿牆電纜的牆兩邊都應設定注有編號、用途、電纜截面的標誌牌。

  7、新增電纜懸掛點間距離不得大於2米,用編織網帶懸掛的電纜,最多每隔6米必須用電纜鉤或用鐵絲穿膠管進行可靠懸掛;電纜不得直接用金屬絲懸掛。

  8、盤圈或盤“∞”字型電纜不得帶電,但給採、掘機組供電的電纜除外;多出的電纜可以弧形或“U”形進行懸掛,但應依照以上標準。

  9、在接線裝置(含接線盒)的一端電纜應有300—500mm的餘量,以便於裝置的維護及檢修。

  10、電纜在穿過風門時必須用金屬穿牆套管防護,電纜在井下使用時嚴禁打死彎。

  三、緊韌體完好標準

  未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罰款100―200元

  1、緊固用的螺栓、螺母、墊圈等齊全、緊固無鏽蝕。

  2、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規格一致。平墊、彈簧墊圈的規格應與螺栓直徑符合,緊固用的螺栓、螺母應有放鬆裝置。

  3、用螺栓緊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緊固後螺孔須留有大於2倍的防松墊圈的厚度的螺紋餘量。螺栓擰入螺孔長度應不小於螺栓直徑,但鑄鐵、鋼、鋁件不應小於螺栓直徑的1。5倍。

  4、螺母緊固後,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餘的墊圈減少螺栓的伸出長度。

  5、緊固在護圈內的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出護圈高度,並需用專用工具才能鬆緊。

  四、接線完好標準

  未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罰款100―200元

  1、接線裝置齊全、完整、緊固,導電良好,並符合下列要求:

  ⑴絕緣座完整無裂紋。

  ⑵接線螺栓和螺母的螺紋無損傷、無放電痕跡,接線零件齊全,有卡爪、彈簧墊、背帽等。

  ⑶接線整齊,無毛刺,卡爪不壓絕緣膠皮或其它絕緣物,也不得壓或接觸遮蔽層,芯線裸露距卡爪(或平墊圈)不大於3—5mm。

  ⑷隔爆開關接線室不允許由電源側進線至負荷側接線,或由負荷側進線至電源側接線。

  2、固定電氣裝置的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裝置引入(出)線的終端線頭,應用線鼻子或過度接頭接線。

  ⑵導線連線牢固可靠,接頭溫度不得超過導線溫度。

  3、地線長度適宜,鬆開線嘴卡蘭拉動電纜後,三相火線拉緊或鬆脫時,地線不掉。

  4、接地螺栓、螺母、墊圈不允許塗絕緣物,使用扁鐵的連線的卡爪(或平墊圈)要鍍鋅或鍍錫。

  五、接地裝置完好標準

  未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罰款50―200元

  1、接地螺栓應符合下列標準:

  ⑴電氣裝置接線盒的金屬外殼和鎧裝電纜接線盒的外接地螺栓應齊全完整,並有標“Ξ”符號(執行中移動的採掘機械裝置除外)。

  ⑵電氣裝置接線盒應設有內接地螺栓,並標有“Ξ”符號。

  ⑶外接地螺栓直徑:

  容量小於或等於5KW的不小於M8。

  容量大於5KW至10KW的不小於M10。

  容量大於10KW的不小於M12。

  通訊、訊號、按鈕、照明燈小型裝置不小於M6。

  ⑷接地螺栓應進行電渡防鏽處理。

  2、接地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主接地極的接地母線,其截面應不小於:鍍鋅鐵線100mm2;扁鐵25*4mm2;銅線50mm2。

  ⑵電氣裝置的外殼同接地母線或區域性接地極的聯線和電纜接線盒兩端的鎧裝、鉛皮的連線接地線,其截面應不小於:鍍鋅鐵線25mm2;扁鐵25*4mm2;銅線25mm2。

  六、安全防護標準

  未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罰款50―100元

  1、機房(硐室)和電氣裝置,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裸露帶電部分及轉動部分,均須設防護罩、防護欄,並懸掛危險警告標誌。

  2、機房(硐室)不得存放煤油、汽油、絕緣油和其它易燃物品。用過的棉紗(破布)應存放在蓋嚴的專用容器內,並放置在指定地點。

  3、塗飾

  ⑴裝置表面應塗防鏽漆。開關箱、接線盒內壁應塗耐弧漆,顏色與出廠顏色一致。

  ⑵裝置的防護欄、油標、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應塗紅色油漆。

  ⑶裝置表面脫落油漆的部位應及時補漆。

  4、裝置環境

  ⑴裝置表面無積塵、油垢。

  ⑵機房(硐室)清潔,應無雜物、淤泥、積水、滴水、油垢,工具、配件、材料等要存放在固定地點,擺放整齊。

  ⑶機房(硐室)通風良好,照明設施亮度合適,符合安全要求。

  5、記錄、資料

  固定電氣裝置場所必須具備下列記錄及資料:

  ①電氣系統圖;

  ②檢查、修理記錄,實驗整定記錄;

  ③運轉記錄、交接班記錄、事故記錄。

  七、皮帶機、刮板機完好標準

  未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罰款50―200元

  1、各傳動滾筒的表面應光滑,無損壞,運轉靈活,滾筒邊緣無毛刺。

  2、膠面滾筒的膠層應與滾筒的表面緊密貼合,不得有脫層和裂口。

  3、驅動滾筒直徑應一致,其直徑差不得大於1mm。

  4、託輥應運轉靈活,無卡阻現象。

  5、緩衝託輥表面橡膠層磨損不得超過原凸起高度的一半。

  6、機頭架、機尾架和拉緊裝置架,不得有開焊現象,如有變形,應調平、校直。

  7、轉載機執行軌道應平直,每節長度上的彎曲,不得超過全長的5‰。

  8、機尾架滑靴應平整,連線緊固可靠。

  9、中間架應調平、校直、無開焊現象,中間架連線梁的彎曲變形,不得超過全長的5‰。

  10、牽引絞車制動裝置應操作靈活,動作可靠。

  11、清掃器調節裝置應完整無損,清掃器橡膠刮板的高度不得小於20mm,並有足夠的壓力。

  12、每班機電修維修人員應對以上重要部件詳細檢查一遍,並填寫檢修記錄。

  13、每班應檢查機頭壓鏈器架子、電動機減速箱等各處連線螺絲是否齊全緊固;各種防護罩是否齊全可靠;聯軸節皮子是否損壞及聯軸節是否刮罩子。

  14、檢查訊號是否可靠;接頭連線是否緊固;聯軸節裡油量是否符合要求;電源電纜、操作線有無受擠壓。

  15、檢查輸送機搭接情況和鏈子鬆緊情況,搭接過低和鏈子過鬆要及時處理,防止帶煤。

  16、對檢修過的電氣裝置應建立檢修質量卡片,將檢修人員、裝置編號、絕緣電阻和存在問題記錄下來。

  17、檢修過的電氣裝置在正常執行條件下,投入執行24小時內發生電氣故障,檢修人員負主要責任。

  18、對已檢修過和未檢修的電氣裝置要分放整齊,保持裝置存放室和工作室的整潔。

  19、機頭附近的浮煤、矸石、雜物及電動機減速機箱上的煤塵要消除乾淨,保持清潔。

  20、皮帶機尾隨時檢查時不準有積煤,保持機尾皮帶清潔不磨損;皮帶底部200以下不準有積煤。

  八、井下供電系統繼電保護完好標準

  未達到下列要求之一的罰款300―500元

  1、選擇性:要求保護裝置僅將故障線路切除。

  2、迅速性:要求保護裝置動作儘量快。

  3、靈敏性:要求保護裝置對正常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的反應能力。

  4、可靠性:對故障線路能可靠跳閘。

  本制度由機電運輸科監督執行。

資產管理制度11

  1、按國家有關規定,價值在800元以上,或使用週期為一年以上裝置構成裝置固定資產,在安裝驗收後,投產前應及時入帳,生產技術部應下達裝置投產通知。生產部門正式投入使用,列入本車間的裝置固定資產帳。

  1、按國家有關規定,價值在800元以上,或使用週期為一年以上裝置構成裝置固定資產,在安裝驗收後,投產前應及時入帳,生產技術部應下達裝置投產通知。生產部門正式投入使用,列入本車間的裝置固定資產帳。財務監督提取折舊費、大修費,並在固定資產帳上增值。

  2、裝置從投產之日起開始構成固定資產,並開始創造價值,應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範圍之內。

  3、按照上級業務部門的統一要求編號、登記,分別建立裝置臺帳。折舊帳和裝置技術檔案。做到車間、財務、裝置一致。

  4、裝置的折舊實行單臺計算,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委和財政部的統一要求進行。

  5、裝置的停用、改造、大修、更新、封存、調動應由車間申請,報上一級業務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並通知財務及有關人員。

  6、各車間每季度應對本車間的裝置進行清點的情況報財務部、機動部。

  7、對於停用的裝置必須入庫。

資產管理制度12

  1.固定資產及其相關規定

  (1)根據相關的財會制度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徵的有形資產。

  ①單位價值較高。

  ②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③使用年限超過一年。

  (2)本制度將企業投資建設、購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企業經營管理的以下資產作為固定資產。

  ①企業房屋、建築物、構築物。

  ②影印機、相片沖印裝置、運輸車輛等。

  ③中央空調、監控系統、消防系統、通訊及播音系統、電梯、鍋爐、冰櫃及製冷裝置(設施)衛星電視接收系統、供配電系統、供排水系統、洗滌裝置。

  (3)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實物,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企業存貨管理辦法執行。低值易耗品,應包括(但不僅限於)下列專案:

  ①各種用具、傢俱、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②電視機、影碟機、音箱、顯示器、投影儀等。

  ③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鏽鋼用具等。

  ④電話機、傳真機、辦公桌椅、沙發、檔案櫃、飲水機、會議桌椅、行動電話、幻燈機、電腦、印表機、裝訂機、驗鈔機等。

  ⑤廚房中除冷櫃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⑥地毯、燈飾、燈具、花瓶、擺件、飾品掛件等。

  ⑦制服、餐桌用品、麻棉製品等。

  ⑧在經營過程中週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

  ⑨固定資產的維修維護用品、用具及備用零部件等。

  (4)企業全部資產的所有權均屬企業所有,任何個人或其他組織無權私自對企業的資產進行處置、變賣、毀損、報廢,無權將企業資產對外進行擔保、抵押、質押等民事行為。

  (5)企業管理人員對資產行使經營、管理、使用和維護的職權。

  2.固定資產預算制度

  (1)每個會計年度初期,企業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經營情況,將本部門的現有資產的使用情況、維修計劃、報廢計劃、擬新增資產購置計劃及其他與固定資產相關的支出計劃,上報給工程技術部門和財務部門。

  (2)企業財務部根據企業下年的資金情況,提出資金安排計劃。

  (3)工程技術部門根據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對上述計劃從技術角度提出意見。

  (4)企業採購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及企業財務部門,各自遵照固定資產預算執行相應責權,記錄、監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資產。

  (5)企業總經理召集相關部門,根據上述意見制定出固定資產的增減、維修計劃後報企業相關部門。

  (6)企業管理委員會將上述計劃討論通過後形成企業的年度固定資產預算。

  3.固定資產購建及形成

  (1)在年度預算範圍內的固定資產,由相關部門按預算執行購建任務。

  (2)未列入預算範圍而急需使用的資產,按照預算形成程式,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相關部門(含企業財務部)出具意見後,由企業總經理決定是否確需購建資產。

  (3)對於確需購建的資產,由企業總經理將購建計劃提請企業的決策人員審批。

  (4)各相關部門按審批意見執行購建任務。

  4.固定資產的管理

  (1)根據企業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企業固定資產按賬務和實物分別進行管理。

  (2)企業固定資產的賬務管理。

  ①企業固定資產賬務統一由企業財務部門核算,固定資產的核算按照企業的相關規定執行。

  ②企業財務部組織相關部門,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點、盤查企業的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維修、服役狀態、報廢情況與賬面記錄情況進行核實,並對各責任人的資產管理執行情況提出獎懲建議。

  ③企業財務部負責企業固定資產的增加、報廢、折舊、資產減值等的賬務處理、記錄、核算工作。

  ④對於已提完折舊,尚在服役的固定資產,應登記造冊,與其他資產同等管理。

  (3)企業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①各部門應對本部門所管理的資產建立資產檔案,對本部門的資產位置、功能、工作狀況、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項、能源耗用情況、修理維護情況、預算執行情況等各種資訊作詳細記錄,並將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以確保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②企業財務部雖不對企業固定資產進行賬務核算,但應按固定資產原始入賬價值設定固定資產清單、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及固定資產卡片,將固定資產統一編號、歸類,對固定資產的實物形態作詳細記錄,對固定資產的管理負全面監督責任。

  ③各部門應對固定資產進行不定期的清查盤點,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對資產的清點和監督管理工作。

  ④在由財務部統一記錄的基礎上,將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分解到各個部門。各個部門的負責人對本部門責任內的資產負有全面管理的責任。

  ⑤各部門應對管轄內的資產製定定期檢修制度,以確保機器、裝置的正常執行和建築物的功能完好。

  ⑥對於專業性較強,需要特殊技能、須持證人員操作的裝置,應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嚴格按照裝置的操作規程和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⑦企業總經理對企業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有全面責任,企業工程技術部門協助總經理做好固定資產的管護工作。

  5.固定資產的折舊

  (1)固定資產的折舊由企業統一核算。除以下情況外,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①已提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②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2)固定資產的折舊採用直線法、按單項資產計提,各類資產的折舊年限如下。

  ①房屋營業用房年、非營業用房年、簡易房年。

  ②建築物年。

  ③機器裝置類。供電系統裝置年、供熱系統裝置年、中央空調裝置年、通訊裝置年、洗滌裝置年、維修裝置年、廚房用具裝置年、電子計算機系統裝置年、電梯年、相片沖印裝置年、影印裝置年、其他機器裝置年。

  ④交通運輸工具類。大中型客車(座以上)萬公里年、小轎車萬公里年、貨車萬公里年、摩托車萬公里年。

  ⑤電器及影視裝置類。閉路電視播放裝置年、音響裝置年、電冰箱櫃年、空調器櫃式年窗式年、電影放映機年、其他電器裝置年。

  (3)企業固定資產淨殘值按稅務機關的要求執行。

  (4)固定資產減值,按企業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6.固定資產的修理、維護及日常保養

  (1)企業的固定資產應定期維護和保養,以確保資產正常、經濟、有效地執行。資產的維修按年度固定資產預算進行。

  (2)資產維修部門和物資採購部門,根據總經理的批示意見執行維修任務。

  (3)各責任部門應隨時掌握本部門的資產運轉情況。若發現急需修理而又未納入預算的情形,應做出報告經工程技術部門鑑定並出具意見,由財務部門稽核後,上報企業總經理批准。

  (4)若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金額較大(通常按超過固定資產原值的為準),則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相應的支出,應由企業負責人審批。

  (5)零部件等維修費用,按企業費用報銷辦法執行,相關費用計入企業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預提或待攤的方式處理。

  (6)企業正常經營期間,若需對建築物進行裝修。裝修方案和相應支出應由企業負責人批准。

  若裝修支出符合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標準,則企業財務應將此項支出在固定資產賬下單獨設“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核算,並採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

  7.固定資產的清理及報廢

  (1)企業財務部和企業財務,應按會計制度、會計核算辦法和本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時對固定資產的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事項進行賬務處理。

  (2)各部門應不定期地對所管轄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與企業財務部和企業財務取得聯絡。對於盤虧、報廢、毀損的資產,應查明原因。若系人為因素造成,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企業資產的轉出和轉入應徵得企業負責人的批准。

  (3)對於超過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內的裝置,如存在下列現象則按程式進行清理或報廢處理。

  ①由於意想不到的因素,資產受到不可抗力損壞,已無法繼續服役。

  ②無法正常執行,且無法修復。

  ③能源消耗等使用成本過高,購置新裝置比使用現有裝置更經濟。

  ④修理費用過高,不如購買新裝置。

  ⑤原有裝置的工藝、技術已被新工藝、新技術淘汰,繼續使用已經不經濟。

  ⑥由於國家新法規、新標準頒佈,現有裝置的使用已違反了這些新規定。

  ⑦其他需要對裝置進行報廢的原因。

  ⑧繼續使用將對環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4)對於未來得及納入預算的資產報廢,應按預算形成程式,最終由企業負責人立項審批。各相關部門根據審批意見辦理。

  (5)對於需要清理、報廢的資產,由各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報告,經工程技術部門鑑定、財務部門(含企業財務)驗證後,由企業總經理確認,按程式納入年度固定資產預算管理。各相關部門根據預算處理。

  (6)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資產,相應資產管理部門應及時辦理好報廢資產的銷戶、轉出轉入資產的過戶等相關手續。

  (7)財務部門(含企業財務)應配合並監督好各相關部門的清理工作,做到資產清理費用按規定開支、資產殘值收入及時入賬。

  對於保險賠償範圍內的資產報廢,應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做到財產賠償及時、足額入賬。

  8.附則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辦法不一致的規定自動作廢。

資產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資產管理,明確資產的獲取、保管、領用、處置與轉移的權責關係與管理流程,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不受侵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8號-資產管理》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資產管理,主要包括流動資產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無形資產管理、長期投資管理以及資產評估、資產處置管理等。

  本制度所稱的流動資產,是指公司可以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其他各種債權、存貨等。

  本制度所稱的存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外購的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週轉材料、備品備件等。

  本制度所稱的固定資產,是指公司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

  本制度所稱的無形資產,是指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技術成果、特許經營權和土地使用權等。

  本制度所稱的長期投資,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透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以及其他不準備一年內變現的投資。

  本制度所稱的資產處置,是指公司將其佔有、使用的各類資產轉讓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行為。

  第三條

  公司綜合部(以下簡稱“綜合部”)應當指定有關人員為資產實物管理員,專門負責辦理存貨、固定資產的入庫、領用、轉移等登記工作,組織定期盤點,建立存貨、固定資產實物臺賬,並定期與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核對存貨、固定資產臺賬。

  不得以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兼任資產實物管理員,以確保不相容崗位相分離;也不得以存貨、固定資產的財務臺賬代替存貨、固定資產的實物臺賬;採購人員不得兼任驗收人員或資產實物管理員。

  資產實物管理人員變動時,對於所管理的存貨或固定資產應當按辦理移交手續。

  第四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對存貨、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中發現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情況時,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申請處置。

  使用單位保管的存貨、固定資產發生盤虧、報廢、毀損等情況需要進行資產損失核銷時,需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由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後,報總公司履行決策程式。

  第五條

  公司採購存貨及固定資產時,應當根據公司《採購管理制度》規定的程式進行,並訂立相應的採購合同。

  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各類資產的管理活動。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七條

  綜合部作為資產管理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二)負責資產的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建立相應的資產價值臺賬與實物臺賬;

  (三)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辦公用品、備品備件等存貨及固定資產盤點與賬實相符核對工作;

  (四)負責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作用權類無形資產的管理;

  (五)負責管理設施、泵站設施等資產的實物管理;

  (六)負責辦理產權登記工作;

  (七)其他與資產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八條

  公司其他相關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對本單位領用的資產進行保管;

  (二)負責建立本單位資產實物臺賬,並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盤點工作;

  (三)負責根據綜合部的通知,組織本單位開展辦公用品、備品備件等存貨盤點與賬實相符核對工作;

  (四)其他與資產實物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九條

  審計部負責履行下列資產管理職責:

  (一)對各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單位的資產管理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二)對各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單位的資產管理活動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並對違規責任人提出處罰建議;

  (三)其他與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相關的工作。

  第三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一節

  流動資產管理原則

  第十條

  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其他各種債權等流動資產的管理,按照公司其他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存貨的管理,執行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節

  存貨的請購與採購控制

  第十一條

  綜合部應當分別根據經常性採購專案、生產經營管理計劃、銷售計劃等制定存貨採購計劃,並根據預算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業務特點編制存貨的年度採購預算。

  第十二條

  公司採購實施責任單位(以下簡稱採購單位)在外購存貨時,應當建立長期的供貨渠道和客戶信用評價體系,保證貨源穩定、質量從優、價格合理、供應及時。

  第十三條

  採購單位確定採購時點、採購批次時,應當考慮本單位需求、市場狀況、行業特徵、實際情況等因素,儘可能降低材料庫存。

  第十四條

  採購單位應當根據採購預算和採購計劃進行採購,嚴格控制預算外或計劃外採購。

  第三節

  存貨的入庫驗收與保管控制

  第十五條

  綜合部應當分別按照採購合同的約定,對入庫存貨的數量、質量等進行檢查與驗收,保證存貨符合採購要求。

  第十六條

  外購存貨入庫前一般應經過以下驗收程式:

  (一)採購人員應當在到貨後會同綜合部資產實物管理人員或其聘請的專業人員對數量、外觀、質量及相關附隨資料進行實物驗收;

  (二)對經驗收不符合要求的貨物,由採購人員及時辦理退貨或索賠;

  驗收合格的,由採購人員發起《驗收入庫單》,詳細填明資產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發票號等,驗收人員稽核確認、綜合部負責人同意後,由實物保管員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型號後,辦理實物入庫簽收手續。

  第十七條

  綜合部應當按倉儲物資所要求的儲存條件貯存存貨,並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盜和防變質等措施;貴重物品、生產用關鍵備件、精密儀器和危險品的倉儲,應當實行嚴格入庫、出庫審批制度。

  第十八條

  綜合部應當對驗收入庫的存貨建立《存貨明細臺賬》,詳細登記存貨的資產編碼、資產名稱、型別、規格型號、製造商、計量單位、數量、採購金額。

  第四節

  存貨的領用與發出控制

  第十九條

  各使用單位領用存貨時,應當根據經批准的本單位預算,由經辦人填寫《領用(料)單》,單位負責人稽核,報綜合部負責人審批。超出本單位預算領用(料)限額的,應當報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資產實物保管人員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領用(料)單》發出貨物,並在《存貨明細臺賬》中記錄啟用日期、使用狀態、領用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第五節

  存貨的盤點與處置控制

  第二十一條

  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應當於每年年末定期組織資產實物管理人員及各資產實物使用單位進行一次存貨實地盤點。

  第二十二條

  進行存貨定期盤點時,資產實物管理員應當編制存貨盤點表,分析存貨盤盈、盤虧結果及原因,資產價值管理員稽核後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查,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按照公司規定應當報送董事會批准的,由綜合部報董事會審批。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一節

  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第二十三條

  公司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與修理和改擴建工程專案應嚴格按總公司下達的專項投資計劃與投資預算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項下固定資產零星購置和技術改造與修理,必須嚴格按照總公司審定的預算執行,不得突破預算。確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預算,須報總公司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公司項下基建專案、改擴建專案、技改工程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增加固定資產。

  第二節

  固定資產的請購與採購控制

  第二十六條

  公司相關單位根據科研、生產及工作的實際需要,在每年年底編制本單位下年度所需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報綜合部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預算並履行報批程式。其中科研性裝置、生產性技術裝備、計算機與網路裝置的購置計劃,需註明裝置名稱、規格、型號、參考價格等明細情況。

  第二十七條

  預算內的固定資產購置,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由公司指定的採購單位按照公司《採購管理制度》和《招標管理辦法》等的規定進行採購;預算外的固定資產購置,還應當由使用單位提出專項申請,按公司預算管理辦法調整預算後再行採購。

  第三節

  固定資產入庫驗收與保管控制

  第二十八條

  公司佔有、使用或管理的建築物等不動產,經取得所有權證書或自建房屋於竣工結算後,應即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綜合部應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並建卡列管,之後交公司財務部建卡及入賬。

  第二十九條

  外購動產類固定資產入庫前的驗收,按照存貨驗收入庫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明細臺賬》,詳細登記固定資產的資產編碼、資產名稱、型別、規格型號、製造商、計量單位、數量、採購金額。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辦理完入庫手續後,資產實物管理員應在固定資產標籤上填寫資產編碼,並將標籤貼上在已入庫固定資產的醒目位置,以作為標記,方便以後核對。

  第三十二條

  採購人員在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後,應當將發票原件交至財務部門辦理付款手續。

  第四節

  固定資產領用、變更及退回

  第三十三條

  各使用單位領用計算機與網路裝置、生產裝置及科研儀器等固定資產時,應當由使用人或經辦人根據年度預算,填寫《領用(料)單》,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報綜合部負責人審批。

  第三十四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領用(料)單》發出貨物,並在《固定資產明細臺賬》中記錄啟用日期、使用狀態、領用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第三十五條

  各使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裝置、儀器等固定資產,精心維護與使用,不得任意拆卸、改裝或擅自轉借、出售。發現有毀損、遺失等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司資產實物管理員報告。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在公司不同單位之間相互轉移時,應由轉出單位經辦人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經單位負責人審批,轉交轉入單位負責人同意、接收人稽核確認,並抄送公司綜合部,以調整《固定資產明細臺賬》中的記錄。

  第五節

  固定資產的盤點、維護和保養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盤點與處置控制,按照本制度存貨的盤點與處置控制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綜合部應當對各項固定資產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養及維修。

  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由使用單位提出《固定資產請修單》,綜合部經辦人根據年度預算稽核確認後,提交經綜合部負責人核准後辦理。

  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需要發包給外部專業廠商維護時,按照公司《採購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

  第五章 無形資產管理

  第三十九條

  綜合部對依法以公司名義取得的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的狀況及其變更進行監管。

  綜合部負責建立《特許經營權臺賬》與《土地使用權臺賬》,對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進行登記管理。

  第六章 長期股權投資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制定投資管理辦法,規範長期股權投資行為、加強投資管理、提高投資效果。

  第四十一條

  長期股權投資實行統一決策、分級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負責集中決策,各單位經公司批准後,方可履行對外投資職能。

  第四十二條

  長期股權投資必須嚴格遵照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加強風險評估、決策立項、資產投出和持有、收益回籠、投資處置和監督檢查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實現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對外股權投資涉及到實物資產轉移的,應當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履行好相關報批手續。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生產經營資金不足或者財務狀況嚴重惡化、資不抵債的,不得對外開展股權投資活動。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對股權投資專案實行跟蹤監督管理,投資管理部門要及時做好投資專案的效益測算和分析評價工作,定期對投資專案開展價值測試和分析,並及時向公司彙報投資進度、經營狀況、收益實現等情況,對投資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或處置建議。

  第七章 資產評估管理

  第四十五條

  公司在發生產權轉讓及其他影響國有權益等行為時,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第四十六條

  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同意進行資產評估後,由財務部負責選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資產評估合同由綜合部代表公司與中介機構簽訂。

  第四十七條

  公司綜合部收到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後,對評估報告無異議的,應當向公司總經理進行報告。

  第八章 資產處置管理

  第四十八條

  公司的資產處置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規依程式的原則進行,嚴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履行決策程式和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自行處置。

  第四十九條

  公司項下資產處置範圍包括:

  (一)以出讓等有償方式取得且可以依法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等;

  (二)地面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三)各類機器、裝置、儀器;

  (四)機動車及其他交通運輸工具;

  (五)報廢與核銷資產;

  (六)存貨;

  (七)債權資產;

  (八)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

  (九)其它依法可以轉讓的實物和無形資產。

  上述資產不包括企業正常經營過程中對外銷售的產品。

  第五十條

  公司經批准進行資產對外轉讓的,根據轉讓標的資產的實際情況,採用拍賣、競投等公開競價方式進行;需採用協議轉讓等其他處置方式的,必須按程式報經總經理辦公會審定。

  第五十一條

  資產處置程式

  (一)申報與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由資產使用單位經辦人發起《資產處置審批單》,提出資產處置申報意見和資產處置方案,資產使用單位負責人稽核,資產實物管理單位負責人稽核,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後,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二)資產評估。

  對需要進行評估的資產,在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後,由總公司財務部選聘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作為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三)公司董事會決策與審批。

  公司財務部收到資產評估報告後,提交公司董事會決策;董事會同意後,由總經理會籤、董事長審批。

  (四)結算交易資金。

  綜合部應嚴格按照公司審批確定的處置方案進行資產處置,確定受讓方後應組織交易雙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並在資產交易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資金結算和資產移交工作。

  第九章 違反規定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公司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由綜合部提出處罰意見,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按照公司相關責任追究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因對實物資產管理不善,導致價值受損或實物遺失的;

  (二)不履行相應的內部決策(批准)程式或者超越許可權、擅自轉讓相關資產的;

  (三)故意隱匿應當納入評估範圍的資產,或者向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資料,導致評估結果失真,或者未經評估就進行轉讓、造成資產流失的;

  (四)與對方當事人串通,低價轉讓或高價受讓相關資產,造成資產流失的;

  (五)隱瞞或截留處置資產和處置收入;

  (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透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條

  本制度授權綜合部負責解釋。

資產管理制度14

  固定資產是企業的主要生產資料,是企業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及生產活動的主要手段。其數量、功能、配置結構、技術狀況決定著企業生產經營的規模和競爭能力。為規範固定資產的管理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界定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件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列入固定資產。

  1、生產機械、電器裝置、工藝管線、地下電纜、儀表、房屋、建築物、工器具、專用裝置以及非生產用裝置等。

  2、凡屬在裝置內部或外部隨機安裝的電機、工藝儀表,不論規格大小、價值多少,均隨主機列入固定資產。

  3、獨立使用或備用的電機,功率在7KW以上者列入固定資產。

  4、有些裝置、工具、器具等專用裝置,生產的主要裝置,使用年限又較長、數量較多,雖然價值不足規定金額,也可列入固定資產。

  5、由基建完工交付使用的;由專用資金購進的;由專項貸款購進的;由外單位有償(無償)撥入的;經批准盤盈估價的。

  6、未使用(備用或暫時不用),不需要的,封存的也應列為固定資產。

  (二)有下列性質之一者不列入固定資產:

  1、使用年限較短、數量較多、更換又比較頻繁的。如:玻璃器具、工具性質的儀表,為生產購置或自制的專用工具、模具和卡具。

  2、同一規格、型號的低值易耗品,雖單價達到固定資產標準,也不能列為固定資產,可按低值易耗品處理。

  3、機械內部和外部原裝置的7KW以下電機、工藝儀表、需更新或新安裝的不再增減固定資產原值,可按低值易耗品處理。

  4、新建交付使用的裝置中,包括在裝置價值內的一次性使用的各種填充物。如:包括塑膠填料、分子篩、樹脂、木材製品、觸媒、催化劑、液壓油、潤滑油、變壓器油等。應從裝置價值中扣除,作流動資金管理。

  二、固定資產管理職責的劃分

  機動部、財務部和各單位應明確職責,共同管理和維護好固定資產,建立固定資產賬冊、固定資產卡片,各存一份。

  (一)機動部職責:

  1、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實施。

  2、統一全公司固定資產的登記、編號,掌握固定資產的變動情況。指導分廠、工段搞好基層裝置管理工作。

  3、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報廢、封存和變賣審批手續,並辦理對閒置固定資產的維護、利用和處置工作。

  4、監督裝置的維護、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5、掌握和分配平衡大修費、更新費的使用。

  6、每年會同財務部組織對全廠各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和查定工作。

  (二)財務部職責:

  1、監督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實施。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帳目,負責折舊費核算,掌握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封存、報廢等情況。

  3、按制度規定,正確、及時地提取基本折舊和大修基金。

  4、參與報廢、調撥、封存、變賣固定資產裝置的審查工作。

  5、同機動部一道,組織對全公司各單位固定資產的年度清查、核定工作。

  (三)各使用單位職責:

  1、認真做好基層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準確無誤地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冊和固定資產卡片,並由專人保管。

  3、負責裝置的維護、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4、及時辦理增減固定資產手續。

  三、新增固定資產的辦理程式

  (一)對於房屋建、構築物應按下列要求辦理固定資產手續:

  1、有房屋建、構築物的施工設計圖、施工組織裝置方案、批准施工報告(經主管領導、部門簽字立項)、竣工圖、施工費用結算書(包括單項、分項工程質量評定、材料試驗報告)、施工驗收證明書等。

  2、施工結束,資料齊全,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工程部組織施工單位,公司有關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進行全面驗收,並向使用單位移交全部資料(正本)。使用單位向機動部申辦此專案固定資產落戶。凡缺少施工設計圖、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批准施工報告(需經主管領導、部門簽字立項的)、竣工圖、施工費用結算(包括單項、分項工程質量評定、材料驗收報告),施工驗收證明書(參加驗收單位和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不予驗收和辦理固定資產落戶手續。

  3、逐項填寫“固定資產申報表”、“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移交證明書”,由機動部、財務部辦理固定資產落戶手續,使用單位相應建卡、建檔。

  (二)對於機械裝置、電氣裝置、儀表、工業管線、電纜等應按下列要求辦理固定資產手續:

  1、機械裝置、電器裝置、儀表等應有裝置出廠合格證、裝置使用說明書裝置銘牌標誌和試驗、試車、試壓記錄、整體及易損件圖紙,安裝、設計、施工圖紙。對壓力容器,高、中壓管道,除應具有設計、施工圖外,還應有無損檢測記錄、試壓記錄以及竣工圖、裝置安裝施工結算書、工程驗收證明書。

  2、安裝施工完畢、資料齊全(正本),應由安裝、施工單位公司專案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由專案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進行全面驗收。使用單位向機動部申辦此項專案資產落戶。凡缺少裝置出廠合格證;裝置使用說明書;裝置銘牌標誌和試驗、試車記錄;整體及易損件圖紙;安裝、裝置、施工圖紙;壓力容器和高、中壓管道檢測、試壓記錄;竣工圖;裝置安裝施工結算書;工程驗收證明書(參加驗收單位和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不予驗收和辦理固定資產落戶手續。

  3、逐項填寫“固定資產申報表”、“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移交證明書”,由機動部、財務部辦理固定資產手續,使用單位相應建卡、建檔。

  5、參加並支援機動部、財務部對全年本單位固定資產清查、核定工作。

  四、固定資產的報廢與更新

  (一)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應當報廢更新:

  1、經過預測,大修後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生產要求,不能保證產品質量的。

  2、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能耗高、經濟效益差的。

  3、在修後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4、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體安全和健康,又不能進行改造或改造又不經濟的。

  5、國家有關部門公佈不能繼續使用的,已經淘汰的。

  (二)固定資產報廢的程式:

  1、使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XXX固定資產報廢技術鑑定審批表”,上報機動部。

  2、機動部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技術鑑定,提出意見彙總報主管副總審批,

資產管理制度15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切實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範固定資產借款報銷行為,合理購置、正確使用各類固定資產並提高使用效率,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與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條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

  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

  第3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置、保管、轉讓、報廢、處置等行為相關的所有活動。

  第4條管理職責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採用財務部門、行政部門、使用部門三級管理的辦法,行政部門、使用部門負實物的直接管理責任,財務部門負核算和監督、檢查的管理責任。具體職責劃分如下表所示:

  使用部門:

  1、建立和貫徹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責任制度

  2、建立臺賬或卡片,及時反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等情況,做到賬(卡)、物一致

  3、正確使用固定資產,做好維護保養

  4、定期進行清查盤點,並提出盤點報告

  5、負責編制固定資產的大修理計劃

  行政部門

  1、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資產的賬(卡),並按期填報有關的業務報表;

  2、正確及時辦理新增、轉移、調撥、報廢等手續;

  3、對使用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維護、管理和使用情況的檢查和指導;

  4、定期組織清查盤點,處理盈虧報廢,提出盤點報告;

  5、健全檔案資料,組織給固定資產編號並貼上標識。

  財務部門

  1、負責本企業固定資產的統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核算憑證和賬卡,正確填報有關會計報表;

  2、稽核並辦理固定資產新增、轉移、調撥、報廢等的財務手續及核算;

  3、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4、監督執行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

  第2章固定資產購置

  第5條固定資產預算

  固定資產購置實行預算管理。年初由各部門編制本部門年度固定資產購置預算,列明擬購置固定資產的名稱、型號、生產廠家、具體配置、購置的數量、單價、金額,成套資產應按各組成部分分別編制預算。

  第6條請購審批

  1、預算內固定資產的購置

  使用部門填制“固定資產購買申請單”(一式三份)並申請購置,申請單一份由使用部門留存,一份由行政部留存,一份交財務部。具體審批和執行許可權如下表所示。

  購置固定資產的審批、執行許可權表:

  單次使用金額

  審批人

  執行辦理

  10萬元(不含)以下

  使用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一般固定資產購置由行政部辦理購買

  手續;專用裝置的購置由裝置部負責辦理

  10萬元(含)~30萬元

  公司主管領導、財務部

  30萬元(含)以上

  總經理、財務部

  2、預算外固定資產購置

  預算外固定資產購置應提交《預算外資產購置申請報告》,經公司財務部、行政部會籤並報總經理批准方可進行購置。

  第7條購置方式

  資產購置應堅持多方詢價不少於三方的原則,保證資產購置價格的經濟合理。單批購置固定資產的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應公開招標,招標檔案及成交合同應報經營財務部備案。為保證資產購置價格的合理,方便公司員工的監督,購置裝置的相關資訊應在公司內部網上公開。

  第8條固定資產驗收登記

  1、固定資產購置應辦理驗收登記手續。

  總部各部門(含市場部)、各事業部的固定資產驗收由採購部、行政部和各使用部門負責,經過驗收合格的資產才能辦理報銷手續。驗收不合格的裝置,由採購人員辦理退換、索賠、拒付等事宜。

  2、固定資產的登記應符合以下三點要求。

  (1)各使用部門對資產進行驗收後一週內,應到行政部辦理固定資產卡片登記手續,固定資產卡片應由驗收人和使用人簽字,行政部在辦理固定資產管理卡片的同時登記固定資產臺賬,並對固定資產貼具標籤。

  (2)固定資產管理卡片必須記錄的事項包括名稱、資產編號、規格型號、價格、配置、配件、購入日期、生產廠家、驗收情況、驗收人、使用單位、使用人及備註(反映固定資產維護使用情況)。

  (3)固定資產管理卡片一式三份,行政部、財務部和使用單位各持一份。

  第3章固定資產使用與盤點

  第9條使用與操作

  固定資產的使用辦法由各使用單位負責進行規範,做到安全使用和日常維護。對精密貴重以及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儀器裝置,歸口管理部門應制定具體操作歸程,指定專人操作。

  第10條盤點清查

  公司對固定資產實行定期實物盤點清查,目的是保證固定資產賬、卡、物相符,摸清資產的實際使用現狀,保證資產安全、完整。具體要求有以下四點。

  1、固定資產盤點清查由行政部、財務部和各資產使用部門共同進行(必要時審計部共同參加);

  2、盤點清查中發現的閒置資產要查明情況並制訂處理計劃,賬外資產要做盤盈處理,及時入賬;

  3、對盤點清查中發現的盈虧和資產毀損,應逐個查明原因,協商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4、對導致資產毀損的責任人追究賠償責任。

  第4章固定資產的保養與修理

  第11條保管與養護

  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養護制度,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鏽、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門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監測或修繕,確保其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12條升級與維修

  各類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需要提高配置、增加器件或進行維修時,按以下規定進行。

  1、各類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如需增加器件或維修,各使用部門應首先向行政部門提交申請,由行政部統一編制費用預算,按固定資產購置要求經有關人員審批後再進行。

  2、經批准後,行政部負責組織進行升級或維修(裝置類固定資產由裝置部負責)。

  3、財務部負責相應憑證、賬簿的處理工作。

  4、行政部應及時辦理固定資產卡片和固定資產實物賬的變更。

  第5章固定資產的租借、轉移

  第13條內部調撥管理

  固定資產的內部調撥或借用應按照以下標準執行。

  1、部門間調劑使用固定資產,應填寫“固定資產內部調劑通知單”,經使用雙方部門經理、行政部、財務部簽字後,報公司主管領導(裝置主管部門)批准。由行政部負責對固定資產臺賬和固定資產管理卡片進行調整,財務部負責對賬務進行調整。

  2、部門間臨時借用固定資產,借入方應填寫“固定資產內部借用通知單”,說明借用資產的名稱、借用原因、借用期限等,由借用人和本部門經理簽字,交借出方部門經理審批,行政部備案。借出方資產管理員應對借出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並負責借出資產的收回。

  第14條外部出租

  固定資產的租賃工作統一由行政部負責對外辦理手續。具體有以下四點要求。

  1.貴重的儀表、裝置(原值大於10萬元)沒有特殊情況,不辦理出租手續。

  2、出租或租入的固定資產均須報經總經理批准,並辦理正式租賃協議後方可執行。

  3、出租資產歸還時,由行政部和公司原使用部門點檢清楚,撤銷原租賃合同。

  4、接收租入固定資產時,應由使用單位和行政部按租賃協議進行清點,並由行政部建立實物數量臺賬(不併入公司的資產賬)。

  第15條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性質的固定資產租入由行政部、財務部負責稽核相關條件。報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部辦理租賃協議,並按租賃協議的內容建立實物數量臺賬(併入公司的資產賬)和固定資產卡片。

  財務部按照固定資產公允價值進行入賬處理,並定期提取折舊。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支出,由行政部進行稽核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16條抵押資產的租借處理

  抵押借款的固定資產如有減損、出租或外借時,固定資產會計人員應事先備函寫明抵押編號及資產名稱、數量,向財務部報備,由財務部經理負責組織向貸款及抵押權登記機構辦理標的物增減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