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續簽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通用10篇)

續簽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的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10條“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中的“應當”,就是“必須"的意思。在法律上,含有“應當”的規定是義務性規定,因此,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法》第10條還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這就確立了用人單位及時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義務,違反該義務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該條以加大用人單位違法成本的方法來促使用人單位及時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的生效

  勞動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備有效要件的勞動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內容產生了法律效力,此時勞動合同的內容才對簽約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勞動合同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由此可見,《勞動合同法》並沒明確區分勞動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般來說,雙方在勞動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即代表勞動合同成立並生效,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根據特定的需要,在勞動合同中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作出特別約定的,則當事人約定的期限或條件一旦成立,勞動合同即生效。

  三、續簽勞動合同(通用10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續簽勞動合同(通用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續簽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

  乙方(職工):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簽本勞動合同。

  一、原簽訂的勞動合同於期滿,編號為____:。本次續訂合同期限為第____種形式。

  1、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崗位,並於每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按照本崗位的工資分配辦法和支付方式,以元支付乙方工資。

  三、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原勞動合同相關內容應作為爭議處理的依據。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的,按現行規定執行。

  四、甲方和乙方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效力延續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續約期為:_____年/月。雙方權利義務不變,仍適用原《勞動合同》的約定。

  五、本合同私自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六、本勞動合同(續簽)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續簽勞動合同2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姓名(乙方): ______

  員工身份證號碼: 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簽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續簽合同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原勞動合同書、變更協議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

  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續簽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 註冊地址:

  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並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 原簽訂的勞動合同於____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____種形式。

  ① 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② 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 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 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致並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塗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叄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續簽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

  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業務代表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三亞市。

  第四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五條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臵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章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六條乙方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四章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於每月10-15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九條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但甲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以變更通知書為準)等,調整乙方當月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章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一條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建立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等),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上述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甲方不做經濟賠嘗)。第十三條乙方已收悉並詳盡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自願嚴格遵守並接受獎罰。

  第六章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轉正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十九條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職業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教育培訓。

  第八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無需任何賠償。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三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

  4、未經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職達三天以上;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6、未經公司書面同意,在第三方兼職或在公司期間做公司以外業務的,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兩萬元以上的。

  8、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紀律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9、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10、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1、乙方經多次指導或培訓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12、乙方違反公司保密工作要求,給公司造成相關損失的。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在合同期限滿後,公司就當前運營情況和個人考核狀況進行續簽。

  第九章後合同義務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但需要提前30日書面向對方提出。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完下列義務,甲方才為乙方結算最後一個月工資及其他費用: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檔案、裝置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資訊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如乙方需要,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在三十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應乙方要求,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二十六條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義務,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提供的任何福利待遇,甲方不予結算相應的工資及其他費用。

  第十章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甲方工作轉正後,任何一方在對方未違約的前提下,提前終止合約,乙方必須履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義務,否則不結算離職前的工資;如因甲方單方面原因終止合同,甲方需按國家法律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年限給予相應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依法向乙方追討。

  第十一章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二十九條乙方在合同期間如有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或學習考察,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應相應延長。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對已履行部分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三十條雙方也可另行簽訂《培訓/考察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三十一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十二章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時,應充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其他規定

  第三十三條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身體狀況: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

  2、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第三十四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所創作的職務作品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三十五條自本合同生效後,雙方之前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六條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第三十七條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續簽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簽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編號:__)。續簽合同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如下變更,並同意補充如下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原勞動合同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方用工部門與乙方各執一份,甲方人事處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續簽勞動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對原勞動合同內容作如下變更,並同意補充如下事項:

  1、甲方的人力資源管理等規章制度(包括更新的人力資源等管理制度)和乙方與甲方簽署的保密制度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承諾:上述合同全部內容已經由甲方告知,本人已知悉並自願接受上述合同全部條款。

  3、乙方應嚴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將甲方界定為商業秘密的客戶資料、資訊、擬投資專案等內容洩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商業秘密管理規定,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地址(含老家固定地址與居住地地址)發生變更的,需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甲方。因乙方未履行本反饋義務,而造成甲方無法正常郵寄乙方資料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原勞動合同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

  三、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用工部門與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續簽勞動合同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自願,平等,合作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第2條: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約定員工在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公司可以根據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變換員工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3條:勞動保護

  1) 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公司需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員工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 公司根據員工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員工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 員工患職業病或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4條: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為員工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 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的除外)等有薪假期。

  第5條:勞動報酬

  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定員工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記件工資。如員工的職務、崗位變動時,員工的工資可相應調整。公司支付員工的工資為稅前工資,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

  企業因生產或經營等原因,員工暫時不需上班,則按規定發給生活費。

  第6條:社保福利

  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交納養老和醫療保險金,員工應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公司從員工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或:應員工的要求,員工的檔案可以不按公司的要求進行轉移;並同意將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員工,由員工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後的一切結果由員工享有或承擔。

  第7條:勞動紀律

  1) 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 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式。員工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 員工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第8條 規章制度

  下列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1) 上下班制度;

  2) 安全生產製度;

  3) 質量管理制度;

  4) 公司保密制度。

  第9條:合同解除

  9.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

  2)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 公司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職工或公司企業宣佈解散。

  4) 員工違反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動教養的。

  9.2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1) 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或採取欺詐手段簽訂本合同的除外)。

  3)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9.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 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2) 公司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

  9.4 需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9.5 公司按本條9.1項第2)、第3)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國家有規定應予經濟補償的,公司按該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9.6 員工未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

  1) 按正常生產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X月的月平均實得薪津計算;或

  2) 按公司的實際損失計算,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招收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對公司的工作脫節而造成的生產、經營的經濟損失。

  第10條 教育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公司同意的培訓,公司相應地增加員工的工資收入或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如公司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第11條 保密義務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後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公司、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秘密的義務。員工於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屬於公司的商業秘密的資料,包括記載著公司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第12條:離職手續

  12.1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檔案、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公司指定人員。

  12.2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公司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12.3公司在員工辦完上述手續後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並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時為員工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1)員工未按公司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2)員工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3)員工不配合,致使公司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員工的。

  第13條 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員工在《職工登記表》上提供虛假資訊,欺騙公司而簽訂本合同的;

  3)員工為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而進入公司企業工作的。

  第14條 通知送達

  根據本合同要求所傳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並且由專人或以郵資預付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公司: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員工:

  地址:

  郵編

  電話: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專送,則為收到之日;

  2)如採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後5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3)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後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於變更後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為送達。

  第15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16條 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為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公司:________員工: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續簽勞動合同8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型別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續簽勞動合同9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同上一期,續訂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續簽勞動合同10

  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經協商,變更原合同條款內容或增加原合同未盡事宜如下: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