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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廉潔管理制度

公司廉潔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廉潔管理制度(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廉潔管理制度1

  1.總則

  1.1目的:

  為營造廉潔高效的工作氛圍,加強公司作風建設,宣傳廉潔文化,不斷增強自律意識,預防利用職務及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保護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樹立健康積極的企業文化形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1.3定義:

  廉潔:清白高潔,不貪汙,從不使用公家的錢來養活自己,引申為人生光明磊落的態度和誠信,正直的風氣。

  業務單位:與公司有一切業務(含但不限於供貨、施工、促銷合作等關係)往來或聯絡的單位或個人。

  1.4職責許可權

  3.1總經辦負責廉潔自律文化建設方向的指引,監督廉潔規範的有效執行,對廉潔管理規範具有最終裁決權和解釋權。

  3.2監察部負責廉潔自律管理規範的執行,接受全體員工的舉報和監督,對舉報和違規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出具調查過程事實報告。

  3.3行政部負責廉潔自律文化的'宣傳和教育,接受員工收受外部錢物的申報處理,代表公司統一對內外部業務往來的禮品/禮金進行保管和處理。

  3.5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職務行為的日常監督管理,並進行廉潔自律制度的傳達和教育,履行廉潔自律管理規定的監督權和舉報權。

  2.主要內容:

  2.1成立廉潔自律監督委員會

  組長:總經理

  成員: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人力資源部總監、財務部總監、品質部總監

  開發部總監、總務主管、監察主管、人事專員

  2.2廉潔自律監督委員會工作程式

  2.2.1案件的受理:對反映員工廉潔違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委員會成員應及時受理;對所反映的問題線索、性質比較嚴重的,監督委員會必須登記備案,並及時上報總經理。

  2.2.2案件的調查:對反映的廉潔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需要追究相應責任的,監督委員會應將相應證據材料及書面調查報告一併上交至總經理。

  2.2.3案件審理:監督委員根據證據材料及當事人的筆錄,進行案件的定性,並經綜合彙總評議後進行統一發布公告處理。

  2.3廉潔自律規範

  2.3.1不準收受任何業務單位的個人現金、購物卡券、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2.3.2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業務單位的,必須及時向公司行政部申報統一處理。具體需申報的情況如下:

  業務單位不回收的樣品和商品贈品;

  業務單位節假日饋贈的禮品、禮籃等;

  業務單位贈送的其他具有實際價值實物、活動等。

  業務單位組織的集體考察、學習、旅遊等外出活動;

  業務單位贈送的無法拒絕的各類現金、購物卡券、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2.3.3不準向業務單位及其個人借貸錢物。

  2.3.4不準在各業務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有關票據。

  2.3.5不借業務辦理之機,對各業務單位吃、卡、拿、要。

  4.3.6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為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

  2.3.7工作中不弄虛作假,按規定收集整理好各類基礎資料,不做假帳或帳外賬。

  2.3.8不準用公款支付個人名義的宴請。公關或業務接待必須經總經辦批准後在合理的範圍內進行。

  2.3.9不準接受可能對商品和裝置供應價格、工程施工價格的業務合作行為產生影響的錢、物饋贈和宴請。

  2.3.10不準利用逢年過節、婚喪嫁娶、子女升學、喬遷新居、生病住院、生日宴請等藉機斂財,收受下屬及業務往來單位或個人的禮金、禮品等。

  2.3.11不準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在經濟往來中違反有關規定,以各種名義收取回扣、中介費、手續費等歸個人所有。

  2.3.12不借出差、考察、學習之機利用公款進行旅遊娛樂活動,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辦理業務的宴請、禮品饋贈或其他服務。

  2.3.13嚴禁以虛報、謊報等手段獲取榮譽;以虛報、謊報等手段獲取的榮譽、職稱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或者糾正。

  2.3.14不準在推薦、選拔人才中任人唯親、拉幫結派。

  2.3.15禁止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公司資訊牟取個人利益。

  2.3.16不準利用公司的商業秘密、業務渠道、智慧財產權、技術秘密等為本人或他人牟取利益。

  2.3違規追責處理

  2.3.1對違反員工廉潔自律管理規定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對當事人處以1000元的罰款,並進行調崗和降職的行政處理。

  2.3.2對違反員工廉潔自律管理規定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的,公司將對當事人及其直接上級均處以1000元的罰款,當事人予以辭退,並解除勞動合同,其直接上級調崗或降職留用。

  2.3.3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公司保留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權利。

  2.4規定的實施與監督

  2.4.1員工自查

  所有員工每月對照廉潔自律管理規定進行一次自查,自查中發現有任何違規或監督的異常,須將自查報告及時上交監察部留存,由監察部提交監察委員會進行處理。

  2.4.2部門內部檢查

  每個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崗位權責,必須每季度進行一次廉潔檢查,檢查中發現有任何違規或監督的異常,須將檢查報告及時上交監察部留存,由監察部提交監察委員會進行處理。

  2.4.3檢舉和舉報

  公司設立廉潔自律舉報監督電子郵箱,接受全體員工的舉報和監督。

  3.附則

  3.1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市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3.2本制度自2015年8月16日起實行,暫定實施1年。

  公司廉潔管理制度2

  為貫徹集團公司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落實領導責任制,切實加強公司廉政建設,高標準、高質量把北湖商業街建設好,特對公司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的廉潔自律作如下規定:

  一、不準收受勘察、施工、監理等業務單位、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須及時向組織說明並上交。

  二、不準接受可能對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管理規定有影響的禮物饋贈和宴請。

  三、不準在勘察、施工、監理等業務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有關票據。

  四、不準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在經濟往來中違反有關規定,以各種名義收取回扣、中介費、手續費等歸個人所有。

  五、不準在工程招、投標中徇私舞弊。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堅持集體研究和公開監督制度。

  六、未經集體研究決定的事項,不準個人私自作出承諾。

  七、不準用公款支付個人名義的宴請。不準違反接待規定進行公關接待和業務接待。

  八、不準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和其他親友經商辦企業提供任何便利與優惠條件。

  九、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佔有公司財物。

  公司廉潔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樹立企業與員工隊伍的良好形象,促進公司全體員工誠信從業、廉潔自律,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及各下屬部門全體員工。

  第三條:全體員工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依法經營、廉潔從業、誠實守信,全心全意地為公司工作,切實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和個人的良好聲譽。

  第二章廉潔從業行為規範

  全體員工應當忠實維護公司利益,廉潔奉公,忠於職守。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的利益。不得有下列行為:

  ⑴接受或索取與本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或個人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輸送;

  ⑵接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務物件提供的任何利益;

  ⑶將公司業務往來中的折扣、回扣、佣金、禮金、禮品、中介費等據為己有或私分;

  ⑷將公司業務往來中的物品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獲取利益;

  ⑸利用公司的資源、業務渠道、商業秘密、智慧財產權等為本人或他人從事牟利活動或利益輸送;

  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

  侵佔公司財物;

  ⑺利用公司的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等費用假公濟私;

  ⑻有其他謀取私利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第三章實施與監督

  公司督查保衛科將建立下列監督機制,以保證本規定的貫徹執行:

  ⑴鼓勵社會人員和公司內部員工對違規行為進行的投訴或舉報(在各個主要崗位、部門設立舉報電話);由督查科負責人按制度進行調查處理。

  ⑵財務部門在費用稽核時發現問題按第一條的原則進行彙報處理。

  ⑶督查科不定期對所有員工和部門進行抽查,涉及金額較大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⑷發現問題先進行調查,並聽取被投訴人員的陳述和申辯,收集有關證據,根據調查結果按制度進行處理。

  ⑸對能提供一定證據的舉報者,在情況查實後給予舉報者一定的的現金獎勵。

  ⑹在和本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或個人簽訂合同時,每份合同後都要附廉潔自律公告書,雙方要嚴格遵守。

  公司廉潔管理制度4

  為加強公司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製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採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應當將供應商發來的詢價單在公司網站公示公開而不公示;

  (二)將應當採購專案用化整為零或以其它方式規避招標;

  (三)在採購過程中弄虛作假、洩露標底(或其它與招標相當的應當保密的有關情況、資料);

  (四)不按公司制度或購置檔案另行訂立合同,或修改合同條款

  (五)負責採購專案的有關工作人員私下接觸供應商;接受供應商登門拜訪;接受供應商的財物或其它好處;參加供應商的宴請或其它高消費娛樂活動;

  (六)違反公司規定程式,隨意改變公司的.採購標準或增加採購量;

  (七)利用虛假計量等手段,虛報高報採購量;

  (八)透過虛列專案或採購量等手段套取相關款項;

  (九)利用質量驗收或檢驗等手段,索取和收受相關單位財物或好處;

  (十)以計量支付和專案結算等手段索取相關單位財物或好處;

  (十一)訂立的專案合同或材料、裝置採購單價明顯超出正常價格範圍;

  (十二)以資金撥付手段謀取私利,索取和收受相關單位財物或其它好處;

  (十三)開具虛假的發票報銷差旅費用等;

  (十四)在採購工作中出現任何漏洞,造成嚴重後果的,在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的同時,還將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十五)其它違背“客觀、公正、科學”原則,進行招標、評標。

  二、在公司領導班子管理中,嚴禁以下情形。

  1、上級接受下屬的賄賂,過節等特殊情況接受下屬送禮等情形;

  2、下屬範錯上級有意包庇等情況;

  3、部門團隊活動中,避免鋪張浪費,擺闊氣等情形;

  三,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四、公司所有人員應該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五、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經理酌情處理或上報總經理處理;

  六、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准不得公車私用;

  七、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行政部,由行政部備案,財務部登記,並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十,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廉潔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廉潔自律意識,促進員工職業道德建設,增強拒腐抗變的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廉政建設,要注重廉政教育、制度建設,監督制約與獎勵懲處相結合,綜合治理。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分公司、其他分支機構以及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內容與要求

  第四條 不準將職權範圍內的工作變為個人牟取私利的有償中介活動;禁止從事與公司經營品類相同的業務;禁止與公司進行關聯交易經營。

  第五條 不公物私用,不化公為私。不得將公司配發的崗位用品、辦公用品等物品以私人理由帶到公司以外的地方使用或者據為已有。

  第六條 不得在公司利用工作之便售賣私人物品。

  第七條 在公司任何地方發現遺失的財物等,須在第一時間上交部門領導,登記拾遺地點、時間、拾物名稱,以便儘快物歸原主。

  第八條 不得做出任何破壞公司聲譽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徑。

  第九條 公務活動中,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禮品、禮金、銀行卡、有價證券及其他支付憑證、貴重物品等。

  第十條 禁止員工以婚喪嫁娶、喬遷新居、擺滿月酒、父母祝壽、子女升學等為由宴請客戶,收受客戶禮金、禮品、購物卡、各種有價禮券等貴重物品。

  第三章 特別規定

  第十一條 凡涉及公司採購、審計、財務、業務、結算、談判等技術資金敏感部門的人員,不得有如下行為發生:

  1、以任何名義收受、索取客戶或者合作伙伴的現金、有價券(卡)、紅包、貴重禮品等財物;要求客戶或者合作伙伴為自己及親友報銷任何費用或者代辦任何私人事項;或者以其他方式變相索賄受賄。

  2、未經批准接受宴請、受邀外出旅遊或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正常公開的業務招待除外)。

  3、在公司帳外單獨或私下收取回扣;私下向客戶或者合作伙伴借款;利用職務便利對客戶或者合作伙伴進行要挾或者設定人為障礙。

  4、違反公司財務制度,弄虛作假,將公司資金挪作他用。

  5、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資訊串通內部人員或第三方損害公司利益。

  6、在銷售過程中弄虛作假,損害公司既得利益或者預期利益。

  7、偽造、盜用公司票據或印鑑與第三方簽訂虛假合同,謀取利益、損害公司形象。

  8、侵佔、挪用、貪汙、盜竊公司財物;謊報虛報成本、費用;開虛假票據等各種形式的化公為私。

  9、嚴格按照合同規定進行資金支付,執行資金支付審批制度,嚴禁資金提前支付或故意延後支付,確有需要提前支或延後支付,需向總裁請示並提到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章 監督與處理

  第十二條 公司設立總經理廉政舉報電話xx;廉政舉報郵箱xxx,由行政部、人事部、法務部、總經辦、職工代表組成調查組,調查過程公開、公正、嚴禁徇私舞弊,若因調查組成員個人故意行為影響調查結果的`真實有效性,從嚴處理。

  第十三條 各部門分管領導是部門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廉政建設負總責,對本部門內員工和業務單位(人員)發生的違規問題,要及時向總裁辦報告,不得隱瞞,縱容包庇。

  第十四條 各部門員工自覺遵守《廉政管理規定》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之外),不得損害公司利益,自覺接受監督,自覺履行監督義務,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人和事給予勸阻,勸阻不成功的應向公司舉報。

  第十五條 舉報人須對所舉報事項真實性負責,嚴禁虛構檢舉事項,一經查實對檢舉人從嚴處理。

  第十六條 被舉報員工必須主動配合調查組成人員完成調查談話、取證。

  第十七條 對違反公司廉政管理規定及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員工視情節輕重處於以下一種或兩種以上處罰:同時追究分管領導管理失職之責。

  1、通報批評

  2、記過處分

  3、降薪降職

  4、撤職

  5、開除

  6、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並處行業通報

  7、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