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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公司管理制度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2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監理公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 篇1

  一、收文

  1、建立《收文登記表》,由辦公室派專人進行檔案收文處理。

  2、實行收文登記批辦制度,收文由秘書辦理登記,填《公司收文批辦單》,統一交辦公室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按檔案內容及各部門分工和職責,傳達部門負責人辦理。

  3、辦理檔案的有關人員均應簽字,有關工作完成後,將檔案退辦公室存檔保管。經辦人員需要留存的檔案,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後可留存影印件。

  4、各部門收到的函件,應交辦公室即時登記,交簽字後2、3條處理。

  5、各有關人員注意保密,不得洩露本公司機密。

  二、發文

  1、公司發文由有關部門起草,建立《發文登記表》,由辦公室統一編號、發出。

  2、每次發文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並留底存欄。

  3、各部門對公司所發的內部檔案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4、向上級單位呈報的檔案,由辦公室派專人,按公文傳程序序進行。

  5、監理專案中的一般業務檔案,需要辦公室列印的,需辦公室主任簽字批准。

  三、檔案查詢

  1、凡查詢、影印、借閱檔案,均需申請、登記。

  2、凡涉及公司經營機密及專案當事人有關機密的文件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才能查詢。不允許影印的檔案,只能在公司辦公室查閱,允許影印的檔案,不得帶出公司,只能在公司影印。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建設專案施工現場管理,提高專案建設過程中的現場管理水平,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程現場管理包括開工準備、施工過程管理、工程驗收及移交等四個階段的工作。工程現場管理由工程部負責,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專案的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在專案施工過程中負責協調相關政府部門、設計單位、造價管理部等部門的工作關係並對專案監理的工作進行監管。

  第二章工地會議

  第三條工地會議包括施工進場預備會、工程部例會、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驗收會(中間驗收、預驗收、竣工驗收會)和工程專題協調會。其中施工進場預備會、專案組例會、竣工驗收會由工程部專案組組織,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和預驗收會由專案監理組織。

  第四條施工進度協調會根據具體內容可由工程部或專案監理組織。

  施工進場預備會由工程總監組織,專案監理、施工單位等參加,在預備會上由工程部總監介紹甲方專案組成員及職責、許可權,甲方委託的監理單位總監及對監理單位的授權,由工程總監宣佈專案管理制度及專案總監介紹專案監理組成員分工職責及專案監理工作制度,然後由施工單位介紹施工專案部機構成員及分工。

  第五條專案組例會

  工程部例會定期召開,由工程總監主持,專案組全體人員參加。專案組各專業工程師應對專案的質量、進度、投資和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彙報,提出下階段工作計劃,並由工程總監和工地代表的對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見。

  第六條工程專題協調會

  針對技術、設計、驗收、工期、質安、糾紛等進行協調討論並形成決議,由工程部不定期組織召開,並做好會議記錄。

  第七條工程部人員應參加由專案監理組織召開的工程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中間驗收和預驗收會、工程專題會議,並協調處理會議中提出的問題。

  第三章施工專案管理

  第八條工程部負責制定工程部人員工作職責和主持編制工程建設專案管理規劃、管理制度,經工程總監審批後生效。

  第九條工程部負責辦理與現場施工有關的外部審批手續,做好與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聯絡工作。

  第十條確定施工單位後工程部應按工程專案總體進度要求及時安排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

  第十一條開工前工程總監代表建設單位簽署開工報告。

  第十二條參加對施工組織設計檔案和重要分部、分項工程的詳細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的審查,凡是會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案、技術措施應經工程部批准並填報工程成本增加審批表經公司領導分級審批後方能實施。

  第十三條參加對重要結構的隱蔽驗收,組織監理、設計部門對重要裝飾工程及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施工的專案樣板確認,並跟蹤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對照樣板的執行情況,在竣工時應按樣板的標準進行驗收。

  第十四條工程部工程師在施工過程中應跟蹤檢查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施工質量,督促監理組對材料、器具的選樣、進場、檢測和隱蔽工程按規定和規範進行驗收,掌握工程現狀並向工地代表報告。重大問題和緊急情況工地代表應向工程總監報告。

  第十五條現場發生設計或技術問題時,工程部工程師負責通知設計人員到場處理,並跟蹤辦理現場技術聯絡單和設計變更的確認手續。

  第十六條工程部負責審查監理組提交的監理規劃、監理簡報及對外報送的專題報告,並督促檢查監理組規範化地開展監理工作,做好“質量、進度、投資”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七條工程部定期對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規範監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的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要求整改,重大問題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

  第十八條工地代表代表建設單位負責審查和簽署增加工程現場簽證單,並按照公司的增加工程簽證管理程式辦理簽證的審批手續。

  第十九條工程部負責協調現場總、分包單位的關係,確保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第二十條工程部成員參加分部工程驗收和竣工預驗收,工程部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第二十一條工程竣工後,由工地代表負責組織監理、施工單位、物業接收方辦理專案移交手續。

  第二十二條在移交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時,工程部應責令施工單位限時整改,整改完畢後再次組織移交。

  第四章質量和安全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發生質量和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緊急預案措施,同時報告監理及工程部,工程部應及時進行處理和向工程總監及公司領導報告。

  第二十四條一般事故由專案監理總監、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工地代表及有關方面人員共同分析原因,責成事故責任方寫出事故報告並提出處理方案,經設計單位和安檢部門、監理單位認可後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發生重大事故時專案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工程總監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二十六條事故處理後,責任方應出具處理結果的書面檔案,監理公司負責檢查驗收並將結果報送專案組。

  第五章工程現場資料管理

  第二十七條工程部應注意收集現場的第一手資料,並根據檔案檔案資料性質分類管理,重要資料原件交公司行政部歸檔。

  第二十八條工程部應對往來檔案資料進行收文、發文簽收。

  第二十九條工程部應建立專案管理日誌,重大專案應每月定期向工程總監和公司領導提交專案管理簡報。

  第三十條工程資料應安排專人保管並遵守保密規定。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條工程部成員應保證到現場時間不少於工作時間的一半,並在節假日根據工程的需要安排相關專業工程師到現場值班,專案工程師離開現場須經工地代表同意。

  第三十二條零星工程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七章附則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地管理駐地監理小組的工程資料。

  二、收文處理程式:

  來文→簽收→登記→傳閱→承辦→收集→歸檔

  1、需籤核返回的檔案:

  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批閱簽字→專案總監(總監代表)稽核簽字、蓋執業註冊章→返回發文單位

  2、需轉發的檔案:

  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傳閱→專案總監(總監代表)批准→轉發有關單位

  3、需籤核、蓋章返回的檔案:

  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批閱簽字→專案總監(總監代表)稽核簽字、蓋執業註冊章→公司蓋章→返回發文單位

  4、只需籤核、籤閱和歸檔的檔案:

  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批閱簽字→歸檔

  5、凡需要承辦或批示的檔案必須立即辦理,若不能及時辦理需要研究處理的檔案,應以書面形式給予對方回覆。

  三、發文處理程式:

  擬稿→編號→審稿→簽發→歸檔

  1、會議紀要由專案總監(總監代表)指定擬稿人;

  2、監理髮文由提出人擬稿,並按本制度規定編號;

  3、所發文件經總監蓋章簽字後,方可發出;

  4、所發文件嚴禁塗改;

  5、檔案簽發後,由資料員作好傳送登記,並歸檔。

  四、收、發文登記:

  1、收文和發文分開登記。

  2、按資料分類,屬於同類編號的登記在一起。

  3、經濟簽證獨立登記。

  4、工程變更獨立登記(總監登記)。

  5、多個單位工程的專案、多個分段的市政工程,專案總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收、發文登記和歸檔方案。

  五、資料編號:

  1、城建檔案和公司統一規定資料編號為:A承建商類、B監理類、C監理內部使用類、D勘察設計類、E業主類;

  2、各工程專案發文統一編號如下:

  發文編號採用MMi—Ni—XX形式;

  MM:表示工程專案名稱漢語拼音的字頭。如“HW”表示“華為”,“i”表示棟號或區段號;

  Ni:表示政府和公司統一管理的資料分類號。如“B4”表示“開工令”,“C2”表示“工程進度跟蹤表”;

  XX:表示流水號。如1,2,3,……N。

  3、若專案有多個單位工程或區段,將資料按驗收棟號或區段分開後再編號。

  六、資料歸檔:

  1、按A、B、C、D、E分五大類分別歸檔;

  2、每大類採用公司統一製作的樣板資料夾按分類編號分開;

  3、上交檔案館的資料由公司資料員協助監理組資料員按照檔案館的要求整理、歸檔。

  七、向公司移交資料:

  分類→裝訂→上交

  1、資料分兩部分:一部分按月移交;另一部分在工程完工驗收前後移交。

  2、按照城建檔案和公司的規定(詳見資料分類目錄)分別裝訂成冊,上交資料宜為原件,特殊情況可為影印件;

  3、裝訂順序為:封面、資料目錄表、內容;

  4、總監必須對上交公司資料的.數量進行確認,並在“資料目錄表”簽字,蓋執業註冊章;

  5、移交檔案館的資料,按檔案館要求的資料目錄,將專案發生的資料原件按月上交公司獨立保管;

  6、每月底最後三天內須將本月資料整理好移交公司;

  7、現場資料員向公司移交資料時,應填好“資料目錄表”,並由接交人簽字。

  八、監理機構內資料臨時移交:

  1、監理機構人員異動時,必須將所管理的資料移交給資料員,辦理好書面移交手續,專案總監確認;

  2、若資料員休假或公差外出時,總監應及時安排人員接任資料管理工作,並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九、向檔案館移交資料:

  收集→整理→核查→裝訂→上交

  1、資料員按檔案館的要求收集、整理資料;

  2、檔案館要求掃描、錄製光碟的資料必須掃描、錄製光碟。(附檔案館檔案材料目錄)

  3、總工辦對照檔案館的要求進行檢查;

  4、按檔案館的要求進行目錄分冊、排序、編頁碼;

  5、資料員裝訂好上交檔案館;

  6、掃描、錄製光碟的資料須上交公司一套。

  十、城建檔案管理規定:

  1、《統一用表》必須採用碳素黑色墨水填寫或黑色碳素印墨列印,採用複寫的應使用單面碳素複寫紙,填寫或列印的首份用於上交城建檔案館;

  2、填寫《統一用表》應使用規範的語言、法定計量單位、公曆年月日;

  3、簽署人簽名應採用慣常筆跡親筆手籤。專案總監或總監代表和監理工程師蓋執業註冊章,單位簽署欄應採用單位註冊全稱並加蓋公章;

  4、《統一用表》表頭“編號”欄按本制度的規定編號。

  十一、資料借閱:

  專案監理機構成員查閱資料必須徵得資料員同意後方可查閱;

  2、外單位查閱資料必須經專案總監(總監代表)的書面批准方可查閱;

  3、借閱資料只限於在辦公室查閱,要求及時歸還;

  4、監理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帶離辦公室的,須經專案總監(總監代表)的書面批准,且借閱時間不得超過三天;

  5、借閱人不得拆卸、調換、汙損所藉資料,未經許可不得複製;

  6、不許在資料上圈點、劃線、塗改等做任何標記。

  十二、資料資訊化管理:

  1、能夠用計算機處理的資料均透過計算機完成;

  2、透過計算機完成的資料都必須複製存檔,月底與資料一起上交公司;

  3、資料統一按照A、B、C、D、E分類要求存檔,每一分類均設子目錄,子目錄名即為資料編號,並且軟盤上應貼好標籤及防寫口,標明工程名稱及上交月份;

  4、要求掃描處理、錄製光碟的資料,還必須掃描處理、錄製光碟;在施工中有關重要工序需要拍照和數碼攝像的,都必須拍照和數碼攝像並錄製光碟。

  十三、資料保管:

  1、資料員負責好資料的保密、防盜、防腐、防丟、防潮工作;

  2、保持資料的乾淨、整潔;

  3、監理小組常用的資料,應自留影印件或複製儲存,以備查閱;

  十四、失效資料處理:

  1、工程竣工後項目總監(總監代表)負責將剩餘的資料上交公司;

  2、專案總監(總監代表)和資料員鑑定資料是否留存;

  3、對不留存的資料經總工辦批准後銷燬。

  十五、總監、資料員的責任:

  總監對資料負監督和管理責任;

  資料員對資料的管理負直接責任。

  十六、執行制度的考核:

  十七、相關制度:

  監理組行文管理制度。

  十八、涉及的表格:

  1、收/發文登記;

  2、資料移交登記表;

  3、資料目錄表;

  4、監理機構發函數量統計表;

  5、監理人員發函明細表;

  6、資料借閱登記表。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 篇4

  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員工的各項考勤制度,透過對員工各項考勤情況的統計,為所員工月、年度績效考核提供依據,引導員工考勤行為與公司目標保持一致,保證公司、所整體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所在監理市場競爭環境中的競爭實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則

  考勤管理應當遵循“客觀、公正、人性、靈活、賞罰分明”的原則。

  三、考勤管理制度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應監理二所所有員工及由參與監理二所主辦專案的其他所部員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內容

  (一)作息制度和工作制

  依據公司相關檔案精神,作息時間安排如下:

  (1)所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

  (2)每週週日為公休日,

  (3)其他工作時間制度:根據專案實際情況所需,調整工作時間及安排加班。

  (4)法定節假日各專案根據公司統一安排的休息時間結合本專案實際情況酌情按排。

  (5)所屬各專案(含主辦專案)的加班情況必須在安排加班當日的下午17時報至文員處進行登記,由文員將加班情況報至公司人力資源部。如遇不確定加班情況,必須在加班後的次日報文員登記。除此之外,加班的起止時間必須在考勤表中註明。

  每週由一名專案負責人對所屬各專案(含主辦專案)進行抽查(每週抽查不得少於二至三個專案,每季度必須確保所有在建專案抽查一次)。

  各專案考勤由專案負責人或專案負責人指定的專人進行負責。

  各專案必須在每週六將週考勤表交至文員處登記,有文員進行彙總。

  所屬人員(含所主辦專案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員)請假,請假1天的由專案總監或專案負責人直接批准,請假時間超過2天(含2天),需書面報所長批准。請假未被批准的,人員不能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請假者,手機必須開機,以保證公司、所能隨時聯絡上。

  (二)所周例會簽到制

  所屬人員(含合作專案人員)如無特殊原由,周例會必須參加並簽到(參加非本所主辦的合作專案,參建人員應參加主辦所周例會),確屬無法參加的,應向所屬專案負責人請假。無故不參加周例會的記缺席,記入當月績效,缺席達到10次的記入當年績效。

  (三)週報、月報制度

  週報、月報的編制也列入到本制度。

  所屬各專案(含主辦專案)必須在週六將形成正式文字的週報交至所文員處。

  月報,必須每月按時編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為上交月報時間。

  對周、月報逾期未交的專案部,記為缺勤。週報缺勤記入當月績效,月報缺勤記入當年年終績效。

  各專案部可根據所監專案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週、月報的編制時間,並報文員備案,未審請調整的專案一律按上述時間安排執行。

  所可根據專案的實際要求增加日報和旬報的編制時間,時間安排依照專案情況確定,由文員登記備案。

  (四)學習簽到制

  將所組織的各項學習簽到納入到考勤制度。

  每次學習前,由所擬定出參加學習的人員名單,由文員通知到個人。參加學習的人員無特殊事由不得缺席,參加人員必須簽到,參加未簽到者一律視為缺席,記入月績效考核。

  五、獎懲制度

  (一)遲到、早退

  以上下班時間為標準,以公司制式考勤表時間為依據,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視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視為早退,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且沒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者,按曠工一天處理。遲到、早退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一個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而擅自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

  (2)偽造出勤記錄者,一旦查明以曠工論處,並追查考勤記錄者與總監/專案負責人的連帶責任。

  (3)曠工一天罰款100元。超過七日者扣發一個月的工資,所部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予以警告、辭退、除名等處罰。

  (三)缺席

  對無故不參加所周例會、學習的行為,視為缺席。缺席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一個月周例會、學習累計達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四)缺勤

  (1)週報無原由的未按時將正式文字交至文員處的視為缺勤。缺勤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月累計達2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2)月報無原由的未按時將正式文字交至文員處的視為缺勤。缺勤一次處罰人民幣20元,年度累計達3次,年終績效獎扣10%。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 篇5

  一、分公司管理職責

  分公司按照建設職責分工,做好鐵塔建設現場管理,安排隨工,做好鐵塔施工的安全管理及施工驗收工作。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和省公司的相關規定製定本分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要求強調領導責任制度,細化分工,明確工作流程,強化監管力度,落實安全生產的具體工作內容。針對不同級別的事故,制定應急處理機制和具體措施。

  2、分公司定期組織專案經理進行鐵塔施工、生產的管理培訓。

  3、分公司需做好基站鐵塔選點工作,確保鐵塔基礎地質結構穩定,保證鐵塔有足夠的倒杆距離。

  4、分公司需對鐵塔建設方案進行現場稽核,安排隨工對鐵塔建設現場進行管理,並定期抽查安全生產情況,對監理上報的實施進度報告進行分析和評估。

  5、分公司需做好鐵塔建設現場驗收工作,並儲存相關資料。

  二、監理單位管理職責

  監理單位依照專案設計檔案做好鐵塔建設實施全流程的監管工作,做好工程質量現場檢查和驗收,並儲存相關資料,及時上報情況。

  1、監理單位需把好隨工關。對鐵塔建設中的隱蔽工程及關鍵控制點做好隨工記錄,儲存好施工現場照片及相關資料,並及時上報實施情況。

  2、監理單位應定期對在建工程進行質量檢查,認真履行監理安全責任,及時發現施工問題以及安全隱患,找出解決方法及應對措施,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督促施工企業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並報告建設單位等。力爭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3、嚴把驗收關,對所有鐵塔進行逐點單站站驗收,保證鐵塔質量符合設計要求,確保基站安全執行。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 篇6

  一、工資標準:

  1、實行職務等級崗位工資制;

  2、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崗位納入相應工資等級;

  3、管理人員職務發生變動、職工工作崗位發生變動,自調令釋出的下一個月,其工資也將隨之相應調整;

  二、工資構成:

  1、個人總收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

  2、基本工資:依據擔任職務經過考核確定;

  3、崗位工資:依據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過考核確定;

  4、獎金:效益、工作業績及表現由部門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5、業務提成:為促進一線員工銷售的積極性,部份崗位根據其所在崗位的銷售特點在達到一定基數後按相應比例提成,激勵員工積極促銷。

  三、職務崗位變動後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職位下一級基礎上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後,經考試合格,方可納入相應的職位等級;

  2、崗位變動:凡在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考試合格者,若原等級低於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崗位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等級高於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

  四、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調入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調入本店後,經試用期滿合格,可參照原工作時間和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直接來本店工作:所在崗位試用三個月後,根據其條件和本崗位要求,確定崗位等級;

  3、職業高中畢業生、定向培訓生:定向培訓期間發生活補貼,經實習期滿後,享受公司一切待遇,並依其所在崗位要求逐步晉升。

  五、審批許可權:

  1、主管及以下的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的確定,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事培訓部批准;

  2、部門副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的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事培訓部負責執行。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 篇7

  一、經理辦公會議由經理主持召開,公司領導或各部門有關負責人參加。

  二、經理辦公會的主要任務和內容:

  公司領導及各部門交流工作情況,分析工作形勢,安排一個階段的工作;商討工作,作出決策;處理本公司及各監理專案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討論研究並決定本公司重要規章制度、各部門職責範圍、工作人員的福利待遇,人員需求等;研究決定本公司日常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項,以及經理認為需要召開經理辦公會研究解決的問題。

  三、經理辦公會議事規程:

  (一)經理辦公會議題由辦公室負責收集、彙總,並報經理確定。各部門需提交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的議題,應在會前二天以書面材料送公司辦公室;

  (二)公司領導在職權範圍內可以解決的問題,各部門之間能夠自行協調解決的問題,一般不提交經理辦公會討論;

  (三)凡需提交經理辦公會研究的議題,議題提交部門必須事先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做好充分準備,為會議提供準確、可靠的決策依據。對需要會議做出決定的問題,議題提交部門必須有明確、具體的建議和意見;

  (四)參會人員不準私自錄音及整理會議記錄,不準隨意傳播和擴散領導同志的講話和會議決定的問題。會議精神需要傳達報道時,必須報經理批准;

  四、公司辦公室負責經理辦公會的召集和組織工作,辦公室秘書作會議記錄並起草會議紀要;

  五、會議決定的事項以會議紀要為準。會議紀要為正式檔案,有關部門應認真貫徹執行。會議紀要由主持會議的公司領導簽發,其他領導會籤;

  六、辦公室要及時將會議決定的事項抄送有關單位和部門,並加強督查督辦工作,及時將落實情況向公司領導彙報;

  七、經理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具體時間由辦公室在會前通知有關參會人員。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 篇8

  一、監理單位收到施工單位報送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後,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審批,審查主要內容:

  1、工期、質量、安全、環保、進度、投資控制目標是否與合同一致;

  2、施工場地佈置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和文明施工的規定;

  3、質量管理體系、安全保證體系是否健全有效;

  4、施工組織與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設計檔案的要求;

  5、質量標準是否滿足合同要求;

  6、新材料、新裝置、新工藝是否有切實可行的證明材料;

  7、施工單位內部籤認手續是否完備。

  二、監理工程師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按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組織施工。

  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隨工程進展若需修改或補充,應按照原審批程式,分別報送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理工程師重新稽核批准後,按修改或補充後的方案組織實施。

  四、對規模大、技術複雜或屬於新技術、新工藝或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工程,應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送監理單位審查批准後實施。必要時,與建設單位協商組織有關專家會審。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 篇9

  一、監理旁站應嚴格按照監理規範及質檢標準中明確規定需要旁站的工程部位和工序等進行現場旁站監理。對隱蔽工程的隱蔽過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後難以檢查的重點部位或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

  二、監理組及時將要旁站監理專案工序或部位書面通知施工單位,並要求施工單位在該工序或部位施工前,提前24h通知專業監理工程師。

  三、監理工程師應組織旁站監理人員學習旁站監理要點,對旁站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責令整改,當可能危及工程質量、安全或環境時,應予以制止並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告。

  四、監理人員接到施工單位的通知後,按時到達施工現場實施旁站監理,不得遲到、早退或離崗。

  五、認真填寫旁站記錄,真實反映實際,不得弄虛作假。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 篇10

  一、監理人員應嚴格遵照作息制度執行;

  二、工作時間嚴禁看電視、打牌,對於在施工單位打牌者,每發現一次處200元罰金,從本月工資中扣除;

  三、工作時間從事與本工作無關的其他事項者,先對其教育批評,如果屢次發生處以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清退;

  四、要求監理工程師認真履行好本職工作,對在監理工作範圍內出現嚴重質量問題者、受到專案辦通報批評者立即清退出場;對在監理工作範圍內出現一般質量問題者,提出嚴重警告;

  五、嚴肅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嚴禁“索、拿、卡、要”,一經發現,立即歸還所取錢物並清退出場;對監理工程師向施工單位有關人員借錢、借物者,責令立即歸還,不得拖延,否則從當月工資扣除;

  六、嚴肅個人生活作風,嚴禁“黃、賭、毒”,一經發現,立即清退出場;

  七、晚上休息時間需外出者,必須請假並至少有2人同行,嚴禁個人私自外出行動,同時要求晚10:00時前返回駐地,如不能回來應電話告知有關領導。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 篇11

  一、總監理工程師應按規定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報建設單位備案。

  二、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在分包工程開工前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及相關附件,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審批)。

  三、審查主要內容:

  1、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

  2、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分包單位的業績;

  4、分包工程的內容和範圍;

  5、分包單位的主要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

  四、對審查發現資質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單位,監理組須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不得隱瞞事實。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 篇12

  一、安全質量事故報告

  工程安全質量事故發生後,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向施工單位下發工程暫時停工令,並及時通知專案辦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

  二、安全質量事故劃分

  安全事故按其嚴重程度和損失大小,劃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質量事故按其嚴重程度和損失大小,劃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安全質量事故處理

  發生工程安全質量質量事故時,總監辦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進行處理:

  1、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採取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同時向建設指揮部和相關單位報告;

  2、責令施工單位儘快組織進行事故調查,及時報送工程安全質量事故報告單及調查報告;

  3、參加質量事故調查,研究事故處理方案;事故處理方案應經勘察設計單位等有關單位認可;

  4、對工程安全質量事故的整個處理過程進行監督,對處理結果進行檢查驗收;

  5、向建設指揮部及時提交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的安全質量事故報告,並將處理記錄整理歸檔;

  6、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任劃分和處理,按《公路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暫行規定》辦理;

  7、監理人員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加強對施工現場的質量和安全監控,出現工程事故,不得擅自隱瞞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