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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形勢研判制度

幼兒園安全形勢研判制度

  幼兒園安全形勢研判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安全形勢研判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安全形勢研判制度1

  為全面準確把握我校安全穩定形勢,及時果斷處置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穩定事件,進一步提高我校安全穩定工作的預見性、前瞻性、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中心校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建立我校安全穩定形勢分析研判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校園安全穩定形勢分析研判組織領導

  組 長:張令

  副組長:王英

  組 員:各班班主任

  二、校園安全穩定形勢分析研判的主要內容

  (一)分析研判特殊事件、特殊環境對校園安全穩定產生的影響及其對策。學校所在地區環境和學校自身環境發展變化。

  (二)分析研判特殊時期、重要敏感時期,校內特殊群體和重點人物可能對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的影響,同時研究解決辦法。

  (三)分析研判學生意外傷害、死亡事件等校園安全突發事故、群體性集會遊行等事件的資訊收集、上報及其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情況。

  (四)分析研判學籍管理、招生就業、後勤服務、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等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問題和情況,同時研討處理辦法。

  (五)分析研判校園交通安全、治安安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以及水、電、氣、暖等基礎裝置和易燃易爆、危化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如何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六)分析研判學生心理健康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校園網路安全、實驗實訓安全、學生公寓安全、教職工居住區安全、校園公共場所安全等校園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並提出有效促進校園安全穩定管理的措施和對策。

  三、校園安全穩定形勢分析研判的具體方法

  (一)班級層面:班主任負責所在班級的學生安全穩定形勢研判工作。要透過走訪學生、談心交流等方式,重點排查和關注特殊群體學生狀況,發現異常現象立刻上報學校。

  (二)學校層面:學校要透過座談會、問卷調查、網路輿情監控等形式,建立健全安全穩定資訊收集系統。重要研判資訊可是緊急程度隨時上報。

  四、校園安全穩定形勢分析研判的工作要求

  (一)分析研判工作要認真準備,積極開展調研,廣泛聽取師生員工和學校有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

  (二)分析研判過程中發現的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問題,要認真進行整理彙總,形成有情況、有分析、有對策建議的書面材料。

  (三)分析研判過程中發現的影響安全穩定的問題,能夠解決的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解決。依靠自身力量解決有困難的,要形成書面報告,及時向學校黨政領導做出彙報。

  (四)分析研判過程中發現的可能影響校園穩定的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經學校會議研究後,由學校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幼兒園安全形勢研判制度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綜治辦,教育廳(教委),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綜治辦、教育局、公安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綜治維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健全維護校園安全長效工作機制,從根本上預防涉校涉園重大惡性案件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及周邊良好的治安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1、指導思想。牢牢把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以落實校園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為核心,以強化校園安全防範工作薄弱環節為重點,以推進“平安校園”建設為載體,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健全維護校園安全長效工作機制,為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和廣大學生、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2、工作目標。學校、幼兒園內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設施建設有效推進,自我防範能力全面提高;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安全隱患得到全面整治,治安管理和安全防範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危害學生、兒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和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的組織網路、工作機制和保障機制更加健全,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資訊化、社會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大力加強學校、幼兒園內部安全管理工作

  3、落實學校、幼兒園內部安全管理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開辦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作為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根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的規定,將學校、幼兒園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納入單位內部管理目標,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對公立中小學、幼兒園和經批准登記註冊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教育部門統一管理,明確監管責任;對各類校外活動場所、經批准登記註冊的各類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教育部門要協同共青團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督促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對尚未批准登記註冊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託兒所以及各類課外班,綜治部門要協調當地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擔負起安全管理責任,督促主辦方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並抓緊按程式登記註冊;凡由鄉鎮、街道以出租等形式提供土地、校舍支援或利用私人出租房屋舉辦幼兒園的,要按照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由綜治部門協調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落實業主、房主的安全管理責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經多次整改仍不達標的,要依法予以取締並妥善安置學生和兒童。

  4、調整充實學校、幼兒園內部保衛力量。學校、幼兒園應設定治安保衛機構,根據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治安保衛人員,配備專職門衛,並將治安保衛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情況報縣級公安機關備案。地方政府要落實專項經費,保障學校、幼兒園聘用保安人員。學校、幼兒園要根據需要,合理確定專業保安人員數量,於20xx年秋季開學前配齊到位。保安人員要按照《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規定,經崗前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保安人員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械,保障保安人員依法有效開展工作。

  5、完善落實學校、幼兒園內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學校、幼兒園要落實每日值班制度,安排一定數量的教職員工擔任治安員,參與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和治安執勤;嚴格實行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制度,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制度,小學、幼兒園家長接送制度;嚴格按照食品衛生管理的流程和要求規範食堂管理,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操作間;嚴格實行每月安全隱患自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寄宿制學校、幼兒園,教育部門要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合理配備專門的`生活管理和安全指導教師;寄宿制學校、幼兒園要實行住宿學生請假登記、夜間巡查等制度。

  6、加快學校、幼兒園技防設施建設。城市所有學校和幼兒園、農村中心小學以及其他規模以上學校和幼兒園,要在20xx年秋季開學前配齊重點部位影片監控和報警設施。新建、擴建、改建學校、幼兒園時,要將安全設施納入建設規劃,做到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校園監控室要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並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公安機關要加強對校園技防系統的指導及檢查驗收,督促技防從業單位定期對校園技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條件尚不具備的,當地教育部門要會同綜治、公安等部門研究提出意見,報告黨委、政府,列入政府工作規劃,推動儘快解決。

  7、加強安全防範教育培訓和教師隊伍管理。綜治部門要組織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司法等部門進一步落實選派政法幹警、法律工作者擔任中小學法制輔導員制度,確保在20xx年秋季開學前全部配齊到位。法制輔導員要定期參加家長會,聽取意見建議,督促家長做好學生、兒童的安全防範和安全教育工作。學校、幼兒園要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定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每學期開展一次以上以學生自身防護等為主題的安全防範教育,每週利用課間操組織一次學生疏散演練活動。教育部門要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做好校園內部工作人員背景審查工作,嚴把准入關;要定期開展排查,發現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及時通報公安機關,並配合做好教育管控工作;對品行不端,不適合從事教育工作的人員,要及時調離並妥善安排。

  8、健全完善警校對接聯動制度。公安部門要把校園影片監控系統和報警設施接入公安監控平臺,把學校、幼兒園作為重點目標,進行實時監控。屬地公安派出所要充分發揮影象監控系統的“影片巡邏”功能,密切與巡警和校園安保人員的實時聯動聯勤,確保一旦發生涉校涉園案件事故,警校雙方能夠快速反應,整體聯動,高效開展案事件處置、傷員救治、秩序維護和現場控制等工作。

  三、著力強化學校、幼兒園周邊治安管理和防範工作

  9、積極推進學校、幼兒園周邊警務室或治安崗亭建設。要落實公安派出所的屬地責任,在治安情況複雜、問題較多的學校、幼兒園周邊設定警務室或治安崗亭,密切與學校、幼兒園的溝通協作,整合各類安保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秩序維護工作。公安機關內部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定期派民警到校園周邊警務室或治安崗亭開展工作。

  10、嚴密學校、幼兒園周邊地區巡邏防控。公安機關要把學校、幼兒園周邊地區的巡邏防控工作作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重要一環,統籌安排警力,加強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震懾犯罪,增強師生安全感。要加大巡邏力度,最大限度地做到在上學放學時段校園門口“見警察”,學生、兒童途經主要路段“見警車”,校園周邊地區“見警燈”。要堅持公安民警執勤與群防群治力量協助維護治安相結合、著裝執勤與便衣執勤相結合、車巡與步巡相結合,建立完善動態科學的校園周邊地區巡邏勤務制度。

  11、依法嚴厲打擊涉校涉園違法犯罪活動。要堅持嚴打方針,嚴厲打擊侵害師生、兒童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對涉校涉園案件,公安機關要實行專案專人制度,快偵快破。對正在實施犯罪的,要依法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果斷加以制止;對已破案件,要及時固定證據,提請檢察、審判機關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訴、快審、快判。要把集中打擊與經常性打擊緊密結合起來,建立學校、幼兒園周邊治安形勢研判預警機制,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違法犯罪問題,及時組織開展打擊整治行動;對校園周邊流氓惡勢力團伙,要堅持露頭就打,防止發展蔓延;對敲詐勒索、搶劫搶奪等涉校侵財案件,要在嚴厲打擊的同時,選取典型案例進行宣傳,以震懾犯罪、增強群眾防範意識。

  12、推行校車接送制度。要在有條件的地方實行校車接送學生、兒童制度,配備校車安全員,落實校車安全責任。嚴格校車安全檢查和駕駛人資格審查,推動建立準運資格證制度,加強駕駛人交通安全教育。公安機關要加強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嚴厲查處校車超載、超速、疲勞駕駛等問題。要嚴格執行《校車標識》(GB24315—20xx)標準,統一、規範校車外觀標識塗裝、校車標牌和校車停靠站標誌標線的設定。

  13、建立學校、幼兒園周邊地區安全隱患經常性排查整治工作制度。綜治部門要把學校、幼兒園周邊作為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組織部署和檢查考核,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校、幼兒園清查檢查;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的學校、幼兒園和民辦學校、幼兒園、託兒所以及各類課外班、青少年活動中心、素質教育基地等,要定期組織開展拉網式排查,切實把各種安全隱患排查清楚,逐一登記建檔,分解任務,落實責任,限期解決問題。要堅決整治學校、幼兒園周邊地區的黑網咖、“黃賭毒”等治安亂點和治安隱患,著力解決突出治安問題。要重點排查校園周邊個體性矛盾糾紛以及精神病人和有嚴重人格缺陷的人,切實落實涉校涉園高危人員管控措施。

  14、廣泛開展群防群治活動。堅持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積極發揮鄉鎮、街道基層政權組織和村(居)民自治組織的作用,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園周邊地區安全防範工作。鄉鎮、街道綜治部門要整合基層社會管理力量,組織廣大黨員幹部、共青團員、民兵、青年志願者、治安積極分子、離退休幹部職工開展校園周邊治安巡邏。有條件的學校、幼兒園可以在家長自願的基礎上,組建志願隊伍,輪流在學校、幼兒園門口執勤。

  幼兒園安全形勢研判制度3

  1、外來因素引發安全事故,通常外來因素具備較強的不可預見性,基本上都是有不可抗力因素所導致,比如,暴雨颱風等自然災害,由於家長的特殊原因,使得其他人員報復尋仇,突發性的犯罪活動等,在形形色色外來因素的負面影響之下,即便是幼兒園,盡到了妥善照顧的義務,落實了管理體制,卻仍然無法有效地防止幼兒遭受危害。

  2、幼兒性格及年齡特點的影響。由於幼兒時期的兒童尚未成熟,好奇心強,生活經驗欠缺,動作協調較差,自我保護及識別危險的意識淡薄無法對自身行為可能導致的後果,以遇見非常容易引發安全事故。

  3、管理和設施不當。幼兒園的安全管理方面可能存在著較大的問題,沒有真正的貫徹落實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比如接送制度不嚴造成幼兒被他人接走,門衛管理不善使得外界人員進入幼兒園等等。

  4、幼兒園的管理人員和教師應當將安全放在首要地位全面的分析幼兒園的安全形式儘快的制定科學有效的安全策略積極的採取應對措施,最大限度的保證幼兒園的安全管理,讓孩子們在安全舒適快樂的環境中茁壯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