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來華邀請函申辦所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申辦所需提交的材料
1、呈報表原件(可從寧波外辦網站www.nbfao.gov.cn首頁/表格下載/來華邀請/一欄中下載,請勿手填,務必列印)。
2、邀請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核對後返還)和影印件(需有最新年檢章,並加蓋公司公章)。
3、每位來訪人員的護照影印件(護照有效期距離入境日期至少六個月以上,護照請勿影印半頁。辦理奈及利亞來華邀請的單位需提供被邀請人的護照、以往來華簽證頁及出入境章的高畫質彩色掃描件至[email protected],請在郵件標題中註明申報單位名稱)。
4、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涉及部分國家公民來華訪問目前只辦理短期簽證邀請(1次入境最長可停留15天)。申辦時除提交上述呈報表、護照影印件和邀請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外,還需提供:①被邀請人以往入境中國大陸的簽證頁(訪問簽證---F字簽證)和出入境章影印件;
②邀請公司出具的被邀請人在華期間每天詳細日程安排原件(內容包括:出入境時間與口岸、訪問地點與單位、具體活動、聯絡人與聯絡方式,蓋公章);
③擔保函原件(從寧波外辦網站www.nbfao.gov.cn首頁/表格下載/來華邀請/一欄中下載,請勿刪除“市外辦特別提醒”相關內容,需列印,勿手填);
④與被邀請單位長期業務往來單據 (合同、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聯和正本提單) 的影印件;
⑤被邀來華人員的在職證明或派遣書,如該檔案不是中文、英檔案,請提供其中文或英文的翻譯公證件。
申辦奈及利亞公民來華邀請函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奈及利亞被邀請公司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注:以上國家相關材料受理後視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面談,面談通過後如稽核無異議,3個工作日後憑取件單取件。
5、申辦三個月兩次(每次停留30天)往來簽證邀請函須提供被邀請人以往三個月內兩次來華F字訪問簽證頁和出入境章影印件;申辦半年多次(每次停留30天)往來簽證邀請函須提供被邀請人申辦之日前1年內三次F字訪問簽證頁和出入境章影印件。
注:所有國家半年多次簽證需到寧波外辦辦理。
6、一年多次往來簽證邀請函只發給外資企業外方高層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另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或任命書影印件。
7、申辦工作簽證邀請函另需提供:
① 寧波市教育局的批覆原件或寧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頒發的《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的'原件(核對後返還)和影印件。
② 邀請單位出具聘書或合同的原件(查驗後退還)及影印件。駐甬辦事處需提供外國企業出具的聘書或合同(需經簽發地所在國公證機構公證),並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
③ (涉及部分國家)至少1次F類簽證、停留15天(含)以上或2次F類簽證,每次停留7天(含)以上的出入境簽證記錄及出入境章影印件。
8、申辦外國人家屬來華探親邀請函必須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需公證)、在華親屬的工作及居留許可證影印件。
9、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烏茲別克四國F字簽證邀請函必須由寧波外辦簽發。
10、申辦不在其國籍所在國家的簽證邀請函,還需提供被邀請人在第三國的居留許可或工作簽證影印件。如果該證件不是中文或英檔案,需提供其中文或英文的翻譯件公證件。
11、請各單位注意外國人來華邀請情況的歸檔工作,自2011年1月1日起對涉及部分國家的每位被邀人員的實際訪華情況進行記錄(具體參考《外國人來華訪問反饋表》,點此下載),我辦將不定期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