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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0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林公司)所屬各部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有效、迅速地控制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降低環境事件造成的人身傷害、生態破壞、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4《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2.5《突發環境事件資訊報告辦法》。

  1.2.6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2.7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1.3.1本預案適用於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所屬各部門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及應急響應等一系列應對工作。

  1.3.2承包商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參照本預案要求執行。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各級領導的應急管理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的作用,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4.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加強以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為主的應急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1.4.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各項準備工作。

  1.4.5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使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1.4.6依靠科技,提高能力。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其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員工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

  1.5事件分級

  按照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1.5.1特別重大(Ⅰ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汙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環境汙染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汙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汙染造成地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範圍嚴重輻射汙染後果的;

  1.5.2重大(Ⅱ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汙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環境汙染需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汙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汙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重金屬汙染或危險化學品生產、貯運、使用過程中發生爆炸、洩漏等事件,或因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危險廢物等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國家重點流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或居民聚集區、醫院、學校等敏感區域的;

  (7)跨省(區、市)界突發環境事件。

  1.5.3較大(Ⅲ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因環境汙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因環境汙染需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因環境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因環境汙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因環境汙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造成環境影響的;

  跨地市界突發環境事件。

  1.5.4一般(Ⅳ級)突發環境事件。

  除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外的突發環境事件。

  2.危險性分析

  2.1電力產業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風電企業主要存在風場發電周圍生態環境及人身安全造成威脅的風險。以及地面沉降引起的生態破壞等風險。

  2.2其他風險分析

  其他產業不同程度的存在突發環境事件帶來的風險。

  3.組織體系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專項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3.1.1.1專項應急領導小組是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的領導機構,負責研究和部署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行使應急救援指揮職責。組長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的總經理擔任,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總工程師擔任副組長。專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生產運營部。

  3.1.1.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生產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總工程師

  成員:綜合部經理,生產運營部經理,HSE(安健環)部主任

  海林中電紅旗風電場檢修班長,海林中電海浪風電場檢修班長,海林中電紅旗風電場執行班長,下設應急辦公室和搶險救援隊。

  應急辦公室主任由生產運營部經理兼任,日常管理掛靠生產運營部。

  搶險救援隊隊長由風電場各班長擔任,日常管理掛靠風電場。

  3.2組織機構和職責

  3.2.1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立即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指揮由現場最高負責人擔任。

  3.2.1.1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全面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協調各專業小組進行事故應急救援。

  (3)接受應急指揮中心的指導,及時向中電新能源彙報事故資訊和對外資訊釋出。

  3.2.1.2生產運營部的應急職責

  負責環境事故的應急指揮。

  負責做好環境事故所需應急物資的準備。

  做好環境事故現場的警戒,人員、物資疏散安置工作。

  負責環境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

  負責組織環境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負責環境事故發生原因的調查、分析。

  3.2.1.3海林中電紅旗(海浪)風電場的主要職責

  協助生產運營部做好環境事件的調查、性質認定及責任人的處理。

  保障公司在應急中通訊的暢通。

  配合生產運營部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

  3.2.1.3HSE(安健環)部的主要職責

  (1)監督、組織本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2)監督、管理本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與控制

  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制定危險源與風險辨識和監控制度,建立危險源與風險辨識和監控工作體系,開展危險源與風險分析、辨識、評估、監控。根據危險源和風險型別,完善風險監控網路,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採取風險控制措施,監控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同時組織開展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人員疏散、避險等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宣傳培訓和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4.2預警行動

  4.2.1預報預測

  4.2.1.1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和應急組織機構、職能部門透過以下途徑獲取突發環境事件預警資訊:

  地方政府、海林市政府主管部門向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告知的預警資訊;

  海林市政府透過新聞媒體公開發布的預警資訊;

  (3)對發生或可能發生的Ⅱ級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經過風險評價後得出的發展趨勢報告;

  (4)其他正規渠道獲得的預警資訊。

  4.2.1.2預警資訊釋出

  根據突發事件型別、預報和預測結果、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態勢,預警等級分為四個級別,特別重大為Ⅰ級,用紅色表示;重大為Ⅱ級,用橙色表示;較大為Ⅲ級,用黃色表示;一般為Ⅳ級,用藍色表示。Ⅰ級為最高級別。紅、橙色預警由中電新能源釋出,黃、藍色預警由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釋出。

  預警資訊包括髮布機關、釋出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類別、主要汙染物、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諮詢電話等。

  4.2.1.3預警措施

  預警資訊釋出後,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採取以下預警措施:

  (1)連續跟蹤事態發展,採取防範控制措施;

  (2)達到突發環境事件Ⅲ級標準時,做好應急準備各項工作;

  (3)達到突發環境事件Ⅱ級標準時,啟動中電新能源應急響應。

  4.2.2應急準備

  接到Ⅲ級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後,各風場向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做好以下工作:

  (1)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召開應急準備工作會議,研究、安排應急準備工作;

  (2)根據預報預測結果,做好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準備,指令風場採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向海林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②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

  ③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④調集突發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裝置,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4.3預警資訊調整和解除

  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態發展、現場情況和政府部門通知,經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後,適時調整預警級別;預警涉及的客觀因素已消除或預警程式結束,經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後,宣佈預警解除。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啟動條件

  5.1.1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啟動應急響應程式:

  發生Ⅰ級、Ⅱ級突發環境事件,由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啟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程式。

  5.2響應程式

  5.2.1應急報告和通報

  5.2.1.1發生Ⅰ、Ⅱ級突發環境事件應啟動應急響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報告程式:

  發生Ⅰ、Ⅱ級突發環境事件,各風場向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突發事件應急小組報告,時間應在30分鐘以內。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各風場應當按照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式上報:

  ①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②涉及森林火災濃煙的;

  ③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汙染的;

  ④有可能產生跨區域性影響的;

  5.2.1.2發生Ⅲ、Ⅳ級突發環境事件應啟動應急響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報告程式

  (1)發生Ⅲ、Ⅳ級事件,各風場在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的同時上報告生產運營部以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2)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報後,立即進行核實。

  5.2.1.3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後的級別報告資訊,對應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5.2.1.4突發環境事件上報海林市政府部門。

  5.2.1.5應急報告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環境事件的型別、發生時間、地點、主要汙染物及數量、事前狀態、事件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影響範圍、裝置設施受損情況、對周圍環境產生的影響、事件發生的原因、已採取的應急措施、事件發展的趨勢等情況。

  5.2.1.6應急通報

  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彙總上報突發環境事件的重要資訊和情況,同時將海林中電紅旗(海浪)風電場作出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指示和突發環境事件及應急處置情況傳達給生產運營部,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5.2.2應急處置

  5.2.2.1有害氣體洩漏事故:

  5.2.2.1.1現場調查,確定洩漏物性質、種類,數量,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初步控制處理。

  5.2.2.1.2執行人員進行現場洩漏系統和裝置的操作、巡視檢查裝置、裝置監視,必要時將裝置隔離,完成現場的應急操作工作。

  5.2.2.1.3檢修人員負責裝置檢修及部分備品配件更換。

  5.2.2.1.4調查事件原因,現場取證,確定責任人。事故處理總結。

  5.2.2.2汙水汙染事故:

  5.2.2.2.1現場調查,確定汙染物性質、種類、數量,已汙染範圍和汙染趨勢,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初步控制處理,並將情況上報領導。

  5.2.2.2.2跟蹤調查汙染控制情況,採取進一步措施消除汙染,處理情況上報領導,直至汙染消失。

  5.2.2.2.4調查事件原因,現場取證,確定責任人。事故處理總結。

  5.2.3應急行動

  5.2.3.1應急委接到災害通報後,立即根據災情報告的詳細資訊,依據公司應急響應分級標準,確定該災情的響應級別。

  5.2.3.2事故的響應級別為Ⅱ級響應

  5.2.3.2.1生產運營部進行應急啟動,同時由政府環境部門依據現場汙染情況進行應急處理。

  5.2.3.2.2生產運營部監督事故部門開展事故應急工作。

  5.2.3.3事故的響應級別為Ⅰ級響應

  5.2.3.3.1風場啟動本應急預案。

  5.2.3.3.2風電場進入應急狀態,將事故情況通知生產運營部和應急領導小組。

  5.2.3.3.3生產運營部、風電場事故應急搶險隊的人員就位。

  5.2.3.3.4各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到通知後,應立即通知本部門相關人員,同時做好應急物資準備,通知內容應包含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時間。

  5.2.3.3.5在應急處理過程中,按照工作流程,由現場執行人員彙報事故現象,由檢修維護人員彙報汙染程度情況以及造成後果的資訊。根據事故部門應急報告和請求,生產運營部負責協調和調配其他有關部門的應急力量及其應急物資。

  5.2.3.3.6根據汙染事故型別(汙水汙染事故、有害氣體洩漏事故),進行現場調查,確定汙染物性質、種類、數量,以及受汙染範圍和汙染趨勢,同時按照規定處理,並將處理情況上報領導。

  5.2.3.3.7跟蹤調查汙染控制情況,採取進一步措施消除汙染。汙染動態、處理情況上報領導,直至汙染消失。

  5.2.4先期處置

  5.2.4.1本預案搶險的主要物件是人員,使受困、中毒人員得到及時的救助。具體的搶險工作由現場應急隊伍負責,具體方案的採用要在保證搶險人員安全的基礎上選取。

  5.2.4.2在事故發生時搶險隊人員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穿戴好個人的防護用品,防止發生災害及現場再次突發險情對自身造成傷害。對受災現場進行清理,儘快搶救傷員(搶救過程中注意傷員的安全),由醫務人員進行現場緊急救治與轉送工作。

  5.2.4.3迅速組織保衛人員在現場建立警戒區域,實施現場通道封閉或限制的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防止與救援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受到傷害,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暢通,並避免發生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5.2.4.4在對具體的事故搶險時,應考慮交通不便的區域或惡劣天氣下實施救援情況,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特別注意搶險人員和應急人員安全的問題,採取必要的手段進行防護。在具體的工作中如救援物資不足,人員有限等,在發生或已經預見到可能存在此類問題時,應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

  5.3應急終止

  5.3.1發生Ⅰ、Ⅱ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終止條件和程式

  5.3.1.1達到以下條件之一的,即滿足現場應急終止條件:

  (1)汙染源的洩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4)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儘量低的水平。

  5.3.1.2終止程式

  (1)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達到終止條件,報告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未得到確認時,繼續進行應急處置。

  (2)按照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確認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結束報告。

  (3)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將應急處置結束報告和確認結果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

  (4)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佈應急處置終止。

  6.後續工作

  6.1後期處置

  6.1.1應急處置終止後,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撤銷。

  6.1.2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的生產運營部及其他相關部門在配合做好事件調查分析處理的同時,應積極組織開展後期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件帶來的影響,恢復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

  6.1.3針對應急過程中,搶險救援物資和徵用物資消耗情況,生產運營部必須按照應急需要及時給予補充和補償。

  6.2報告材料的整理上報

  6.2.1應急救援總結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編寫,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6.2.1.1事件簡要情況。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環境事件涉及範圍、汙染情況、對周圍環境產生的影響、裝置設施損失、人員傷亡情況、事件原因和經過、應急處置情況。

  6.2.1.2應急工作評估。處置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和吸取的教訓,對預案的修改建議。

  6.2.2生產運營部負責對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應急救援總結等資料進行彙總、歸檔,並整理上報材料。

  6.3保險理賠

  應急處置完畢,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綜合部及時向承保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並配合保險理賠機構做好相關工作。

  6.4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除配合國家相關部門調查事件外,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也應成立事件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調查。

  7.應急保障

  7.1通訊與資訊保障

  7.1.1公司應急值班電話:0453-64xxx85

  7.1.2生產運營部應嚴格執行應急資訊專報制度。規範資訊獲取、分析、釋出、報送格式和程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資訊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資訊支援。

  7.2應急隊伍保障

  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應急隊伍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應急隊伍素質。

  7.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7.3.1生產運營部應以建立健應急物資儲備為主和社會救援物資為輔的應急物資保障供應體系。

  7.3.2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建立必要的應急物資儲備,完善物資儲備區域聯動機制,做到資源共享、動態管理、按需領用、及時補充,常備常新。

  7.3.3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的型別、數量、效能、使用方法、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絡方式等內容應一目瞭然。

  7.4經費保障

  突發環境事故應急處置發生的費用超出保險賠償部分,應急處置完成後,綜合部對應急處置費用進行如實核銷。

  7.5其他保障

  7.5.1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應加強日常車輛的管理,安排應急值班車輛,保障應急事件發生時交通運輸車輛的供應,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7.5.2為加強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應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協助支援應急期間的搶險、物資供應、醫療衛生、治安保衛等。

  8.培訓與演練

  8.1培訓

  8.1.1安全生產處部、各風電場負責對新員工進行本預案的學習,每年定期對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使其瞭解生產現場或崗位潛在的危險和職業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救護知識,瞭解現場救護的基本方法。

  8.1.2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生產運營部負責定期組織各專業人員進行應急管理知識及應急預案、基本作業技能、自我保護技能的培訓。並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員工的年度培訓計劃,統一組織實施。

  8.2演練

  8.2.1每年對參與應急行動的所有相關人員進行應急培訓,提高應急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協同作戰能力,如:如何識別危險、如何採取應急措施、如何安全疏散人群,並加強脫離致害物、緊急救治、醫療護理以及職業危害、《電力安全生產規程》等方面知識的培訓。例如,窒息急救,灼燙、外傷救治等。

  8.2.2為檢驗本預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檢驗應急裝置的可靠性,強化應急人員對本預案應急程式的熟練程度、應急人員職責和任務,本預案每二年進行一次全面演練,每一年至少進行一次組合演練或單項演練。演練結束後,應對演練的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對本預案在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和不足應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8.2.3要求

  演練完畢應及時進行總結,總結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8.2.3.1參加演練的單位、部門、人員和地點。

  8.2.3.2起止時間。

  8.2.3.3演練專案和內容。

  8.2.3.4演練環境條件。

  8.2.3.5演練動用的物資和裝置。

  8.2.3.6演練效果。

  8.2.3.7持續改進的建議。

  8.2.3.8過程中文字和音像資料等。

  9.監督與獎懲

  9.1監督

  HSE(安健環)部負責監督演練、培訓等日常管理工作;對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9.2獎懲

  9.2.1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9.2.2獎勵在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個人,生產運營部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9.2.2.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9.2.2.2防止或搶險救援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9.2.2.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9.2.2.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9.2.3責任追究

  在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行政處分:

  9.2.3.1不按照規定製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9.2.3.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9.2.3.3拒不執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9.2.3.4盜竊、挪用、貪汙應急工作資金或物資的。

  9.2.3.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9.2.3.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9.2.3.7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行為的。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環境事故或在應急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生產運營部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責任人和行政正職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0.附則

  10.1術語和定義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10.2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在批准後十日內報HSE(安健環)部備案。

  10.3應急預案維護和更新

  10.3.1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每年進行一次符合性稽核,每年組織一次改版修訂。

  10.3.2因以下原因,應在二個月內完成應急預案的相應調整:

  10.3.2.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

  10.3.2.2預案演練和應急處置中發現不符合項。

  10.3.2.3其他原因。

  10.4應急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應急預案由海林中電海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生產運營部制定與解釋。

  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2

  一、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一)事故型別

  在特種裝置的使用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主要有:

  1、起重機傾覆、吊鉤吊物(含吊裝的裝置)脫落或失控墜落、起重臂和杆件斷裂墜落、施工電梯等造成的起重傷害事故;

  2、起重機司乘維修人員的高處墜落事故;

  3、起重機械作業中掛碰電網造成的觸電事故;

  4、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和壓力儲罐、管道發生的鍋爐壓力容器爆炸事故;

  5、危險品壓力儲罐洩露造成的汙染中毒事故。

  (二)危害程度分析

  1、起重機械或施工電梯的過載保護等安全裝置失靈、平衡輪軸強度不夠、無防止脫鉤裝置、吊具索具選用不合理、製造安裝缺陷等帶有故障使用,可引起吊鉤吊物失控墜落,造成周圍人員傷害的嚴重後果。

  2、起重機械超載作業、安裝拆卸不當、大風天作業、基礎不平不實,可引發起重機傾翻、起重臂和杆件扭彎、斷裂掉落,造成作業人員及周圍群眾群死群傷事故;

  3、起重機械吊裝過程中採用錯誤的吊裝方案,起重指揮不當、工具使用不當、司機誤操作,可引發機毀人亡嚴重事故;

  4、在高溫、高溼、低溫等不良氣候環境下作業,會造成起重機系統本身功能的降低甚至加速零部(構)件的失效,引發起重傷害事故;

  5、起重機與相臨電線路安全距離不夠,易掛碰電線路,造成司乘和吊裝人員觸電事故;

  6、起重機司乘維修人員身體問題、注意力不集中、安全防護不當可造成高處墜落事故;

  7、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和壓力儲罐、管道因安全裝置失效、誤操作可引發爆炸事故,造成作業人員和周圍群眾的嚴重傷亡事故。如果是危險品壓力儲罐,易洩露造成現場及周邊群體人員汙染中毒事故。

  二、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科學規範,預防為主”的原則;

  “資訊暢通,快速反應,減少危害”的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積極自救”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體系

  工程指揮(專案)部結合部門設定和人員配備,成立以上相應的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二)指揮機構及職責

  機構組成

  總致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總工程師

  為使現場有序,行動有效,下設四個小組。

  通訊聯絡組組長:副總經理

  成員單位:行政辦公室、黨委宣傳工作部門、安全質量管理部門、施工技術部門(排程)

  技書組組長:總工程師

  成員單位:施工技術部門、物資裝置部門

  搶險救援組組長:副總經理

  成員單位:施工技術部門、安全質量管理部門、物資裝置部門

  後勤保障組組長:副總經理

  成員單位:勞動人事、物資裝置、財務部門、辦公室、工會、保衛部門

  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3

  為確保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後能迅速處理,保證藥學服務質量及醫療救護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突發事件藥事管理應急預案,請遵照執行。

  一、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

  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指各種意外緊急需要醫療救援的所有狀況,包括傳染病、水災、地震、火災、風災、中毒搶救等。

  1、預警系統的啟動:發生突發應急事件時,根據其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由當班人員立即直接通知藥劑科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協助。按照醫院的部署,利用全科的資源協助完成搶救工作。

  2、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由主任負責協調工作。啟動二級應急響應: 質量監督管理小組組長負責協調工作。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由該藥房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

  3、搶救藥品應急:如遇搶救患者,當班人員應準備好急救藥品,積極主動地參與搶救工作。當藥品短缺時,應主動與藥庫或其他藥房聯絡,儘快補足,同時應運用專業知識積極尋找代用品解決問題。

  二、組織機構

  1、在突發事件中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1)制訂、稽核治療及預防用藥方案:包括一線人員、二線人員和其他醫務人員的預防用藥方案和突發應急事件治療用藥方案;並制定相應的突發應急事件相關用藥目錄,及突發應急事件搶救用藥目錄。

  (2)稽核緊急備藥品種的劑型、數量等,稽核搶救用藥目錄如呼吸衰竭用藥、迴圈衰竭用藥、肝腎功能不全用藥、中毒搶救、水災、火災、地震等用藥;

  (3)制定、稽核藥物安全性監測方案;

  2、藥劑科在突發事件中行使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職責,並設立藥劑科突發應急事件領導小組,其成員包括:藥劑科負責人、各藥房負責人、藥庫人員等。

  3、藥劑科下設5個專業職能組,其職能為:

  (1)人力資源組:由科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在突發事件中的人員整合,穩定職工情緒、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其他各組應定期向科負責人彙報人員情況(包括出勤、感染情況)。

  ①人員整合包括各組工作人員的重新定崗、人員調配、新組臨時性崗位的人員安排、排班,一旦進入一級應急響應狀態,應宣佈全科(組)停休,全體人員預留24小時聯絡電話,及每人的職責,並製成表格。

  ②穩定員工情緒,進行員工激勵並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並適當的應用心理學知識體會工作人員的切實困難。

  ③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例如保證隔離區內工作人員的食品、生活用品的提供;進行工作安全保障,如制定預防措施、消毒、實施隔離等。

  ④保證與上級領導溝通渠道的通暢,向上級申明藥劑科的工作情況、特殊性,協調各種臨時性問題。

  (2)藥品保障供應組:指定藥庫人員兼任藥庫組長,其主要職責如下:

  ①從多渠道獲取藥品資訊,進行市場資訊的追蹤;並根據醫院制訂的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意見做基本採購計劃包括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指定的藥物目錄中藥品,寫明藥品的名稱、療程、用量、金額、預計接受治療的人數,需要考慮藥物治療方案之間的相互替代性。在採購過程中保證緊缺藥品供應。

  ②負責醫院藥品及消毒劑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藥庫負責向病區運送藥品,但每次需將藥品送至發燒門診或隔離病區的半汙染區,與汙染區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

  ③中毒搶救、水災、地震、火災等搶救藥品,可能不屬醫院常備藥品,但必須掌握這些藥品由哪些製藥企業生產及其供應渠道。

  ④供應庫存藥品和協調各藥房搶救藥品的調劑。

  (3)藥品調劑組:由調劑部門的負責人負責,其主要工作為:

  ①進行醫院日常藥品的調劑工作,執行其他與調劑相關的臨時性任務。

  ②進行切實有效的防護(考慮到有可能個別發熱病人到門診),處方應用院內網路系統傳遞,手工傳遞的處方應進行消毒並妥善保管,避免院內交叉感染。

  ③為臨床提供用藥資訊,保障藥品供應,儲備藥品的會診計劃,防止積壓,做面向患者的用藥諮詢和宣傳工作。

  (4)臨床藥學組:負責突發事件中藥物資訊、臨床藥學和藥物安全性方面的工作。

  ①及時收集整理藥物資訊,以適當的方式向臨床傳遞合理用藥資訊。

  ②ADR監測、報表的收集和上報,反饋。

  (5)藥品質量控制組:由質量監督管理小組組長負責,其工作包括:

  ①採購藥品、捐贈藥品質量控制。

  ②外購、捐贈藥品藥檢報告單的查驗。

  ③對捐贈藥品查驗每批次的質檢報告和效期。

  三、突發應急事件的藥事管理工作注意事項

  (1)遇有上述突發應急事件啟動應急響應以後藥劑人員必須按照方案各就各位開展工作。除上述分工外,各藥師都要積極主動、靈活機動採取措施,勇於參與搶救工作。

  (2)傳染病突發應急事件後藥學工作的善後處理

  ①為傳染病病人提供藥品供應的病房藥房應設定在清潔區,因特殊需要進入汙染區、半汙染區的藥品善後處理應按以下辦法進行處理。

  ②用於治療住院傳染病病人的藥品,應在清潔區擺藥。每日擺藥以整包裝藥品不應進入汙染區、半汙染區。但由於特殊需要進入汙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汙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汙染區剩餘藥品進行消毒處理。汙染區剩餘藥品消毒應在汙染環境及房屋的終末消毒後進行。剩餘藥品消毒方法採用0.2%-0.5%過氧乙酸溶液浸泡。消毒後的剩餘藥品視為醫用垃圾,可裝入雙層黃色垃圾袋,到指定地區處理,不得回收使用。汙染區藥品消毒銷燬前,應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③進入半汙染區的藥品的處理。藥品應儘可能不進入半汙染區。特殊需要進入半汙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半汙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半汙染區剩餘藥品進行消毒處理。進入半汙染區的剩餘藥品的消毒應在所處環境及房屋終末消毒後進行,半汙染區內藥品外包裝或者原包裝消毒採用0.2%-0.5%的過氧乙酸溶液擦拭。已開啟原包裝的口服藥品不得回收使用。其餘藥品在外包裝、原包裝擦拭消毒後,經院感染辦檢查批准後可繼續使用。半汙染區的藥品消毒後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④傳染病後剩餘消毒藥品的處理。抗傳染病工作需要準備充足的消毒藥品,其消毒藥品主要以過氧乙酸和含有效氯產品為主。階段性防治傳染病工作結束後,應及時聯絡配送單位,儘早退回剩餘倉庫庫存消毒藥品。

  (3)突發事件藥事管理應急預案也適用於其他突發應急事件發生的藥事應急管理預案,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類別等不同靈活應對。

  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4

  1.作業場地

  生產車間及有配電室,電線,電路的地方都應該注意。

  2.適用崗位與作業性質

  為了提高操作人員對配電櫃內發生事故的.處理能力,減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工作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而 預先制定的事故應急預案。

  3.危險源辨別與分析

  380伏低壓配電櫃10個。電纜接頭幾十個。上述裝置在進行工作中,易發生觸電、電器火災和爆炸事故。

  4.事故模式和後果

  當高壓系統出現故障或因雷擊等原因,產生系統過電壓,會造成停電事故,當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變壓器、空氣開關、電纜等一次裝置,因長期過負荷或裝置自身的短路故障,以及連線端接觸不良時,會使上述電器裝置絕緣老化,自身發熱,引起電器火災,嚴重的還會使電壓器、避雷器、電容器發生爆炸。如果高壓系統二次接地不良,就會使二次裝置產生高電壓,威脅人身安全。

  5.現場應急措施

  當配電櫃出現異常,三組電流表缺相,保險燒斷等情況出現時,應及時斷開電源,及時報告專案部電工,待問題解決後,方可通電。

  6.急救

  當發生嚴重威脅人身或裝置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應立即斷開有關裝置的電源,使觸電者脫離電源。並將其移到通風處,使其平躺,進行必要的搶救工作,如人工處理。

  7.報警與通風

  發生電氣火災或人身觸電事故後,應立即打電話向有關領導報告有人員傷亡時立即通知醫療機構。

  8.應急處理救援措施

  如發生電氣火災應迅速切斷相關電源,用乾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如火勢迅猛立即撥打119,並立即上報專案部、相關領導。如有關人員觸電,立即斷開有關裝置電源,使觸電人員脫離電源,進行現場自救。對觸電人員進行人工呼吸。公司及有關領導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

  9.防護救援裝置

  生產車間應配置合格的滅火器,消防專用鍬、斧、消防桶、特材公司應有應急值班車。

  10.應急預案的實施職責

  組織臨時搶救小組,負責制定、落實現場應急措施,應急處理求援措施,由組管領導現場指揮搶險急救。

  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5

  為落實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分局關於中小學校安全教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育人工作,確保全體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集會、上下課、上放學及晚自習的管理,特制定預防踩踏故應急預案如下:

  一、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1、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xxx

  成員: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2、事故應急隊伍

  (1)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 xxx xxx xxx

  (2)交通突發事件後勤保障小組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 xxx

  二、加強教育:

  1、各班在早操、學校集會時,要嚴格實行班主任老師的帶班、檢查制度。

  2、在放學時要強調學生不要在樓道內擁擠,教育學生上下下樓梯靠右行,確保學生安全。當日值班老師要及時到指定崗位進行值班,發現樓梯擁堵及時疏導、解決。

  3、各班要利用晨間與班會時間經常性地對學生開展針對防止擁擠事故發生的安全教育。使學生樹立相互禮讓、遵守秩序的良好行為習慣,不在樓梯間打鬧,不開導致同學緊張的玩笑;增強同學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

  三、分工及職責

  (一)上課期間及集會:每個樓層由年級組長、當天的值班教師及領導負責

  (二)晚自習期間及晚自習後:由值晚自習教師負責將學生由宿辦領進樓、送下樓,交宿辦管理後再下班。值班領導負責監督。

  1、北樓

  一樓:負責人:xxx和每天的值班教師xxx負責學生的指揮和疏導

  二樓:負責人:xxx和每天的值班教師xxx負責學生的指揮和疏導;1-4班由班主任負責每天的上放學及集會走中樓道,5-6班由班主任負責每天的上放學及走東側樓道

  三樓:負責人:xxx和每天的值班教師xxx負責學生的指揮和疏導;1-4班由班主任負責每天的上放學及集會走中間主樓道;5--6班由班主任負責每天的上放學及走東側樓道

  2、住宿樓:總負責xxx

  一樓:負責人:xxx xxx負責學生的指揮和疏導

  二樓:xxx xxx負責學生的指揮和疏導;

  四、踩踏事故應急措施

  1、發生踩踏事故時,應及時送受傷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報告

  3、注意事故現場保護,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

  4、妥善處理事故

  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範我公司燃氣使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程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xx市燃氣管理條列》、《城鎮燃氣設施執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等法律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1.3.1適用於公司區域內發生的各類燃氣洩漏事故的應急救援。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員工和服務物件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燃氣洩露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燃氣洩露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公司燃氣洩露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下,各專業管理部門和各實體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有關燃氣洩露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各實體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燃氣洩露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1.4.3條塊結合,責任單位為主。燃氣洩露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責任單位為主,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責任單位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1.4.4堅持齊抓共管、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專業處置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形成並不斷完善公司快速反應、分級管理、部門協調、專業負責、統一指揮的應急處置機制。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主要燃氣危險源、危險因素分析和事故型別

  2.2主要燃氣危險源:

  儲存間(集氣房)9處,液化氣63瓶;民用液化氣站1個,儲存週轉液化氣99瓶;天然氣管道。使用管網煤氣及xx市燃氣公司天然氣。

  2.3危險因素分析:燃氣洩漏,一氧化碳中毒;燃氣著火燒傷;爆炸造成物體墜落砸傷、燃氣管道和儲存裝置設施損壞及其它二次傷害。

  2.4事故型別:

  2.4.1集氣房,因安裝緊固操作失誤,造成集排氣裝置與瓶組供氣系統的總輸氣管道連線不實;氣瓶角閥與減壓閥連線不實,造成燃氣洩漏。集氣房內沒有使用防爆型強排風、電器裝置未按規定安裝,造成可燃氣體濃度上升引起著火、爆炸事故。

  2.4.2使用燃氣未遵守操作規程,未按點燃氣時要火等氣的原則。使用燃氣設施過程中,操作人員擅離職守,發現燃氣洩露未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未及時採取通風措施,引起中毒、著火、爆炸事故。

  2.4.3因使用燃氣管道裝置或管道發生故障,例如管道發生堵塞或腐蝕造成氣體洩露將造成人員傷亡和正常生產,引起中毒、著火、爆炸事故。

  3.應急預警體系

  3.1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3.2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職 責:燃氣事故發生後,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事故救援,向上級機關及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負責組織公司燃氣洩露事故應急演練。

  3.3事故現場指揮部

  副指揮:

  職 責:配合總指揮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為分管工作應急管理負責人。對應急預案進行定期學習、演練。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負責在總指揮下組織、協調進行應急處置。及時向組長彙報事故及處理情況。配合上級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3.3.1現場總指揮:

  職 責:對事故現場搶險工作進行全面組織指揮,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執行總指揮命令,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和需要,有權動用公司區域一切搶險所需的人員、物資、裝置、設施。

  3.3.2事故現場指揮部下設立四個專業組

  3.3.2.1第一組:現場救援組

  成 員:保衛、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

  職 責:負責組織進行人員搶救、火情撲滅,並對燃氣採取可靠隔離、隔斷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

  3.3.2.2第二組:疏散警戒組:

  成 員:保衛、安全、生產排程

  職 責: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根據現場情況進行警戒或交通管制,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3.3.2.3第三組:人力、物資供應組

  成 員:運營部、人力資源部、物流專案部

  職 責:負責救援過程中車輛、人員、臨時用電等應急物資提供、設施搶修、恢復生產準備工作。

  3.3.2.4第四組:後勤保障組

  成員:辦公室、人力資源部

  職責:做好事故資訊的釋出及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Ⅰ級應急響應行動:一般事故以下級別的燃氣洩露事故,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或伴有人員死亡、重傷、燃氣、煤氣中毒、燒傷無進一步擴大的其它事故。由公司燃氣洩露應急領導小組或實業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超出各實體單位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單位級、跨多個專業和部門的燃氣洩露事故。需要公司處置的燃氣洩露事故。

  4.1.2當公司燃氣洩露事故應急總指揮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啟動,燃氣洩漏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四個專業組成員及事發單位應當按照本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並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或實業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4.1.3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一般事故以下級別的燃氣洩露事故,如事故終止,事故沒有可能繼續擴大的,其應急救援處置方案由各單位制定,各單位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公司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4公司內部報告及處理程式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公司視具體情況,啟動公司內部資源予以援救。

  4.2公司燃氣洩露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響應

  4.2.1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燃氣洩露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4.2.2建立與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絡,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4.2.3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4.2.4組織協調一般燃氣洩露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2.5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3公司燃氣洩露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四個專業組成員響應

  4.3.1Ⅰ級響應時,啟動並實施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並及時向公司燃氣洩露事件應急總指揮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4.3.2根據發生的燃氣洩露事故的類別,公司按照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4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後,公司燃氣洩露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四個專業組成員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事故單位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7

  根據國務院《放射同位素與射線裝置防護條例》和衛生部《放射工作衛生防護管理辦法》,加強放射防護安全,為規範和強化應對突發放射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提高師生員工對放射事故應急防範的意識,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員與公眾的安全,維護正常和諧的放射診療秩序,做到對放射事故早發現,速報告,快處理,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特制定本預案。

  一、定期自查和監測制度:

  1、科室每月對各機器進行一次大檢查,並會按照規定請有關部門對機器進行監測;

  2、要求工作人員每日開始工作前均要對機器進行常規的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科室負責人。

  3、操作機器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4、加大宣傳力度,使全院有關醫務人員認識到輻射防護的重要性,高度警惕並落實防範和應急處理措施。

  5、定期對輻射工作場所及周圍環境進行防護檢測和檢查。

  6、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有關工作人員防護法規及專業技術知識培訓。

  二、事件報告制度:

  1、放射科一旦出現超劑量照射發生放射事故的情況,應立即將病人情況及具體照射量必須於1小時內報告醫務科。且放射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停止使用有關儀器,並進行檢修。

  2、放射性同位素丟失、被盜的放射事故由保衛科向公安機關報告,造成環境放射性汙染的,還應當同時報告當地環境保護部門;人體受到超劑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醫務科向韶關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3、不按規定程式和時限報告或者阻撓、干擾有關科室執行職責的,對有關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員追究行政責任;發現或遇到問題時,應首先報告科室負責人。

  4、由科室負責人上報醫務科,醫務科上報上級部門。程式可參照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9號)規定,在2小時內填寫《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和公安部門報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超劑量照射的,還應同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三、應急控制措施:

  1、在射線控制區進出口及其他適當位置,設有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和工作指示燈。

  2、一旦有應急事件發生,工作人員應首先關閉射線源,保證患者立即脫離有害射線,並進行下一步的處理,同時保護自己,減少傷害。

  3、工作人員應按照上級要求佩戴劑量監測計。如有事故發生,應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按照應急處理機構的人員和措施進行。

  四、應急組織及職責:

  醫院成立放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本單位法人代表,副組長為主管領導及放射衛生科負責人,成員各相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應急準備工作,排程人員,指揮其他各應急小組迅速趕赴現場,首先採取措施保護工作人員和公眾的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不受汙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態發展;

  (2)對放射事故的現場進行組織協調,安排救助,不讓無關人員進入,保護好現場,指揮放射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3) 迅速、正確判斷事件性質,負責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放射汙染事件應急救援情況;

  (4)負責恢復本單位正常秩序。穩定受照人員情緒等方面的工作。

  五、保障措施:

  1、放射衛生科和急診專家組成技術專家小組保障技術;

  2、醫院總務科、醫務科和保衛科負責後勤工作保障;

  3、先由醫院支付保障經費,事件結束後再定責任;

  4、放射科與放射衛生科、急診科、臨床相應科室、保衛科、後勤和院長辦公室保障保持聯絡。

  5、經常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進行學習,依法行醫,提高預防突發事件發生的保障意識。

  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8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本專案2012年春節期間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做好本專案春節期間施工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有效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根據建設主管部門及公司主管部門相關檔案的重要指示,並結合我專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春節期間專案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適用於2012年1月22日至2月6日。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等法律法規及建設主管部門關於2012年春節期間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相關檔案要求。

  三、工作原則

  專案值班人員需嚴格按照春節期間巡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巡查檢查,並如實填寫當日巡查檢查情況,如遇突發事故應遵循應急預案啟動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專案值班人員組織各班組留守人員自救與專業應急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四、組織職責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統一領導下,成立專案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臨時指揮部;各只能部門值班人員分工合作,各施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措施。

  五、組織機構

  成立專案春節期間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部。總指揮由專案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當日值班領導擔任,成員由專案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值班人員組成。

  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小組結構圖

  總指揮:

  副總指揮:

  副總指揮:

  質量部

  物資部

  水電組

  技術部

  機電組

  安全部

  專業救援作業隊

  專案各職能部門值班人員

  各施工班組留守人員

  七、預防監控措施

  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加強動火作業點監控;

  2、對各材料加工棚、倉庫、辦公區、生活區、食堂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檢查;

  3、檢查配置安裝短路器和漏電保護裝置以及漏電保護裝置自帶報警器裝置是否完好。

  4、對現場材料加工棚、倉庫、配電房等區域在原有的基礎上再適當增加滅火器;

  5、生活區宿舍內嚴禁私自做飯、嚴禁生火取暖或碘鎢燈取暖,禁止使用電爐及電熱水器等大功率用電器;

  6、加強消防設施及裝置的檢查,做好每日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7、使用揮發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菸,同時應加強通風;

  8、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距離不得少於30m;

  9、各類氣體分類存放,保持5米以上間隔距離,空瓶和有氣的氣瓶不得混放。

  觸電預防措施

  1、春節期間除生活區及值班室用電外,施工現場以及其餘用電均斷電;

  2、生活區宿舍嚴禁私自接電及亂拉亂接電源線,嚴禁使用大功率用電器;

  3、春節期間定期檢查電路是否有雨水打溼而導電的情況、配電箱是否進水、現場機械裝置電機用木模板進行覆蓋;

  4、非電工人員嚴禁安裝、接拆電氣用電裝置及用電裝置;

  5、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進行隔離防護;

  6、檢查有觸電危險的場所設定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誌;

  7、檢查裝置金屬外殼採取保護接地措施;

  8、加強漏電保護裝置的檢查。

  防中毒預防措施

  1、嚴格執行和落實衛生安全制度。

  (1)食堂必須從正規渠道購買食物,堅決不買腐爛變質、發黴、出蟲、摻雜及質量不新鮮的食物,確保食物無毒、無汙染、無變質;

  (2)加強食堂安全保衛工作,非食堂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堂,非工作時間必須關好門窗,鎖好庫房;

  (3)食堂內嚴禁存放有毒物品;

  (4)每天供應的食品應留樣一份盛放在冰箱的冷藏櫃中,並保留24小時以備檢查。

  2、防止食品汙染。

  (1)嚴格區分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切配生熟食品的刀砧。盛放熟食的容器使用前應嚴格消毒;

  (2)炊事員工作前應用肥皂洗手,操作生食品後在操作熟食品必須洗手消毒;

  (3)加工專用刀、墩、抹布應嚴格消毒;

  (4)操作人員定期參加健康檢查,凡患有《食品衛生法》中規定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人員,應立即調離崗位;

  (5)炊事人員應穿戴潔淨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不能對著食品咳嗽、打噴嚏,防止口腔細菌傳染;

  (6)新鮮食品及時加工,已燒好的熟食儘量避免長時間存放。原則上不留放熟食,易儲存的食品也應進行低溫儲存。

  3、室內需保持良好的通風,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防盜預防措施

  1、嚴格執行出入施工現場及專案部辦公區制度,強化外來人員、車輛、物資出入管理。嚴防其攜帶槍、管制刀具、不明化學藥品進入;外來車輛出入前進行安全檢查,經相關領導同意才能進入;

  2、外來施工人員又施工部或班組現場負責人帶領,憑出入證件;

  3、非專案部管理人員或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操作間、食品儲藏室;

  4、加強施工現場巡查工作,巡查人員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5、各職能部門安排好值班表24小時不間斷值班,做好準備執勤工作,確保消防裝置、器材處於齊全完好狀態、人員疏散道路時刻保持暢通。

  八、響應程式

  專案部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應急啟動、控制及應急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置。

  九、處置措施

  1、單位各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班組、部門及應急搶救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護工作;

  2、召集、調動搶救力量各部門、班組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後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裝置等迅速到達制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安排;

  3、現場指揮部按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搶救,並且要與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班組保持通訊流暢;

  4、事故發生時,必須保護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境界封閉,按本預案營救、急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若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5、醫療衛生救助事故發生時,撥打120並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工作。

  十、事故現場應急措施

  火災、爆炸事故現場應急措施

  1、一般火災情況時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並迅速切斷電源,以免因電線短路而造成其它事故併發,如火勢嚴重需及時撥打

  “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所在崗位等;

  2、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效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乾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3、氣焊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4、緊急事故發生後,發現人應立即報警並報告指揮部負責人。各部門之間、各班組之間必須服從指揮、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翫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並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帶;

  6、在急救過程中,遇有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7、安全員為緊急事務聯絡員,負責緊急事務的聯絡工作。事故處理結束後,安全員應填寫記錄,並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觸電事故現場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應切斷電源開關,或用絕緣物體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等方式使用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就地採用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食物中毒事故現場急救措施

  1、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應立即將有中毒現象的人員送往醫院就診;

  2、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部;

  3、立即封存當日就餐的食物,取樣送指定醫療機構化驗;

  4、專案部應急小組24小時值班,處理有關事件。

  防盜應急措施

  1、遇犯罪分子劫持人員,應保持鎮定,不要直視歹徒眼鏡,將雙手放在歹徒能看到的地方,表示聽話的樣子麻痺歹徒,待觀察或感覺到歹徒心裡有所放鬆時,伺機利用可用的通訊工具迅速向外界報警。如暫時無法脫身和報警,不要與歹徒發生衝突和有過激行為,避免激怒歹徒造成人身傷害。同時注意觀察歹徒的人力佈置以及歹徒的首領構成,儘量聽取歹徒的談話內容,等待公安人員救援。

  2、如有人員僥倖未被劫持,在保護自身不暴露的情況下利用可用的通訊工具報警,同時上報指揮部。報警時儘量提供劫持人員的數量、裝備(有無武器)、劫持部位及被劫持人員數量、人員構成、劫持位置等重要因數,為公安部隊處置反劫持行動提供詳細的內容。

  3、如被劫持人員受傷,首先不要與歹徒交流,傷者周圍人員儘量的利用身上的衣物或現場可用的東西進行簡單包紮,讓傷者保持體力。待現場情況基本穩定後,儘量用和藹的口氣與歹徒商量治傷。

  十一、應急隊伍保障

  搶險、搶修組由裝置組和水電組值班人員及各職能部門值班人員組成,義務消防救援隊由安保部門值班人員組成,值班負責人負責領導。

  十二、物資保障

  辦公區、生活區、現場材料加工處等主要地點適量增加滅

  火器;指揮部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並留有司機電話,同時備有常備醫療急救用品;儲備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警示燈。

  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9

  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是特種裝置—電梯在管理執行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項,具體制度與操作規程按《特種裝置監察條例》制定以下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

  一、緊急電話服務:在轎廂內使用電梯報警設定報警,或與梯外維修人員用電話報警方式進行緊急救援。

  二、在接到救援資訊後,維修人員以最快速度趕到第一事故現場進行安全救援,確保乘客平安走出轎廂外。

  三、 因突然停電造成電梯停梯的措施:

  (一)啟動備用電源,自動行駛到平層區域,自動開門放出乘客。但工作人員必須嚴格監測電梯執行情況。

  (二)若不啟動備用電源,則立即由專業人員進行人工手動操作,解救被困人員。

  四、因電梯故障停梯措施:

  (一)因突然故障將乘客困在轎廂內時,工作人員首先做到安慰乘客,不要驚慌,更不要強行扒開轎門和敲打轎壁;應以“請諒解” 、“對不起”、“請稍候”等安慰語言安慰乘客,以免發生不必要的事端。

  (二)同時告訴乘客不要倚靠轎壁、門,不要在轎內挑起事端。

  (三)必須聽從應急救援人員的統一指揮。

  (四)立即與監控中心取得聯絡,透過轎內對講與被困人員取得聯絡,以瞭解現場情況,同時透過監控中心可以緩解被困人員的緊張情緒。

  (五)立即切斷該電梯電源,同時馬上趕到現場開啟電梯轎門救出被困人員。

  (六)如果電梯停在上下二層中間,無法將人救出,立即派專業人員趕到電梯機房進行手動盤車,盤車時必須兩人進行,在操作前必須切斷主電源開關,然後一人操作制動器,並隨時監控電梯上、下執行情況,另一人觀察電引鋼絲繩上的層樓標記就層,使制動器復位,停止盤車,但盤車時應緩慢進行,防止溜車。然後用鑰匙開啟廳門,協助乘客離開轎廂,關上廳轎門做好現場保護。

  (七)將人救出後,立即將該電梯停運,安排專業維保人員檢修。

  注意:當確實發現有人被困在電梯中,應該在電梯維修公司及受權處理此事的人的協助下進行。

  五、發生火災時的應急措施:教學綜合樓內或電梯間發生火災時應立即中止電梯執行,並採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撲救並報警,迅速通知上級領導和撥打緊急內部電話報告消防中控,必要時和消防部門取得聯絡,告知火災位置,火勢情況,有無困人等等。

  (二)立即啟動“消防按鈕”使電梯以最快速度進入消防狀態返回基站,不能再次啟用電梯,並組織疏散乘客儘快離開事故現場,走就近的安全通道安全撤離。

  (三)井道與轎廂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停止執行並疏導乘客立即撤離,切斷總電源,並立即用滅火器進行現場撲救。

  六、發生漏水時的措施:

  (一)若因教學綜合樓內水管發生破裂或井道滲水、漏水應急時將電梯控制於跑水樓層的上二層並立即斷電停梯。

  (二)電梯底坑、井道、機房跑水時應立即停梯切斷總電源防止短路及觸電事故。

  (三)對跑水後的電梯應進行除溼處理,確認水氣排出,電氣元件乾燥後並測量電氣絕緣電阻合格後方可投入執行,對計算機控制的電梯需檢查控制系統,以免燒壞線路板。

  (四)在對電梯進行處理前,對現場狀況進行拍照,以備查閱。

  (五)電梯恢復正常後,對電梯造成故障或損失的處理辦法和措施等應記錄清楚並存入檔案以備查閱。

  環境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汙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汙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汙染事件,汙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鑑別鑑定,進一步核實汙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汙染危害範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汙染區域、水域、建築物表面等消除去汙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後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一)接到環境汙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

  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裝置、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採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資料;

  (二)對汙染源進行定性的鑑別鑑定,準確判定汙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鑑別鑑定結果,並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汙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資料,對汙染或危害範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汙染源種類、性質、汙染範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汙染。

  (六)認定汙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汙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汙染資訊,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裝置。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訊裝置、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85xx643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汙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