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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通用13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通用1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1

  一、施工前應對汛、水、電、路等設施詳細的佈置和安排。在隧道開挖時,先做好洞口工程,穩定洞口的邊坡,仰坡,做好尺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影響隧道的施工安全。

  二、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及安全技術交底。進入隧道洞內的所以工員,必須按規定佩帶防護用品,遵章守法,聽從指揮。對各段的危險點、危險源,作好施工安全方案和防護措施,以防應急事故的發生。

  三、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劉巍任指揮長。隊員由20名強壯精幹、經過專門救援搶險知識培訓的職工組成。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四、建立24小時輪流值班制,在炸藥庫配置各類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沙土、堆、鐵鏟、報警器、對講機等,配置的各種搶險裝置、車輛、防護用品,注意維護及保養,專物專用,保證一旦發生事故,可以充分利用。指揮部搶險隊要能根據現場情況,儘速到達事故現場,儘速做出判斷,及時搶險,使損失減少或控制在最低的限度。指揮部綜合辦公室和當地的安全質量監督、公安消防119、勞動部門、120救護中心建立有效便捷的聯絡,有關聯絡電話要在專案上公示,確保救援及時,減少企業財產損失。

  五、專案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組織隊伍進行搶險,應在第一時間搶救傷員,防止、控制現場再出危險,要將傷員立即送到醫院搶救,確保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擴大,並及時向上級機關及當地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

  六、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總結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2

  1、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施工現場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在工程專案發生事故狀態下,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搶救傷員,減少事故損失,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專案概況

  (略)

  2.2危險源情況

  根據從事工程的專案特點,所承接的專案主要有機械裝置、電氣焊、高空作業等工程施工。可發生和重大危險因素的生產安全事故有高空墜落事故、觸電事故、坍塌事故、電焊傷害事故、車輛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災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等。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與職責

  (1)專案經理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成員分別由商務經理、生產經理、專案書記、總工程師、機電經理組成。安監部長是應急救援第一執行人,擔任副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

  (2)生產經理是坍塌事故應急小組第二負責人,機電經理是觸電事故應急小組第二負責人,現場經理是大型腳手架及高處墜落事故、電焊傷害事故、車輛火災事故、交通事故、火災及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應急第二負責人,分別負責相應事故救援組織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3.2應急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1)搶險組:組長由專案經理擔任,成員由安全總監、現場經理、機電經理、專案工程師和專案班子及分包單位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搶險行動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的搶險行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2)安全保衛組:組長由專案書記擔任,成員由專案行政部、經警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阻止非搶險救援人員進入現場,負責現場車輛疏通,維持治安秩序,負責保護搶險人員的人身安全。

  (3)後勤保障部:組長由專案書記擔任,成員由專案物資部、行政部、合約部、食堂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調集搶險器材、裝置;負責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工作人員的食宿問題。

  (4)醫療救護組:組長由專案衛生所醫生組成,成員由衛生所護士、救護車隊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等工作。

  (5)善後處理組:組長由專案經理擔任,成員由專案領導班子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撫卹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問題;做好其他善後事宜。

  (6)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專案經理、公司責任部門領導擔任,成員有專案安全部長,公司相關部門,公司有關技術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和圖紙的測繪,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件的性質,提出應對措施,如確定為事故,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

  4.1.1預防高處墜落的預防措施

  (1)加強安全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強化管理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

  (2)重點部位專案,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專業人員旁站監督制度。

  (3)隨施工進度,及時完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各類豎井安全門欄必須設制警示牌。

  (4)各類腳手架及垂直運輸裝置搭設、安裝完畢後,未經驗收禁止使用。

  (5)安全專業人員,加強安全防護設施巡查,發現隱患及時落實解決。

  4.1.2火災、爆炸事故預防措施

  各施工現場應根據各自進行的施工工程的具體的情況制定方案,建立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項操作規程。

  (1)根據施工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保衛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2)在工程場地內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單位不得在工程內設定調料間,不得在工程內進行油漆的調配。

  (4)工程場地內嚴禁吸菸,使用各種明火作業應開具動火證並設專人監護。

  (5)作業現場要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

  (6)施工期間工程內使用各種明火作業應得到施工單位專案經理部消防保衛部門的批准,並且要配備充足滅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7)嚴禁在施工工程現場記憶體放氧氣瓶、乙炔瓶。

  (8)施工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要與動火點保持10米的距離,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5米以上。

  (9)進行電、氣焊作業要取得動火證,並設專人看管,施工現場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0)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到專案經理部有關人員處辦理動火證,並按要求對作業區域易燃易爆物進行清理,對有可能飛濺下落火花的孔洞採取措施進行封堵。

  4.1.3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1)堅持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2)建立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並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3)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膠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4)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範架設,架空線必須從採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架設和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的規定。

  (6)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採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7)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定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需統一樣式,統一配置,箱體統一刷塗桔黃色,並按規定設定圍欄和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連線,採用外搽連線方式(所有電箱必須使用定點廠家的認定產品)。

  (8)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9)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梯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然出事。

  (10)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裝置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採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11)在採取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12)為了在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時能確保現場的照明不中斷,配電箱內的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必須分開使用。

  (13)開關箱應由分配電箱配電。注意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用電裝置不可一閘多用,每臺裝置應由各自開關箱,嚴禁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用電裝置(含插座),以保證安全。

  (14)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築材料和雜物。

  (15)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16)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它所控制的電氣裝置相聚不得超過3米。

  (17)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有專人負責。

  (18)施工現場的照明一般採用220v電源照明,結構施工時,應在頂板施工中預埋管,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應穿管佈線,必須按規定裝設燈具,並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

  (19)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定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4.2資訊報告

  (1)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向組長(副組長)報告。如果是火災事故,必須同時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急救撥打120、999。

  (2)組長接到報警後,通知副組長、組員,立即啟動應急救援系統。

  (3)根據事故類別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

  ——聯絡人姓名和電話等;

  5、應急響應

  5.1大型腳手架及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置

  5.1.1大型腳手架出現變形事故徵兆時的應急措施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腳手架區域性變形。在雙排架橫向截面上架設八字戧或剪刀撐,隔一排立杆架設一組,直到變形區外排。八字戧或剪刀撐下腳必須設在堅實、可靠的地基上。

  (2)腳手架賴以生根的懸挑鋼樑撓度變形超過規定值,應對懸挑鋼樑後錨固點進行加固,鋼樑上面用鋼支撐加u形託旋緊後頂住屋頂。預埋鋼筋環與鋼樑之間有空隙,須用馬楔備緊。吊掛鋼樑外端的鋼絲繩逐根檢查,全部緊固,保證均勻受力。

  (3)腳手架卸荷、拉接體系區域性產生破壞,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將其恢復,並對已經產生變形的部位及杆件進行糾正。如糾正腳手架向外張的變形,先按每個開間設一個5t倒鏈,與結構繃緊,鬆開剛性拉接點,各點同時向內收緊倒鏈,至變形被糾正,做好剛性拉接,並將各卸荷點鋼絲繩收緊,使其受力均勻,最後放開倒鏈。

  5.1.2大型腳手架失穩引起倒塌及造成人員傷亡時的應急措施

  (1)迅速確定事故發生的準確位置、可能波及的範圍、腳手架損壞的程度、人員傷亡情況等,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置。

  (2)劃出事故特定區域,非救援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特定區域。迅速核實腳手架上作業人數,如有人員被坍塌的腳手架壓在下面,要立即採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後拆除或切割壓住傷者的杆件,將傷員移出。如腳手架太重可用吊車將架體緩緩抬起,以便救人。如無人員傷亡,立即實施腳手架加固或拆除等處理措施。以上行動須由有經驗的安全員和架子工長統一安排。

  5.1.3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搶救措施

  (1)救援人員首先根據傷者受傷部位立即組織搶救,促使傷者快速脫離危險環境,送往醫院救治,並保護現場。察看事故現場周圍有無其它危險源存在。

  (2)在搶救傷員的同時迅速向上級報告事故現場情況。

  (3)搶救受傷人員時幾種情況的處理:

  ——如確認人員已死亡,立即保護現場。

  ——如發生人員昏迷、傷及內臟、骨折及大量失血:

  ①立即聯絡120、999急救車或距現場最近的醫院,並說明傷情。為取得最佳搶救效果,還可根據傷情送往專科醫院。

  ②外傷大出血:急救車未到前,現場採取止血措施。

  ③骨折:注意搬運時的保護,對昏迷、可能傷及脊椎、內臟或傷情不詳者一律用擔架或平板,禁止用摟、抱、背等方式運輸傷員。

  ——一般性傷情送往醫院檢查,防止破傷風。

  5.2觸電事故應急處置

  (1)截斷電源,關上插座上的開關或拔除插頭。如果夠不著插座開關,就關上總開關。切勿試圖關上那件電器用具的開關,因為可能正是該開關漏電。

  (2)若無法關上開關,可站在絕緣物上,如一疊厚報紙、塑膠布、木板之類,用掃帚或木椅等將傷者撥離電源,或用繩子、褲子或任何干布條繞過傷者腋下或腿部,把傷者拖離電源。切勿用手觸及傷者,也不要用潮溼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把傷者撥開,也不要使用潮溼的物件拖動傷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開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切記不能給觸電的人注射強心針。若傷者昏迷,則將其身體放置成臥式。

  (4)若傷者曾經昏迷、身體遭燒傷,或感到不適,必須打電話叫救護車,或立即送傷者到醫院急救。

  (5)高空出現觸電事故時,應立即截斷電源,把傷人抬到平坦的地方,立即對傷人進行急救。

  (6)現場搶救觸電者的原則:現場搶救觸電者的經驗原則是:迅速、就地、準確、堅持。迅速——爭分奪秒時觸電者脫離電源;就地——必須在現場附近就地搶救,病人有意識後在就近送醫院搶救。從觸電時算起,5分鐘以內及時搶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鐘以內搶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準確——人工呼吸發的動作必須準確;堅持——只要有百萬分之一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搶救。

  5.3坍塌事故應急處置

  (1)坍塌事故發生時,安排專人及時切斷有關閘門,並對現場進行聲像資料的收集。發生後立即組織搶險人員再半小時內到達現場。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人工和機械相結合的方法,對坍塌現場進行處理。搶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運有困難時,可調集大型的吊車進行調運。在接近邊坡處時,必須停止機械作業,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誤傷被埋人員。現場搶救中,還要安排專人對邊坡、架料進行監護和清理,防止事故擴大。

  (2)事故現場周圍應設警戒線。

  (3)統一指揮、密切協同的原則。坍塌事故發生後,參戰力量多,現場情況複雜,各種力量需在現場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密切協同,共同完成。

  (4)以快制快、行動果斷的原則。鑑於坍塌事故有突發性,在短時間內不易處理,處置行動必須做到接警排程快、到達快、準備快、疏散救人快、達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5)講究科學、穩妥可靠的原則。解決坍塌事故要講科學,避免急躁行動引發連續坍塌事故發生。

  (6)救人第一的原則。當現場遇有人員受到威脅時,首要任務是搶救人員。

  (7)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8)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9)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裝置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5.4電焊傷害事故應急處置

  (1)未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不準進行焊接工作。焊接鍋爐承壓部件、管道及承壓容器等裝置的焊工,必須按照鍋爐監察規程(焊工考試部分)的要求,經過基本考試和補充考試合格,並持有合格證,方可允許工作。

  (2)焊工應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準紮在褲子裡。口袋須有遮蓋,腳下穿絕緣橡膠鞋,以免焊接時被燒傷。

  (3)焊工應帶絕緣手套,不得溼手作業操作,以免焊接時觸電。

  (4)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裝置。

  (5)高空電焊作業人員,應正確佩戴安全帶,作業面設水平網兜並鋪彩條布,周圍用密目網維護,以防焊渣四濺。

  (6)不準在帶有壓力(液體壓力或氣體壓力)的裝置上或帶電的裝置上進行焊接。

  (7)現場上固定的電源線必須加塑膠套管埋地保護,以防止被加工件壓迫發生觸電。

  (8)電焊施工前,專案要統一辦理動火證。

  5.5車輛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車輛火災事故發生後,專案應立即組織人員滅火,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

  (2)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帶。

  (3)在急救過程中,遇有威脅人身安全權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4)為防止車輛爆炸,專案人員除自救外,還應向社會專業救援隊伍求援,儘快撲滅火情。

  (5)定期檢查維修車輛,檢查車輛山滅火器的配備,保證良好的車況是防止車輛發生火災的最好措施。

  (6)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為防止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儘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溫。

  5.6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事故發生後,迅速撥打急救電話,並通知交警。

  (2)專案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迅速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並派人保護現場。

  (3)協助交警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帶。

  (4)做好事後人員的安撫、善後工作。

  5.7火災、爆炸事故事故應急處置

  5.7.1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流程應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發現人應立即報警。一旦啟動本預案,相關責任人要以處置重大緊急情況為壓倒一切的首要任務,絕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各部門之間、各單位之間必須服從指揮、協調配和,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翫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求有關人員的責任。

  (2)專案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進行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隊伍救援,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有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切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安全總監為緊急事務聯絡員,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

  (7)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後,安全總監應填寫記錄,並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5.7.2火災、爆炸事故的應急措施

  (1)對施工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目的是幫助施工人員學習防火、滅火、避難、危險品轉移等各種安全疏散知識和應對方法,提高施工人員對火災、爆炸發生時的心理承受能和應變力。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施工人員不僅可以沉穩自救,還可以冷靜地配合外界消防員做好滅火工作,把火災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2)早期警告。事件發生時,在安全地帶的施工人員可透過手機、對講機向樓上施工人員傳遞火災發生資訊和位置。

  (3)緊急情況下電梯、樓梯、馬道的使用

  高層建築在發生火災時,不能使用室內電梯和外用電梯逃生。因為室內電梯井會產生“煙囪效應”,外用電梯會發生電源短路情況。最好透過室內樓梯或室外腳手架馬道逃生(本工程建築高度不高,最好採取這種方法逃生)。如果下行樓梯受阻,施工人員可以在某樓層或樓頂部耐心等待救援,開啟窗戶或劃破安全網保持通風,同時用溼布捂住口鼻,揮舞彩色安全帽表明你所處的位置。切忌逃生時在馬道上擁擠。

  5.7.3火災、爆炸發生時人員疏散應避免的行為因素

  (1)人員聚集

  災難發生時,由於人的生理反應和心理反應決定受災人員的行為具明顯向光性,盲從性。向光性是指在黑暗中,尤其是辨不清方向,走投無路時,只要有一絲光亮,人們就會迫不及待的向光亮處走去。盲從性是指事件突變,生命受到威脅時,人們由於過分緊張、恐慌,而失去正確的理解和判斷能力,只要有人一聲招呼,就會導致不少人跟隨、擁擠逃生,這會影響疏散甚至造成人員傷亡。

  (2)恐慌行為

  是一種過分和不明智的逃離行為,它極易導致各種傷害性情感行動。如:絕望、歇斯底里等。這種行為若導致“競爭性”擁擠,再進入火場,穿越煙氣空間及跳樓等行動,時常帶來災難性後果。

  (3)再進火場行為

  受災人已經撤離或將要撤離火場時,由於某些特殊原因驅使他們再度進入火場,這也屬於一種危險行為,在實際火災案例中,由於再進火場而導致災難性後果的佔有相當大的比例。

  5.8機械傷害事故應急處置

  應急指揮立即召集應急小組成員,分析現場事故情況,明確救援步驟、所需裝置、設施及人員,按照策劃、分工,實施救援。需要救援車輛時,應急指揮應安排專人接車,引領救援車輛迅速施救。

  5.8.1塔式起重機出現事故徵兆時的應急措施

  (1)塔吊基礎下沉、傾斜:

  ①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將迴轉機構鎖住,限制其轉動。

  ②根據情況設定地錨,控制塔吊的傾斜。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

  ①塔吊不能做任何動作。

  ②按照搶險方案,根據情況採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加固,或用連線方法將塔吊結構與其它物體聯接,防止塔吊傾翻和在拆除過程中發生意外。

  ③用2—3臺適量噸位起重機,一臺鎖起重臂,一臺鎖平衡臂。其中一臺在拆臂時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變化而造成傾翻。

  ④按搶險方案規定的順序,將起重臂或平衡臂連線件中變形的連線件取下,用氣焊割開,用起重機將臂杆取下;

  ⑤按正常的拆塔程式將塔吊拆除,遇變形結構用汽焊割開。

  (3)塔吊傾翻:

  ①採取焊接、連線方法,在不破壞失穩受力情況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險情發展。

  ②選用適量噸位起重機按照搶險方案將塔吊拆除,變形部件用氣焊割開或調整。

  (4)錨固系統險情:

  ①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建築物,轉臂過程要平穩並鎖住。

  ②將塔吊錨固系統加固。

  ③如需更換錨固系統部件,先將塔機降至規定高度後,再行更換部件。

  (5)塔身結構變形、斷裂、開焊:

  ①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變形部位,轉臂過程要平穩並鎖住。

  ②根據情況採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變形或斷裂、開焊部位加固。

  ③落塔更換損壞結構。

  5.8.2小型機械裝置事故應急措施

  (1)發生各種機械傷害時,應先切斷電源,再根據傷害部位和傷害性質進行處理。

  (2)根據現場人員被傷害的程度,一邊通知急救醫院,一邊對輕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3)對重傷者不明傷害部位和傷害程度的,不要盲目進行搶救,以免引起更嚴重的傷害。

  5.8.3機械傷害事故引起人員傷亡的處置:

  (1)迅速確定事故發生的準確位置、可能波及的範圍、裝置損壞的程度、人員傷亡等情況,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置。

  (2)劃出事故特定區域,非救援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特定區域。迅速核實塔式起重機上作業人數,如有人員被壓在倒塌的裝置下面,要立即採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後拆除或切割壓住傷者的杆件,將傷員移出。

  (3)搶救受傷人員時幾種情況的處理:

  ——如確認人員已死亡,立即保護現場;

  ——如發生人員昏迷、傷及內臟、骨折及大量失血:

  ①立即聯絡120、999急救車或距現場最近的醫院,並說明傷情。為取得最佳搶救效果,還可根據傷情聯絡專科醫院。

  ②外傷大出血:急救車未到前,現場採取止血措施。

  ③骨折:注意搬動時的保護,對昏迷、可能傷及脊椎、內臟或傷情不詳者一律用擔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一般性外傷:

  ①視傷情送往醫院,防止破傷風。

  ②輕微內傷,送醫院檢查。

  ——制定救援措施時一定要考慮所採取措施的安全性和風險,經評價確認安全無誤後再實施救援,避免因採取措施不當而引發新的傷害或損失。

  6、應急物資及裝備

  (1)救護人員的裝備:頭盔、防護服、防護靴、防護手套、安全帶、呼吸保護器具等;

  (2)滅火劑:水、泡沫、co2、滷代烷、乾粉、惰性氣體等;

  (3)滅火器:乾粉、泡沫、1211、氣體滅火器等;

  (4)簡易滅火工具:掃帚、鐵鍬、水桶、臉盆、沙箱、石棉被、溼布、乾粉袋等;

  (5)消防救護器材:救生網、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墊、救生滑桿、緩降器等;

  (6)自動蘇生器:適用於搶救因中毒窒息、胸外傷、溺水、觸電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處於假死狀態的傷員。

  (7)通訊器材:固定電話一個,行動電話:原則上每個管理人員一人一個,對講機若干。

  7、預案管理

  7.1培訓

  (1)根據受訓人員和工作崗位的不同,選擇培訓內容,制定培訓計劃。

  (2)培訓內容:鑑別異常情況並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如何正確處理各種事故;自救與互救能力;各種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識;與上下級聯絡的方法和各種訊號的含義;工作崗位存在哪些危險隱患;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緊急狀態下如何行動。

  7.2演練

  專案部按照假設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現場實際演練,將演練方案及經過記錄在案。

  8、預案修訂與完善

  (1)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運用到應急救援中去,以及對不斷變化的具體情況保持一致,預案應進行及時更新,必要時重新編寫。

  (2)對危險源和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在實踐和演習中提高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3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施工生產的實際,特製本專案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專案部設定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施工現場設定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型別、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型別;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裝置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專案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路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搶救現場傷員;

  ②搶救現場物資;

  ③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資訊,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專案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援,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後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制訂施工專案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專案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並歸檔;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專案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資訊、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資料儲備;

  ④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事故現場副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所有施工現場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②現場事故評估;

  ③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④控制緊急情況;

  ⑤做好與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絡;

  2、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①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②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②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4、消防滅火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啟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②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5、保衛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②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6、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②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③及時提供後續的搶險物資;

  ④迅速組織後勤必須供給的物品,並及時輸送後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

  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科室、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應急總指揮由專案經理擔任;

  2、應急副總指揮由專案副經理擔任;

  3、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公司的各工程負責人擔任,專案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總工擔任,總工辦其他人員為成員;

  5、技術處理組組長由技術經營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6、善後工作組組長由辦公室負責人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7、後勤供應組組長由財務科、機械管理科、物業管理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8、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質安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9、事故現場副指揮由該項工程負責人擔任;

  10、現場傷員營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各作業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11、物資搶救組由施工員、材料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2、消防滅火組由施工現場電工,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3、後勤供應組、由後勤人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施工專案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二級應急組織每一專案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定、個人的防護措施

  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專案部在專案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絡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絡人:XXX,電話:XXXXXX,手機:XXXXXXXXXXX。質安科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裝置、車輛等落實

  專案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機械裝置、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後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八、其它

  本預案制定後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後正式實施。

  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4

  針對本專案施工特點,橋樑眾多,多為高墩大跨橋樑,施工作業難度大,極易造成橋樑高空墜落等突發事故,為切實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科學,合理的處置各種橋樑突發事故,特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法》,制定本預案。

  一、橋樑高空墜落事故

  1、專案部成立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擔任組長,施工員、安全員、各班組長為組員,主要負責對專案突發高處墜落事故的應急處理。

  2、一旦發生高空墜落事故由安全員組織搶救傷員,打電話“120”給急救叫中心,由班組長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擴大。其他小組人員協助安全員做好現場救護工作,水、電工協助送傷員外部救護工作,如有輕傷或休克人員,由安全員組織臨時搶救、包紮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將傷亡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內,值勤門衛在大門口迎候救護車輛。如事故嚴重,應立即上報省指揮部及有關部門,並啟動專案部應急救援預案。

  二、橋樑機械傷害事故

  1、專案部成立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擔任組長,施工員、安全員、各班組長為組員,主要負責對專案突發機械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

  2、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後,由專案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生產負責人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紮、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立即送外搶救,值勤門衛在大門口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如事故嚴重,應立即上報省指揮部及在關部門,並啟動專案部應急救援預案。

  三、物體打擊事故

  1、專案部成立物體打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擔任組長,施工員、安全員、各班組長為組員,主要負責對專案突發物體打擊事故的應急處理。

  2、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後,由專案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生產負責人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紮、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立即送外搶救,值勤門衛在大門口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如事故嚴重,應立即報告省指揮部及有關部門,並啟動專案部急救援預案。

  四、橋樑其它事故

  專案部應成立各種橋樑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合理分工,正確調配、快速處理橋樑事故的發生及應急救援,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如事故嚴重,應立即報告省指揮部及有關部門,請求協助,並啟動專案部應急救援預案。

  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5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為了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二、工程概況

  本工程由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北京市開發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北京市中基勘研土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勘察,監理單位為:北京北辰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北京東興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本工程需要2部施工升降機,本機主要引數:SC200/200施工升降機。

  三、應急預案工作流程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專案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

  四、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1、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2、施工人貨梯安裝、拆除及執行的安全技術要求:

  2.1施工人貨梯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施工人貨梯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施工人貨梯的安裝。

  2.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2.3安裝施工人貨梯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2.4施工人貨梯附牆杆件的佈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架體與建築物水平距離大於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杆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製作。在施工人貨梯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牆杆件。

  2.5施工人貨梯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施工人貨梯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2.6施工人貨梯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2.6.1施工人貨梯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線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並確認正常。

  2.6.2施工人貨梯作業時嚴禁超載;

  2.6.3吊籠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2.6.4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紮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2.6.5沿梯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2.7為防止事故發生,人貨梯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人貨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後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裝置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8人貨梯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履行簽字於續。

  2.9人貨梯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

  2.10人貨梯安裝完成後,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裝置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人貨梯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xxx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絡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7)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通訊聯絡組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絡暢通、內外資訊反饋迅速;

  2)保持通訊設施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技術支援組職責:

  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資訊資料。

  搶險救援組職責:

  1)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2)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3)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4)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醫療救治組:

  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汙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後勤保障組職責:

  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裝置。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專案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裝置、交通工具、醫療裝置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應急物資主要有:

  1)、氧氣瓶、乙炔瓶、氣割裝置一套;

  2)、急救藥箱1個、擔架一副;

  3)、手電10個、應急燈4個、警戒帶2盤、警示旗6個;

  4)、對講機7部;

  5)、大錘5把、手持電動砂輪2把;

  6)、車輛兩臺;

  3、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專案部應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

  4、互相協議

  專案部應事先與地方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議,以便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六、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專案部安質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資訊並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裝置、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彙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後,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由在現場的專案部總指揮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9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後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後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專案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4)遇到緊急情況,全體人員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裝置、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

  七、現場恢復

  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八、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公司和專案部對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針對施工的變化及預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6

  一、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1)施工升降機安裝人員必須取得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並指定技術人員和安全監督員在場監控。

  2)施工升降機安裝必須針對現場的實際和所採用的電梯說明書中有關電梯的構造的方法和步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3)作業前,有關部門人員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包括採用的電梯構造說明書、施工作業環境和條件等,場內地面承載力要滿足吊車工作的要求。

  4)施工前應對吊裝繩索、吊裝工具、機械、鋼絲繩等作全面檢查,進行保養,試運轉。符合安全要求方可進行試吊。

  5)對安裝電梯的各機構、各部件、重要的螺栓、連線銷、動力系統和受力位置,電氣系統等進行檢查,把安全隱患排除於安裝作業前。

  6)電梯安裝的作業區布好警戒線,掛起警告牌。

  7)電梯安裝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有專職電工負責照管電源,專人操作控制檯,專人拆裝螺栓。

  8)指揮人員應有上崗證,作業時與操作人員之間密切配合,通訊訊號統一、暢通、清晰、明嘹,需要時配備對講機。

  9)安裝作業時,風力不大於四級,在作業中風力突然增大達至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並緊標準節各連線螺栓。如遇6級和以上風力或下雨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空作。風雨過後應對機械重新檢查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後方能恢復作業。吊杆與吊籠不得同時工作。

  10)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正確戴上安全帽,穿好防滑鞋,嚴禁酒後作業。

  11)起吊過程中機械發生突然故障,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進行搶修。在空然停電時,應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

  12)凡需使用電焊或風焊作業時,必須申報動火作業,做好防火措施,派專人監焊,清理附近可燃物件,配備滅火工具監視,用鐵皮、溼透麻包袋接焊渣。作業後認真檢查確認無火種隱患方可離場。

  13)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才能上崗操作。

  14)不應進行夜間作業。如確需夜間作業的,必須有充足的照明和制訂相應的安全作業措施。

  15)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築物外牆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好的安裝尺寸。

  16)升降機梯籠2.5m範圍內應設定穩固的防護欄,各樓層平臺通道應平穩牢固,出入口應設防護欄杆的防護門。全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執行的障礙物。

  17)裝設在陰暗處或夜間作業的升降機應在全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的樓層編號標誌燈。

  18)升降機安裝後,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的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並應按規定程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自驗收合格後,然後報市特種裝置監察檢驗所檢驗,取得準用證後,方可使用。

  19)嚴格遵守《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的有關規定。

  20)有關安全、防火、質量管理、文明施工,本方案未詳之處,應執行公司和上級標準、規定。

  二、現場配合工作:

  1)清理進場道路有作業現場,以利作業。

  2)安裝位置附近提供升降機專用電源。

  3)配合作業,如提供風、電焊等。

  4)建築物外牆搭設排柵要平齊,不得與電梯升降運動發生干涉。

  5)附牆架對牆面的作用力約為50KN,土建單位必須確保附牆結構能滿足該要求。

  三、施工升降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現場應急救援架構及聯絡電話:

  1:組織架構

  組長:xxx,1397631XXXX

  組員:xxx,1391234XXXX;xxx,1391234XXXX、xxx,1391234XXXX

  2:急救中心:120

  火警中心:119

  報警中心:110

  (二)防止施工升降機事故的預防措施

  1)按規定辦理驗收手續,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產品。

  2)導軌架的穩定是靠與建築結構進行附著連線來實現的,所以在安裝施工升降機時隨著導軌架的搭設,按該機的技術說明書規定的距離及時進行附著連線。

  3)施工升降機籠是施工升降機運載人和物料的構件,含有傳動機構、限速器及電器箱等,外側附有駕駛室,設定了保險開關與門聯鎖,只有當施工升降機籠前後兩道門均關好後,施工升降機籠才能執行。

  4)各停層應設獨立門,該門外的人員應無法隨意開啟。

  5)限速器是施工升降機的主要安全裝置,它可以限制施工升降機籠的執行速度,防止墜落。

  6)裝拆單位必須有專業資質證,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上崗。

  7)安裝和拆卸前必須履行安全技術交底,過程中有專人統一指揮,裝、拆的人員必須熟悉圖紙和裝、拆程式及檢查要點。

  8)除錯施工升降機籠時,導向滾輪與導軌間隙以施工升降機不能自動下滑為限,在離地面10m高度之內,作上下執行試驗。

  9)隨導軌的升高,必須按規定進行附著連線,第一道附著杆距地面應為10m左右,以後每隔6m(或按說明書規定)做一道附著連線。

  10)安裝完畢進行整機執行除錯,荷載試驗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檢驗合格,領取準用證後方能投入使用。

  11)在拆除平衡重之前,必須對施工升降機附著杆制動器、主傳動機構等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拆除。

  12)安裝、拆卸附著杆,以及各層通道架設鋪板時,施工升降機籠應隨之停置在作業層的高度,不得在裝、拆過程中同時上下執行。裝拆人員必須按規定系安全帶。

  13)施工升降機按規定單獨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底籠周圍2.5m範圍內,必須設定穩固防護欄杆。做好執行記錄,定期檢查記錄,特別要檢查制動器靈敏性。當施工升降機未切斷電源開關前,司機不能離開操縱崗位。操縱室應有滅火裝置。

  (三)發生施工升降機事故應急救援

  1)當發生意外事故的時候要保持鎮靜,注意事態的發展情況及影響的範圍,有序指揮搶險和人員的疏散。

  2)事故發生時(如電器部分起火)必須關閉電源開關,用有效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決不能使用泡沫式的滅火器具撲救。

  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7

  為應對可能發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員和財產的損失,指導專案部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的進行,根據專案施工現場特點,對容易出現突發事故的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管理,制定出《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工程專案的基本情況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設計單位:徐州市民用建築設計研究院

  勘探單位:江蘇省第二地質工程勘察院

  監理單位:

  建築面積:

  結構層次:

  開、竣工日期:

  安監單位:徐州新城區安監站

  安全監督證號:

  二、專案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1、專案經理:

  2、專案技術負責人:

  3、施工員:

  4、安全員:

  5、技術員:

  6、質檢員:

  三、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救護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四、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組長職責: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將事故情況的應急內容立即上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並負責整個計劃的全面指揮、全面實施。對現場臨時計劃採取的應急措施,有最終的安全措施權。

  副組長職責:組長不在時代行使組長職責。組長在時,負責通訊,協助工作,參與組織制定救援措施並實施。

  組員職責:全面負責救援人員的調動和救援工作的實施參加制定救援措施並實施救護。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總結。及時將事故的發生原因和事故現場資訊反饋給應急領導,為下一步安全生產提供可靠依據,並對風險重新評價,糾正整改、制定新的風險控制措施。

  五、應急救援施工

  1、由組長 向集團公司及有關醫療搶救部門報告。

  2、由副組長負責維護現場搶救、自救並聯系外援單位或人員(醫院、消防等)。

  3、由 負責在專案部接車、接人。

  4、由負責現場急救措施的落實、人員安排以及具體救援方案實施。

  5、由 負責組織後勤保障,保證物質、費用需要。

  六、救援器材、裝置

  1、應急直撥電話120(徐州急救中心)119(火警)110(盜警)

  在撥打“120”“119”“110”電話通話中,要講清楚傷者的傷情、傷害性質、受傷人或起火的性質、部位。等到救護車或救火車的地點,以及聯絡電話、聯絡人等情況。

  2、集團應急領導小組電話:0516-837702977

  3、應急服務車輛: 司機:

  4、專案部急救藥材、單架、滅火器材

  七、安全事故人身傷害救護單位

  工程所在地:徐州市清風路東側

  徐州中心醫院

  徐州中醫院

  八、應急救援預案的公示

  應組織全體員工學習專案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工程開工前將應急求援預案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如:黑板報、宣傳欄)公示,告之現場全體員工。

  九、建築工程常見危險因素

  建築工程常見危險因素有:

  ①物體打擊、

  ②車輛傷害、

  ③機械傷害、

  ④起重傷害、

  ⑤觸電、

  ⑥火災、

  ⑦高處墜落、

  ⑧坍塌、

  ⑨中毒和窒息。

  十、現場救護應急程式

  1、事故發生後,專案部應急求援小組應及時響應,啟動專案部制定的應急求援預案計劃,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並利用最快速的通訊方式聯絡急救中心,並及時將事故傷亡情況上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2、保護好事故現場,不故意拖延不報,服從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排程,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重大事故,專案部應在十分鐘內上報集團公司指揮中心,公司應急救援小組立即啟動救援預案,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指揮、調查、做好善後工作。

  4、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專案部應急求援小組應專案工程全部保護用品,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進行及時糾正整改,穩定施工人員的情緒,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及應急知識的教育培訓。

  5、對原有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措施在事故基上進行重新評估,制定出減少事故風險的控制措施,報集團公司質安部。

  十一、應急原則

  1、 若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應按照“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原則,及時將傷員送至醫院搶救治療,安排好護理人員。

  2、 急救原則:先救命,後治療或根據醫院急救原則,全力搶救。

  3、 現場搶救步驟:將傷員先搶救出事故現場,進行緊急止血,一般包紮,穩定傷員情緒。

  4、急救中心救護車到後,應立即接醫囑做好傷員的搬運,協助醫生做好現場救助工作。

  十二、現場救護常識

  1、骨折急救-工作現場發生嚴重骨折時,必須迅速採取緊急救護,對於骨折傷者,正確的固定是最重要的,固定的方法為:

  ①固定斷骨的材料可就地取材。如棍,樹枝、木板、柺杖、硬紙板等。長短要以能固定住骨折處上下兩個關節或不使斷骨錯位為準。

  ②脊柱骨折或頸部骨折時,除非是特殊情況如室內失火,否則應讓其留在原地,等待攜有醫療器械的醫務人員來搬運。

  ③從地上抬起時,要多人同時緩緩用力平託,運送時,必須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擔架或繩床,木板上可墊棉被,但不能用枕頭,頸椎骨骨折傷者的頭部須放正,兩旁可用沙袋將頭夾住,不能讓頭隨便晃動。

  2、休克、昏迷急救——由於外傷、劇痛、腦脊髓損傷等可造成傷者在工作現場的休克、昏迷,一般按如下方法處理:

  ①讓休克者平臥,不用枕頭,腿部抬高30度。若屬於心原性休克,同時伴有心率衰竭,氣息不能平臥時,可採用半臥。注意保暖(或降溫)和安靜,儘量不要搬運傷者。如需搬運時,動作要輕。

  ②吸氧氣和保持呼吸道通暢,用鼻導管或面罩給氧。

  ③立即與醫務工作者聯絡,請醫生治療。

  3、嚴重出血搶救--嚴重出血會危及生命,及時有效的現場止血,對挽救傷者的生命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常用的止血方法有:

  ①一般止血法:一般傷口小的出血,先用生理鹽水(90%氯化鈉溶液)沖洗傷口,在塗上紅汞藥水,然後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的包紮。

  ②壓迫帶止血積壓法:嚴重出血時使用,適用於頭、頸四肢動脈大血管出血時臨時止血。方法是:用手指或手掌用力壓住比傷口靠近心臟更緊部位動脈跳動處(即止血點)。只要位置找的準,這種方法能馬上起到止血的作用。身體上通常有止血點8處:一般來講,上臂動脈、大腿動脈、撓骨動脈中較常用。上臂動脈:用四個手指掐住上臂的肌肉,並壓向臂骨;大腿動脈:用手掌的根部壓住大腿中央稍偏上點的內側;撓骨動脈:用三個手指壓住靠近大拇指根部的地方。

  ③其他止血法:止血帶止血法、加壓包紮止血法和加墊屈肢止血法等。

  本應急救援預案自工程開工之日起實施,工程竣工完工後結束。

  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8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儘快控制事態,儘量減少損失,儘早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定義、編制依據及原則

  1、定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公司為減少事故後果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

  2、編制依據:公司施工生產過程中潛在危險源和事故後果分析。

  3、編制原則:

  1)、預案是針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事故、災害,如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及自然災害等。

  2)、預案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財產安全和環境防護,儘量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

  3)、預案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程式和措施。

  4)、預案要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5)、預案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及公司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常設辦公機構。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由各分公司經理、主管安全的副經理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由專案部經理、副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作業隊長、棟號長等相關人員組成,專案部經理任組長、並明確各應急專業組長。

  1)、事故現場搶險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安全負責人任組長,作業隊負責人、專業工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2)、事故現場救護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領導任組長,相關人員組成。

  3)、事故現場保護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骨幹任組長,現場保安人員組成。

  4)、事故現場通訊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現場其他應急小組負責人組成。

  三、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負責事故救援的整體指揮;

  2)、負責建立公司網路系統,保證與各分公司、專案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絡,並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的彙報工作;

  3)、負責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揮;

  2)、負責所需救援物資的落實;

  3)、負責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聯絡及情況彙報。

  4)、負責與相鄰可依託力量的聯絡求救;

  3、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處理緊急情況,保證突發事件按應急救援預案順利實施;

  2)、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

  3)、負責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

  4)、負責與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聯絡及情況彙報;

  5)、負責與相鄰可依託力量的聯絡求救;

  6)、負責工程專案生產的恢復工作。

  4、專案部應急專業組職責:

  1)、事故現場搶險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裝置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等。

  2)、事故現場救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救治。

  3)、事故現場保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4)、事故現場通訊組職責:負責收集相關單位部門的通訊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絡暢通,做好聯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整體配合、協同作戰、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2必須確保應急救援器材及裝置數量充足、狀態良好,保證遇到突發事件時各項救援工作正常運轉。

  3、各應急小組成員必須落實到人,各司其職,熟練掌握防護技能。

  4、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必備的資料與設施:

  1)、數量足夠的內線和外線電話、或其它通訊裝置;

  2)、危險品資料庫:危險品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物理化學特性;

  3)、救援物資資料庫: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名稱、數量、型號大小、狀態、使用方法、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動方式;

  4)、現場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5)、結合工程特點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6)、各專業小組人員聯絡方式、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

  7)、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急服務機構的聯絡方式。

  五、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式和措施

  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訊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採取緊急救援措施,特別是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能採取的各種緊急措施,如緊急斷電、組織撤離、救助傷員、現場保護等;及時向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必要時向相鄰可依託力量求教,事故現場內外人員應積極參加援救。

  2、事故現場由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任現場指揮,全面負責事故的控制、處理工作。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不能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的,必須委派一名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或事故現場管理人員,及時啟動應急系統,控制事態發展。

  3、各應急專業組人員,要接受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照各自崗位職責採取措施,開展工作。

  1)、事故現場搶險組,應根據事故特點,採用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裝置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搶險過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員的救援、事故現場內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封存及轉移等,其次是貴重物資裝置的搶救;隨時與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保護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2)、事故現場救護組,應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救治及護送受傷人員到醫療急救中心醫治;隨時與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3)、事故現場保護組,應開展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疏散及清點工作。現場保護組人員應指引無關人員撤到安全區,指定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並根據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經事發現場人員的證實,確定事發現場人員名單,並與到達安全區人員進行核對,判斷是否有被困人員;隨時與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事故現場通訊組,應保證現場內與其相關單位及應急救援機構的通訊暢通;隨時與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對發生的工傷、損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機械裝置事故,必須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髮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者人數、姓名、性別、年齡、受傷程度、事故簡要過程和發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藉口隱瞞不報、謊報、拖報,隨時接受上級安全領導機構的指令。

  5、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應根據事故程度確定,工程施工的停運,對危險源現場實施交通管制,並提防相應事故造成的傷害;根據事故現場的報告,立即判斷是否需要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確需應急服務機構的幫助時,應立即與應急服務機構和相鄰可依託力量求教,同時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前,作好救援準備工作:如:道路疏通、現場無關人員撤離、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後,積極作好配合工作。

  6、事後,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恢復受事故影響區域的正常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及上級指令,確定是否恢復生產,同時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及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9

  一、應急救援責任制及組織機構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施工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和分級分部門負責制,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搶險救災工作。當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職責,做到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一)、應急救援小組組成人員及職責

  應急救援小組人員:

  組長:xxxxx(公司專案經理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成

  員:xxxxx

  1、按照《預案》實施情況,組織、協調、指揮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盡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指揮各部門有條不紊的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3、在救災過程中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並對《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採取適當處理措施;

  4、在負責區域內為事故現場緊急呼叫各類物質、裝置、人員防火用具並提供場地,搶險救災結束後要負責督促事故單位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事故發生以後,應急救援小組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對於超出自身處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時請示。

  6、對於在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中工作成績卓越的部門和個人,安全事故應急小組應給予其適當的表彰和獎勵。對於不履行救援職責的,延誤隱瞞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安全事故責任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副組長的職責

  1、協同商議救援命令,指揮各部門搶險救災並監督落實;

  2、通知並聯絡應急救援小組有關成員,做好應急準備後立即投入救援;

  3、選址建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部門救援工作。

  4、事故災害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決定是否應採取疏散措施;

  5、現場檢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揮員工開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三)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的職責

  1、小組成員應具備較高的安全警惕性,熟知安全規範並帶頭自覺遵守;

  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應積極配合組長的工作,做好救援準備措施;

  3、事故發生後,救援小組成員要立即到位,及時開展救援工作;

  4、在救援行動中聽從上級指揮,統一協調行動;

  5、應急救援小組在搶救行動中要盡心盡責,將人員傷亡和物資損失降到最低;

  6、協助組長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四)登高用火施工規範及施工人員詳細

  1、施工現場的平面佈置和施工方法,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明火作業、易燃材料、倉庫、辦公等區域。

  3、施工現場的道路應保持暢通,夜間應設照明,並配備值班巡邏人員。

  4、焊、割作業區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米。

  5、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裝置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6、施工現場需掛警示牌,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規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屬一、二、三級動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得進行焊割。

  (3)焊工不瞭解焊割現場的情況,不瞭解焊件內部是否易燃易爆,不得進行焊割。

  (4)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溶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5)有可燃材料作保溫、隔音、隔熱的地方,在未採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6)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了解情況或未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牴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

  (8)在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採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應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和人身傷亡事故。

  7、施工現場的可燃、易爆材料要堆放規整,保持良好的通風,放置滅火裝置和警示牌,由專人管理。

  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10

  一、雨期施工總要求

  1、確保資訊暢通。由於雨季施工暴風雨等惡劣天氣的不確定性和突發性,對破壞程度難以進行預測,需要加強對氣象資訊的控制管理,及時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強防範。

  2、防護的全面性。施工現場涉及面較廣,包括各部分現場和臨時設施的安全防護以及全部人員的安全,因此在制定安全措施時一定要全面細緻周到,不可因事小而不為,以留有隱患,帶來損失。

  3、科學組織施工。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充分考慮雨期施工的特點,將不宜在雨季施工的工程提前或延後安排,搞好工序穿插,提高工效和施工速度,遇到較大的暴風雨天氣應停止施工。

  4、快速反應做好防汛搶險救災應急準備,在雨期施工時,各種防護措施要進一步加固。確保搶險救災物資人員到位,發生險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二、雨季施工安全準備措施

  1、合理安排作息時間。遇較大的暴風雨天氣應停止所有的作業人員撤到安全地方。

  2、做好現場排水。

  (1)雨季施工現場應處理好危石防止發生滑坡、塌方等災害。

  (2)保證道路暢通,路面根據實際情況分別硬化或加鋪沙礫、爐渣或其它材料,並按要求加高起拱。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防護。對材料庫全面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四周排水良好,牆基堅固,不漏雨滲水,鋼材等材料存放採取相應的防雨措施,確保材料的質量安全。

  (4)嚴格按防汛要求設定連續、暢通的排水設施和應急物資,如水泵及相關的器材、塑膠布、油氈等材料。

  三、各重點分項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基礎工程。

  基礎工程受雨水影響較大,如不採取有關防範措施,將可能對施工安全及建築物質量產生嚴重影響。因此在雨期施工時注意以下幾點:

  (1)雨期開挖基槽(坑)或管溝時,應注意邊坡穩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度或設定支撐。施工時應加強對邊坡和支撐的檢查控制;對於已開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溝要設定支撐;正在開挖的以放緩邊破為主輔以支撐;雨水影響較大時停止施工。

  (2)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過大,應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量大時,應停止大面積的土方施工;基礎挖到標高後,及時驗收並澆築混凝土墊層;如被雨水浸泡後的基礎,應做必要的挖方回填等恢復基礎承載力的工作;重要的或特殊工程應在雨期前完成任務。

  2、混凝土工程:

  (1)模板隔離層在塗刷前要及時掌握天氣預報,以防隔離層被雨水沖掉;

  (2)遇到大雨應停止澆築混凝土,已澆築的部位應加以覆蓋。現澆混凝土應根據結構情況和可能,多考慮幾道施工縫的留置;

  (3)雨期施工時,應加強對混凝土粗細骨料含水量的測定,及時調整用水量;

  (4)大面積的混凝土澆築前,要了解2—3天的天氣預報。儘量避開大雨。混凝土澆築現場要準備大量的防雨材料,以備澆築時突然遇雨進行覆蓋;

  (5)模板支撐下回填要夯實,並加好墊板,雨後及時檢查有無下沉;

  (6)下雨時不得進行鋼筋焊接、對接等工作,急需時應做好防雨工作或將施工作業移至室內進行;剛焊接好的鋼筋接頭部位應防雨水澆淋,以免接頭驟然冷卻發生脆裂影響建築物的質量。

  3、吊裝工程:

  (1)構件堆放地點要平整堅實,周圍要作好排水工作,嚴禁構件堆放區積水、浸泡,防止泥土粘到預埋件上;

  (2)塔式起重機路基,必須高出自然地面15cm,嚴禁雨水浸泡路基;

  (3)雨後吊裝時,應首先檢查吊車本身的穩定性,確認吊車本身安全未受到雨水破壞時再做試吊,將構件吊至1m左右,往返上下數次穩定後再進行吊裝工作;

  (4)雨天可能會影響起重機司機的視線,若司機沒有在雨天進行吊裝的經驗,停止吊裝工作;或請有經驗的司機來進行;

  (5)停止施工時,應將塔吊的吊鉤收回靠攏塔身,不得在吊鉤上遺留吊索、建築構件等任何物體,以防止這些重物被風吹動導致塔吊搖晃,嚴重的會引發塔吊倒塌的事故發生;

  (6)由於構件表面及吊裝繩索被淋溼,導致繩索與構件之間摩擦係數降低,可能發生構件滑落等嚴重的質量安全事故;此時進行吊裝工作應加倍注意,必要時可採取增加繩索與構件表面粗糙度等措施來保護吊裝工作的安全進行;

  (7)雨天吊裝應擴大地面的禁行範圍,必要時增派人手進行警戒.

  (8)六級以上風力或暴雨天氣停止一切吊裝作業。

  4、施工機械的防雨防雷及施工現場的用電:

  (1)防雨。所有機械棚要搭設固牢,防止倒塌淋雨。機電裝置採取防雨、防淹措施,可搭設防雨棚或用防雨布封存,機械安裝地點要求略高,四周排水較好。安裝接地裝置。移動電閘箱的漏電保護裝置要可靠靈敏;

  (2)防雷擊。雨季是雷電多發季節,在施工現場為防止雷電襲擊造成事故,必須在鋼管腳手架、塔式起重機、物料提升機、人貨電梯等安裝有效的避雷裝置,避雷接地電阻不得大於10Ω。

  (3)防觸電。施工現場用電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三級電箱作重複接地,電阻小於10Ω;電線電纜合理埋設,不得出現老化或破損的電纜;職工宿舍安置安全電壓,遇暴風雨天氣,要安排專業電工現場值班檢查,必要時立即拉閘斷電,所有職工下班前必須將各裝置工具電源斷開。

  四、雨期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加強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對建築物主體、腳手架、施工用電、各小型機械的防雨棚以及臨時設施、安全標誌牌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對破損處及時修復。

  2、注意經雨衝淋材料的使用,要採取處理措施後才能使用。

  3、暴風雨時應立即停止室外施工作業,人員迅速撤到安全地方,同時全工地應果斷拉斷電源。

  4、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培訓教育,加強雨季安全施工常識的學習,提高自我防範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11

  一、編制目的:

  鐵路工程是交通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質量,安全緊繫國計民生。既有線施工在鐵路施工中經常遇見,一但發生事故危害極大,將直接影響整個工程進度。

  四工區管段DIK43+400~DIK55+136。14段以橋樑工程為主體,緊鄰既有京山線,在施工場地內不僅有鐵路部門的高壓線、網通光纜,還有原既有京山線路堤坡腳埋設的各種電纜,施工環境複雜。在橋樑施工中,鑽孔樁的施作,承臺基坑的開挖,橋墩施工等與既有線行車必然存在相互干擾與影響,為確保臨近既有線施工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工區專案部設定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作業工班設定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1、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中鐵十七局集團京滬高速鐵路專案經理部第四工區成立以工區經理為組長,工區書記、總工、副經理、副書記為副組長的應急領導小組。

  (1)應急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聯絡方式如下:

  序號:

  姓名:

  職務:

  聯絡方式:

  備註:

  (3)應急領導小組職責分工

  組長職責:負責對應急搶險工作的總體指揮和決定;負責上報事故情況;明確組內分工;負責所屬單位人、財、物的指揮協調;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負責對應急預案的審批。

  副組長職責:組長在崗時負責協助組長開展工作;組長不在崗時,全面負責組長職責。

  組員職責:負責險體涉及的施工範圍內人員、機械、裝置、車輛搶險、搶修、維護、配備及善後工作;負責與地方制定的醫療機構聯絡,協助做好傷員救治工作;負責險情現場的應急情況處理;協助地方公安機關調查處理非鐵路施工原因造成的災害事故;在制定應急搶險措施、方案時,為領匯出謀劃策,做好參謀;制定現場保護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確保人員和財產減小損失。

  (4)應急辦公室

  應急辦公室設在工區安全質量部,負責承辦應急小組交辦的有關事項和對外資訊釋出工作。

  主任:

  聯絡員:

  (5)專業工作組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事故救援、裝置保證、後勤保障、醫療救護、治安保衛、宣傳報道等專業工作組,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鐵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①事故救援組組成及職責:

  組成部門及人員:由工區安全質量部部長漆學銀任組長,工程管理部、安全質量部全體人員及各應急小分隊技術負責人為組員。

  工作職責:

  應急小組組長接到險情通知後,根據現場情況,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啟動應急預案程式,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系統立即投入運作,在現場設立指揮場所,相關人員到位,組織實施搶險工作;並維持事故現場秩序,救助現場傷患人員,組織人員救送傷患人員入院就醫,隨時掌握傷患人員治療情況等。

  ②裝置保證組組成及職責:

  組成部門及人員:由工區裝置部部長毛啟華任組長,裝置部全體人員及各應急小分隊分管裝置保證的負責人為組員。

  工作職責:

  保障救援裝置的供應和調配,以及處理事故所需要的材料。

  ③後勤保障組組成及職責

  組成部門及人員:由工區物資部部長黃豐銀任組長,物資部全體人員及各應急小分隊分管後勤保障的負責人為組員。

  工作職責:

  負責施工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後勤保障工作;督促檢查應急救援各項物資保障的落實情況,確保安全、有效、及時完成有關保障任務;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響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

  ④醫療救護組組成及職責

  組成部門及人員:由工區財務勞資部部長李寶花任組長,各應急小分隊分管醫療保險的負責人為組員。

  工作職責:

  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搶救方案,負責通知附近醫院,並負責搶救和臨時處置事故現場傷員,負責護送重傷員到相應醫院救治。有權禁止人員進入情況不明的現場,防止人員傷亡事故擴大,對可能造成疾病的現場環境進行封閉和環境消毒。

  ⑤治安保衛組組成及職責

  組成部門及人員:由工區派出所高孟任組長,各應急小分隊分管治安保衛的負責人為組員。

  工作職責:

  負責聯絡相關部門迅速趕赴現場,疏散現場人員,確保現場救援工作秩序正常。

  ⑥宣傳報道組組成及職責

  組成部門及人員:由工區綜合辦公室主任郭迎霞任組長,各應急小分隊綜合辦公室負責人為組員。

  工作職責:

  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資訊的傳閱、相關材料的記錄、存檔、留存;建立資訊網路體系,負責接待各類諮詢、採訪等,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2、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1)各應急小分隊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

  組長:各施工隊長

  副組長:各施工隊副隊長

  組員:施工隊安全員

  下設:通訊聯絡組、技術支援組、消防保衛組、搶險搶修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

  (2)應急組織的分工職責

  ①組長職責: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廠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操作控制;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絡及對緊急情況的記錄作業安排;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②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資訊。

  ③通訊聯絡組職責:

  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絡暢通、內外資訊反饋迅速;保持通訊設施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④技術支援組職責:

  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資訊資料。

  ⑤消防保衛組職責:

  事故引發火災,執行防火方案中應急預案程式。設定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保護受害人財產,搶救救援結束後,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⑥搶險搶修組職責:

  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⑦醫療救治組職責:

  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汙染等)。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⑧後勤保障組職責:

  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裝置。

  三、應急響應程式

  加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施工中一旦發現險情,應立即嚮應急小分隊負責人和工區應急辦公室報告。同時現場負責人控制好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工作。工區應急小分隊負責人和工區應急辦公室值班員凡是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向工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並迅速趕赴現場。及時瞭解人員安全情況,發現有傷者,立即給急救中心打電話,進行救治;如有人員被困,按照工區突發、緊急情況以及預案中的分工,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現場現場進行清理,營救被困人員。

  四、應急措施

  1、嚴格按照既有線施工有關規定,設定既有線施工安全員、防護員和駐站聯絡員與現場保持聯絡暢通,隨時掌握過往車輛的時間,並在列車通行時停止施工。

  2、離施工地點兩端按規定設定防護員及防護訊號標誌,施工地點防護員及兩端防護員保持通訊聯絡,隨時預報過往車輛透過施工地點的時間,施工地點一旦出現險情,防護員須立即通知駐站聯絡員及兩端防護員,並立即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及時將列車攔停在故障地點之外,待險情消除後方可放行。

  3、加強防洪安全工作,除在汛期除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外,還應每天進行水位觀測、收聽水位預報、密切監視水情動態,確保防洪安全。

  4、在毗鄰既有線施工地段一旦出現線路險情,應立即上報既有線施工安應急搶險領導小組,及時通知駐站聯絡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設定停車訊號標,確保行車安全。

  5、發生險情應根據是否有傷員的實際情況,及時與已簽訂醫療配合協議的醫療機構聯絡,組織好傷員的救治工作。

  6、救援用機械裝置:救援越野工程指揮車1臺,裝載機2臺,挖掘機1臺,自卸車4臺,抽水泵5臺(配有水管),發電機1臺,空壓機1臺,衝擊鑽2臺,應指派人員對裝置及時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狀態良好,隨時可以投入應急搶險工作中去。

  7、組織年輕力壯、熱愛工作,有經驗有責任心的職工和勞務工組成救援搶險隊,共計60人。要求做到聽從命令,收到命令後人員和機械等在25分鐘之內即趕到險情現場。到場後,依照指揮搶險命令,按分工積極投入搶險工作,發揚鐵道兵的優良傳統,減少人力財力損失,用最短的時間搶險搶修,及時開通線路。

  8、在搶險期間,我單位的物資、機械裝置、人員將無條件的服從局指、以及建設單位的統一調遣和協調,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搶險工作。

  五、事故調查與善後工作

  進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找出事故第一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意識再教育,事故處理過後積極投入施工生產。

  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12

  一、 冬季施工安全預案組織機構

  1、應急響應

  2、預案應急由工程專案應急組織機構第一責任人作出決定。

  3、應急救援行動優先原則,員工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防止事故擴充套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

  4、應急處理原則: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控制災害險情惡化,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事故級別,實施相應應急預案。

  二、危害識別及處理決策

  1、施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增意識,保安全”,在施工現場要設定安全警示牌,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確保這次施工任務按期、安全順利的圓滿完成。

  2、進入現場必須穿勞保服,戴安全帽,從事高空作業人員繫好安全帶,辦理高空作業票,設定好安全防護措施,預防高空墜落事故發生。

  3、接、拆除電源必須是持證上崗的電工,不允許私自接電違章作業,施工中要預防觸電、火災事故的發生,嚴禁亂動現場的一切設施。

  4、電焊機配電盤不能露天擺設,要設定防雨棚,裝置、工機具、料堆需做好防盜工作,工機具房不許積存可燃爆炸物。

  5、嚴格遵守各種操作規程,加強現場監督,減少或避免人身傷殘。

  6、加強現場的安全、環境衛生管理,堅持文明施工,對運進廠的工程材料、工機具按規定地點擺放整齊,並將材料按成品分類進行掛牌標識,在施工期間,堅持每天邊施工邊打掃清理,保持作業現場無雜物和邊角料,乾淨衛生,施工結束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基本上到達相互滿意安全撤離。

  施工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13

  一、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水利水電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4、《水利工程建設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二、工程概況

  龍湖4號出口河道工程位於鄭州市城區的東北部—鄭東新區,中州大道以東、107國道輔道以西。龍湖4號出口河道首端連線龍湖4號出口閘,末端與已治理的魏河河道連線,長度約1.7km,設計水面寬度約90m左右,工程總投資約4000萬元,計劃總工期4個月。

  三、本工程可能發生的嚴重事故

  水利工程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水利工程施工活動具有以下特點:產品的固定性;產品的多樣性;產品的流動性;水利工程生產涉及面廣,綜合性強;施工生產的條件差異大,可變因素多;生產週期長、露天作業多、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大;手工操作,勞動繁重,體力消耗大。由於這些特點,給施工生產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因此,水利工程行業屬危險性行業。施工現場一旦因疏於管理、技術缺陷或人為因素,容易發生各種生產安全事故,並可能殃及鄰近作業人員,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

  1、物體打擊、機械和起重傷害

  主要包括河堤碾壓過程中碾壓機械碾空墜落、挖掘機轉動機臂過程中碰撞其它機械裝置或人員等。

  2、施工場地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3、觸電事故

  主要包括潛水泵抽水過程中電纜漏電而造成人員傷亡、電纜線接頭沒接好、非專業人員操作電器等。

  4、石塊滾落事故

  主要指4號閘閘前閘後漿砌石施工過程中的石塊從高處滾落砸傷施工人員等。

  四、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措施

  1、設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建立相應人員單位責任

  1.1、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總工程師或分管施工生產的副總經理任總指揮,全面負責指揮、協調公司性的緊急事態處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緊急事態平息後迅速恢復施工生產的工作;有權調動一切相關人員和相關設施裝置;有權做出放棄相關設施裝置的救援;有權做出停止施工作業進行疏散的決定。

  1.2、副總指揮:由公司技術質量安全部經理(副經理)、工程管理部經理(副經理)和直屬分公司經理任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緊急事態的具體處理工作;提出應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提供解決事故所需的技術支援;保持與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的直接聯絡;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裝置以支援現場的應急行動;定期組織檢查各在建工程專案部應急反應組織和準備狀態。

  1.3、專案部經理,負責現場指揮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實施營救遇難人員及搶險部署安排。隨時監控事態的出現、演變和發展過程,組織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向指揮中心報告,由指揮中心及時通知相關方;負責組織訓練專案部兼職的專業性救援隊伍,在出現緊急事態時,實施救援工作。

  1.4、專案部副經理,負責組織訓練專案部兼職的消防隊伍,當緊急事態火災險情發生時,及時帶領隊伍到現場進行撲救,並負責組織人員疏散和安排現場警戒;當火災超出自救能力時,應及時向社會消防部門報警求助,並派人到廠門等候,將社會消防車輛引入事故現場。如災害可能波及相鄰周邊的社會相關單位或居民時,應及時向專案經理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並協助報告政府有關部門和配合疏散、救援等工作。

  1.5、專案部總工程師,協助救援指揮中心領導和專案經理處理事故,提出應急救援技術措施建議;負責緊急事態處理的內外聯絡,及時傳達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命令,同時做好和上級的聯絡與協調工作;及時瞭解和掌握事故現場動態。

  1.6、專案部專(兼)職安全員,根據應急事態的性質、大小,首先報告專案經理和專案主管分公司經理、公司技術質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對搶救工作和進入現場人員進行有效的控制、監督,負責做好現場安全警戒和保衛工作。

  1.7、專案部工程管理部門負責人,提供現場裝置、施工機械等有關資料,根據事故性質,為指揮中心提出事故搶救建議和提供搶救所需的裝置、材料,並迅速運往現場。

  1.8、專案部綜合部門負責人,負責搶救中的物資後勤服務工作,及時提供救援器材,組織事故救護車輛的使用,通知醫院做好傷員的救護工作;提供搶險救護全過程所需的各種車輛,負責事故救護中的有關接待工作。

  1.9、專案部全體職工,在現場專案經理的統一指揮下,隨時奔赴緊急事態現場,有序地進行專案自救和相關人員的疏散工作。

  2、設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

  2.1、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地點設在專案經理部辦公室。由專案經理兼辦公室主任,當緊急事態出現,依據可能波及的範圍,及時通知相關人員準時進入中心各司其職。

  2.2、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應配備以下設施及資料:滿足應急救援行動的內、外通訊裝置;辦公室相關人員的個人防護裝置、設施;專門編制內外部聯絡一覽表(相關人員的名單、地址、聯絡方式、電話號碼及外部相關機構、政府相關部門的電話號碼等);應急照明光源;現場平面佈置圖,示意圖應標明重大危險源及相關要害部位的位置;安全設施存放點,消防器材、水源等應急資源位置,緊急救援進出口和疏散人員集合點等。

  3、應急報警有與內、外部機構聯絡方式及步驟

  應急報警由應急上報、內部應急報警、外部應急報警和上級彙報四部分組成。其形式為由下而上、由內到外,形成有序的網路應急報警機制。

  3.1、應急上報

  當緊急事態出現,第一時間報告專案經理部施工現場負責人,施工現場負責人透過危險辨識,決定是否立即向公司總部報告。當緊急事態出現而沒有超出專案部處理能力時,僅在施工現場範圍內報警;當緊急事態超出專案部處理能力時,應同時在現場報警和向公司總部報告。

  3.2、內部應急報警

  當緊急事態出現,由專案部確定報警方式,向施工現場發出應急反應警報,通知專案部有關人員以及事故現場的全體人員進入應急反應狀態;當現場電源切斷時,用對講機、手提電喇叭巡迴呼叫報警;當災害可能波及周邊相鄰單位時,由專案部負責向有關單位報警,通知相關人員進入緊急救援狀態。

  3.3、外部應急報警

  當緊急事態超出專案部處理能力時,在內部報警的同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按應急救援總指揮的部署,迅速直接或透過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領導向社會公共救援組織報警求助,包括社會救援中心、消防、保安、環保、安全監察、醫院、政府相關部門及救援物資的供應商等。除上述規定了的對外聯絡渠道外,其他部門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在需要時及時進行外部報警或聯絡。

  3.4、上級彙報

  當工程建設專案發生的事態演變為重大事故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按照建設部第3號令《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或地方政府事故上報規定和行業事故上報制度,依照程式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向公司負責人和上級相關主管部門彙報,包括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監督部門、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地方工會等部門。

  3.5、內部報警或聯絡

  在工作時間內發生緊急事態,利用現場內公用電話、對講機、行動電話等進行報警或聯絡;在夜間及節假日期間發生緊急事態,指揮中心辦公室逐個同相關人員約定其聯絡方式,並存入指揮中心備用,保證上述人員及時準確地到達各自崗位。

  五、應急預案的技術措施

  1、緊急應對災害事件

  當工地發生傷害、火災、爆炸、中毒等事件時,最先發現事件的人員應視發生情況的嚴重程度做出恰當處理。當事件可以消除或控制時,應立即撲救;當事件已無法由發現者自行撲救時,應大聲呼叫,將資訊準確傳出。聽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責任將資訊報告給與其最近的專案部人員、應急救援組成員,使訊息迅速報告到現場應急救援辦公室。

  2、及時掌握現場情況

  接到呼救資訊,不論事故現場何種局面,現場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人應及時掌握事故發生時間與地點;事故的種類、程度;已知的危害方向;事故現場傷亡情況,現場人員是否已安全撤離;火災與爆炸是否伴隨,這種伴隨的可能性;事故危機現場周邊區域的可能性等。

  3、報告與報警

  當緊急事態出現,專案部應立即向施工現場發生應急反應警報,通知專案部有關人員以及事故現場的全體人員進入應急反應狀態;當災情不能控制時,在組織救援的同時,現場應急救援辦公室應根據掌握的事故基本情況,在正確判明事故的發展趨勢後,立即向工程所在區域的社會公共應急救援中心、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和報警。報警時,應交待清楚事故發生的詳細地點、災情規模、損傷情況、被困人員等,並留下報警人姓名、單位。急救中心電話為:120,火警電話為119。

  4、專案自救

  現場應急救援辦公室在報告、報警的同時,應根據事故類別,積極組織現場救援人員自行撲救。這些救護人員,要具有嫻熟的現場自治技能,他們能對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與起重撞擊、火災、中毒等各類事故傷害人員,進行現場脫險搶救,緊急醫療救護,達到避免、減少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目的。

  5、人員緊急疏散與撤離

  當災情不能控制,並進一步擴大時,由應急救援總指揮下達應急疏散指令,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發出所有人員按逃生路線迅速撤離的警報。現場救援人員按要求關閉正在操作的電氣裝置,儘快有秩序地疏散場內人員、車輛至安全區域指定集合點;並加強警戒,保護好現金等貴重物資,搶救受傷人員;供應小組做好物資保障工作。在發現有人員受傷時,先判斷環境的安全性再進行求助;在指定地點集中後,由授權人員統計應到人數,並及時嚮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以便及時瞭解是否存在員工滯留危險區域等情況;全體人員在指定集中地點停留,直至警報解除。當事故發展趨勢影響到施工場所周邊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及時通知所在區政府和居民委員會,由他們下達周邊群眾疏散警報,現場應急救援人員要協助區政府和居民委員會做好人員疏散與撤離。

  6、交通管制

  交通管制由事故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兩部分構成。

  6.1、警戒

  事故發生後,對場區周邊必須警戒隔離。其任務和作用是: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防止外來干擾、盡力保護現場人員的安全等。

  6.2、交通管制

  事故發生後,及時通知交警部門,對事故發生地的周邊道路實施有效的管制,其主要目的是為救援工作提供暢通的道路。

  7、配合社會救援組織

  搶救當社會救援組織到來後,專案部人員應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領導下,積極配合社會救援組織繼續進行搶救,同時,迅速有序地組織現場人員和重要物資安全疏散、迅速撤離。在搶救完傷亡人員和消除災情後,應及時清理事故現場,以疏通交通道路、避免損失進一步擴大;用電線路損壞時,應及時搶修,儘快恢復通電。

  8、緊急事態的進一步處理

  緊急事態平息穩定後,及時組織事故檢查,收集物證人證,清理清潔現場,防止二次事故發生,準備恢復施工生產。同時,按有關要求搶修被燒壞或被砸壞的裝置和物資,對於無法恢復的,應按報廢處理。

  9、事故追查分析

  事故發生後,按照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制度的要求,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落實責任,並制定和實施相應的防範措施。

  六、應急救援物資的準備與貯存六、應急救援物資的準備與貯存

  1、水源

  若發生火災,則燃燒區域水蒸氣達到35%可使燃燒窒息終止。水能沖淡有害氣體的濃度,降低燃燒溫度,同時,施工區域及周邊水源的壓力、流量必須滿足消防的需要。

  2、消防系統

  包括貯存、使用裝有足量的乾粉、二氧化碳、泡沫等行動式滅火器。

  3、內外通訊聯絡裝置

  具有優先切換功能,在緊急狀態時,能迅速聯絡到相關人員和相關部門、單位。如:對講機、行動電話、電話、傳真機等。

  4、交通工具

  滿足救援物資、人員疏散的需要。如汽車等。

  5、照明裝置

  在無電源的情況下,以滿足緊急救援、指揮工作的需要。選擇照明工具,應考慮其安全效能,如防爆型電筒等。

  6、個人防護裝備

  緊急救援中必須的個人用品,如防毒面具、防護服、手套、靴子和呼吸保護裝置等用品。

  7、專用裝置

  專業救援必用的裝置和設施,如:輸水裝置、軟管、噴頭、重物提升裝置,應急電力裝置、醫用急救箱等。

  上述物資裝置,必須用檔案形式規定專人定位保管,定時檢查維修。

  七、培訓與演練

  應急救援人員來自各自的生產崗位,缺乏處理應急狀態下的相關知識和技術。為提高救援人員的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需要對他們進行必要的應急救援培訓、訓練與演習。

  1、培訓

  1.1、培訓目的

  應加強對應急行動所有有關人員進行應急處理技術、救護知識、消防知識、個人防護及避難逃生知識、以及各類救援裝置、設施的操作、使用知識的培訓。應急救援組成成員要了解本預案的基本要求,並掌握應急狀態下的一般應急救援技能。

  1.2、培訓時間

  應根據在建工程專案的具體情況,安排好應急救援培訓工作,一般應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確保現場有關人員得到應有的培訓;對於新加入的人員應及時組織培訓。

  1.3、培訓的內容

  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有滅火步驟的訓練;個人的防護措施;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辨識;事故報警;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各種搶救的基本技能;應急救援的團隊協作意識。

  2、演練

  2.1、演練的目的

  應急救援訓練與學習是檢測培訓效果和應急人員的熟練程度;測試應急裝置、裝置和其他資源的充分性;保證所制定的應急預案和程式有效性;測試現有提高與現場外的事故應急反應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等的最佳方法。同時,透過演練來判別和改進應急預案中的缺陷和不足。

  2.2、演練的時間

  應確保以上應急救援預案公司總部有關人員每年演練一次,在建工程專案部開工後演練一次,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確保演練的有效性,並認真做好記錄。

  3、預案的修訂

  應定期對本預案進行評審、更新,以保持預案的有效性。每次演練結束後,應及時總結演練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演練中發現預案中某些方面存在不妥的地方,應在專家的指導下作必要的修訂與補充。修訂後的預案,要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