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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通用15篇)

  演講稿也叫演講詞,它是在較為隆重的儀式上和某些公眾場合發表的講話文稿。演講稿是進行演講的依據,是對演講內容和形式的規範和提示,它體現著演講的目的和手段。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法在我心中》演講稿,歡迎大家分享。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1

  在我們身邊,有許多關於法的事,因為法而引發的悲慘後果,會讓人們不得不開始關注法,最近,我聽到了這樣一個故事:三名小學生,在河邊的橋上服藥跳河自殺,因一位見義勇為者的相救,才救會了一名女學生。問起其原因的時候,竟是因為老師經常抓著學生的頭髮往牆上撞,他們是用自殺來報復老師。

  這位老師犯了人身傷害罪,就因為這樣,兩位學生失去了花樣的少年,這是一件多麼可惜的事情。

  關於這件事情,我覺得雙方都有責任。我想,這位老師肯定不是故意這麼做的。哪一位老師不希望自己的學生成才,做國家的棟樑?但是這位老師不懂法,觸犯了法律,傷害了學生的身心。

  而這三個學生,也因為不知法,只是用結束自己生命的手法來報復老師。其實,就算他們這麼做了,老師也不會受到什麼傷害。雖然她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但是她不會受傷,不會得玻如果三個人都死了,也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他們要跳河自殺。都是因為他們的愚昧無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學,他們的家長感到傷心,流下眼淚。

  要是我遇到這類事,我會用法律當靠山,去諮詢律師,讓法律去處罰那些人,用法律去報復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這種極端的手段來報復人。

  為此,我提出以下建議:

  (一)當碰到什麼太過分的事情,不要盲目報復,先去諮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萬不要觸犯法律,要不然會有嚴重的後果。

  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它像一位隱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學會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會永遠保護你;如果你去違反它,它就會懲罰你,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僥倖的心裡,因為法就在你我身邊。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2

各位評委:

  要說“法在我心中”,先得說說“我心中的法”。人們是怎樣認識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現代漢語詞典》上對法的解釋是這樣的:“法”是“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的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

  難道人們的心中就是這樣去理解法的嗎?恐怕不是。

  不愛學習的人往往以為只要不打人、不偷盜就等於心中有了法,這當然是在太膚淺了!但這只是膚淺,未必能說他是壞人!

  還有一些人,開始接觸了一些法律條文的人,漸漸地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這自然是好事。

  然而,當我發現社會上有的人,常喜歡高喊著“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這句話聽得多了好像沒錯吧?但是在和諧的社會里人人都只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這社會還會很和諧嗎?

  《朱子家訓》上面說:“居家戒爭訟,訟則終兇”意思是平時在家,別吵架,別老愛打官司,這是沒有好結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處,不吵架,不常打官司,這更加有利於和諧社會吧?還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著這面旗號,一面卻在幹這損人利己的事情,還同時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據”。我開始疑惑了!我開始問自己:“法到底是什麼?”“建設和諧社會,法有用嗎?”

  偶然,我看到這樣的一句話:“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自己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現行的法律上也沒有這句話呀!“惡小而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人們所以而意識到:我們的所作所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這不是法律,但卻是我們做人的標準。

  “惡小而為之”發展下去,終有一天發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爾為之”小惡,就沒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惡偶爾為之,想要不成大惡,實際上就像偶爾吸毒,又想戒掉毒癮一樣,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爾為之小惡,雖然法律可能不會懲罰你,但周圍的人們都必然會譴責你,即使別人沒看見,你也會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譴責。你說,“我才不會呢!只要實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個沒有道德的人、一個虛偽的人、一個沒有良心的人、一個沒有脫離低階趣味的人、一個低賤的人、一個被人民群眾唾棄的人。

  目前常聽到有小孩會這麼說:“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

  這是小事情嗎?再看看社會上的種種現象吧。有的執法者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

  有的企業家為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違法生產經營,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為不勞而獲,怨恨報復,把法置之度外,殺人放火、搶劫、橫行霸市等等。

  雖然,這些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但是這些行為卻對社會、對孩子們遺害無窮。試想,假若人人都自以為是,那麼那些由於缺少知識而心靈受汙染的孩子們又怎能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呢?

  我們多麼希望我們的社群、每個家庭都能為人們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為依法治國,為和諧社會提供良好的環境啊!

  每個人心中的“法”是怎樣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臘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過“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將“法”根植於我們的內心,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們中國人的思維就更深一個層次了!僅僅是“守法”還不夠,我們每個人對法要有正確地認識,爭取做“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階趣味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人,立志為人民作貢獻,為祖國作貢獻,為人類作貢獻”的人。只有這樣,“法在我心中”的討論才會給和諧社會的建設,帶來積極的意義!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3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你們好!

  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法律的重要。談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的對它都有一定的瞭解。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無法正常的執行。也許有些人對此會不以為然,認為人應該擁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來決定的。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在一個有規則、有規矩的社會中生活,你能不顧一切地去追求這樣的自由嗎?當然不能!做為一個社會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為中心,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人民的希望。祖國和人民盼望我們健康成長,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為了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我們青少年學生不僅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而且要有法律知識和守法觀念,懂得合法與非法,違法與犯罪等道理,自覺依法辦事。這樣才能抵制各種不良影響,促進自己健康成長。否則,就會成為法盲,就會自覺的或不自覺的做出損害國家,社會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我們中國有句古話叫“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就是告訴我們凡事要講道理,如果我們人人不講理,那我們的國家將是怎樣一副場面,這個國家怎能還稱其為一個國家呢?所以我們一定要培養法律意識,提高我們的法律素質,這是非常有必要的。這就需要我們不但要好好學習它,還要合理的運用,才能更好的遵紀守法,維護自身的利益。

  新中國成立以來,一直朝著建設民主法治國家的方向在努力。國家一直在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教育公民自覺守法,並且學會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對於執法機關,普法的意義則在於能促使執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職能,懲治違法犯罪份子,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從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學法用法,遵守法律,進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會形成大家都來學法用法,大家都遵紀守法的大好局面,這樣我們的社會就會有越來越好的治安環境和社會秩序,違法犯罪活動就會大大減少,人民群眾就能過上安居樂業的美好生活,我們的國家就會逐步成為健康、文明、法治的國家,這不正是我們普法的目的所在嗎?為了祖國的明天,也為了我們自己,去學法、瞭解法,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4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早上好!我是思政科王老師。今天,在我國旗下講話之前,想先考考大家一個法律小常識——大家知道我國的根本大法是什麼嗎?對,是憲法。那“國家憲法日”是哪一天呢?翻開人類歷史浩瀚的書卷,我們會發現:原始社會沒有法律的身影,人們用習慣來約束自己的行為,這些習慣靠人們自覺自願遵守。12月4日即將到來,這天是“國家憲法日”。我給大家準備了一份“法”式大餐,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歲月更替,法律在人類文明進化的過程中,不斷地更新和完善,但其本質始終如一: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用來統治國家、管理社會的工具,也是調整社會關係、判斷是非曲直、處理矛盾和糾紛的標尺。

  歌德曾說:“能夠帶來安定的無非是兩種力量,一種是道德,而另一種就是法治。”法律為我們評判、預測自己和他人的行為提供了準繩、指引,教育人向善。回顧一些與法律相關的熱點事件:“《民法典》即將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訂完善”讓我們感受到法律對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尤其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就如冬日裡的暖寶寶;“微信群發言不慎重會承擔法律責任”“革命烈士的榮譽不容侵犯”等案件的審判,讓大家看到法律不是兒戲;“張玉環沉冤近27年後被證清白”再一次說明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這些案件的審理結果讓我們看見:法律溫暖公正,也嚴肅無情;法律像社會的指揮棒,在指引人們做法治好公民。

  法律讓我們懂得在社會生活中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身為新時代的中學生,同學們,你的心中有法律嗎?法律就是明媚的陽光,是一件安全的外套,更是人生旅程中的導航儀。哲學家康德說過:“這個世界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心靈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們頭頂上璀璨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法則。”為了讓我們從心底敬畏法律,生活中遵法守法護法,老師有些想法與大家共享:

  強化規則意識,學會尊重遵守敬畏規則。教室內,預備鈴響即準備好上課;樓道里,有序靠右行走;大小公共場合保持安靜、儘量不影響他人……如今的你,能將校規校紀、班規班紀熟記於心、落實於行,未來的你,也定會把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牢記於心,做國家法律忠實的守護者和良好的踐行者。

  努力學習法律知識,做知法遵法守法好少年。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青少年不僅是法治的直接受益者,更應成為積極的參與者和有力的推動者,中國的法治建設需要你我共同的擔當。《道德與法治》課堂是你們瞭解學習法律知識的重要陣地,同學們應該抓住機會,好好學習,做一個懂法守法的學生;生活中,我們可以透過多種途徑瞭解法律,運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盧梭有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夠把對法律的神聖信仰深深銘刻在心裡、努力落實在每一天的行動中,那麼在法律信仰所支撐起的一片藍天之下,一個美好、理想、令人神往的法治遠景就在前方。同學們,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做一名向陽而立、與法同行、有愛有光的好學生;做一名眼中有法、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的好公民;讓我們一起信仰法律、尊崇法治,將法律永遠根植於你我的內心!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5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陳若琦,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如果沒有很好的法律法規,國家就不會和諧、安定。

  以前,我總以為法律是大人們的事,對於我們小學生來說,懂不懂法無所謂,後來,我在電視上看了一篇報道,對我感觸很深,我領悟到,作為一名小學生,不僅要懂法、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報道內容是這樣的:有一個女孩,天生有殘疾,從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歡她,後來又給她生下了一個弟弟,生下弟弟後,女孩的日子更難過了,她吃不飽,穿不暖不說,她父母還讓她去當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討錢,把她當成搖錢樹,鄰居們實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門。後來民政部門取消了她父母監護人的資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學校去讀書,並責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費,誰知她父母不但不給錢,還惡狠狠地說,就是不給錢,看你把我怎麼樣。女孩見父母如此無情,萬般無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訴,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應有的制裁。可女孩心裡並不高興啊,她更多的是難過,為父母難過,為自己難過。

  可憐天下父母心,我們哪個同學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關愛和呵護。誰願意起訴自己的父母?如果那個女孩的父母有一點點良知和愛心,有一點點的法律意識,我想他一定不會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愛幼是我們的中國人的傳統美德,而對於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規則的人來說,只能用法律去約束他們,所以我們青少年要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我們不僅要自己懂法,還要宣傳法律,讓我們的父母和身邊的人都知法、懂法。

  親愛的同學們,法律是一柄雙刃劍,它能懲治壞人,也能約束自己,遵紀守法,從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學放學過馬路不闖紅燈,愛護公物等。只要我們每個人都懂法、守法,我們的國家一定會更加和諧、美好。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6

尊敬的輔導員老師,親愛的隊員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明天是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同時也是我國第五個國家憲法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國家憲法日”,是因為中國現行的憲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的。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每天各項法律法規都在規範著我們的行為,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為有所約束;在上課、學習時,《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保護和規範著我們;在預防欺凌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確規定。一句話,我們的學習生活中處處涉及到法,而《憲法》則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國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的依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必須瞭解《憲法》的內容,遵守《憲法》的各項規定。

  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瞭解法律常識,遵守法律法規,我們少先隊員應該努力做到以下四點:

  一、學法。我們只有學習了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

  二、守法。新時代的中國將是一個法制更加完備的社會,而我們每一個公民必須具備較高的法律素質。我們要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才能依法辦事,遠離犯罪。

  三、用法。法律法規無處不在,它時刻保護著我們。我們應該合理的運用法律知識來保護我們應該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四、宣傳法。不僅我們需要用法律的知識武裝頭腦,還應該鼓勵我們身邊的人一起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

  隊員們,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7

尊敬的評委,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你們好。我是夏愛雅,來自瑞安市九中。今天,我所演講的題目是:《法治在我心中》。

  在開始演講之前,請允許我先講一個故事:

  20xx年10月16日晚,河北大學新區宿舍的超市門口,兩名正在玩輪滑的女生被一輛時速超過80碼的汽車撞倒,一名女生被撞得騰空飛起,而這輛撞人的車非但沒有減速,反而繼續從另一名女生的身上碾過。當憤怒的學生及保安把肇事者攔下,這名年輕人不但沒有關心傷者,反而態度冷漠囂張,高喊:"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

  可悲啊可嘆,這個一撞成名的法盲!酒後肇事,竟然還口出狂言!在他心中,哪有王法?!

  在這個名叫李啟銘的年輕人心中,他何曾知道他撞倒的是兩個人,一死一傷的是兩條如花的生命?也許,在他心中,被撞飛、被碾壓的無非就是兩塊石頭,只要請出他那有權有勢的老爸來,最後也就賠償幾塊錢而已!由此可見,法治觀念在這些人心中,是一個什麼樣的地位!

  同學們,回頭看看我們身邊的校園,是不是也存在著這樣的違法現象呢?兩個同學為了幾句不怎麼中聽的話,劍拔弩張,幾句對罵過後,竟然各自糾集社會人員,勇猛地打起了群架,渾然忘了對方還是我們朝夕相處的同學!我就親眼見過兩個初中生,因為遊戲而發生爭執,其中一方拿出隨身的刀將對方捅死。雖然事後殺人者追悔莫及,但死者已永遠不能復生,後悔又有什麼用呢?而這一切的發生,只因為我們中的許多人法治觀念淡薄,根本不知法為何物,待到大錯鑄成,已經悔之晚矣!

  俗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國家和社會來說,這"規矩"就是法律、法規;對學生來說,這"規矩"便是校紀和班規。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守法、護法,作為一個接受學校教育的學生,我們應該遵守校紀,恪守班規。你可以不利他,但你無論任何都不能損害他人的自由和利益。這是我們做人最起碼、最基本的道德底線。

  同學們,一束光折射了太陽的光芒,一件小事能表現出個人的修養。古人劉備就說過:"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偉大的哲學家蘇格拉底也說過:"守法精神遠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試想,如果你在生活中連"紅燈停,綠燈行,黃燈請你等一等"這樣的小規矩都不能守,你又怎麼守得了比這嚴格十倍、百倍的法律呢?

  道德決定一個人的高度,法治觀念決定一個人行為的底線。同學們,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治的社會,而法治的社會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出來。所以,將"法"植於我們的內心,成為一個理性的公民,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

  同學們,為了我們自己,為了社會的和諧,為了祖國的明天,請讓法治觀念的警鐘在我們心底長鳴!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8

敬愛的各位評委,親愛的各位老師:

  大家好,我是來自南孟學區東只甲小學的杜秀衛,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聽過這樣一個故事:在一個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學生——年僅14歲的馬某,與其表弟在逛完書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麼都沒弄清楚的情況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強行搜身。隨後,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學生證,而馬某卻跟著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蹤了……第二天,人們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發現了馬某的屍體。只見她躺在潔白的雪地裡,被罪犯用雜草胡亂地覆蓋著……

  類似這樣的案例也許已屢見不鮮,但當我們聽了馬某老師的一番敘述後,卻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時感到震驚。馬某是該市××中學的一名初二學生,記憶中的她,十分聽話且學習優秀,是大家一致公認的好班長。就在案子發生的前一天,她還被評上了優秀團員。而此時老師手握著尚未發出的團員證,已是泣不成聲……

  14歲啊,如花般的“成熟”季節;14歲的年輕生命喲,就這樣在冰冷的“純潔”裡畫上了句號。

  我們在哀嘆惋惜的同時,不得不提出質疑: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中學生,怎能如此輕易地相信一個陌生人?因為父母、老師的關愛,給世界罩上了一層朦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慘結局!

  望著雪地裡那已逝去卻尚不安分的生命,難道我們不應該有所覺醒嗎?!

  馬某的悲劇似乎告訴我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然而年輕衝動的孩子們,是否就一定能正確地詮釋這個“防”字呢?

  曾經在電視上播放的《今日說法》欄目中,看到這樣一個案例:16歲的中學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說明,終於惱羞成怒,用匕首將其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學生馬某更是由於自己的單純、幼稚付出了寶貴的生命。

  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讓我們為之喟嘆,為之惆悵,為之痛心,為之惋惜……但我們能做的,難道真的就只有這些嗎?

  我以為,要根本地避免悲劇重演,無非是四個字:覺悟,行動。

  方才兩個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劇“不偏不倚”,恰恰發生在他們身上。也許有人會說:“他們也真夠倒黴的,個個前程似錦,卻遭遇如此劫難!”試想,假如在他們年輕的生命中,不曾有過這樣的經歷,他們是否就真的能夠“前程似錦”呢?我以為不然。二人的悲劇,看似單純、衝動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還是由於他們的法制觀念淡薄,這種思想意識上的淡薄,不僅取決於他們個人,更是由於周圍的環境造成的。這固然是他們的悲劇,也是他們父母、老師的悲劇,更深一層地,就是整個社會的悲劇!

  再設想,如果陌生男子在產生不法念頭的時候,能用“法”剋制自己;如果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時候,能用“法”保護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無奈時能用“法”維護自身的權益,這一切的悲劇恐怕就不會發生了吧。現在,我們總該明白當今社會,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為老師的我們,不僅要讓學生學法,懂法,更要讓他們善於運用法律。這,便是所謂的行動。眼下,我們的首要任務是讓學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但在學法的同時,也要注意他們道德、勇氣、社交能力的培養。做一個真正的四有青年,為實現我國的素質教育做出貢獻。

  朋友,同行們,讓我們在物質財富豐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實自己的思想,充實學生的思想,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爾後,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在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9

  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度,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為一名教師,我們更應該讓法律在心間長駐。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應以“法律”為開準繩。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將會變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所以無論我們遇到了什麼困難、處在什麼驚險的境地,我們都得拿出我們的擋箭牌“法律”來保護我們自己,因為法律就是用來保護和保障每個人的權益的。

  遵守法律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俗語曾經說過:“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的制定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途徑,所以為了社會的安定,更是為了我們自身,我們必須自覺守法。而且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必定是著眼於公民的利益,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反對,沒有理由不遵循,更沒有理由背道而馳。雖然我們有追求個性的自由,但這並不意味我們能標新立異,無視法律的存在。與法律抗衡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自毀前程。

  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著人們的行為。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得到應有的保障。作為當代的老師,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年代,親眼目睹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法制程序的突飛猛進,300多部法律相繼出臺,“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多麼令人振奮!然而我們應該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可能會說:你多慮了,我們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約束不到我們。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規範人的行為的社會準則。

  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至社會,當我們的行為都很好,很規範了,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裡,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著我們。

  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不會刀光劍影,仇恨交加了,我們會依照法律解決一切需要解決的矛盾,化矛盾為友誼。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那麼每個人的行為都是端正的,沒有摩擦,就沒有戰爭,我們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諧。我們小孩就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做我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媽媽就不再擔心我們放學的路上遇到壞人;我們的美麗的家裡就可以不再象金絲鳥住的鳥籠,四處都安有防盜窗;我們就可以廣交朋友,不再害怕上當受騙。

  總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為的社會準則。因為權利在規則中行使,義務在規則中履行,自由在規則中擁有。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法制在我心中,快樂就在身邊。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10

尊敬的評委、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佈的強制各種行為的規則的總稱。”這是《新華詞典》上對法律的解釋,但它對於年少的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兒時的集體遊戲讓我懂得了規則的制訂和遵守,是《青少年保護法》讓我接觸了真正的法律條文,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學到了許多法律常識。漸漸的,我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

  “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自己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我們少年兒童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的發生做起。

  人們常說,家庭是我們的第一課堂,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裡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麼辦?竟然有半數以上的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著問:為什麼?那些同學便說:“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裡,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用這樣不正確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會上的種種現象吧。有的執法者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有的企業家為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違法生產經營,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為不勞而獲,怨恨報復,把法置之度外,殺人放火、搶劫、橫行霸市等等,雖然,這些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但是這些行為卻對社會、對孩子們遺害無窮。試想,假若人人都自以為是,輕視法律,那麼那些由於缺少知識而心靈受汙染的孩子們又怎能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呢?

  鄧小平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是一個極其複雜而特殊的團體,如果我們不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習慣,那麼依法治國就將永遠是一句空話!

  我們多麼希望家庭、社會、和學校為我們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目前,有跡象表明,越來越多的青少年開始犯罪。去年,我國未成年人犯罪已佔全部刑事案件的10%。這是一個多麼令人痛心的數椐!

  有許多案子讓人觸目驚心。殺人犯趙某僅12週歲,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泡麵遭拒絕,竟將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楊某,只因與一同學幾句不和,竟一氣之下將該同學用刀捅死。事後,他竟還無知的說“是他先說我的,難道我錯了嗎?”

  同學們,由此可見,自私與無知是多麼可怕,對法的無知又更是多麼可怕啊!

  無數事實說明,少年兒童自身的道德品質和法律觀念起著決定作用。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只有現在認真學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懂法的人;因為只有懂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藉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尚的尊嚴!因為,我們知道,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而法制的社會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將“法”根植於我們的內心,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後,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說:“看,我們做到了!我們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們無愧於自己,無愧於國家,無愧於這個時代!”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11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不瞞大家說,法律對我來說,只是一個神聖而又模糊的名詞。我曾納悶,我還是一個小孩,法律跟我有什麼關係嗎?帶著這個疑問,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師說,法律是明媚的陽光。陽光照耀之處,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溼地、野都生動物等等都有相應的法律保護著,法律的保護使天更藍、草更綠、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諧。

  媽媽說,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從一生下來開始,法律就對幼兒、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社會醫療保障、老年撫養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的保護讓我們快樂地成長,安全地擁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說,法律是行動的指標。像我們開口不能罵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樣,我們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同時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大人們每做一項工作,每簽訂一個合約,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條款,法律使我們的社會執行有序,和諧相處,健康發展。

  哦,原來法律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水、或麵包一樣,時時刻

  刻在我們身邊,須臾不曾離開。正是它,使人類遠離叢林法則,創造今天燦爛而輝煌的文明。我們人類如果沒有紅燈停,綠燈行,交通就不會通暢,如果沒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社會就會混亂,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張無形的安全,覆蓋著我們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見,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同等重要。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我們更應從小學習好法律知識,遵守法律和社會規則,將來成為一個文明、誠實、守信的人,成為一個對國家和社會有用的人。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12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你們好!

  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律規範著人們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行為,維護著國家集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作為中學生,我們要學法懂法,樹立法律意識,以遵紀守法為榮。

  在我們的身邊,從家庭到學校,公共場所,每天都會發生大大小小各種各樣的事情或矛盾。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往往都涉及到法律問題。這些不經意的習慣做法可能關係到守法或違法的問題。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我們必須時刻注意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要求,這就要求我們在學法上下一番功夫。我們要學會運用法律知識來辨別,判斷生活中所遇到的問題,消除對法律認識的盲點。要學會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和他人利益,維護和捍衛法律的尊嚴是一件十分光榮的事,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遵紀守法。

  中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我們只有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現實生活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中學生法律意識的強弱,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關係到我國民主法治建設程序的速度,關係到依法治國方略能否實現。在學校,我們只是簡單的學習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樹立起了初步的法律意識。依法辦事,依法律己,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我們可以多看有關法律的電視節目或書籍,感受法律的重要性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13

同學們:

  大家好!首先,我要問你們兩個問題。你們知道什麼是法律嗎?你們在生活中遵守法律嗎?這是兩個看似簡單卻意義深刻的問題。

  現在的社會上有許多知法犯法的人,他們或許就在我們的身邊。例如,我有一次和姐姐乘公交車去餘姚,就在車上遇到了所謂的“扒手”。電視劇裡的情節竟然發生在最普通的生活中。不過,這個“扒手”沒有那麼幸運,我看著他好幾次想下手但卻都沒有成功。難道這些小偷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嗎?顯然,他們是清楚的,但是明知故犯這樣的行為也是屢見不鮮的。

  我的村子裡也發生過觸犯法律的違規建房事件。以前村子的河邊有一棟樓,紅磚綠瓦,圍牆也很高大,但是就在前幾個月被政府下令強行拆掉。原因就是佔用道路和農田,違規建房。現在路過河邊,看著空蕩蕩的廢墟,我還會覺得有些可惜,畢竟是那樣漂亮的房子。但是這同時也說明了法律的不可觸犯。我想在現在這個法律意識淡薄的社會就是需要堅決的執行力來維護這個和諧社會。

  法律在我心中一直是很神聖也是很遙遠的事情。身邊的事情卻也提醒我,法律其實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對於法律,現在的我也沒有很全面的瞭解,甚至可以說是不熟悉。但是透過身邊的這些小事,我看到了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法律神聖不可侵犯。

  我想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做一個守法的人,這也是現在社會所需要的。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14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我發言的主題是“心中有法,做遵紀守法的中學生。”

  法律,由國家制定;法律,由國家實施;法律,規範著社會的執行;法律,時刻在我們的身邊。健全完整的法律能保障人民的幸福和自由,能促進社會的和諧與進步,更能增進國家的經濟建設與發展。剛剛過去的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設立憲法日的目的對於中學生來說是為了讓我們心中有法,明法守法。

  首先,要明法。顧名思義,就是要對法律意識有一個明確的認知,不做法律上的盲人。在對青少年的調查中,百分之93的青少年對法律的概念不明確,而僅有6%的青少年能完整概述法律的概念。那麼,請各位同學們在心裡問一下自己,是否能說出法律的概念呢?如果我們連最基本的概念都不明確,以後又該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呢?如此模糊地認知法律,將來社會的治安和秩序是否會被影響和威脅呢?答案,不言而喻。所以,為了當有一天我們走上社會時,不因法律意識淺薄而誤入歧途,我們要懂法,哪怕一天只積累一點點,我相信,終有一天也能積跬步,至千里。

  瞭解法律之後,我們更要守法。不管在校園內,還是在校園外,我們都要守住自己的底線,不做超出法律範疇之外的事。閔某,15歲,是河南省歲三縣某中學負責紀律的副班長,因午睡時潘某說話,閔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頭上。沈某捱打後就罵閔某,兩人就要發生撕打時,被同學及時拉開。10月18日中午12點多,閔某約沈某在後山談論發生爭執的事,沈某對閔某的“權威”仍不服氣,閔某認為沈某沒有把他這個副班長放在眼裡,在爭吵中突然一拳將沈某打倒在水溝裡,並迅速用小刀在沈某頸部狠狠地劃了兩刀。當沈某求饒時,閔某又抓起一把土塞進沈某的嘴裡,然後解下皮帶將沈某勒死。閔某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最後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由此可見,自由並不是讓人如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一般肆意妄為,而是在法律後盾的屏障下,去享受生活,向陽而生。

  法律是一柄正義之劍,懲奸除惡,維護社會穩定;法律是一把保護傘,遮風避雨,保障公民權益;法律是一座明亮的燈塔,引航指路,指引人生航向。可以說,正是在法律的陪伴下,我們才可能去走出那麼多條精彩的人生之路。最後,我希望大家在面對法之外的誘惑時堅守道德的底線,無論何時都要讓自己眼裡有光,做到警鐘長鳴,法在心中!

  今天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篇15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上午好!

  我是來自20xx級8班的謝xx,很高興能夠代表我們班站在這裡演講,今天我演講的主題是法在心中,恰巧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就來說說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那些事。

  近年來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們身邊最常見也與我們生活最為密切相關的問題。從路邊的三無小攤,到整齊排列在各大超市櫃檯上的奶粉、飲料、泡麵。此外,各類假冒偽劣產品更是層出不窮,像“霸王”洗髮水這些知名老品牌也難逃揹負“假冒偽劣”、“欺騙消費者”的惡名。而最讓人深惡痛絕的是,在時代進步,電子商業飛速發展的今天,在淘寶等購物站上頻頻出現的假冒偽劣產品,不少奸商打著國外代購的名義將國內的山寨產品貼上國外的招牌再郵寄到家家戶戶,更有不少名牌化妝品被爆料出用廢棄化妝瓶裝山寨乳霜,或是一層真貨一層假貨的小罐面霜,讓廣大消費者防不勝防。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國總統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到了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將每年的3月15日確立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我不希望我們只在每年的這個時候才想起自己還是一個消費者。每天,我們都在消費,“3·15”其含義已經不是原始意義上的單純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它已成為一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代名詞。“3·15”這一天好過嗎?對某些不負責任的商家來說,也許好過,你消費者挑剔也不過就是這一天或者是前後幾天,興許還要借這個旗號好好的坑消費者一把,不是說最危險也是最安全的時候嗎?也許不好過,如果我們都是挑剔的消費者,這一天,我們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在平時的每一天,我們都像“3·15”一樣挑剔,把315變成365,使每一次消費都安全可靠。

  美國權威的消費法典就寫了這樣一句話,只有挑剔的消費者,才能造就有規則的市場。所以,身為一名中學生,身為一名消費者,更是身為一名光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們也應當在認真學習的同時,行動起來,保護好自己的以及身邊每一個人的消費者權益,樹立法律意識,堅持與違法犯罪作鬥爭。

  謝謝大家,我的演講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