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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

  一、什麼是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精選19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精選1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1

  一、教學裝置設施主要包括綜合教學室、理論教學室、教學儀器儀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後勤室具體負責管理;

  二、教學裝置設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續齊全,帳物一致;

  三、教學裝置設施的採購,由後勤室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編制《月度採購計劃》,交名匠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列入月度財務預算,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四、教學裝置設施單價在100元及以上的應進行登記,由後勤室負責建立教學裝置設施登記的文字和電子臺帳;

  五、教學前由教師編制《課前準備表》交後勤室,由後勤室管理員對所使用的教學裝置設施進行認真除錯,分配學員使用。使用人員要按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裝置設施、儀器的損壞;

  六、教學裝置設施的維護維修,按星耀集團體育中心《年度維護維修計劃》、《月度維護維修計劃》、《報修服務流程》執行;

  七、後勤室管理員每季度對教學裝置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教學工具、材料的領用,領用人需填寫領料單並註明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用途等,報名匠批准後,到後勤室管理員處領用;

  九、教學裝置設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寫借條並註明用途、歸還時間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內的,報後勤室管理員批准後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過7天的,需報名匠批准後方可借用;

  十、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損壞或者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扣除折舊後的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名匠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裝置設施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2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經裝置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裝置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裝置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報廢、拆除舊裝置由生產管理部、裝置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裝置事故,裝置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裝置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生產管理部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生產管理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生產管理部經理與總經理和各部門溝通後,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裝置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專案及時間。

  六、裝置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生產管理部。

  第二十九條維修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並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三十一條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裝置卡片,並稽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裝置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生產管理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部門在接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七、裝置執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裝置執行動態管理,是指透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依據裝置執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六條建立健全系統的裝置巡檢措施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裝置,依據其結構和執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允許的值),並針對裝置的具體執行特點,對裝置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六條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裝置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裝置的巡檢任務。各作業部門都要根據裝置的多少和複雜程式,確定設定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承包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裝置執行動態。

  第三十八條資訊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裝置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排程,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裝置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資訊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專職巡檢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於上級、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三十九條動態資料的應用

  1、巡檢工針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專案,納入檢修計劃。

  2、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的生產指揮者(班組長、車間主任)即刻組織處理;本班無能力處理的,由多作業部門領導確定解決方案。

  3、重要裝置的重大缺陷,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第四十條裝置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裝置薄弱環節:

  1、執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執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裝置、部位。

  3、執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裝置)。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裝置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裝置。

  第四十一條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各分公司機動處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裝置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專案,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檢修計劃。

  3、裝置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後,存入裝置檔案。

  八、裝置故障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裝置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四十三條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裝置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

  第四十四條未能及時排除的裝置故障,必須在每天生產排程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四十五條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3

  一、目的。

  企業建立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裝置臺長、對生產設施裝置進行規範化管理,保證生產設施的安全進行;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運作,為企業創造經濟效益。

  二、範圍。

  1、設施裝置包括範圍:生產裝置裝置、安全設施裝置、特種裝置設施、監視測量設施裝置、辦公用品、交通運輸車輛、供電供熱供水通訊設施裝置。

  2、管理範圍:技術檔案,臺帳、計劃編制、購置驗收、安裝製造、安裝驗收、試車的方案編制,試車的執行管理包括:裝置設施的檢維修、隱患整改、裝置裝置的開停車方案和停修吹掃方案、壓力容器和工業管線維護管理;機泵裝置管理;裝置防腐管理;裝置管道保溫冷卻管理、起重裝置管理;電器裝置管理;通訊工具、設施管理;運輸裝置、工具管理;安全設施及設施裝置報廢處理制度等。

  三、管理部門。

  裝置動力科:主要管理範圍生產裝置設施裝置公共工程,供氣供暖、供水設施裝置、特種裝置、起重裝置;

  安全環保科:主要管理範圍安全設施裝置及消防設施裝置;

  技術質量科:管理範圍監視測量裝置

  辦公室:管理範圍辦公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

  四、各部門管理內容。

  1、建立設施裝置管理臺帳

  2、設施裝置技術檔案

  3、設施裝置故障和維修紀錄

  4、設施裝置維修計劃

  5、特種裝置壓力容器檢測臺帳及相關的資料整理、管理

  6、生產設施、裝置變更臺帳和相關資料

  7、建立監視與測量裝置臺帳和相關資料的整理與管理

  五、管理標準及要求。

  1、設施裝置的原始資料技術檔案例如裝置說明書、合格證等資料由公司檔案室收集存放影印件,其他部門需要借閱,可以影印;但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2、所有設施裝置的'臺帳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並按照動態情況進行管理;臺帳要求書寫清楚、字型端正;要求分別建立文字檔案和電子檔案,主要裝置和關鍵裝置要建立維修動態紀錄檔案。

  3、所有裝置設施變更時,有使用部門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由生產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類安全臺帳。

  六、裝置設施購進計劃編制。

  1、公司所有設施裝置的購進必須有計劃地進行,計劃編制由生產主管部門編制,新建的專案有專案提出單位編制裝置設施計劃,計劃編制是要求將裝置設施規格、型號、材質要求、安全要求、數量等寫清楚,將需用時間寫明白,報經主管領導批准後轉供應部門採購

  2、公司供應部當接到計劃時,應對所採購的設施裝置的效能、材質、安全要求、供應商資質、價位、售後服務等情況彙總寫出書面報告,報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採購

  七、設施裝置購進後的驗收。

  所有設施裝置進場後都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安裝和試車。驗收單位主要參加人員為裝置使用管理單位(具體見本制度),裝置管理部門、技術質量科、安全環保科等共同對購進裝置的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外觀等進行驗收;對具有保質期的裝置按照保質期進行跟蹤驗收

  驗收單位對驗收情況寫出驗收報告,財務科根據驗收報告進行付款或者拒付;對驗收不合格的裝置設施寫出書面整改書限期整改

  八、設施裝置的安裝及驗收。

  經對設施裝置驗收工作之後準備安裝,安裝工作分幾類情況進行:

  1、對於標準裝置設施不需要安裝資質的普通裝置設施由生產管理部安排裝置動力科或者由供應商協同有關單位進行安裝除錯,安裝前認真閱讀說明書,確保安裝正確

  2、對於有特殊要求的設施裝置例如行吊等有生產管理部聯絡有資質的承包商進行安裝,預先編制合格的安裝方案施工中嚴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裝時需要辦理相關作業手續時,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環保科辦理,現場安全措施有安全環保科監督執行

  3、安裝完畢由安裝施工單位寫出安裝完工報告書,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

  4、驗收時有安裝施工單位,設施裝置使用單位,管理部門共同參加,生產管理部主持驗收工作,並寫出驗收報告,共同簽字,方可交付使用單位進行試車

  5、外委加工裝置設施同樣按以上各款執行

  九、設施裝置的試車試執行。

  1、當新增或者安裝的設施裝置驗收後投入試執行,試車前編制試車方案,內容包括:1設施裝置的開停車注意事項2設施裝置所接觸得物料性質及危險性3應急情況的處理措施和預案4操作人員的具體要求

  2、試執行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3、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方准許上崗操作。

  4、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5、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試執行情況。

  6、裝置試執行結束後,有裝置動力科、使用單位寫出試執行報告。

  十、設施裝置的檢修管理制度執行本制度包含的裝置檢修管理制度。

  十一、設施裝置的執行管理按照具體的相關規程和制度執行。

  十二、設施裝置的報廢拆除管理制度。

  1、裝置年久陳舊或者工藝等原因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等申請報廢拆除,必須有使用單位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經生產、技術、裝置等管理部門共同論證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拆除報廢,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2、報廢拆除的裝置在得到批准後,拆除前必須做好安全風險分析報安全環保科批准,並制定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方可拆除;國家相關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被拆除的裝置設施應在管理臺帳上予以登出,並記錄入變更臺帳。

  4、被拆除的設施裝置應集中管理由生產管理部按照許可權進行處理和保管。

  5、財務變更按照財務制度執行。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4

  為保證專案部承建工區內使用的壓力容器(空壓機)、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特種裝置的購置、安裝。

  由物資裝備科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特種裝置。

  特種裝置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准的特種裝置。

  安裝完成後,專案部(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二)對各類特種裝置進行註冊登記。

  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由專案部質量安裝科牽頭負責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三)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裝置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裝置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四)特種裝置檔案資料的管理。

  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檔案。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裝置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呼叫借閱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裝置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等;特種裝置執行管理檔案包括: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執行記錄);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五)特種裝置使用制度

  1、特種裝置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裝置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裝置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裝置使用地點、場所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裝置維保、裝置檢測人員)進入,應由專案部或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後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裝置。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並及時上報。

  裝置使用地點嚴禁吸菸,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3、依據《條例》、《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裝置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裝置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裝置,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裝置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裝置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條件稽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裝置的作業。

  4、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裝置使用說明書、執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裝置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裝置執行前,做好各項執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或節門狀態、油溫、油壓、液位、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執行裝置。

  裝置執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裝置執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裝置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裝置的能源消耗。

  當裝置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執行,同時啟動備用裝置。若沒有備用裝置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儘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裝置在故障狀態下執行。

  因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裝置停止執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裝置。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執行。

  當裝置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並送交質量安全科備案。

  6、裝置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裝置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裝置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裝置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裝置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單位根據裝置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並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裝置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於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質量安全科。

  8、特種裝置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並由質量安全科牽頭向工程所在轄區設區的市特種裝置檢驗所辦理登出手續。

  9、為了保障特種裝置安全執行,各單位應制定了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裝置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事故。

  應急預案另行公佈,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於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10、專案部質量安全科將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裝置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11、專案部結合年終評比工作,對在特種裝置安全使用管理過程中成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使用管理不善、裝置隱患較多,給專案部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處罰,觸犯法律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六)其他

  裝置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專案部內部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裝置,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5

  加強裝置的維護保養,是保證裝置安全執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長裝置使用壽命的有效手段,各裝置使用部門應認真學習並貫徹落實本制度。

  (一)根據裝置使用的規範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裝置的年度、月、周、日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專案。

  (二)根據裝置執行週期,定期對裝置進行檢修。按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維護保養工作應根據裝置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專案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裝置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

  (三)在維護保養工作中,摸索裝置使用及磨損規律,確定維護保養週期。依據維護保養週期,儲備維護保養工作所需的裝置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計劃。

  (四)在不影響維修保養質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舊利廢。增強裝置維修人員節支降耗意識,減少或降低維修保養的物料消耗。

  (五)維修保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裝置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系統化,為員工專業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裝置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計劃的落實情況,並負責監督檢查,使裝置維修保養制度化、規範化。

  裝置維修質量高低,取決於維修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各使用單位應加大維修人員專業技術培訓的力度,使其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術,才能滿足專案部硬體設施裝置不斷更新的技術要求。

  (六)當裝置發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裝置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並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同時,對裝置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後,交由執行人員啟動裝置,待裝置執行正常後方能撤離裝置維修現場。

  如果達到了應急預案的預警要求,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緊急情況得到有效處理,防止故障擴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請各裝置使用單位組織員工認真學習,並依據有關要求貫徹落實。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6

  一、學校所有裝置、備品均由總務處統一指揮管理。

  二、學校任何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如借出必須有校長和總務處批准。

  三、各科室所有備品無限期節約使用,各室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組長或負責人組織修理,確實無法修理的報總務處購買,如有丟失,及時查明原因,上報總務處。

  四、各科室備品,無特殊情況不得私自串動,如需要由總務科統一調配。

  五、工作調動人員,在離崗之前交清一切所使用備品。

  六、備品要擺放整潔,要做好防火、防鼠、防盜的安全工作。

  裝置使用規定:

  1、辦公室、班級現有裝置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隨意搬動、更換。

  3、任何學生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使用班級的電源。

  5、辦公室,班級電源電燈電器裝置如出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總務處,爭取最短時間內把問題排除。

  6、陰雨天除外,辦公室,教室禁止使用照明燈。

  7、辦公室,班級無人、放學後及時關好門窗,關好照明燈及電器。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7

  1、建立從安裝、除錯、驗收,到執行、維護、保養、檢測等各環節的檔案,嚴格按規定要求進行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和檢測。

  2、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檢測責任制,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3、操作人員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裝置執行與維護堅持“裝置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維護,保證裝置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5、維修人員,每兩週對生產裝置進行檢查一次;每半年根據生產需要和裝置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裝置大修計劃;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裝置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專案、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認真做好設施、裝置管理全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記錄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儲存。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8

  (一)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二)凡是機電傳動裝置檢查檢修,必須切斷電源並鎖閉,並要懸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三)檢修受壓裝置、管道、閥門、安全附件等,必須切斷閥門,加隔離盲板,壓力降到零或停止裝置運轉,方可進行。不準帶壓檢修。

  (四)檢修中需要用臨時行燈照明,必須採用低壓36伏,鐵製容器內和潮溼地帶場所為12伏,引線中間不準有接頭,絕緣要良好。

  (五)檢修中需要電動工具,必須配有1比1隔離變壓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證安全可靠。

  (六)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如須帶電檢修,應經動力科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同意批准,並採取可靠安全措施,檢修人員和監護人,必須持證操作,無證者不準檢修和監護。

  (七)嚴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換情況下,進行檢修。

  (八)嚴禁使用檢修機具、葫蘆、吊具、繩子、梯子、頭、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檢修人員,必須穿戴好本崗位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赤膊、赤腳、穿拖鞋。

  (十)檢修中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吊裝作業等,必須辦理有關申請手續,經有關部門同意批准,才能進行。

  (十一)檢修中未明確負責安全工作和監護人不準施工。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9

  為保證本廠生產裝置安全使用和定期維修特制定本制度。

  1、對本廠所有的生產裝置,要求進行定期檢查,定期維修。

  2、對需要電啟動的裝置,主要檢查電路執行情況,電源接觸是否良好,有無漏電現象,各部件是否損壞,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機維修。

  3、對臺秤、天平、卡尺等計量器具主要檢查其精確度,一般半年請計量局專業人員維修一次。

  4、對安全設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檢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個,並長期蓄存好清水。

  6、嚴禁私拉、亂接電源,亂使用電器裝置。

  7、廠內砍刀、安全帽等滅火工具必須專人管理,及時更換或補充,不得做擺設,搞形式。

  8、本制度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監督執行。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10

  為確保裝置正常執行和延長使用壽命,各車間必須合理使用、安全操作、維護保養、正確維修。

  一、 使用裝置的操作人員要了解裝置的效能、原理、結構、生產能力和最高允許使用負荷。

  二、 操作工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掌握操作技術,並能處理緊急停機故障,會排除一般性機械故障,嚴禁違章操作。

  三、 每臺裝置都要指定專人負責操作和日常的維護保養,確保裝置處於良好的狀態。

  四、 當班的機修工、電工要巡迴檢查所負責的電器,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並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

  五、 對裝置發生的臨時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維修工進行搶修,盡力減少停機時間,儘快恢復生產。

  六、 裝置發生重大事故時要及時上報,由主管經理寫出報告,落實責任,採取措施,總結經驗教訓。

  七、 裝置維修計劃由裝置負責人編制,正確制定維修計劃,保證裝置按計劃,有步驟的檢修。

  八、 確定各項修理專案,工作時間,材料消耗的費用及其它預算,報請批准後實施。

  九、 裝置修理後,需經有關人員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裝置不得使用。

  十、 裝置的保養維修應儘量避開正常操作時間,裝置上及周圍不得有食品原輔料、半成品或成品;維修完畢後應徹底清潔消毒。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11

  一、安全規定

  1、必須井下現場交接班,不得脫崗、空崗。

  2、開關風門時,風門管理工不準站在風門的`後邊,以防止車撞風門傷人;有條件時可站在躲避硐內操作風門。

  3、操作斜巷風門要在躲避硐內進行,防止跑車傷人。

  二、操作順序

  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交接班→檢查風門訊號、標誌等→現場操作→交接班。

  三、正常操作

  1、工作前必須全面認真檢查風門及訊號標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通風科、排程室。

  2、集中精力注視來往車輛、行人,當接到需開啟風門通車的訊號時:

  (1)立即開啟車輛行進方向的風門,發出減速進車訊號。

  (2)待車輛通過後,立即關閉第一道風門。

  (3)開啟第二道風門。

  (4)監護車輛通過後,關閉第二道風門。

  (5)不準同時開啟兩道風門。

  3、發現車輛長時間停在風門處時,要令其推走。禁止在風門間停車。

  4、發現風門損壞時,必須及時採取措施,並向通風科、排程室彙報。

  5、必須經常清除風門前後10米內的雜物、積水、淤泥等,禁止在該範圍內堆放材料、裝置等。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12

  (一)加強檢修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安全組織、安全任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四落實”。

  (二)檢修專案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安全負全面責任,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排程,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三)找出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前採取預防措施。

  (四)從事動火作業,應先透過動火三級審批後方可實行。

  (五)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企業檢修安全技術規程。

  (六)在易燃、易爆區域的生產車間臨時檢修時,要使用防爆器械,或採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七)焊接作業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動火作業前,對動火點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乾淨。如附近溝池可能存在可燃氣體、液體,應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公司指定人員禁止從事焊接作業。

  (九)進入裝置內之前,必須將該裝置與其它裝置隔絕,並進行清洗、置換等有效處理。

  (十)嚴禁在作業裝置內外投擲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氣或富氧空氣吹風。

  (十一)在裝置內動火作業,除執行本規定中有關動火的規定外,動焊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具留在裝置內。

  (十二)作業完工後,經檢修人、安全員與生產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裝置。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13

  一、學校教學設施裝置包括:學校教學及輔助用房、辦公用房、生活服務用房、教學儀器裝置、圖書資料以及開展教學活動所需的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

  二、學校的教學設施裝置嚴格執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管用結合”的原則。在區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各學校負責本校的教學設施裝置的具體管理和使用。新任校長到任時,教育局與其簽訂《學校教學設施裝置管理責任狀》;校長到任後,要與學校相關人員簽訂《教學設施裝置管理、使用責任狀》。

  三、學校要將教學設施裝置的管理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學校領導和教學設施裝置管理、使用人員,應明確崗位職責,熟悉業務,保證人員相對穩定。

  四、教學設施裝置的購置要有計劃。萬元以上設施裝置的購置要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要嚴格遵守各項審批、採購管理程式。

  五、學校要加強教師教學設施裝置應用能力培訓,注重教學設施裝置的應用研究,不斷髮揮教學設施裝置的效應。建立教學設施裝置使用考核評比制度,努力提高教學設施裝置的利用率,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六、注重教學設施裝置的日常維護、維修工作,延長使用年限,不斷提高教學設施裝置的完好程度。

  七、學校必須保證消耗物資和易耗品及時得到補充。大型、精密、貴重的裝置儀器的損壞和丟失,要追查管理者和損壞者的`經濟責任。大型、精密、貴重的裝置儀器的報廢要經有關部門鑑定,報教育局和財政局批准。

  八、做好教學設施裝置的防火防盜工作。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計算機室等專業教室的電源不得超負荷執行;計算機室等專業教室和庫房門窗必須有防盜裝置。

  九、原則上學校的教學設施裝置不得借出。確須借出的要經校長批准,事後應及時收回。嚴禁出租、變賣學校的教學設施裝置。

  十、學校每學期要對教學設施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清點核查,做到帳卡記錄齊全,帳物相符;做到儀器、物品擺放規範化,庫房乾淨整潔,管理制度化。

  十一、當教學設施裝置管理和使用人員工作變動時,學校要組織新老人員對教學設施裝置進行清點和交接。學校校長工作變動時,教育局要對離任幹部進行學校資產審計,確保學校資產的保值增值。

  十二、區教育局有關部門要不定期對學校教學設施裝置管理工作進行專項督導評估,並將督導評估結果列為教育局對學校和校長的綜合考評專案之一。對管理不到位的,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學校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14

  (一)教室是學校進行教學的重要場所,必須保持整潔、寧靜、和諧、安全的教學環境。確保教室採光、通風、保溫、隔熱、散熱和遮陽等方面的要求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二)建立教室衛生清掃制度,保持教室清潔。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等。每天要清掃一次,每週要大掃除一次,確保教室窗明几淨。

  (三)愛護公共設施,不得在門窗、課桌凳及牆壁上亂塗、亂刻、亂劃。

  (四)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熄,關窗鎖門,不得在教室內亂設電線插座。

  (五)教室不得租用給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非教學活動和商業性營利活動。

  (六)注重營造教室文化氛圍。室內要做到“五有”,即有班訓、有課表、有圖書角、有學習園地或板報、有學生優秀作業作品展示專欄等。要結合班級特點,根據學校辦學特色需要,可佈置激勵學習、催人奮進的字畫等。

  (七)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進入教室。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15

  (一)實驗室(含儀器室、準備室,通用技術室等,下同)要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黴、防蛀等,對各類儀器裝置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二)實驗室要科學管理。儀器、器材等物品都應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實驗儀器、模型、標本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物卡一致,賬卡相符。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三)每次實驗後應及時整理好有關儀器、器材,並作好使用情況記載。使用後要關好門窗,管理好電源、水源。

  (四)實驗前,學生應明確實驗內容、實驗目的、實驗方法及注意事項;實驗中提醒學生愛護儀器,節約藥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實驗記錄;實驗後,督促學生整理好實驗儀器,寫好實驗報告。

  (五)、師生須自覺愛護實驗室內的一切儀器、器材和設施。儀器、器材每學期清查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16

  (一)藥品進入實驗室,必須有專人負責接收、登記、建帳、入庫和保管。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各種藥品的性質,認真做好藥品的保管、發放、回收等工作。

  (二)藥品一律放入藥品櫃內,不得與配製的溶液等其他物品混在一起放置。

  (三)劇毒、易燃、易爆、易揮發和有放射性、有腐蝕性的藥品,必須由專人負責,定室定點放在有提示性的專用櫃內,其他人不得接觸。使用藥品人員,必須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經審批後方能領取使用。負責藥品管理人員在發放後及時收回剩餘的藥品及溶液,不得與其他藥品混放,有毒、有害藥品的廢棄物按要求進行處理,不得與其他雜物廢棄物混放。

  (四)需要低溫、避光儲存的藥品,必須按要求放入具備存放條件的裝置中。

  (五)藥品使用中,做到安全、準確,不浪費,不亂棄亂扔。

  (六)存放化學藥品、試劑的實驗室、庫房,要加強防火、防水、防盜管理,做到安全存放、安全使用。

  (七)管理人員要經常對藥品的數量、質量以及存放情況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17

  (一)多媒體教室(含計算機教室、網路教室、通用技術教室等,下同)是用於開展教學和為師生提供資訊資源的專用教室,必須專人管理、科學管理、嚴格管理。

  (二)多媒體教室必須由精通多媒體技術、工作責任心強的專職人員負責其設施裝置的保養、維護和技術指導工作,確保裝置的完好和可隨時使用。

  (三)多媒體教室內的設施裝置均要建檔入冊,註明廠家品牌、型號、配置、購置日期等,及時記載維修、維護、損耗情況。

  (四)多媒體教室必須裝有牢固可靠的防盜門窗,配備消防滅火器材,並張貼警示標誌,嚴禁易燃、易爆、易腐蝕、易汙染物品入室,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

  (五)建立多媒體網路安全技術支撐平臺,定期進行病毒查殺和網路安全漏洞檢測,嚴防病毒侵入攻擊,確保多媒體網路系統正常工作。

  (六)遵守《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文明上網。自覺維護網路秩序,規範上網行為,不打遊戲,不進聊天室,不瀏覽不良資訊,不釋出虛假資訊。

  (七)多媒體儀器使用結束後,要認真填寫使用記錄(包括班級、姓名、日期、上機時間、上機目的、多媒體工作狀況等)。管理人員要及時查驗記錄,檢查設施有無缺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18

  (一)各類體育器材均應登記造冊,臺賬清楚,新購器材及時登記,物品實際數量與記錄相符合。易損耗器材要定期補充,保證教學及體育活動正常進行。

  (二)可移動器材要有專室存放。器材存放規範、有序,特殊器材有專用設施裝置存放,貴重器材可由專人保管。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潔。

  (三)各種器材使用時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傷害的器材提醒學生注意。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記,有器材借還和損壞賠償制度。

  (四)室內體育場地有固定開放時間,按時開放使用。使用後要及時整理,保持清潔衛生。

  (五)室外場地、設施符合《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和安全要求。

  (六)場地、器材應定期檢查,按時保養,及時維修,確保安全。

  裝置管理制度會審紀要19

  (一)藝術專用教室(含音樂、美術、地理、歷史專用教室及器材保管室等,下同)供學校學科教學和課外活動使用,要制定有關使用、保管及器材借還和損壞賠償制度,有專人管理,定時開放,提高使用效率。

  (二)藝術教學器材要登記造冊,建立明細帳目,做到帳物相符。特殊器材有專用裝置存放,貴重器材由專人負責保管。

  (三)室內佈置營造較強的藝術氛圍,各類器材擺放整齊有序,方便教學。室內要及時打掃,確保環境整潔美觀。

  (四)使用時要愛護器材。對各種器材要經常檢查、養護,出現故障要及時維修。

  (五)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各種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員安全,有防火、防盜、防黴等措施。

  (六)認真做好藝術專用教室及器材使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