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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專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專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專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維護企業穩定,保證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專案實際,特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施工專案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可能引起媒體關注的安全和質量事件。這類事件的發生多因安全質量的管理鬆懈、責任心不強,違章指揮和操作等行為而致,社會影響大,容易引起各方面的關注,傳播途徑廣,速度快。

  二是有組織的群體性阻工事件。這類事件多發生在工程開工及施工過程中,多因地方群眾的拆遷徵地以及補償遺留問題的影響而起,大多采取的是阻擋施工道路和圍攻辦公場所等嚴重影響施工生產的行為,這類事件涉及人員較多,矛盾複雜,非常敏感。

  三是是合作隊伍發生的群體性治安事件。這類事件的發生一般是在施工過程中,因合作隊伍間的長期矛盾和摩擦引起,容易引起治安事件。

  四是因工程結算、隊伍變更、工程款支付不及時等糾紛而誘發的阻工、上訪等事件。對於這類問題,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以說服教育為主,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表達利益訴求,防止事態擴大。

  五是內部員工隊伍發生的焦點矛盾激化事件。這類事件發生較少,一般是由於工資拖欠時間久、管理不透明引發的猜疑等矛盾的長期積累而引發的一些事件。

  二、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1、專案部成立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領導組:

  組長:專案部經理、書記

  副組長:專案部班子副職成員

  組員:專案部各部門負責人

  2、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組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指示精神,結合專案實際,研究制定本專案工作安排,積極抓好落實。

  (2)組織開展不穩定因素的摸排、彙總、分析工作,及時瞭解掌握專案記憶體在的各種不穩定因素,並提出化解矛盾的`對策與措施。

  (3)對於發生的上訪、阻工、強行扣押資產等事件,要反應迅速、措施得當,做到不迴避,不推諉,積極應對,透過耐心細緻的思想勸解和法律疏導平穩解決。

  (4)及時收集、整理並向上級報告上訪事件的資訊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確保資訊暢通。

  (5)制定拖欠農民工、供應商資金髮放方案,做到手續健全,程式規範。

  三、獎勵機制

  對於在處理突發事件工作中及早發現問題,有效制止較嚴重事件以及在維穩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成績突出的,可給予一定的獎勵。

  四、有關要求

  1、專案全體幹部職工要在思想上認識到做好維穩工作的重大意義,積極做好維穩工作,創造穩定和諧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環境。

  2、抓好突發事件源頭控制,以工資拖欠、材料款拖欠、徵地拆遷、環境汙染、設施損壞、施工擾民等問題為重點,分析這些方面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因素,從源頭上排查和預防矛盾糾紛,防止問題和矛盾轉化升級。

  3、定期開展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及時發現和掌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全力化解,切實將不穩定因素解決在專案。

  4、各部門負責人、各職能人員必須自覺承擔起維穩的第一道防線作用,落實職責,明確任務,掌握情況,及時報告動態資訊,透過積極有效的工作,化解不穩定因素,確保專案生產經營及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專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預防和妥善處置單橋鎮單西村徵地引發的突發事件,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規範突發事件應對活動,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和社會的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作戰、預防為主、加強教育、依法處置、快速反應"的原則,充分發揮屬地優勢和協調優勢,快速、妥善處置徵地突發事件,預防和妥善處置徵地突發事件總的要求是: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努力維護單橋鎮的社會穩定。

  二、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用於單橋鎮單西村徵地突發事件過程中,現場發生的事件。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領導機構與職責

  為快速、妥善處置徵地突發事件,鎮政府成立處置徵地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鎮長常曉明任組長,分管副鎮長韋永存任副組長,派出所、應急辦、綜治辦、信訪辦、國土所、民政辦、財政所、司法所、徵地辦、單橋居委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徵地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在發生突發事件的地方,主要領導要立即到位並採取有效措施。

  2.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鄉鎮建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上報資訊;傳達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部門到現場履責;處理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3.蒐集情況,加強不安定因素糾紛排查,落實矛盾化解調處機制。全程跟蹤不安定因素進行排查,隨時上報情況。如發生本預案的突發事件後,應立即啟動本預案,並及時將瞭解到的最新情況報告糾紛協調領導小組。

  4.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現矛盾糾紛苗頭、群體性上訪重大情況時,必須立即採取措施制止事態惡化。

  5.積極引導群眾走行政複議和依法訴訟的合法救濟渠道。

  6.加強宣傳力度,爭取絕大多數村民的支援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