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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北京市用人勞動合同簡易版

2022北京市用人勞動合同簡易版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2北京市用人勞動合同簡易版(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北京市用人勞動合同簡易版1

  編號:______

  甲方(單位):

  乙方(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任務。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九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

  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七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機關(蓋章)鑑證員(蓋章)

  鑑證時間:年月日

  北京市用人勞動合同簡易版2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最佳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專案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為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為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不超過十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做出賠償。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用人勞動合同簡易版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北京市用人勞動合同簡易版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舉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

  (略)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專案,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鑑證機關:______(蓋章)合同鑑證人:______(簽章)

  合同鑑證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用人勞動合同簡易版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的期限

  固定期限:自勞動合同簽定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三年(36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2.乙方保證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工藝操作製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和領導交派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勞動報酬:公司採用計件制,多勞多得,核算工資。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並告知乙方,計件單價以甲方的制定的標準為準。

  2.乙方在工作中應發揮積極主動性,進行工作創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能使甲方增加效益和減少損失的,甲方會給予獎勵。

  3.甲方於每月31號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4.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應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解除合同,在乙方辦理了工作交結後可以解除合同。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並終止本合同:

  1.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以暴力、威脅、監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段強迫勞動的。

  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當場庫除並終止本合同。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4、未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並終止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符合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薪水與任何經濟補償:

  1.乙方擅自離職的;

  2.乙方曠工十天以上的;

  3.由他人代領薪水的;

  4.乙方上班怠工以消極思想給生產帶來嚴重影響的;

  5.偷竊;

  6.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專案而任務未結束的;

  7、因生產特殊性乙方在合同期間均要接受甲方提供的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服務的期限為合同簽定之日起36個月。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參照企業相關管理制度償付甲方培訓費用。

  五、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並向甲方出具終止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後,結清應支付的報酬,結清工資後雙方合同自動失效。

  六、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2.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應向甲方如實告知自己身體的重大疾病,已患其它傷痛的基本情況,甲方許諾保證不歧視。如有隱瞞,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本企業相應規章制度視同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員工進廠前必須認真閱讀,理解企業制度。合同簽定時,視同乙方對企業相關制度知悉並認可。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用人單位: 職工姓名:

  聯絡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