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無離職證明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要用到證明的地方還是很多的,證明是以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的名義憑藉確鑿的證據證明某人的身份、經歷或某件事情的真實情況時所使用的一種書面材料。那麼證明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無離職證明,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無離職證明1
xxxx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身份證號:xxx,電話號碼:xxx)於年月日與貴司達成建立勞動關係的合意,但截至本人前往貴司辦理入職手續之日,因xxx原因本人暫時無法提供原用人單位《離職證明》,特向貴司承諾如下:
一、本人承諾,在與貴司簽訂勞動合同時,本人與原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並且不存在任何尚未解決的勞動法律糾紛及或其他可能影響本人在貴司正常工作的利益糾紛。
二、本人承諾與原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尚處於有效期內的可能影響本人在貴司正常工作的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或其他相關條款。
若上述承諾不屬實,導致貴司與任何第三方產生任何糾紛的',本人承諾本人將獨立解決前述糾紛及承擔全部責任,貴司有權解除與本人的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若貴司因此遭受任何損失,本人承諾進行全額賠償。
特此承諾!
承諾人:xx
日期:xx
關於無離職證明2
xxxx有限公司:
本人xxxx身份證號碼:xxxx與前公司:xxxx於xx年xx月xx日解除勞動合同,並辦理完全部離職手續,已於前公司無任何勞動關係。本人與前公司關係薪資福利,競爭禁止,商業秘密等事宜已妥善解決。
鑑於本人將於xx公司建立勞動關係,本人在此保證以上資訊真實,若因本人資訊提供不真實,而給xxxx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帶來任何損失、責任將全部由本人承擔。
簽名:xx
日期:xx
關於無離職證明3
本人姓名,(身份證號:xxx,電話:xxx),於年x月x日與貴公司達成建立勞動關係的合意,因無法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特承諾如下:
1、本人承諾,與貴司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本人與其他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
2、本人承諾,本人與原工作單位之間不存在尚在有效期內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及其他類似的約定。
若上述承諾不屬實,所導致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此造成貴司損失,將由本人予以賠償。
特此承諾!
承諾人:xxx
日期: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