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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新時代,接觸並使用承諾書的人越來越多,使用正確的寫作思路書寫承諾書會更加事半功倍。你寫承諾書時總是沒有文字可寫?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1

  作為隨車教師,保護好乘車學生安全乘車、安全上下車,把學生安全交給學校所在班老師、學生家長是我義不容辭的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因此,我鄭重向學校(幼兒園)做如下保證:

  1.認真負責對接送學生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解決問題,對於無法解決的問題,立即向學校(幼兒園)校長(院長)彙報。

  2. 熟悉每一個乘車學生,熟悉接送學生車輛執行路線的詳細資料,包括接載地點、車輛到達的時間、搭乘接送學生車輛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的聯絡方式,保證把每一個乘車學生安全交給學校所在班老師、學生家長或監護人。遇到途中嚴重堵車等特殊情況,及時告知相關責任人。堅決杜絕其他無關人員私乘接送學生車輛。

  3.及時更新乘車學生的名單及其家長聯絡電話,以供核對。確保在接載學生時,所有的學生均已上車及搭乘預先安排的車輛,確保乘車的學生被其家長或監護人及時接走。

  4.監督駕駛員遵規駕駛、謹慎行車。如發現駕駛員有酒後開車、闖紅燈、疲勞駕駛、超速超載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其它不文明駕駛行為,立即督促其讓車輛停靠路邊適當位置,並立即向學校(幼兒園)校長(院長)彙報,等候處理。確保接送學生車輛上的學生有序就座和安全上下車輛;學生上下車時,自己先下車進行保護。

  5.安排好學生安全候車,有序上下,在車輛完全停穩前,杜絕讓學生上、下車輛,杜絕讓學生事先等候在接送學生車輛門口等候下車。

  6.在學生上車未就座坐好或學生下車未脫離車輛執行安全威脅的,監督司機不得啟動車輛。

  7.每次接送學生完畢,認真核對接送學生人數,認真檢查車內,確保每一個學生已經下車,防止把學生留在車內發生意外。

  8.杜絕接送學生車輛超員運載學生現象,堅決不帶超載的接送學生車輛和拼裝車、報廢車等不合格的車輛作為接送學生車輛上路。

  以上保證,我堅決做到。如因自己失職引發學生安全事故,願承擔相應的責任追究。

  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簽字:

  隨車教師簽字:

  二〇年月日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2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後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二、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三、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執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並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執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遊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效能可靠的客車、並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四、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五、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

  六、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3

  為保證乘坐學生的交通安全,解決家長的`後顧之憂,我作為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有責任和義務保證乘車學生和隨車老師的乘車安全。因此,我鄭重向學校(幼兒園)做如下保證:

  1、熟悉接送學生車輛執行路線,熟悉乘坐學生,按時接送學生,堅決杜絕其他無關人員私乘接送學生車輛。

  2、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出車前帶齊有效合法駕駛、行駛證件;行車時,密切注意車內、車外動向,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嚴格遵守交通訊號、交通標線、交通標誌,中速行駛,安全禮讓;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乘坐學生,做到不超載行車、不私自改變行車路線、不中途加油(水、氣)停車;不邊開車邊接打手機。

  4、經常對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車輛的制動、轉向、剎車、雨刷、安全帶、燈光等裝置處於完好狀態,杜絕帶病車上路。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

  5、每天接送完畢以及每週日下午,檢查油路、電路和車輛各種部件,並及時排除問題,確保次日順利發車。

  6、保證按規定參加車輛的檢驗,杜絕開拼裝車、報廢車等上路。

  7、堅決杜絕酒後開車、闖紅燈、疲勞駕駛、超載超速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其它不文明駕駛行為。

  8、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心健康;服從學校和隨車老師的監督管理;與家長、學生、隨車教師和睦相處,密切配合隨車老師做好學生的接送工作,確保正常營運。

  以上保證,我堅決做到。如因自己失職引發學生安全事故,願承擔相應的責任追究。

  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簽字:

  校車駕駛員簽字:

  二〇 年月日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4

  為了讓家住較遠的幼兒能安全舒適便捷地上幼兒園,我園投入120多萬元購買了最新豪華的標準尖鼻子校車,為上學不便的幼兒提供校車接送服務。近年來校車安全事故頻發,且呈高發態勢,主要集中在鄉鎮,這不僅與校車效能和司機操作有關,更與鄉村道路路況複雜和家長的配合緊密相聯。我園一直把校車安全作為安全首位,杜絕一切安全隱患,確保每個乘車幼兒都能安全的上學回家,每一個環節都做到細緻全面,認真負責,同時每個乘車幼兒的安全更離不開每位家長的理解支援和密切配合。為了孩子的安全,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幼兒園的責任與義務:

  1、保持校車車況良好,定期保養檢修,每次出車前對車輛進行車況檢查,每天兩次清掃,定期校車消毒;

  2、嚴格聘用司機,所有校車司機都持有A照,並具有20年以上駕駛經驗,司機必須具有高度責任感,開車穩重,細心,熱愛幼兒,態度和藹;

  3、司機開車不吸菸,不喝酒,不疲勞駕駛,不開鬥氣車,不搶道,不超速,安全文明駕駛;

  4、司機不得在接送途中搭載除乘車幼兒以外的人員,包括學生家長,不得隨意上下車,更不能私自更改路線;

  5、選用責任心強,有愛心的老師來跟車,上下車嚴格清點人數,不遺漏,呵護幼兒,讓每一個孩子安全的上車入園,放學安全的將孩子交給家長,做好幼兒登記交接手續督促家長按手印;

  6、跟車老師必須做好家長與幼兒園之間的宣傳溝通工作,對家長反映的問題情況必須及時反饋給幼兒園,做好幼兒帶藥登記並交給其主班老師,車上及時給孩子增減衣物;

  7、跟車老師必須看護好幼兒,不允許幼兒在車上吃零食,玩玩具,不得在車內打鬧;

  8、跟車老師不得讓幼兒自己回家,必須交給家長或者家長委託人,沒有人來接的,跟車老師必須給家長打電話,家長沒有訊息的,可以將幼兒帶回幼兒園,讓其家長來園接孩子;

  9、幼兒園每月組織兩次安全學習會議,加強安全學習,提高司機和跟車老師的安全意識,警鐘長鳴,防微杜漸,提高服務質量。

  乘車幼兒家長的責任與義務:

  1、需要乘車的幼兒,家長必須到幼兒園申請,經幼兒園認可後,簽訂校車安全 協議書後,指定接送點之後,提供校車服務;

  2、家長必須在幼兒園指定的地點接送孩子,不得要求司機更改接送地點;

  3、家長應該提前5至10分鐘到指定地點提前等候校車,接送幼兒;

  4、每次放學,家長或者由委託人接幼兒,必須做好交接手續,按手印;

  5、幼兒需要要請假的,必須提前給跟車老師或者主班老師電話請假,不要讓校 車白等或空跑一趟;

  6、幼兒生病帶藥入園的,家長必須向跟車老師說明服藥劑量,服藥時間等情況;

  7、遇到堵車等特殊情況的,家長需耐心等候,如遇路段維修的,家長必須在司 機安排的道路地點接送幼兒,校車無法通行的,家長需理解,自己接送幼兒;

  8、上車前,家長應該檢查幼兒書包口袋,不準帶小刀、彈珠等危險物品上車;

  9、接送幼兒期間,家長不得與司機發生爭執,以免影響司機駕駛情緒;

  幼兒園沒有履行相應職責的,家長可以要求退還車費;家長未履行嚮應職責的,幼兒園有權拒載,不提供校車服務。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同意後生效,雙方相互理解,各自自覺履行責任與義務,各負其責,出現問題,分清責任。

  幼兒姓名:

  幼兒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幼兒園蓋章: 簽字日期:

幼兒園校車安全承諾書5

  1、堅決不超員(以校車證準乘人數為準),按學校上報趟次和人數進行接送,不準中途甩乘車學生(不讓學生在中途等候),不讓乘車學生倒乘其它車輛。

  2、不超速行駛,不酒後駕車,行車時不接打手機。

  3、認真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交接記錄。

  4、及時維護和保養車輛,按約定時間接送學生,不耽誤學生上下學。

  5、妥善做好乘車學生家長工作,不打罵乘車學生,與家長委員會座談協商後,合理進行收費,不與學生家長鬧糾紛。

  6、堅決服從學校管理,確保學生上下車安全和行車途中安全。出現一切與乘車有關的。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司機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如有違犯上述規定,除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外,取消校車營運資格。造成一切安全事故,除負所有經濟責任外,還要接受交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處罰。

承諾人: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