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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精選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

  為了切實提高學校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特制定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呼救員:

  安全員:

  上報員:

  二、工作小組成員職責分工:

  組長: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絡。

  呼救員: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準確地向臨近醫療單位發出求救資訊。

  安全員: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上報員:突發事件發生時及時向上級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門報告。

  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具體處置對策

  1、立即撥打電話120,對中毒人員急救,同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衛生管理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2、組織人員認真細緻地調查中毒原因,同時保護好現場嘔吐物,為公安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資料。

  3、立即查封學校食堂,對當天出售的飯菜留樣進行封存,待相關部門取樣檢測。

  四、責任制度

  1、事故報告制度:必須在事發5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事發10分鐘內向教育主管部門、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在事發半小時內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

  2、事故追究制度:對事故有延報、慌報、瞞報或處置不當,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須組織力量做好學生及親屬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佈事故情況資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2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並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 情況簡述

  我園現有教學班10個,在園幼兒460人,教職工43人,食堂1個,安全重點問題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分管園長助理、保健人員、食品採購員、各班主任、保育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園長助理、保健人員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食堂班長負責儲存好食物留樣。

  三、建立及時逐級報告制度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時間內出現多例有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彙報園長,並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領導則立即向上級食品衛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點、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四、事故處置方法及具體措施

  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幼兒園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並在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應急處理程式:

  1、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事件發現人要立即向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園領導則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並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並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本及餐具,並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園長助理保健人員、骨幹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五、後期處置

  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洩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衛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每天留取食品樣本,24小時後,全園一切正常後處理掉。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3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我園內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幼兒園和社會穩定,促進幼兒園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領導小組的主要成員:負責組長:孫景梅;副組長:姚雁玲;成員:谷可慧、冷亞文、崔秀輝、白京欣、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園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教育局請示報告。

  2、醫療救護組:當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護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3、機構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定期組織園內食品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幼兒園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評價。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園食品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監督。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以各項食品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我園其他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勢反饋到幼兒園。

  3、加強教育。加強對家長、幼兒食品知識的宣傳教育,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4、添置裝置。幼兒園要對照裝置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裝置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髮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嘔吐、腹瀉)及時向組長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教育局或衛生監督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幼兒園食品安全事故,由園長負責救援指揮。園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救援。幼兒園發生較嚴重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救,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工作。

  4、聯絡家長。幼兒園發生較嚴重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工作,防止過激行為的發生。力所能及的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幼兒園發生較嚴重食品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6、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排程,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7、資訊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的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4

  學校衛生和飲食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條件,而保障學校的衛生和飲食安全則是其中的基礎。作為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為了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職責

  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處理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故。把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當作學校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抓好落實。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明確職責,保障師生健康;及時逐級上報資訊,檢查落實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認真搞好校園的環境衛生和綠化工作,保持整潔、幽靜、良好的校園環境,建立衛生掃除制度。

  2、按規定開設健康教育課,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健康狀況檔案。

  4、教育學生不隨便吃零食,培養學生良好的食品衛生習慣。

  5、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食堂工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每年體檢一次並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6、食堂食物專人管理,專庫存放,建標立卡。嚴把食物採購關,認真落實伙食管理程式,填寫伙食流程表,堅持飯菜留樣。食堂禁止出售變質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涼拌菜。加強對飲用水的管理,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7、保持食堂衛生。食堂用的各種炊具、用具、桌、櫃、地面等要時時清掃,做到乾淨整潔,無蠅蚊、蟑螂等。學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四、食物中毒應急反應

  1、認真落實“三查”制度,德育教師或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及時採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2、建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校長任組長。

  3、及時報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並報教育局備案。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4、救援措施。一旦發生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應當機立斷,以人為本採取果斷措施,安排教職工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同時要摸清情況,如果是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5、醫療救援。學校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救援,並撥打“ 120”醫療搶救電話。要想盡一切辦法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並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情況。

  6、聯絡家長。學校發生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要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耐心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盡力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7、病源保護。學校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物樣品,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取證、取樣。

  8、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組組長統一排程,應急人員要聽從指揮,確保到位,落實職責。

  9、保障廣大師生及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並根據情況定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不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10、協調各方力量做好學校穩定工作,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要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在事故處理中的翫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5

  為指導和規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危害,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學校後勤管理處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

  (三)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學校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分級負責,協調配合。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相關部門、系(院)部、食品經營單位要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政府監管部門,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果斷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員,減少損失,並及時將情況上報相關部門。

  (五)資訊公開,公眾參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資訊,發動全校師生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相關資訊的公佈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批准,統一發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散佈、誇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響。

  二、突發事件的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校園內所有食堂、超市,在食品加工、貯存、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的食源性疾患,飲用水汙染事件,從校外流入校園內的食品造成的食源性疾患等,造成學校師生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後勤管理處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校紀委監察處、學工部、宣傳部、保衛處、校醫院及後勤管理處等部門負責人及飲食管理科相關人員組成。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釋出事故的重要資訊。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事故處置環節要求,成立五個應急行動小組。各組的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由後勤管理處負責,主要職責是:綜合事故資訊,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彙報事故動態,分析事故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其他各應急行動組、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事故受害人的善後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醫療救護組。由校醫院負責,主要職責是:在事發後迅速組織和配合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現場救護、醫院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制定醫療救治方案,實行首診責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類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診、治療和轉診、轉院等工作,確保醫療安全。

  (三)安全保衛組。由保衛處負責,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人力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維持秩序和疏導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汙染源、汙染種類以及汙染造成的影響;在職責範圍內按實際情況查封事故涉及的源頭食品及其原料,及時控制汙染擴散,並對潛在危害繼續實施監控;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事故調查,開展相關技術鑑定,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四)資訊報送組。由宣傳部負責,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報送資訊;統一資訊釋出和上報口徑,確保資訊的真實性。

  (五)學生工作組。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主要職責是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涉事學生的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加強學生的教育引導,引導學生在事故發生後不恐慌、不擅自透過網路媒體散佈不實言論擴大事態。

  四、資訊監測和報告

  (一)資訊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路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人員體系,由食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後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組成;二是監測體系,對食堂超市開展日檢、周檢、月檢等多層監督檢查機制。嚴格把控食品安全關,加強食品安全資訊管理,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及時對有關部門和人員報告的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資訊進行分析,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並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研究防控措施。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對食品安全事故預警資訊進行分析,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可報請學校同意後,釋出食品安全事故預警資訊。

  (二)資訊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學校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應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2、報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報告,學校應立即調查處置,並及時向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

  (2)報告範圍

  對師生飲食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食品安全問題。

  (3)報告方式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學校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屬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省市有關部門上報。

  (4)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應儘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病亡人數、報告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可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和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程序、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鑑定結論,事故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五、應急響應及程式

  (一)應急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由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按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處置。

  1、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組織學校相關部門及醫療機構等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立即前往事故現場,瞭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負責通知並督促各應急行動組到位開展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應在接報後15分鐘內組織安排先期處置。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控制現場、救護和事故初步調查等基礎處置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學校各相關單位、事故責任部門之間應保持通訊聯絡,互通訊息。

  (二)善後處置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後,綜合協調組負責根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及工作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適時提供法律援助,正確引導受害人依法索賠,儘快恢復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穩定。

  (三)調查和總結

  1、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和各相關部門應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並書面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

  2、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的處理意見,學校將對造成事故的食品經營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懲處;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瞞報、漏報、遲報行為及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責任追究

  (一)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於未經學校統一發布資訊,而私自發布不實言論,造謠、擴大事態,造成師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輿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