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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有關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區教育局關於學校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的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王 濤

  副組長:左加峰 張永波

  成 員:崔久團 牟清華 杜 山 蘇 磊 楊 鈺 王均霞

  代世超 王仕平 張春傳 王萬文 劉復利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班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人員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開啟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校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裝置,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颱風、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透過彙報程式彙報。

  (五)環境汙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汙染源,如化工廠、液化氣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絡。並備案這些汙染源可能產生的汙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不法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

  為加強管理和監督維護,規範行為,充分發揮網站的資源優勢,服務於教育教學工作,特制訂如下網路突發事件管理制度:

  1、在校園網發現有不健康、有害資訊,應向學校網路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並及時作好備份後,將有關資訊立即刪除。

  2、發現在校園網上有違反國家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言行,要立即停止其言行,保留原始記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3、當校園網突發感染病毒,應立即查明原因,及時打好補丁,並做好防毒工作;要經常檢查計算機是否被病毒感染,一旦發現要及時消除,防止其傳播。

  4、發現有非法入侵時,應立即中止其非法行為,及時向網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報告,並及時保留原始記錄,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重大事件要立即報告。

  5、發現校園網網路裝置、設施遭竅或遭到破壞時,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並保護好現場,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6、當遇到其他危及校園網正常執行的事件時,應保持資訊上報渠道的通暢,保留好原始記錄,根據危害性的大小再作處理。

  7、在事件的處理中,要接受並配合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資訊、資料及資料檔案。要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透過國際網際網路的計算機資訊網路進行違法犯罪行為。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3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李誠

  副組長:吳紅秀廖落華盧興國

  江奇峰

  成員:李佳麗雷冰晶楊明珠趙詠琴孔維香吳小紅萬風紅邱娟何旺平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一位值日人員,早上7:30到校,中午1:30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

  交通事故,由值日人員負責處理,一邊把學生送往醫院,一邊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班主任教師和科任教師負責組織學生站隊放學,分成兩路縱隊,做到排隊一條線到家。

  3、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學生幹部看護,行政值日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行政值日人員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學校領導、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行政值日人員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4、值日人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5、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班主任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值日人員。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6、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7、學生課間操、集會以及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學生安全包保責任教師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學校行政值日人員處理,並及時上報。

  8、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安全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處立即通知電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滅火器進行撲救。教師分樓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9、實行門衛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夜間巡邏。來客門衛盤問登記。

  10、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板報、生命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全面提高應對恐怖和暴力的能力,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預防為主,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校園可能發生的各類恐怖和暴力事件,形成“反應神速,統一指揮,決策科學,行動有力,行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範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儘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反恐防暴指揮部,領導小組機構如下:

  組長:校長兼任

  副組長:書記兼任

  成員:班子成員

  四、防暴器材分配及其應急小組職責分工

  以指揮部為中心,下設反恐防暴應急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一)、防暴器材配戴

  (二)、應急小組及其職責分工

  ⑴、指揮辦公室

  總指揮:校長

  成員:總務主任

  工作職責:

  ①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職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部門對突發事件處置,並向學校指揮部彙報和聯絡工作。

  ②要確保通訊聯絡暢通和有關現場資訊收集,為現場指揮組提供可靠資訊保障。

  ③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

  ⑵、現場處置組

  組長:書記

  成員:各班主任

  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等,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及處置情況。

  ⑶、保衛疏導工作組

  組長:劉世東

  成員:段維春、餘榮春(學校安保員)

  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切斷鬧事群體與外界的聯絡,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與110聯絡。

  ⑷、後勤保障組

  組長:總務主任

  成員:王桂芝、李世紅(廚師)

  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後勤工作人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訊、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原則。把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快速反映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領導小組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3、預防為主原則。努力提高全校防範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準備等各項工作。及時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

  5、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事件實行分級處置。每組的主要負責人是本組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六、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恐怖暴力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及時掌握資訊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絡,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機動隊為應急力量,並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教委報告事態發生情況,不隱瞞事實真相,並採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嚴格安全保衛,阻隔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絡。

  4、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處置措施,各年級組長根據指揮小組要求,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以避免學生捲入事件中。

  5、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衝出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衛部門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強行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絡,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

  6、妥善處理事後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後,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學校後勤保障組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以進一步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反覆。並組織力量採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復正常的工作秩序,儘可能減少恐怖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5

  為加強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我校(園)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學生突發事件,將突發事件對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教學工作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1、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地震、水災等。

  2、因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突發事件:火災、疫情、中毒、爆炸、危險品汙染或洩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動、邪教、打架鬥毆、偷盜等。

  4、校園欺凌和暴力等。

  5、 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給我校(園)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學校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和帶來嚴重後果的重大突發事件,超出本部門有效處理能力,需要本校(園)更多的職能部門做出響應、或本校(園)以外的職能機構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6

  一、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能負責:教務處政教處少先大隊

  責任人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教職工、職責範圍內的有關具體落實的管理人員、班主任、班級責任教師、值周領導、值周教師。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教導處,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並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四)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絡瞭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輕上慢下樓梯。

  三、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應視作翫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逃脫手段。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月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六、突發事件解決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或值周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7

  一、 指導思想

  根據公安河東分局內保科的工作要求,為有效防止各種突發事件和維護我校安全穩定,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順利進行,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全面提高應對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1、組長: 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總務主任、德育主任

  組員:全校教職員工

  財產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出納 組員:班主任老師

  綜合治理安全小組

  組長:會計 組員:男教師

  教學安全小組

  組長:教導主任 組員:全校教師

  2、工作職責

  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要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彙報和請求援助,同時向河東區教育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時報告。要本著“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揮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一)校園內犯罪分子持刀行兇事件應急預案

  本應急程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資訊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幹部和學校領導報告,並同時撥打110報警。

  2、值班幹部或任何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迅速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領導小組宣佈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儘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6、救護受傷學生和其他傷員。

  7、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範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8、事件發生後,學校應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二)校園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式

  本應急程式的要點是:迅速採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園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遊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幹部和校領導報告。

  2、學校保安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要立即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區域性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校園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後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立即打110報警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著及其它特徵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學校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校園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准備。

  6、在整個過程中,學校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範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學校應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園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程式

  本應急程式的要點是:防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要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幹部和領導報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學校某處。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開啟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唄煙或使用手機,對講機或發動機動車輛等。

  3、學校應當指定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進行初步鑑別,判斷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險物品,應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學校應立即在其周圍設定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立即撤離,並採取嚴密的防範措施。

  5、學校應當配合警方組織人員在校園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校園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學校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並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四)飲用水汙染事件處理辦法

  發現學校飲用水汙染,要緊急對水源進行有效隔離,並立即向衛生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對中毒者進行救治。

  (五)校園爆炸事件處理辦法。

  學校發生爆炸事件後,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救援,並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及時設定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迅速疏散師生,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要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物證搜尋、排除險情工作,防止再次發生爆炸事故。

  (六)火災事故處理辦法。學校發生火災事故,第一時間全力組織師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立即向119指揮中心和領導小組報告,安排人員配合消防部門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同時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受傷人員。

  (七)食物中毒事件處理辦法。學校發生師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衛生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並迅速組織人員將中毒者送至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8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做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維護學校的教育安全和穩定,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

  二、《預案》的範圍

  指在我校可能發生的造成教職工、學生人員重傷、急性中毒、死亡等其他重大事故。事故包括:

  1、校舍倒塌,通道、樓梯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2、校園的各種火災事故;

  3、師生髮生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4、師生髮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5、學生在體育鍛煉時發生意外事故;

  6、學生在實驗室操作時發生的意外事故;

  7、校園內學生溺水事故;

  8、校園內發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張家港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和

  市教育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指揮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我校夏彤校長為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責任人。

  四、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的組成及職責。

  (A)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的組成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

  (B)具體分工

  1: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指揮現場保護等前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具體分管學生體育活動安全、交通安全、實驗室安全。

  3:具體分管學生飲食安全、校舍安全、電氣安全、消防安全。

  4:負責高二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

  5:負責門衛的管理,及學校車輛的安全工作。

  6:負責高三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及實驗室藥品的安全工作。

  7:負責學校所有建築物、校舍的安全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

  8:負責學生各項集體活動的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9:負責高一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

  10:負責學生的食品、飲食安全工作。

  (C)領導小組的職責

  1、及時迅速地向市政府、市安監局、市教育局彙報事故的基本情況。

  2、組織、協調好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開展現場的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3、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4、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5、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傷亡師生及家屬的善後、安撫工作。

  8、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實際情況。

  五、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著,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六、工作目標

  1、透過對教職工、對學生進行安全、自救自護教育,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確保師生健康、快樂地學習、生活。

  2、完善風險防範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資訊監測報告網路,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確保學校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七、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採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立即報告校長。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搶險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火災發生時要及早進行自救,尤其是在樓房中的火場逃生,具體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鎮靜分析,不要盲目行動。

  明確自己的樓層,回憶樓梯和樓門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圍的火情,不要盲目開門開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門,如果很熱,千萬不要開門,不然會助長火勢或“引火入室”;也可要盲目亂跑、跳樓,這樣有可能造成不應有的傷亡,在火勢未蔓延前,可朝逆風方向快速離開。

  2、要選好逃生辦法,不要驚慌失措

  如必須從煙火中衝出樓房,要用溼毛巾、衣服等包住頭臉,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進,以免受嗆窒息。如樓梯雖已有火,但火勢不大,就從樓梯衝出;如果樓梯火勢太猛,被迫從視窗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繩子(可用衣服和床單撕開並打溼系成繩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如住在二、三樓,被迫跳樓時,也要向地面拋些棉被等物增加緩衝,然後手扶窗臺往下跳以縮小高度,並保證雙腳落地,失火樓房不得使用電梯。

  3、火場人員要儘量有序迅速撤離火場

  不要大聲喊叫,避免煙霧進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場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斷,應退居室內關閉門窗,有條件的可向門窗上澆水,延緩火勢蔓延,同時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電求救。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和學生特點分析了可能引起學生食物中毒的幾點原因:

  1、食用了帶有某些病菌、細菌的食物;

  2、食物儲存不當可時間過長造成了食物的變質;

  3、誤食了殘留有化學藥品或農藥的食物。

  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教育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如發生觸電事故,應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斷電源;

  2、救出觸電者,並立即實施搶救,同時撥打“120”;

  3、迅速向教育局報告;

  4、如引起火災,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四)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旦發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如有傷者,要先搶救或送醫院,保護好事故現場,截留肇事車輛及有關人員。遇到路人及時求援。目擊證人和當事人不得離開現場,要如實做證,以保證執法公正、公平。

  (五)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局報告。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

  4、通知受傷害者的家屬或家長。

  5、妥善處理事故。

  八、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及全校教師會議,通報事件,穩定人心。

  3、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2小時以內)),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4、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領導工作。

  8、冷靜面對媒體採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採訪,加強門崗管理;

  9、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資訊,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10、根據各校實際擬定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誼,如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九、突發事件發生後的對策和措施

  1、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由校長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突發事件情況報告市教育局(教育局值班電話:xxx)

  2、由校長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工作,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引導全體師生積極投入到搶險救援工作中,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3、在24小時內由校長將事件書面報告給教育局。

  4、事件的報告內容:

  (1)事件的類別、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事件報告的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9

  ㈠預防措施

  1、建立周密的考務組織機構(如設立:領導小組、醫務組、安全保衛組等)。

  3、防火防盜:機房等重點區域實施中心監控,落實值班制度,並配備消防器材,確保安全。

  4、防震防災:定期檢查校舍,對不符合標準的要及時加固修繕,考點考場房屋必須堅固,危漏房屋一律不得安排考試,考試期間遭遇非常天氣,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並予以公告。做好考場及其周圍場所的衛生、防疫檢查,確保考試不發生大規模的群體感染、中毒、疫情事件。

  5、網路監控:加強網路監控,設專人在考試期間進行專項負責,及時更新防毒軟體,使監控系統始終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確保監控資料安全,同時加強對考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影片監控,及時向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

  6、業務培訓:加強對全體考務人員的培訓,務必做到定崗定人定責,組織其學習考務檔案,使其熟悉相關的政策法規和操作流程,提高考務人員的素質和應急應變能力。

  7、考前檢查:考前應對校園及周邊環境的安全情況進行認真排查,杜絕各種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為考試營造一個安全、祥和、溫馨的考試氛圍。

  8、加強門衛:應特別加強門衛工作,嚴禁閒雜人員出入學校,在考場周圍設立警戒線,同時加強考場周圍的巡查。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根據考試突發事件的發生時間、過程、性質、和特徵,突發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責任事故等。

  1、考前和考試中,發生考生打架鬥毆、故意損害考試設施、與監考人員發生衝突。

  處置辦法:

  ⑴考前要加強對考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紀律教育和誠信考試教育,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自覺維護考試秩序,營造和諧的考試環境。

  ⑵對突發事件,考點要嚴加防範,及時處置,將事件控制在較小範圍,情況嚴重的立即向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區教育局安全管理辦公室報告。

  ⑶做好考生思想教育和安撫工作,儘快平息事端,經勸阻無效的考生可勸離考場。若因監考人員行為不當或工作失誤引發的矛盾,要更換監考人員,被更換的監考人員或勸離考場的考生若接觸試卷的,在該科考試結束前進行封閉。

  ⑷密切關注事件發展,若有繼續擴大的趨勢或可能引起事件的,要立即報告公安、保密等部門,並逐級上報。必要時可對該考場(考點)進行封閉管理,保證考試順利實施。

  2、考前發生洪汛、冰雹、雷電、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處置辦法:

  ⑴考前一週內,要主動與氣象、交通等部門聯絡,及時掌握當地天氣和公路暢通情況,特別是考試期間易發生的自然災害,應早作準備,制定方案,強化防範措施,確保考試安全。

  ⑵考試期間如有災害預警,要做好防災的準備。

  ⑶考試結束後若發生自然災害,要妥善安排好考生,加強與公安、衛生防疫部門聯絡,防止意外發生。

  3、考前出現疫情等因素對考試造成影響。

  處置辦法:

  ⑴立即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和區考試管理中心報告,並逐級上報。準確統計被感染考生人數,協助衛生防疫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⑵若疫情屬於一般性病毒或非傳播疾病,可組織考生參加考試,若一時難以查清感染原因的,要做好防疫和隔離工作,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要採取隔離措施進行考試,做好相應的防疫工作。出現新的情況隨時續報。

  4、考試期間各考點、考場發現易燃、易爆物品、火災等情況。

  處置辦法:

  ⑴考前和考試期間,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安全檢查,加強考點的安全保衛工作。對考點應實行封閉式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考點或將可疑物品帶入考點。

  ⑵考點發現危險物品、火災等異常情況,要立即報告公安、消防等部門,及時排除險情。險情一時無法排除或危及考生安全的,經區考試管理中心或區教育局同意,可組織考生有序撤離考點,實行封閉管理並安排考試。出現新的情況隨時續報。

  5、考試過程中發生破壞性地震。

  處置辦法:

  ⑴立即停止考試,對考生立即進行疏散,如發生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和壓埋的情況,立即上報並採取自救互救措施,及時向區考試管理中心及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報告。

  ⑵地震期間,要做好試卷安全保密工作,由上級部門決定考試是否更換考點,或延期推遲考試。

  6、考試過程中突發校園暴力事件。

  ⑴立即啟動防止校園暴力應急預案,迅速制暴,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如發生人員傷亡,撥打120請求救助,並及時向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報告

  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事件情況。

  ⑶事件調查處理期間,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媒體對事件進行炒作。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突發事件發生時,領導小組針對情況,迅速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在最短時間,最小範圍內迅速控制事態,防治蔓延,力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2、加強考場及考場周圍環境的安全保衛工作,疏散人員、車輛,維護現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配合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3、學校易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要針對情況,採取必要應急措施,將不利因素和負面影響降至最低,並及時向縣教育局請示報告。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在整個考試過程中,對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釀成嚴重後果的,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著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0

  ㈠預防措施

  1、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宿舍管理組織機構,指派專人負責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2、選擇思想品質好、身心健康、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管理宿舍,並保證管理人員24小時在崗。女生宿舍聘用女性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

  3、宿舍管理人員應當做好住宿學生的建檔工作,做到定室、定床管理;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學生私自調換寢室和床位,嚴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員。

  4、宿舍樓門應當按時開關,管理人員每天晚上應當按時查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上報。

  5、建立嚴格的住宿學生請假制度。住宿學生請假須經家長核實及學校相關部門批准登記後方能離校。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發生宿舍安全事故時必須迅速報告校醫,並向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彙報。

  2、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根據現場情況,由通訊組及時向119、110、120報警請求援助。

  3、如發生火災,宿舍管理人員應敞開所有安全通道、安全門,沉著、冷靜,立即組織學生沿安全通道疏散到操場集中。

  4、如發生意外事故,宿舍管理人員應立即予以制止並採取基本的救治措施。同時,立即報告學校安全處,情況嚴重者,撥打“120”急救電話,並委派班主任與家長進行聯絡。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根據事件發生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領導彙報,學校領導應在迅速判斷、正確處置的同時,向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彙報,並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絡。

  2、救護組迅速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搶救組對現場進行保護,確保學生財產安全。如有物品丟失應迅速報告班主任老師並提供線索,以便查詢。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1、對學生在宿舍區域內追跑打鬧,打架鬥毆,喝酒,娛樂、攜帶管制刀具的,嚴肅處理。

  2、在宿舍發現有可疑人員或有撬門、砸鎖、有偷竊行為的人,立即向學校安全處報告,並將其帶至警務室進行詢問、備案、登記,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

  3、發現問題或出現意外情況,採取妥善措施進行處理,並及時彙報。

  4、採取有效措施,班主任做好受傷學生家長思想工作。同時迅速將事故資訊報縣教育局,並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1

  一、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萬戶,人命關天的大事,也是懸在學校全體教職工日常生活頭上的一把利劍。為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開展,必須認清形勢,“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思想為前提,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突發事件防範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置小組:

  組 長:韓仕堯

  副組長:徐松

  成 員:燕紹松 文墨 李本春 各班班主任

  三、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措施)

  ①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②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

  ③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使用電火爐、電熱毯、電熱水器等。

  ④嚴禁在校園記憶體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⑤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⑥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2、應急預案

  ⑴處理程式:

  ①出現火災: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學生從就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①、②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⑵組織實施:

  ①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義務消防隊員為主,其餘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②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鍁,水浸的棉被等。

  ④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⑶撲救方法:

  ①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②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⑷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四、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②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燙鬥、電吹風、電爐等。

  ③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五、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定期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以及過期食品。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2、應急預案

  ⑴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與家長聯絡。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④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⑵報告程式:

  ①報告班主任。

  ②報告校領導。

  ③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⑶處置措施:

  ①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校主要領導彙報。

  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③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鄉、縣防疫部門報告。

  ⑷注意事項:

  ①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②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④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

  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2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落實此項工作,學校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由z同志兼任主任。

  由辦公室成立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

  第一分隊:分管領導,z擔任分隊長。隊員、立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二分隊:分管領導,z擔任分隊長。隊員、凌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三分隊:分管領導,z擔任分隊長。隊員、鴻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四分隊:分管領導,現代教育技術中心z擔任分隊長。隊員:電教室全體成員

  第五分隊:分管領導,實驗室z擔任分隊長。隊員:實驗室、圖書閱覽室全體成員

  第六分隊:分管領導,宿舍樓z擔任分隊長。隊員:全體寢室管理員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項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各處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職,積極配合,作好學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處負責各小分隊日常開展的安全活動;負責全面安全的宣傳工作;監督學校的安全工作的實施。

  3、總務處檢查學校的各個安全隱患,負責購置、懸掛、使用消防器材,保證消防設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務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各應急小分隊具體任務如下:

  1、立志樓樓梯,由第一應急分隊長負責;凌志樓樓梯,由第二應急分隊長負責;鴻志樓樓梯,由第三應急分隊長負責。凡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各班教室前後門不閉鎖,樓門必須敞開。各層樓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由各分隊隊員、任課教師協助分隊長組織師生進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大樓由第四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樓梯暢通。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上課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3、實驗室由第五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東西樓梯暢通。實驗室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實驗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4、學生寢室樓由第六分隊長負責,保證樓梯暢通,各層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學生安全疏散。

  四、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啟動應急指揮系統,成立現場指揮部,初步擬定應急處置方案、措施。

  2、指揮部發出緊急集合訊號,通電正常情況下用廣播系統發出疏散訊號,若斷電環整個校園鳴鑼示警。

  3、聽到警報各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緊急集結到位,第一時間到達指定位置,實施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現場指揮,穩定事件現場人員的情緒。班中上課的教師儘快組織教室裡的學生按照指定的順序撤離教室,做到不慌張,不擁擠,不叫喊。

  4、緊急疏散時樓梯分配:東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東頭樓梯,西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西頭樓梯。疏散順序:按一樓、二樓、三樓、四樓、五樓的順序進行。

  5、疏散地點以學校操場中心為集結點,體育組全體教師組織所有撤出學生迅速在操場集合,集合順序按照升國旗隊伍排列。

  五、其它事項

  1、各級人員必須切實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嚴禁在上課期間關閉樓梯鐵門以及各班前後門鎖,嚴禁在樓梯通道內堆放雜物,阻塞通道。

  3、加強用火用電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4、對在突發事件中行動遲緩、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本預案由桃源縣昌文中學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3

  一、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緊急事件。具體分類為:

  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校園內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請願等突發事件;涉及學校師生的'集體罷課、罷餐、聚集、上訪和封堵交通等突發事件;涉及師生因口角、摩擦、爭執等可能引發的嚴重暴力傷害、群毆等突發事件;校外人員圍堵校門、衝擊學校教學、實驗(實訓)和辦公場所、干擾學校正常秩序等突發事件;針對師生製造的綁架、縱火、兇殺、投毒、爆炸等各類恐怖事件;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可能引發影響校園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學校的建築物等發生火災、倒塌事故;學生擁擠踩踏事故;校內交通事故;校園溺水事故;煤氣中毒;群體活動事故;師生實習、實訓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後勤保障事故;重大環境汙染事故;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其它突發災難事故等。

  3、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師生集體食物中毒;在師生中發生傳染性疾病和群發性疾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

  4、網路、資訊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園網路傳送有害資訊、進行反動和色情及迷信等宣傳活動、竊取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保密資訊,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事件;各種破壞校園網路安全執行的事件。

  5、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水災、森林火災、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等;以及由以上誘發的各種次生及衍生性災害。

  6、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如試卷洩密、考場失控、群體作弊等,以及在考試實施和評卷組織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事件。

  根據《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分類分級標準,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按其型別、規模、緊迫程度、可

  能的發展趨勢等,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具體見《四川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事件等級劃分。

  二、處置機構

  1、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突發事件的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李祥昌

  副組長:楊其順、李斌、彭志強

  成員:趙子元、蔣先貴、羅小豔、寇德賢、蒲禮英、李小恩、謝偉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校辦公室,由校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分工:

  (1)校長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總責,擔任總指揮,並分管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副校長協助校長做好分管範圍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領導小組設以下6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分別負責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學生處主任和保衛科科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保衛科。

  (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學生處主任和保衛科科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保衛科。

  (3)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後勤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總務處主任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總務處。

  (4)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辦公室。

  (5)網路資訊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教務處。

  (6)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正副主任任副組長。其辦事機構設在教務處。

  4、學校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學校要求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負責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擬定或組織擬定各類突發事件校級應急預案,安排幹部值班,及時向政府主管行政部門報告情況。學生處、保衛科、教務處、總務處等部門要加強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和矛盾化解等預防突發事件工作,加強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培訓,開展預案演練。

  5、突發事件發生後,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有效控制事態,避免升級惡化。要配合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應對處置工作,在事故處置和組織救援時,注意保護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和事故處理。善後階段要做好有關師生及家長的安撫慰問和心理輔導等相關工作,保持校園穩定。

  三、處置原則

  處置突發事件遵循預防為主、層級負責的原則。

  1、學生髮生突發事件時,學生處、保衛科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報告校長,並採取應急措施。

  2、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學校領導幹部必須迅速到崗,及時採取措施,果斷處置。

  3、在敏感時期,學生處、保衛科和各班班主任必須加強學生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件的發生。

  四、預防突發事件發生的方法

  1、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和保衛科長的通訊工具24小時開通,確保資訊暢通。

  2、堅持學生宿舍晚查房報告制度,同時加強午休等時段的學生安全管理。

  3、一旦遇到緊急情況,保衛幹事、班主任、宿管員、門衛、知情者或當事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生處、保衛科領導,預防和遏制突發事件。

  五、處理突發事件的辦法

  1、如遇特大案件情況,保衛科工作人員及時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控制好現場動態,同時向公安機關和校領導報告,認真配合案件調查工作,積極提供案件真實情況,配合領導做好善後工作。

  2、如遇治安案件情況,保衛科及時控制案發現場秩序,瞭解事發情況,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校領導報告。

  3、如遇發生火災情況,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並及時報告校領導,動用一切滅火器具實施滅火,及時組織人員搶救,保護師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同時,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如遇學生公寓發生火災,組織保衛科工作人員及在校老師,及時疏散學生,動用消防滅火器具,保護學生生命安

  全及財產安全,同時報警、報校領導。

  4、如遇學生髮生中毒、重病情況,及時報120急救,並向校領導報告,同時採取相應的前期急救措施。

  5、如遇外界干擾影響學校的穩定,保衛科應及時控制校外滋事人員,堅決制止滋事人員損壞學校教學裝置和傷害師生安全的行為,同時向校領導和公安機關報告,嚴格控制事態發展。

  六、處理程式

  1、發現情況

  我校學生在校期間發現或遇到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班主任和保衛科、學生處值班人員。

  2、預案啟動

  保衛科、學生處根據情況異常的嚴重程度,報告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經同意後,啟動本預案。

  3、情況報告

  保衛科領導應有高度的安全警惕性,發現異常情況,應第一時間上報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情況嚴重的,由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與上級有關部門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4、應急處置

  學生處、保衛科發現情況,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置緊急情況,避免情況進一步惡化。必要時可按公安等業務部門的統一要求,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

  5、釋出預警

  保衛科應及時向全校師生髮布重大情況,指導學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6、預案終止

  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報經學校處置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同意,預案終止。

  七、保障措施

  1、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深入開展安全法紀主題教育,請公安、法校、監獄、檢察校幹警到校對師生進行安全和法制教育,組織師生聽監獄服刑人員現身說法;同時開展交通安全、防火、防盜、防騙等教育,增強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紀觀念;開展“安全知識知多少”競賽活動,讓學生掌握有關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自我防範能力;加強學生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和晚查房制度,嚴禁學生不假外出。

  2、人員保障

  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保衛科)承擔各項工作。學校設立護校隊(由保衛科直接領導),加強校園巡邏。

  3、排查和整改

  貫徹“ 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衛科要重點抓好學校安全隱患的檢查和整改,定期不定期地組織收繳可能存在於學生中的管制刀具,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等。

  4、物質保障

  總務處要做好必要的物質保障,保衛科要落實消防器具。

  5、訓練和演練

  在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不定期組織安全訓練和演練。

  八、值班和報告制度

  (一)值班制度:根據實際,切實做好值班工作。各值班人員要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突發性事件,在協助處理的同時,迅速向負責人報告。

  (二)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知情者必須在知情後5分鐘內報告保衛科、學生處,不得隱瞞、緩報、謊報,防止漏報。

  九、工作要求

  1、嚴格報告制度,及時上報情況。

  2、校領導在接到情況報告後,應立即行動,及時採取處置措施,切實做到領導到位、措施到位、人員到位,決不能因為工作失誤或麻痺大意貽誤時機。

  3、在處置工作中,參加處置的工作人員必須忠於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對工作不落實、行動遲緩、措施不當、延誤工作者,要追究相應責任,情況嚴重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並視其情況追究法律責任。

  4、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黨員、學生幹部和學生的思想動員工作,明確職責任務,要在思想上認識到突發事件隨時發生的可能性,保持高度警惕。

  5、加強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統一部署,協同作戰,發揮整體作戰的威力。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4

  安全健康教育,學校是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也是近來犯罪分子作案較多的場所,近期全國各地不斷髮生犯罪分子闖入學校傷人案件,形勢極為嚴峻。為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健全組織:

  1、成立反暴力事件指揮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如下:

  組 長:校長、書記

  副組長:副校長

  成 員:辦公室主任、德育主任、辦公室副主任、衛生教師

  2、成立學校護衛隊,做好日常的安全保衛工作。成員如下:

  隊 長:行政值周教師

  隊 員:值周教師3、值班保安人員

  3、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分隊,專門對學校的暴力事件進行制止。成員如下:

  隊 長:xxx

  隊 員:xxx、xxx、xxx、xxx、xxx

  二、職責分工:

  以指揮部為中心,下設反暴力事件應急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現場的學校領導為撲救現場的第一組織者和指揮者。

  (一)、指揮辦公室:

  總指揮:校長

  副總指揮:副校長

  成 員: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副主任、保安班長

  工作職責:

  1、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職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部門對突發事件處置,並向學校指揮部彙報和聯絡工作。

  2、根據學校指揮部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

  (二)護衛行動組:

  組長:xxx

  組員:學校護衛隊成員和應急小分隊成員

  工作職責:

  1、注意現場可疑人員,一旦發現立即控制住。由值周教師負責向校長或分管副校長報告現場情況,學校護衛隊其它成員立即控制可疑人員。

  2、應急小分隊迅速進行增援,及時穩住或控制可疑人員。

  3、應急分隊成員根據情況開展對事發區域檢查、搜尋,做好事發區域出入口的控制工作。

  (三)現場處置組:

  組長:德育主任

  成員:各年級組長、班主任、在現場的其它教師

  工作職責:

  具體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

  1、接到指令,組長要立即進入廣播室,按要求迅速在廣播室指揮安全疏散(撤離)和做好隨時疏散(撤離)師生的準備。

  2、接到指令後,各成員按照要求,迅速指揮師生選擇相對安全又最近的路線有序撤離到安全地(教室等),在撤離過程中,發現有受傷情況立即報告現場指揮部並及時開展現場救治。

  3、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它破壞活動等,及時向學校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處置情況。

  4、防止和有效制止可能出現地驚慌、措施不當等情況,並穩定在教學區學生的心情。

  (四)、通訊聯絡組:

  組長:德育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大隊輔導員

  工作職責:

  1、要確保通訊聯絡暢通和有關現場資訊收集,為現場指揮部提供可靠訊息保障。

  2、立即報110、必要時報119和120。

  (五)防護救治組:

  組長:衛生教師

  組員:xxx、xxx、xxx、xxx及現場其它教師

  主要工作:

  1、搶救現場傷員,把傷員送到指定安全區域。

  2、配合醫療人員開展救助。

  (六)外圍協調組

  組長:xxx

  組員:xxx、xxx、xxx、xxx

  主要工作:

  1、迅速有效控制區域各通道,特別是及學校大門口,保障道路暢通,準備隨時接受指令開展工作。

  2、及時疏導通行車輛,防止出現道路堵塞情況出現。

  3、引導公安等工作車輛進入,並安排車位停放等。

  4、注意發現、控制可疑車輛、人員,作好隨時封道、封現場的準備。

  (七)善後處理組:校長室、工會、德育處、辦公室負責善後處理事宜

  1、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情況。

  2、外來媒體的應對。

  3、家長等相關人員的接待。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把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快速反應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長或副校長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果斷處置。

  3、預防為主原則,努力提高全校防範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落實各項安全預防措施,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準備等各項工作。及時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

  5、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事件實行分級處置。每組的主要負責人是本組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四、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恐怖暴力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及時掌握資訊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絡,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應急小分隊為應急力量,並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社發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同時報110,必要時報120、119等求救電話,不隱瞞事實真相,並採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嚴格安全保衛,阻隔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絡。

  4、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落實措施,各年級組長根據要求,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以避免學生捲入事件中。

  5、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衝進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安及護衛組成員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絡,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

  6、妥善處理事後工作,當事態基本控制或平息後,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並組織力量採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復正常的工作秩序,儘可能減少恐怖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5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溺水救援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為:

  組長:主管保衛工作的副校長

  成員:校黨委辦公室主任、校長辦公室主任、保衛處處長、學生處處長、後勤管理處處長、後勤集團公司總經理

  溺水救援應急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是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領導、指揮有關人員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各司其職,迅速開展救援及善後等有關事宜的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其人員組成和工作職責分別為:

  1、救援組

  組長:保衛處消防科科長

  成員:保衛處校衛隊隊員10人、後勤集團總公司6人

  工作職責:救援組人員在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應立即趕到溺水現場,首先利用現場救生器材進行緊急施救;如有必要,還應儘快將存放在綜合樓一樓西頭儲物間內的潛水及救生器材調到現場,組織人員下水救援,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資訊聯絡組

  組長:保衛處監控指揮中心主任

  成員:保衛處監控報警指揮中心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接報警;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救援組人員在第一時間趕到救援現場,同時及時準確地向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彙報事態的發展情況;負責將領導小組的指令傳達到各小組及有關單位和人員;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向“110”、“119”求助。

  3、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

  組長:後勤管理處處長

  副組長:校醫院院長

  成員:校醫院護士若干、保衛處校衛隊隊員若干

  工作職責:負責現場施救及調集救援所需的物資、車輛等,協助做好救援工作;對救出的溺水人員進行現場搶救,視情況撥打“120”急救電話。

  4、警戒及材料收集組

  組長:保衛處治安科科長

  成員:保衛處校衛隊員若干

  工作職責:警戒組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後,應迅速到達救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救援區閒雜人員;進行現場保護,並收集有關資料,如記錄目擊證人單位、名字、現場攝影、現場錄影等。

  二、應急程式

  (一)日常防預

  1、堅持預防為主。校內水域管理部門應加強安全管理,在水域周邊設定警示標誌和禁止游泳標誌,並對其周圍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巡查,做到防患於未然。

  2、保衛處應利用監控裝置對水面進行24小時監控,配合水域管理部門及時發現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

  3、保衛處應在水域周邊設定必要的救生器材,並就近存放救生衣、救援繩、潛水服等救生器材。

  4、保衛處應和水域管理部門、校醫院等有關部門成立聯合溺水救援小分隊,並不定期進行救生演練,提高救生能力。

  (二)緊急救援處理

  1、發生溺水事件後,現場目擊者有義務立即撥打xx報警。監控報警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應迅速通知救援組到現場施救,同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向各個工作組傳達領導小組有關指令。

  2、領導小組成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指揮救援組、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警戒及材料收集組進行現場救援;指揮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保證有關物資的供應,開展現場急救等工作。

  3、溺水現場的救援結束後,警戒及資料收集組應協助xx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調查溺水原因,並將結論報告領導小組,作為領導小組對溺水事故善後處理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