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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裝置維護制度

設施裝置維護制度(精選7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設施裝置維護制度(精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設施裝置維護制度1

  一、目的

  確保學校設施裝置正常執行,為師生的教學、學習、工作提供保障。

  二、範圍

  適用於本學院設施裝置維護保養。

  三、職責

  1、裝置使用人是設施裝置保養維護的主要責任人,要做好有關設施裝置的管理及日常保養維護工作。

  2、明確總務科專人負責裝置設施維護和保養,維修人員應以主人翁的態度,堅持維護與檢修並重,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維護好裝置。

  四、程式

  維護保養堅持主動檢修和日常保修相結合制度,在程式上分為二級。

  一級為日常保養。當裝置設施出現故障,及時填寫《報修單》上交總務科;或直接到總務科記錄於《日常維修記錄本》;急事特辦,日常維修總務科將於第二天早上安排專人維護,維護完成後在“完成時間”一欄中籤名打勾,部門主管負責確認。

  二級為定期維護保養,一般每學期安排三次(每學期初、期中,期末),由總務科安排專人實施,認真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確保設施裝置安全。

  設施裝置維護制度2

  為確保裝置正常執行和延長使用壽命,各車間必須合理使用、安全操作、維護保養、正確維修。

  一、使用裝置的操作人員要了解裝置的效能、原理、結構、生產能力和最高允許使用負荷。

  二、操作工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掌握操作技術,並能處理緊急停機故障,會排除一般性機械故障,嚴禁違章操作。

  三、每臺裝置都要指定專人負責操作和日常的維護保養,確保裝置處於良好的狀態。

  四、當班的機修工、電工要巡迴檢查所負責的電器,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

  五、對裝置發生的臨時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維修工進行搶修,盡力減少停機時間,儘快恢復生產。

  六、裝置發生重大事故時要及時上報,由主管經理寫出報告,落實責任,採取措施,總結經驗教訓。

  七、裝置維修計劃由裝置負責人編制,正確制定維修計劃,保證裝置按計劃,有步驟的檢修。

  八、確定各項修理專案,工作時間,材料消耗的費用及其它預算,報請批准後實施。

  九、裝置修理後,需經有關人員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裝置不得使用。

  十、裝置的保養維修應儘量避開正常操作時間,裝置上及周圍不得有食品原輔料、半成品或成品;維修完畢後應徹底清潔消毒。

  設施裝置維護制度3

  為建立裝置設施維護保養標準,使裝置設施保持安全正常執行,以滿足生產需要,減少缺陷率,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如下:

  1.實行人員包機制,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2.執行人員必須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確使用和維護好裝置。

  3.執行人員透過崗位練兵和培訓,對所使用的裝置,做到“四懂”、“三會”。“四懂”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4.執行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的啟動執行與停車。

  (2)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及檢查記錄。

  (3)認真做好裝置潤滑工作,堅持做到“五定”、“三級過濾”。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交裝置狀態。

  (5)保持裝置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文明生產。

  5.執行人員發現裝置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採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並上報和通知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須記於執行記錄上,並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維修人員(機、電、儀)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乾的裝置,負有維修責任,並做到:

  (1)定時定點檢查,並主動向執行人員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2)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予以消除。

  (3)按質按量完成維修任務。

  7.所有備用裝置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對於轉動裝置還應定期進行盤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8.未經批准,不得將配套裝置拆件使用。

  9.裝置管理人員應對裝置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認真總結執行和維修工人的維護保養經驗,改進裝置管理工作。

  設施裝置維護制度4

  一、職責

  1.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校舍管理有主要責任。

  2.校長委託總務主任為校舍管理負責人,負責日常的校舍管理,維修等工作。總務主任必須經常,及時,真實地向校長彙報工作。

  3.改建大修等專案,必須上報教育局。

  二、資料

  1、校舍各種資料必須完整,由校資料室保管。

  2、資料包括學校土地證,房產證,校舍圖紙,大修記錄等,若有缺損,應及時補全。

  三、維修和保養

  1、維修和保養是管好校舍的重要環節,總務管理人員必須安排人員定期對校舍進行檢查和保養。

  2、發現有損壞處,應及時進行維修,當天報修,一般當天完成。校內無力量維修,要及時僱人修理。對可能危及師生安全的損壞應及時迅速作出處理方法,不留後患。

  3、必須做好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常用裝置的維修。如門、窗、上、下水道、糞地、電路等,當日發現,當日處理。

  4、加強對師生的教育,樹立愛校如家的好風尚,提高校舍,裝置的使用效益。

  四、加強安全防範

  1、校舍管理必須突出安全第一的觀念。教師和學生是學校的主人,對學校的校舍和財產要及時關心,對發現玻璃損壞,門窗鬆動,體育設施損壞要及時上報總務處,以便得到及時修理。

  2、學校對空調等高懸物體應經常進行檢查。

  3、對電路開關,接觸件進行檢查,電路必須規範,嚴禁亂搭亂串。

  4、對危險場所,如升降梯各出口處裝配鋼門或有明顯的提醒語、禁止牌,防止學生進入升降梯,發生危險。地面窨井要保證窨井蓋封堵窨井口,防止學生掉入。

  五、美化校舍校貌

  1、保持環境是校舍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總務處要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在財力,物力等方面進行投入。

  2、抓好綠化工作

  3、在大隊部的配合下,加強學生行規教育,為校園美化做貢獻。

  六、使用與出租

  1、學校的所有校舍、場地是用於教育工作需要的,為師生的教育教學活動服務。

  2、根據辦學所需,設定教師辦公、學生教室、專用教室、行政管理等所需的場所。

  3、不準將校舍出租用於停放社會車輛、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其它有害於師生身心健康的活動。

  設施裝置維護制度5

  一、消防器材要按規定排列整齊,做到風吹不著、雨淋不著、日曬不著,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要符合滅火要求,放置於醒目位置,做到便於取用。

  三、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立即上報保衛部門。

  四、各部門對本單位的消防器材做到登記造冊,專人保管,責任到人、定崗定位,不準丟失,不準轉借,不準挪用。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和更換。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品種符合國家規範要求。配置地點做到有明顯標誌,專人管理。

  設施裝置維護制度6

  一.為加強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築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滷代烷、二氧化碳、乾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和機械防排煙系統等)的維護和管理。

  1.建築自動消防設施投入執行後,學校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企業,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保衛處應對建築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保衛處應定期對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並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執行二年後,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鍁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賬,並報歸口部門備案。

  2.保衛處根據有關消防規範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佈置,並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週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錶指標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溼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採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保衛處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鏽蝕嚴重、壓力不足、乾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並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單位或友鄰單位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保衛處,補充滅火器材。

  設施裝置維護制度7

  一、維護管理範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機械排煙系統;

  4、室內消火栓系統;

  5、滅火器材;

  6、安全疏散輔助設施(燈光疏散指示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

  二、建築消防設施的檢查

  建築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三種方式。

  (一)建築消防設施巡查

  1、建築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日開展一次。

  2、建築消防設施巡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源工作狀態。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探測器外觀,火災報警控制器執行狀況,消防聯動控制器外觀和執行狀況,手動報警按鈕外觀,火災警報裝置外觀。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外觀,消防水箱外觀,消防水泵及控制櫃工作狀態,水泵結合器外觀、標識,管網控制閥門啟閉狀態,泵房工作環境。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外觀、室外消火栓外觀。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外觀,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值。

  (6)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閥外觀,自然排煙窗外觀,排煙機工作狀態。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燈外觀,應急燈工作狀態,疏散指示標誌外觀,疏散指示標誌工作狀態。

  (8)滅火器:滅火器外觀,設定位置狀況。

  (二)建築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1、建築消防設施的單項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檢查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在《建築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上簽名。

  2、建築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用電裝置電源末級配電箱處主、備電切換功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警報裝置的警報功能,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的報警顯示功能,消防聯動控制裝置的聯動控制和顯示。其中火災報警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功能的檢查數量不少於總數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