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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管理制度範本

檔案管理制度範本

  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檔案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檔案管理制度(通用2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檔案管理制度1

  機要檔案是傳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級較高的檔案,機要檔案的管理要做到及時、準確、安全、保密。

  一、辦理程式

  (一)機要檔案由機要人員簽收、啟封、核對、登記後,送辦公室主任提出擬辦意見報主要領導或主持工作的領導籤批,檔案應於當日處理,電報、急件隨到隨處理。

  (二)按領導籤批的範圍進行傳閱。

  (三)需辦理的,按局領導指示及時傳閱有關科室辦理。

  (四)歸檔,交上級部門。

  二、傳閱

  (一)傳閱檔案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按照檔案閱讀範圍進行傳閱。

  (二)機要人員要隨時掌握檔案行蹤和傳閱進度,避免中途積壓、漏傳、橫傳。

  (三)對局領導閱後所作的批示,要及時通知有關科室辦理,並做好機要檔案管理,防止檔案丟失。

  三、保密

  (一)機要人員要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嚴守保密規定,做到不該說的不說。

  (二)對於機要檔案,要單獨存放,嚴加保管。

  (三)借閱機密、秘密級檔案,需經辦公室主任批准;絕密級檔案一般不外借,確需借閱,需經分管領導批准。

  (四)各級領導要嚴格執行領導保密規定,不得將涉密檔案留在辦公室過夜或帶回宿舍閱讀。

  (五)涉密檔案,不得複製或摘抄。

  四、歸檔

  (一)傳閱和辦理完畢的檔案,應及時清理收回,分類整理,堅持整潔、清潔。

  (二)凡參加會議帶回或其他途徑簽收到的涉密檔案,應及時送交機要室登記歸檔。

  (三)幹部出差、調動工作或離退休時必須將自我使用或傳閱的機要檔案全部退回機要室。

  (四)機要人員按上級要求及時將機要檔案收回。

  檔案管理制度2

  一、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本單位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具體由辦公室負責。

  二、對上級部門發來的檔案,要進行檔案、文號、機要編號的核定、登記。

  三、本單位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檔案及資料應及時送交收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儲存,如職工工作需要借閱的可影印或借用。

  四、凡正式檔案在經登記後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分送領導和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或急件應立刻呈送領導(或分管領導)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

  五、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檔案管理制度3

  局辦公室負責我局對外行文和公文的收發處理工作,為使行文和收文處理規範化,特規定如下:

  一、行文

  (一)凡以我局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檔案(報告、請示、紀要、通知、函件等),由承辦科室擬稿,經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初審後,送辦公室核稿,經辦公室核稿後送局領導簽發。重要檔案需由局領導稽核,主管區領導簽發。聯合行文必須同時送有關單位領導會籤,方可發出。

  (二)經局領導簽發的文稿交辦公室統一登記、分類編號。由擬稿科室列印、校對、裝訂,上行文由辦公室傳送並催辦,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擬稿科室分發。

  (三)行文規則參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國發[XX]23號)有關規定執行,行文流程按局辦公處理系統流程進行。

  二、收文處理

  (一)所有發至我局的公文(含傳真件公文和附有領導的批示或上級部門轉我局處理的公文),由局辦公室統一簽收、登記、編號,送局領導閱示或送有關科室辦理。

  (二)檔案按辦件、閱件進行分類。辦公室負責人根據檔案內容和規定的傳閱範圍,提出辦文意見,送局領導批示或交有關科室閱辦。需要辦理的公文,經請示局領導後辦理,辦公室根據檔案內容、領導批示予以催辦。

  (三)對急辦件,辦公室應立即將檔案送交局領導批閱。領導不在時,辦公室應根據檔案內容及時限要求,交相關業務科室或人員辦理。事後及時向局領導彙報並做好督辦工作。

  (四)一般公文透過局內網辦理和傳閱。保密檔案一律由辦公室專人傳送。

  (五)凡外出開會、學習帶回的檔案及材料原件須交辦公室登記存檔。

  三、保密檔案收發管理

  (一)遵守公司統計報表管理制度,保密資料統一由本局兼職保密員收發、傳遞、清退和銷燬,並嚴格把好收發關、傳閱關、清退關“三關”。

  (二)制發文件時,經辦人要根據檔案、資料的內容和定密範圍,標明密級、保密期限,確定傳送範圍、數量,送局領導審批後印發。

  (三)保密檔案、保密資料必須在辦公室內進行傳閱,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傳閱範圍;不準擅自影印或抄錄保密檔案,不得將檔案帶出辦公室;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的,需經局領導批准,並要妥善保管。

  (四)影印保密檔案、保密資料必須嚴格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嚴禁將保密檔案、保密資料拿到社會上營業性場所影印。

  (五)借閱保密檔案、保密資料須按閱讀範圍借用,並辦理登記、簽字手續。用完後,要及時歸還。

  (六)對保密檔案、保密資料要定期清查,一般每季度清查一次。年終進行全面清查、核對,發現欠缺要及時追查,防止丟失。

  (七)銷燬保密檔案、保密資料時,必須登記造冊,經主管局領導批准,送區保密局指定的地點處理,嚴禁將檔案出賣給廢品收購站。

  檔案管理制度4

  1、學校各部門對學校以上檔案的收發,傳遞,閱辦,保管,存檔要有專人,做到“三勤”:勤催辦,勤檢查,勤回收。各部門、年組取的檔案要有專人保管,並按要求定期交回。

  2、收發檔案有登記。收到上級檔案後,由專人拆封,認真核對份數,統一編號,及時登記;向下發文時,明確份數,嚴格履行發文登記(簽字)手續。

  3、傳閱檔案有專夾。做到及時,準確,去向清楚;達到“三不”:批閱不積壓,承辦不橫傳,傳閱範圍不擴大。

  4、借閱檔案有手續。借閱秘密檔案要嚴格履行領導籤批,本人(借閱者)簽字手續,閱後及時歸還。

  5、繳毀檔案有清單。對清繳上來的檔案,按規定該存檔的存檔,該上繳的上繳,該銷燬的銷燬,無論是存檔,上交或是銷燬,都必須分類列出清單備查。

  6、存放檔案有專櫃。需要繼續儲存的檔案,要設專櫃專人分類保管,存放檔案的室內要有晝夜值班人員,確保檔案管理安全。

  7、秘密檔案不準與其它公文混存,更不準亂放損壞或丟失。丟失者要追查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紀律處分。

  8、上級召開會議由領導帶回的檔案,一律交文秘人員登記,保管幹部調動工作,事先要把檔案交清。

  檔案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技術檔案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夠持續發展並在市場上堅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術檔案屬於公司所有。

  2、為規範本公司技術檔案的管理,確保檔案編制的正確性、完整性,明確技術檔案的編制、簽署、更改、儲存等相關的資料,確保技術檔案的正確性及實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3、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的技術檔案的管理。

  二、技術檔案的編制

  1、技術檔案包括:技術檔案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開發計劃階段:方案設計、質量保障大綱、設計開發計劃書、檢驗要求。

  2)開發設計階段:原理圖、印製版圖、產品程式設計手冊、機械結構圖、程式設計器件燒寫檔案、可程式設計器件原始碼、硬體程式設計手冊、軟體安裝包、驅動程式、設計評審記錄表。

  3)產品除錯階段:產品除錯手冊、產品焊裝明細表、產品除錯記錄、產品驗證記錄。

  4)產品維護階段:設計開發總結、軟體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技術檔案的技術要求和資料等必須貼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技術檔案由技術開發部等相對應部門編制,各部門應對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三、技術檔案的提交

  1、在產品開發的整個週期中,設計人員必須按照技術檔案規範認真進行各項檔案的編寫工作,以保證技術檔案的完整性。

  2、在產品開發的各個階段,設計人員都必須按時提交設計檔案,並儲存在公司的伺服器中。每當設計檔案發生重大更改後,設計人員都必須重新提交檔案,以便更新伺服器中的檔案,保證開發工作的可靠性。

  3、設計檔案的提交以starteam為準,設計人員須按照提交的檔案類別提交到starteam相應的目錄。

  4、對於已提交的檔案,任何人員不得故意在伺服器上進行刪除。

  四、技術檔案的歸檔

  1、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檔案的稽核和批准;技術檔案的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稽核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的責、權、利。

  2、技術檔案應保證標題欄中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稽核、批准等欄中籤署齊全,簽署不齊全的技術檔案不得用於歸檔。

  3、檔案簽署分為紙質檔案簽署、電子檔案簽署和光碟簽署。其中,紙質檔案簽署須在紙質檔案上手寫簽署,電子檔案簽署則在starteam上以備註的方式進行簽署,光碟簽署則在光碟封面的標籤上進行總體簽署。

  4、各類歸檔檔案經確認無誤並且簽署完畢後,方可進行歸檔工作。歸檔檔案要求一式兩套:一套存放在公司伺服器上,供查閱使用;一套刻錄成光碟,做封存保管。

  5、用來儲存歸檔檔案的光碟或其包裝盒上應貼有標籤,標籤上須註明光碟的大致資訊,如名稱、編號、簽署資訊等。

  6、歸檔檔案時,須填寫《設計專案歸檔資料清單》,並對歸檔檔案進行真實有效型和完整規範性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給予存檔。

  五、技術檔案的借閱

  1、任何員工之間不得私自傳閱技術檔案,不得非法堅持不具許可權的檔案。

  2、若因工作需要,須借閱技術檔案,則需報相關領導批准,並填寫《借閱登記表》,然後方可經過獲得的授權從公司伺服器上下載相應的檔案進行查閱。

  3、對於借閱的檔案,不得私自列印、傳閱,不得洩露借閱檔案的秘密。

  4、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將檔案轉與他人或攜帶外出時,須經相關領導批准。

  5、檔案閱覽之後,須在相關人員的監督下徹底刪除借閱檔案,並補充完整《借閱檔案記錄表》。

  六、職責追究

  各部門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規定而遺失或者洩漏公司的技術檔案,公司將根據有關保密規定給予罰金處罰和公司內部記過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職責的權利。

  檔案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規範本公司檔案分類、編號、擬定、審批、用印、收發處理、整理存檔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適用於正龍物業有限公司及下屬管理中心各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

  2、職責

  2.1總經理負責公司所有對外發文審批。

  2.2管理中心經理負責管理中心檔案的審批。物業部負責管理中心檔案的列印及文號的管理工作。

  2.3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檔案的擬製與稽核,及負責本部門對公司內部發文的審批,並負責定期將已處理完畢的檔案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檔案格式、文號及資料的稽核,用印管理、歸檔管理工作。

  3、檔案種類

  3.1上行文:請示,報告,計劃,總結;

  3.2下行文:批覆,決定,通知,通告,通報,制度,規定;

  3.3平行文:信函,會議紀要。

  4、檔案格式

  4.1發文統一使用以上檔案類別之一。

  4.2秘密等級和緊急程度,用來確定檔案傳送方式及辦理速度,統一在檔案的左上角位置加註。

  4.3收文單位。是指用來處理或答覆檔案中有關問題和有關事項的單位。

  4.4正文。是檔案的主體部分。檔案制發的目的和根據,講述什麼事情,解決什麼問題以及辦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闡述清楚:

  4.5標題統一使用二號或三號黑體字,放在居中位置;

  4.6正文統一使用四號或小四宋體字,與主送單位等堅持一致。每段開頭空兩個字;要合理地劃分段落、正確使用標點符號,行間距為1、5倍,以清晰、美觀為原則;

  4.7附件。通常指隨正文發出的補充說明材料:如果該檔案有附件的,應在正文之下、發文單位落款的左上側,專行空兩格註明"附件:xxx"字樣;如果附件較多,還須編上序號;檔案無附件的,無須註明;

  4.8落款。指發文單位全稱或規範化的簡稱。以總經理的名義發出的,要用負責人姓名(前面冠以職務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標記)的右下角,相關於書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佔滿全頁,落款必須放在另頁空白紙上時,並在其上頭加註一行"(此頁無正文)"字樣;落款字型與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應寫發文日期;

  4.9.2制度或會議經過的檔案應寫經過的日期;

  4.9.3重要的檔案寫簽發的日期;

  5、文號

  5.1根據檔案類別、發文日期、發文單位及發文順序對檔案進行統一編號;具體文號編制規則見附件。

  5.2公司文號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管理中心文號由物業部統一管理;

  5.3發文部門需到以上部門登記領取文號後,方可發文。

  6、用印

  6.1用印是發文單位對檔案負責的標誌,是檔案合法生效的標誌,對外發文或內部重要檔案都應加蓋印章。

  6.2檔案列印校對完之後,由管理印章的人員用印並進行登記;

  6.3印章應蓋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間,即"騎年蓋月"位置。

  7、檔案管理

  7.1包括撰寫、稽核、簽發、蓋印、發放、歸檔、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規檔案應儘量列印,並由擬文人仔細校對稽核。

  7.3簽發。簽發人對簽發的檔案負有完全職責,應本著負責精神,仔細閱讀文稿,實事求是地擬寫批語。同意簽發的,註明"同意發文"字樣後按正常手續辦理;不一樣意的寫出具體意見返還擬文人重新撰寫;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員依據規定加印,並作好登記。對一頁以上的重要檔案還須加蓋騎縫印。

  7.5發放。由發文部門填寫《檔案發放登記表》,並做好發文簽收登記工作。需要回復辦理的檔案,還要填寫《檔案處理單》,夾在檔案前面,一併送有關人員或部門辦理。

  7.6收文。檔案管理人員(一般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業部相關人員)將所收到的檔案登記在《收文登記表》內,資料包括:流水號、收文日期、發文單位、收文標題、檔案編號、發文日期、份數、處理情景、備註等。

  7.7傳閱。傳閱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業部辦理。閱讀人在閱讀後應簽署姓名、日期。

  7.8儲存。檔案辦理完畢後,由最終處理部門人員進行保管。

  7.9歸檔。各部門定期將本部門已處理完畢的檔案匯兌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進行整理存檔工作。

  8、相關文件

  8.1文號編碼規則

  8.2《檔案編號使用登記表》

  8.3《對外發文登記表》

  8.4《對內發文登記表》

  8.5《收文登記表》

  8.6《檔案處理單》

  8.7《傳閱單》

  8.8《用印登記表》

  8.9對外發文格式

  8.10對內發文格式

  8.11報告總結格式

  8.12會議紀要格式

  8.13會議記錄格式

  9、修訂及實施

  9.1本規定由全公司各部門實施,行政人事部進行監督。

  9.2本規定修訂權在公司。

  9.3本規定從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實行。

  檔案管理制度7

  1.技術檔案分為“受控”個“非受控”檔案兩大類。“受控”檔案指與質量管理體系執行的有關檔案。

  2.檔案的更改須填寫《檔案更改申請單》由負責人簽字後方可更改並標識,檔案更改幅度較大時,予以換版。換版檔案下發後,必須將原檔案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證使用有效版本。

  3.檔案領用者,因檔案丟失或者損壞需要領用新檔案時,到行政部填寫《檔案處理單》,經常務副總稽核、批准後方可領用。

  4.檔案管理者、檔案持有者要派專人管理檔案,並保持文字清晰,外來借閱者需填寫《檔案借閱登記表》,經常務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閱。

  5.作廢檔案銷燬時,由該部門填寫《檔案處理單》,由總經理稽核、批准後統一銷燬。需要留用的加蓋“作廢留用章”後方可保留。

  6.質量記錄的格式和內容由使用部門設計,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准,統一編號控制。質量記錄表需要更改時,仍由原審批部門審批。

  7.質量記錄填寫:要求個部門質量記錄填寫人員在填寫時要及時、完整、自己清楚、資料準確、使用中性筆或者圓珠筆筆填寫。質量記錄原則上不準更改,如有失誤或者計算錯誤時,在改動處劃改並簽名。

  8.質量記錄的借閱:外來人員借閱質量記錄經常務副總批准後辦理借閱手續借閱,公司人員經行政部部長批准後,辦理借閱手續。

  9.質量記錄的管理和儲存:質量記錄由本部門制定專人負責保管,注意防潮、防腐、防盜、防火、防蛀、儲存期按《質量記錄清單》的要求實施。

  10.各類質量記錄由各部門指定專人手機、整理分類並裝訂,行政部負責歸檔並規定期限儲存。

  11.質量記錄銷燬:對於超過儲存期的質量記錄,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門負責簽字,包常務副總稽核批准後,進行銷燬並填寫《質量記錄銷燬清單》,需要保留的記錄加蓋“作廢保留”章後由行政部統一儲存。

  12.行政部對質量記錄的填寫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留有記錄,填寫《監督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

  檔案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檔案的格式、編制、編號、審批、釋出、歸檔等檔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檔案的起草、審查、審批、釋出、執行、修改、廢止和備案。

  3定義

  3.1檔案:公司檔案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3.2受控檔案:需要對檔案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有效版本的檔案。

  3.3非受控檔案: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檔案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檔案持有人。

  3.4外來檔案: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檔案(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4.2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4.3檔案編制、審批、釋出的權責

  4.3.1各部門負責制定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制度檔案。

  4.3.2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組織制定公司體系檔案、程式檔案、管理檔案。

  4.3.3人事行政部為公司檔案規範化統籌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檔案立、改、廢的稽核(核稿)、釋出、彙總。

  5檔案分級分類

  5.1檔案分級

  5.1.1一級檔案:公司戰略規劃具有長期指導性、規範組織行為的概述性檔案或制度彙編類檔案等的系統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員工手冊、經營管理規範等。

  5.1.2二級檔案:規範各專業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管理等方面的檔案。

  5.1.3三級檔案:各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等具體實施的作業指導流程及相關技術檔案、操作規定、規範、專案管理檔案、公文等,包括具體的作業方法和標準。

  5.1.4四級檔案:表格、表單類檔案,凡記錄作業結果所用的表格等。

  6檔案編號、標識與控制

  6.1檔案編號:[Microsof1]公司名稱+部門代號+檔名稱+檔案順序號+時間

  注:各部門代號

  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

  6.2檔案的標識與控制

  檔案分受控與非受控兩種,在管理體系執行的有關場所應用的檔案及提供給稽核機構的檔案為受控檔案,以編號為受控標識;如因其他目的提供給客戶的檔案為非受控檔案,不作標識;

  長期有效的檔案予以編號和標識,控制其發放,回收作廢失效版本;

  一次性或短時間有效的檔案過期自然失效,以其標題、日期作為標識,不必跟蹤回收其過期版本。

  7檔案編制、稽核、批准和釋出

  7.1行政檔案與管理性檔案的編制與審批

  (1)公司級行政性檔案:公司組織機構設定、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經營管理、技術、生產、薪資福利、獎懲等重要決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編制。

  (2)公司級管理性檔案: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由各部門依本制度4.3條負責編制。

  (3)各部門行政性檔案:各部門因部門管理及工作開展所需求釋出的通知/通告,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編制。

  (4)公司及各部門所有行政性檔案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公司內部業務便籤》,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5)公司及各部門所有管理性檔案的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檔案審閱簽發單》,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7.2檔案歸檔、發放、保管

  7.2.1檔案歸檔

  (1)經審批後的檔案,人事行政部負責填寫“檔案/記錄目錄”,並且將電子檔和紙張檔案同時歸檔。

  (2)各部門收到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保管。各部門的“檔案/記錄目錄”應定期予以更新,並將影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編制/更新公司《受控檔案清單》。

  7.2.2檔案發放

  公司受控檔案、記錄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按以下範圍發放:

  (1)管理手冊、程式檔案和公司管理檔案下發至各部門;

  (2)作業檔案、記錄下發至使用檔案的相關部門;

  (3)各個部門都要使用相應檔案、記錄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時收回作廢檔案;行政辦公室擬定《檔案發放登記表》按上述規定範圍發放檔案,並註明發放數量,填寫發放編號,並由領用者簽名。

  (4)檔案接收部門應指定人員接收檔案,收文者要在《檔案發放登記表》中籤名。

  7.2.3檔案保管與借閱

  (1)檔案保管:所有經批准釋出的檔案皆應登記編目並歸檔保存於檔案的歸口部門,檔案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並確保檔案清晰易於識別。

  a、行政檔案正本、管理檔案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術檔案正本按檔案歸口存放於檔案產生的技術部門。

  c、外來檔案正本依檔案分類存放於檔案室及相應的檔案接收部門。

  (2)各部門需要借閱檔案時可向檔案歸口部門辦理借閱手續,各部門檔案管理人員應建立“檔案借閱登記表”,管理檔案的借出和歸還。

  (3)存放與硬碟和軟盤的檔案應有備份,並作出版本標識,採用密碼進行保護,限定查閱及使用範圍,由授權使用的人員進行操作。

  (4)檔案的持有者若跨部門調動或離職,應辦理檔案交接、歸還手續。

  7.3檔案的更改與回收作廢

  7.3.1檔案更改

  (1)當檔案不適應需要更改時,由檔案歸口部門提出,並實施具體更改工作,檔案更改必須符合統一性、協調性,必要時相關的檔案應進行同步更改。

  (2)檔案更改的起草、稽核、批准由原檔案起草、稽核、批准部門/人員按負責填寫《檔案更改/評審單》並實施更改。

  (3)檔案修改內容較少時,可以採用劃改、換頁的方式進行更改;單檔案更改超過三次或更改較大或公司組織結構、管理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進行換版。

  (4)公司檔案更改狀態按版本號為A版(B、C、D等)/修改狀態為0(1、2、3、4等)依此編號。版本號與更改狀態之間的關係為:每版檔案同一版本內可以允許修改10次,即修改狀態號最高是10,當超過10次時,檔案換版,即由A版升為B版,以此類推。特殊情況下,換版不受此限制。

  (5)檔案更改內容必須及時到達檔案使用場所,對檔案的宣貫、實施情況有檔案歸口部門進行檢查,並確認更改效果。

  (6)公司鼓勵各部門及人員在使用檔案時及時發現檔案的問題,提出檔案更改意見。

  7.4檔案的作廢與銷燬

  (1)各部門使用中的檔案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檔案釋出時,原檔案應作廢收回,作廢的原版檔案由人事行政部按原發放數量回收,並登記標明回收日期。

  (2)檔案作廢或換頁換版時,對已回收的作廢檔案由行政辦公室及時銷燬,並記錄在《檔案銷燬(留用)記錄表》中,若需保留作廢檔案時要在檔案上標註“作廢”字樣。

  (3)各類檔案的儲存期按《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7.5外來檔案管理

  7.5.1外來檔案接收與歸口

  (1)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行業、地方標準;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管理辦法、制度、規定等外來檔案,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收集管理,並建立《外來檔案清單》。

  (2)外來檔案由接收部門或形成檔案部門歸口管理。

  (3)外來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執行的檔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交由相關部門傳閱執行,履行完畢後,由執行部門記錄執行情況,交檔案室備檔。

  7.6保密檔案的管理

  7.6.1保密檔案及保密資訊在形成後、歸檔前以“誰形成誰負責”為原則進行管理,秘密資訊以載體形式歸檔後,交由檔案室負責管理。

  7.6.2保密檔案的發放、傳閱、披露應遵守以下原則:

  檔案密級發放、傳閱範圍

  絕密公司核心領導、絕對資訊形成部門的負責人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機密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機密資訊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秘密公司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秘密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該部門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檔案管理制度9

  為使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使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能夠有確切可以查閱的資料和記錄,充分發揮各項安全記錄檔案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檔案管理目標及內容:

  1、 安全管理各項臺賬要有專門的存放地點,並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2、 要對檔案的內容、份數、標題等逐一核對,如發現不符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 應及時送交領導,不要擠壓。

  4、 應及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並存檔,做好詳細記錄。

  5、 儲存時,要保持檔案的完整性。

  6、 需上報的檔案必須經過負責人及法人的稽核、簽字批准後方可上報,檔案上必須詳細寫明檔案標題、主送單位、經辦人等。

  7、 存檔人員應及時分類整理、存檔,並統計編號、編制目錄等,以方便查閱。

  8、 存檔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9、 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詳細規定,不得將有密級檔案帶回家裡閱讀或隨身攜帶到公共場所。

  10、 借閱時要明確責任人借閱時間和歸還時間。借閱人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影印,不能轉借他人。

  11、 對於不具備存檔和存查價值的檔案應填寫《檔案銷燬清單》,經安全科長批准後,可以銷燬。

  檔案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一、本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學校檔案收發的完整、及時、準確,促進學院內部及學院和上級部門的資訊溝通,提高各部門組織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本制度涉及的檔案是指以學院名義釋出的各類公文包括請示、報告、決定、通知、意見及規定等等,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類公文,以及各部門上報的各類檔案資料。

  三、檔案收發要做到仔細、認真、及時、完整。

  (二)收文制度:

  1、接收檔案應在檔案登記表上的作好登記,填寫應仔細、如實、及時,並由辦公室人員簽字確認。登記表須保持清潔、儲存完整以備歸檔之用。

  2、聯絡員在校團委領取的檔案應根據校團委的指示及檔案內容的緩急,及時將檔案送達學院領導或有關部門輪閱,並做好檔案傳閱記錄以備查。

  3、傳閱檔案應保持檔案完整無缺,並在相應的時間內歸還辦公室。

  4、分團委各部門每月月初和月末應按時上交當月的工作計劃及總結。如要舉辦活動,應上交相應的計劃和總結,未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將按考核制度上的有關規定扣分。

  5、各部門上交的計劃和總結包含列印稿和電子稿,列印稿應存放在各部門資料夾中,電子稿應存放在辦公室電腦各部門的資料夾下。

  6、上交上來的列印搞應及時、認真、如實的做好各項登記,檢視是否有圖片並做好備註,上交電子稿時辦公室接收人應確保其能開啟並含有相關內容,做好相應的登記。

  7、分團委所屬各部門可根據需要在辦公室查閱檔案,但不得善自改動檔案內容,查閱時應經過辦公室有關人員的批准。

  (三)發文制度:

  1、學院各類檔案指在學校內部統一意見、釋出通知、決定和溝通訊息;向上級部門請示、報告重要事項等。

  2、欲發放檔案應先起草檔案草稿,起草完畢後交有關人員審定,審定合格後方可發放。

  3、根據檔案內容填制統一格式的檔案簽發單,並將檔案按學院統一規定編號在發文登記表上分門別類地做好檔案的具體資訊的登記,學院任何傳送檔案都得做好登記,該登記表作為歸檔資料應妥善儲存,不得遺失。

  4、檔案傳送之前應加蓋學院相應的公章。

  5、對每一號檔案辦公室都須將檔案原稿及檔案發放記錄按照檔案編號順序完整儲存並存放在辦公室資料夾下。

  注:本管理制度由土建學院分團委辦公室制定,並經過相關領導審閱透過。如有改動,以分團委辦公室最新制度為準。

  土木工程與建築學院分團委辦公室

  檔案管理制度11

  為了更好地規範各類檔案的起草、收發、報送、保管等環節,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級來文和外單位來文。辦公室人員對上級來文和外單位來文首先要在收文登記簿上詳細登記,來文單位、日期、份數、密級、字號等要登入清楚,其次填寫好檔案閱辦卡並貼上於原文上面,並送總經理批示,總經理批示後送有關人員傳閱,總經理有批辦意見的,辦公室應提醒有關人員批示閱辦結果,並將閱辦結果送總經理閱。所有傳閱人閱畢交辦公室應及時將檔案收回,分類別分單位存入檔案袋。

  二、本單位各類檔案包括簡報的起草均有辦公室人員負責起草,部門專業檔案由各部門專業人員保起草,凡以檔案或紀要簡報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檔案均由辦公室填寫發文卡,由簽發人即總經理簽發後,並詳細填寫發文登記簿方可影印並存檔,沒有總經理簽發的檔案不能發出和存檔。

  三、上報和發往其他單位的檔案應填寫檔案送達登記簿,由接收檔案人簽字後方可,否則,不能擅自將檔案交予他人,而不辦理簽收手續。

  四、報告、請示、彙報、制度、規定等均應以檔案形式印發,宣傳活動類一般應以簡報形式印發,每週例會的紀要內容均以紀要形式印發。落實公司會議精神的情況彙報應以檔案形式上報。

  五、凡列印的錯檔案應及時銷燬,以免機密外洩。

  六、借閱檔案超過八小時的應辦理借閱手續,否則不以外借。借閱檔案者只限本單位人員,重要檔案的借閱均由總經理批准。

  檔案管理制度12

  第一條 管理要點

  1、 為使檔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

  2、 檔案管理的範圍包括:上級下發檔案、公司各類制度檔案、外部傳真檔案、政策指導類檔案、各類合同檔案等。

  3、 制度類檔案按照公司文件統一格式進行編寫,統一頁首、頁尾,寫明公司全稱及檔案性質;正文部分寫明題目、時間、發文部門、內容等資訊;措辭規範,表達無歧義。

  4、 根據檔案屬性、類別,對所有檔案進行編號,根據編號定期歸檔,做好相應的文字記錄,以備查閱。

  第二條 制度規範

  1、 檔案的起草、收發、列印、歸檔整理、借閱銷燬等由辦公室人員負責執行。

  2、 公司上報下發正式檔案的權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傳送正式檔案。

  3、 公司對內公開檔案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和稽核,總經理簽發;各部門需要向下或對外發文的檔案由各部門負責起草,行政人事部負責稽核,稽核無誤後行政辦公室列印,列印後送回起草部門校對,校對無誤方可正式列印,由總經理蓋章,簽發。

  4、 凡寄至公司的檔案、傳真等,由辦公室簽收並做好相應記錄。

  5、 機密檔案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辦公室人員對一般性檔案進行分類管理,定期整理並製作相關報表提交給部門主管。

  6、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可借閱一般性檔案,需嚴格履行借閱手續,對有密級程度的檔案,需行政人事主管審批,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閱。

  7、 辦公室管理人員對檔案借閱情況進行登記,做好借閱記錄並限期清退。

  8、 按時間、內容、部門、名稱等內容分門別類進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資料收集完全,存檔備案。半年一小清,年終一大清。

  9、 根據存檔時間及存檔的必要性對檔案進行銷燬,需上報行政人事主管簽字批准,按照檔案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第三條 檔案管理流程設計

  1、 內部檔案管理流程:起草檔案→審查編號→審批、簽發→列印檔案→下發檔案→檔案存檔

  2、 外部檔案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檔案整理→檔案存檔→清退→檔案存檔→檔案銷燬

  3、 借閱流程:提出申請,辦理手續→批准→借閱→清退→檔案存檔→檔案銷燬

  檔案管理制度13

  維修技術資料、工藝檔案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1、技術負責人負責收集汽車維修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相關技術標準,具備所承修車型相關維修技術標準和工藝檔案,確保檔案完整並及時更新,以上資料交由資料管理員保管。

  2、資料管理員對所有資料進行分類編號,定期對資料進行盤點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3、借用資料時,資料管理員應認真、完整地填寫資料借用登記表。

  4、借用人對資料必須愛護,保證資料的完好、整潔。對於使用中出現的損壞現象,應主動向管理員說明,並酌情賠償。

  5、如資料遺失,將追究借用人責任,限期購回此書或及時影印此書,資料管理員對借用人進行遺失登記,當再次出現遺失情況,限制其使用權,並上報領導。

  6、為保證資料內容清晰完整,翻閱資料時雙手一定要潔淨,凡出現資料破損,粘上油膩、不清潔將追究借用人責任,限制其使用權。

  檔案管理制度14

  本廠對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車輛實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質量檢驗人員具體負責制度的貫徹執行。

  一、維修前診斷檢驗制度

  1、在診斷檢驗前,質量檢驗員應主動告知車主出具《機動車維修記錄》。

  2、根據汽車技術檔案的記錄資料和駕駛員反映的車輛使用技術狀況,質量檢驗員確定所需要的檢測專案。

  3、質量檢驗員針對每一檢測專案實際進行檢測,並依據檢測結果和車輛實際技術狀況進行故障診斷,以確定附加作業專案(二級維護)或維護和修理方案。

  4、質量檢驗員將所診斷的故障、維護和修理方案、維修專案等填寫《機動車維修記錄》,並根據檢驗情況填寫《車輛進廠檢驗單》,並告知託修方,由拖修方簽字確認。

  5、排程人員將維修作業單下派車間,車輛進入作業車間。

  二、汽車維修過程檢驗制度

  1、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2、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除錯檢驗。

  3、各檢驗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準、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並填寫《車輛維修過程檢驗單》。

  4、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專案,需重新作業,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5、對於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準,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臺,並協助前臺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6、對於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準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

  7、車輛維修完工,維修人員自檢合格後,做好車輛清潔工作,並將車輛停放在竣工區域,通知總檢進行竣工質量檢驗。

  三、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制度

  1、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由總檢負責。

  2、汽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後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3、修竣車輛竣工質量檢驗嚴格依據《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範》(GB/T18344-2001)要求進行。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檢查,檢查合格後進行路試,對於路試中所發生的不正常現象,要認真複查。路試合格後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後,將有關內容記入《車輛維修竣工檢驗單》和《機動車維修記錄》。

  4、如是營運車輛,由總檢告知送檢員將車輛送往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竣工質量檢測。檢測合格後,將車輛交付託修方。

  檔案管理制度15

  1、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維修的,資料管理人員須及時建立維修檔案。

  2、維修檔案內容主要包括:維修合同、維修專案、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存根)及結算清單等。

  3、檔案存放要有序,查詢方便,並應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盜、放火、防潮、防鼠、防塵、防曬,保持檔案存放處清潔衛生。

  4、不準損毀、塗改、偽造、出賣檔案,檔案資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

  5、各班組負責人要對本部門使用的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在現場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檔案、資料。

  6、根據檔案的內容、性質和時間等待徵,對檔案進行分類整理、存放、歸檔,電子檔案要及時備份。

  7、各班組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核對清理,並將所儲存的檔案整理後交辦公室統一歸檔。已經到保管期限的檔案資料,由辦公室按規定處理。

  8、檔案的借閱必須辦理規定手續,借閱者對檔案的完整、清潔負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影印。

  9、機動車維修檔案儲存期兩年。

  檔案管理制度16

  1、總檢員對二級維護以上竣工出廠車輛,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2、合格證由資料管理員負責保管,視生產情況由專人持道路運輸許可證副本到管理部門購領。

  3、合格證由總檢員向資料管理員領取,資料管理員須建立合格證領用、簽發臺帳。

  4、總檢員須逐項填寫合格證,簽名並加蓋本單位公章,簽發後合格證存根交由資料管理員儲存。

  檔案管理制度17

  1、學校各類檔案旨在學校內部統一意見,釋出通知、決定和溝通訊息,向上級部門請示、報告重要事項等。

  2、欲發文有關處室應先起草檔案草稿,起草完畢後交學校辦公室。

  3、辦公室負責人應認真細緻地做好檔案草稿的核稿工作,再根據檔案內容填制統一格式的檔案簽發單,並將檔案按學校統一規定編號、登記,之後提交校長簽發。

  4、辦公室應建立學校發文登記簿,詳細地、分門別類地登記檔案的具體資訊(如檔名、檔案編號、發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報單位等)。學校任何發文都必須登記在冊,該登記簿作為歸檔資料應妥善儲存不得遺失,並於下一年度初移交學校檔案室歸檔。

  5、檔案簽發或會簽完畢交付列印室列印,檔案稿的首頁需用統一的格式(學校紅標頭檔案紙)。

  6、檔案列印完畢後加蓋學校公章。對於學校內部發文,可以採用內部電子郵件系統,將檔案分別傳送至學校領導和各處室,並作好相關的傳送記錄,作為檔案儲存。

  7、對每一號檔案辦公室須將檔案原稿、檔案簽發單、兩份檔案原件及檔案傳送記錄,按照檔案編號順序完整儲存並定期整理(一學年)。

  8、學校辦公室及學校列印室工作人員有對學校有關檔案保密的義務和職責。

  檔案管理制度18

  一、總經辦設專人負責檔案的管理工作,對收到的公文做到及時拆封、分類、編號登記和傳閱。一般檔案收到後應在當日內或次日中午前送批,緊急檔案或會議通知收到後立即拆封送閱。

  二、一般通知、便函等可由總經辦直接送至有關部門辦理;其餘檔案均應交公司領導批示後,再由總經辦專人按批示範圍進行送閱,嚴禁個人、部門之間自行橫傳。部門閱辦後的公文(包括按檔案要求報出的詳細資料、附件等)應及時主動地退給總經辦,以做好檔案歸檔工作。

  三、凡本公司外發的檔案,應嚴格按照上級有關公文處理的辦法及公文格式進行草擬、批發、列印、蓋章、報出;要求做到一文一事,按級上報,用詞及格式規範,嚴禁多頭主送,並由總經辦統一進行登記編號。

  四、部門或個人借閱檔案,應辦理借閱手續,總經辦定期做好檔案的清退工作,做到每月小清退一次,年終大清退一次,清退的檔案按文書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分類整理,裝訂成冊,歸檔。

  五、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有密級的檔案應嚴加管理,辦理完畢後應立即退回,並核點份數,隨時存檔。絕密檔案,僅限於直接有關人員經領導批准後在檔案保管處閱讀。

  六、如檔案丟失或違反保密制度,發生洩密的,除及時報告組織人事部外,還須向有關領導報告,情況嚴重的應提交領導給予責任人必要的處理。

  檔案管理制度19

  一、目的

  為了規範安全生產檔案檔案的管理,確保檔案檔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後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安全生產有關的檔案檔案的管理。

  三、職責

  1、安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並負責綜合監督管理。

  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檔案檔案的管理,並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3、各部門安全員負責本部門檔案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並適時將安全生產檔案上報公司安全職能部門備案。

  四、內容

  1、檔案資料的收集

  安全生產檔案檔案內容如下: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其它要求;

  (2)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檔案、批覆文、領導指示材料及會議資料等;

  (3)公司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會議記錄材料、安全學習資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

  (5)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臺賬、事故報告、安全通報等;

  (6)供應商、承包商、施工單位相關材料等;

  (7)安全設施檢測、檢驗報告、記錄等;

  (8)食品安全、職業衛生評價報告等;

  2、立卷歸檔

  (1)檔案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絡、儲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2)應根據檔案資料的重要性,立案時間分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對上年度的檔案資料進行歸檔,統一儲存;

  (4)各種檔案資料按一定特徵進行排列和系統化,應層次分明、編寫頁碼、標定卷內檔案資料目錄;

  (5)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檔案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3、檔案保管

  (1)檔案應入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紮堆放;

  (2)應採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4、檔案借閱

  (1)檔案資料檔案借閱,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借閱檔案要注意保護,不得丟失、損壞、塗改,要如期歸還,到期不能歸還者,要說明情況,並辦理續借手續;

  (2)借閱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或轉借他人;

  (3)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並在借閱登記本上登出;

  5、檔案銷燬

  對於過期並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經單位領導批准,可以定期銷燬,必要時做好銷燬記錄;

  五、相關記錄

  《檔案檔案清單》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並負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檔案管理制度20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員工進行消防培訓(主要是研發及品質對裝置的使用培訓)。

  5、因工作需要職員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主要是研發及品質對裝置的使用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安全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公司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若發現本部門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公司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應急救援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效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做好值班記錄、裝置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手續。

  4、發現裝置故障時,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管理部門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物業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安全管理部門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報告消防安全負責人並予以消除。

  2、消防安全負責人在防火安全檢查中,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傳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向公司消防安全負責人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負責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部門應按規定向安全管理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安全管理部門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作業,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

  一人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禁止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及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裝置。電氣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裝置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

  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裝置、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的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裝置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裝置,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十二)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員工發現在生產中發生火災事故,應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態的擴大,並保護好現場,不得隱瞞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業主要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2、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後,應及時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理,對發生或有可能發生危急情況的,迅速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企業負責人對發生的需向有關部門報告的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以公司名義報告安監等有關部門。

  4、發生重傷、死亡事故,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體時,必須做出標誌,繪製事故現場圖、照相、錄影,並詳細說明。

  5、清理事故現場時,要事先經事故調查組或安監部門同意。

  6、發生輕傷事故要進行現場照相,經安監部門同意,由企業領導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分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按規定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並對幹部職工進行教育。

  7、企業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專長;

  (2)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8、發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安全教育不放過;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並按照事故的性質和造成的損失危害程度,根據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9、發生事故,必須按照企業各級安全生產職責的規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領導責任和主要責任。

  10、對因翫忽職守、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規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負責任等行為而造成的事故,視情況按規定追究責任並進行處罰

  11、事故查清後,應及時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填寫“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表”報送安監部門。

  12、事故處理結案後,公開宣佈處理結果。

  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事故管理檔案,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現場記錄、照片、鑑定材料、事故教育、改進措施等資料。

  14、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定期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菸場所吸菸或處置菸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誌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資訊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