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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

2021水利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範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21水利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水利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1

  一、目的

  為了妥善處置重大水事糾紛應急情況,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縣建設“平安”的要求,制訂本預案。

  二、工作目標

  維護正常水事秩序,推進“平安”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減少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三、處置原則

  1、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2、採取協商處理和臨時處置相結合的措施。

  3、在水事糾紛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改變用水現狀。

  4、涉及飲用水安全的水事糾紛,在糾紛得到解決前,要確保當地人民群眾的飲用水安全。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重大水事糾紛會直接涉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的特性,設縣重大水事糾紛應急處置機構,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水利水電局局長任副組長。應急處置機構辦公室設在縣水利水電局,辦公室主任由水利水電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縣水利水電局與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建立聯絡員制度。縣水利水電局和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確定一名聯絡員。

  應急處置機構主要職責:根據水事糾紛衝突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和組織重大水事糾紛的調處工作;執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縣政府下達的其他關於水事糾紛調處的任務。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在接到有關重大水事糾紛報告的半小時內向應急處置機構報告,並分別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根據水事糾紛衝突嚴重程度,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應急處置機構的各項指令、命令,負責實施、協調並督促、檢查、落實各項應急工作;負責有關資訊、聯絡、接待等日常工作。

  聯絡員工作職責:

  聯絡人員一旦接到各類水事糾紛事件,在10分鐘內向應急處置機構辦公室主任報告情況,內容要求:水事糾紛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事態、原因,誰在現場處理、工作措施、進展情況等,以便組長決策和排程。

  應急處置機構下設若干應急工作組,各工作組構成及主要職責:

  1、治安保衛組

  由糾紛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牽頭,由當地公安派出所、鄉鎮水利站、村委會等有關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維持糾紛發生地現場秩序,防止矛盾和衝突進一步激化,確保社會穩定。

  2、糾紛調處組

  由縣水利水電局牽頭,糾紛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做好水事糾紛雙方的協調工作,確保重要水工程安全,在充分協調和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

  3、醫療衛生組

  由縣衛生局牽頭,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向糾紛所在地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檢查糾紛所在地的飲用水等,採取有效措施,保障當地群眾生產生活用水安全。

  4、應急資金保障組

  由縣財政局牽頭,縣水利水電局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解決重大水事糾紛相關水利工程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專項資金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

  五、啟動應急預案和解除

  (一)應急預案啟動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按本地預案負責處理水事糾紛應急情況;當發生下列嚴重情況時,由縣重大水事糾紛應急處置機構啟動本預案。

  1、在省、市級河道管理範圍內發生的跨鄉鎮衝突;

  2、因水事糾紛發生危及重要水工程安全的情況;

  3、因水事糾紛發生10人以上的群體性械鬥事件;

  4、跨鄉鎮(街道)行政區域水事糾紛;

  5、嚴重危及到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的水事糾紛;

  6、跨縣(市)級行政區域水事糾紛;

  7、發生突發性水汙染事件的;

  8、其他情況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二)應急預案的解除

  重大水事糾紛群體性械鬥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停止械鬥,參與者經教育後自行解散,基本上化解矛盾糾紛,並經應急處置機構批准可解除應急預案。

  六、應急預案的處置程式

  1、縣水利水電局接到重大處置水事糾紛報告後,應當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糾紛情況,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並向縣重大水事糾紛應急處置機構提出是否啟動重大水事糾紛應急預案建議。

  2、縣重大水事糾紛應急處置機構接到啟動重大水事糾紛應急預案的建議後應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調處重大水事糾紛各項工作,根據情況啟動本應急預案,提出緊急處置意見,並將緊急處置意見下達到糾紛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辦事處),由當地鄉鎮(辦事處)負責貫徹實施。

  3、縣重大水事糾紛應急處置機構應當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督促指導緊急處置意見的落實工作。同時應及時將處置的進展情況或處理結果報告重大水事糾紛應急處置機構、縣政府及有關領導。涉及縣際的'水事糾紛,應當向市水利局報告處置的進展情況和處理結果。

  七、應急預案的保障措施

  1、應急預案啟動後,應急處置機構以及各應急小組,根據應急處置機構的指令和職責分工,指導協助鄉鎮(街道辦事處)有效、有序地處理重大水事糾紛的應急工作。

  2、重大水事糾紛發生後,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應當迅速組織水利、公安等有關人員趕赴現場,維護秩序,防止事態擴大。情況嚴重的根據需要動用公安、衛生防疫等部門參與水事糾紛處理。

  發生在本鄉鎮(街道)範圍內的重大水事糾紛,應由所在地鄉鎮、街道負責組織處理;發生在不同鄉鎮(街道)的重大水事糾紛,在糾紛得到解決前,糾紛所在地的雙方(辦事處)應當各自做好人民群眾的穩定工作,由縣或會同其它部門負責協調;跨縣(市)行政區域間的重大水事糾紛,在糾紛得到解決前,糾紛所在地的雙方應當各自做好人民群眾的穩定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報市水利局協調處理。

  3、應急保障。縣交通、公安(交警)、衛生防疫、民政等部門會同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交通運輸的安全暢通,傷員的搶救、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飲用水源的檢測和人民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為解決水事糾紛後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

  4、善後處理。在重大水事糾紛突發事件得到平息後,縣水利水電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實地調查、分析、評估,提出最終解決水事糾紛的方案。

  5、宣傳報道。重大水事糾紛的新聞報道材料需經縣審查後作報道。對縣與其他縣(市)間有重大影響的水事糾紛的發生和處理等訊息,按有關規定由縣或水利水電局指定發言人釋出。

  八、責任追究

  對瞞報、漏報、遲報水事糾紛資訊和不執行水事糾紛應急處置意見造成水事糾紛事態擴大的責任人,依照水法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水利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2

  安全施工預防最重要,不幸發生了安全事故,及時有效地現場救護也同樣重要。對降低傷殘程度,提高生存率有著不可低估的作用。為減少生命損失,我處制定上述安全事故預防、監控措施的同時,又制定如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建立安全事故救援領導組織

  組長:馬向軍(水利水電工程處處長)

  副組長:孫宗國(水利水電工程處分管安全副處長)

  成員:孫大鵬(安全科科長)魏文廣、陳吉雲、孫宗國

  (二)安全事故救援物資準備

  1、救援用汽車兩部:轎車一部、皮卡一部,適合於傷者坐臥、躺和擔架、床板及傷者需人護理的情況送往醫院。

  2、救援裝置:擔架、床用木板。

  3、醫用物品:繃帶、體溫計、血壓計、聽診器、注射器、輸液裝置、氧氣袋、75%酒精、2%碘酒、雙氧水等各種消毒液,1%新潔爾滅,0.9%鹽水、1%龍膽紫液、汞液、20%甘露醉注射液等部分搶救藥品。

  (三)人員培訓

  為了使參加救援的人員見到傷殘事故不至驚慌無措,而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使事故由大變小,使損失降到最小程度。我處選擇了部分大膽細心的人員進行救援知識和救援方法的培訓。這些人大部分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這些人員有知識有能力採取各種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不幸萬一發生了安全事故又有知識有方法處理事故。

  培訓的內容也包括救援程式和救援知識、救援方法。

  聘請內外科醫生對救援人員針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開放性創傷、閉合性內臟損傷、擠壓傷、骨折、顱腦損傷、胸部損傷、腹部損傷、觸電、淹溺救護知識進行講解。救護方法進行演練。

  經過培訓十餘人掌握了事故救援程式和人工呼吸、肌肉注射、扭傷復位制動、清創術,能對傷口消毒及臨時處理進行操作。

  水利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3

  為切實加強水利工程防汛工作,避免和減輕汛期由洪水造成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全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省、市、縣關於20xx年安全防汛的總體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水利工程隱患分析

  鄉地勢北高南低,山地佔全鄉幅員面積的85%,丘陵、河谷及平壩僅佔15%。境內木門河、石龍河貫穿五個村,小型水庫、山坪塘、微水池、渠堰分佈較廣,一遇洪水積水較快,加之個別塘、庫修築質量較差,排洪設施不齊,管護責任不明確,一旦發生決堤、溢洪、超過警戒水位現象危及範圍較大。就誘發因素而言,受區域性降雨影響十分明顯,高峰期主要集中在5至10月份。

  二、救災準備

  (一)救災人員準備。主要由黨員幹部、民兵、志願者

  及受災地區的群眾組成。在分析災情大小的前提下,對參加的人員數量及構成進行周密部署,適時對救災隊伍繼續培訓和演練,提高救災水平。

  (二)救災物資儲備。包括搶險現場急需的物資和災後災民生產、生產急需物資兩大部分,根據災害發生髮展趨勢,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籌集足夠的救助物資。

  (三)救災資金的籌集。在開展救災自救的同時,要根據災害嚴重程度及災情的發展,及時向鄉人民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彙報災情,爭取救災資金補助。

  三、應急措施

  (一)開展搶險抗災。組織救災隊伍和發動廣大群眾進行緊急搶險救災工作。

  (二)轉移安置災民。發生突發性災害對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各村、各部門要協同鄉政府立即組織救災隊伍對災民進行轉移安置,同時保障轉移安置災民的生活。

  (三)及時救治。衛生院、畜牧站組織人員對損傷的人員和畜禽實施緊急救治,並對災區嚴格消毒防疫,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四)加強監控。對病、險塘(庫、堰、渠)要設定警示標誌,落實專人嚴密監測,重點排查,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

  (五)恢復基礎設施。各村要組織群眾對毀壞的設施、道路和線路進行搶修,及時恢復。

  (六)抓好生產自救。全面落實幫扶措施,組織群眾恢復生產,指導農民採取生產補救措施。

  四、災情收集和報告

  各村(居)民委員會和各部門要確定一位資訊蒐集人員,落實值班制度,暢通訊息渠道,發現災情後,各村及各部門在抓好搶險救災的同時,要及時組織人員調查、統計、彙總災害損失情況,並上報鄉政府,對重大災情政府要組織人員深入災區核實情況,及時彙總,向縣級有關部門報告,並爭取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援。

  五、預案啟動的條件及時間

  (一)預案啟動的條件。凡是發生重特大災害,本預案啟動。受災的村、單位按本預案及時行動,開展抗災搶險。

  (二)預案啟動的時間。各村各單位接到災情後,立即向鄉政府報告,根據災害等級確定救災應急預案的啟動時間。

  水利安全生產的應急預案4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保證全縣水利工程安全生產應急搶險工作及時、高效、有序地進行,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有效地防範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結合水利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縣度汛。水利工程新建、擴建、改建中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需啟動《預案》時能夠做到通訊聯絡及時暢通,指揮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縣水務局統一領導和指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各二級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收益誰負責"的原則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實行分級管理。科學預防,注重實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備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物資儲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在縣水務局統一領導下,局各二級單位、各股室協調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縣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水務局局長吳濟忠同志擔任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對水務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小組成員包括各二級單位和各股室負責人,負責調查瞭解險情的相關情況及險情上報,組織做好相關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機構

  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監督股負責本單位所管轄範圍內的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協調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建與完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監測和預警系統;制訂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部門制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四、預警與報告

  水務局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各二級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事故資訊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並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給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事故(險情)發生後,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向水務局報告。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

  (3)事故的原因、性質;

  (4)事故周圍環境;

  (5)已經採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訊方法。

  指揮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五、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和終止

  1、應急響應的原則

  發生安全突發事故時,各相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或撤消預警和響應級別,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2、應急響應

  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響應原則,報上級主管部門執行。

  六、附則

  本預案由水務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