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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手機管理制度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 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組織所設定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為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班級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1

  針對我校學生中使用手機者日益增加,並且有些學生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如:課堂中電話鈴響、上自習時玩手機或聽音樂、就寢後長時間上網或簡訊聊天、考試手機舞弊等),干擾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就寢秩序,增加家庭經濟負擔的狀況。學校為遏制過度使用手機風氣蔓延,幫助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就寢的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允許學生星期六下午和晚上使用手機(節假日等學校放假時間除外),其它時間一律不能使用手機。

  第二條:走讀生一律不能攜帶手機進校園;住校生的手機每週星期天早自習時主動配合上交到班主任處統一管理(妥善保管);每週星期六中午發回給學生。

  第三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絡的,可以借用任何一位老師的手機,教師應提供方便。

  第四條:凡在規定時段外攜帶並使用手機的或在教室充電的,一律收繳手機和充電器,學期結束時由家長到年級組長處認領。

  第五條:凡在規定時段外攜帶並使用手機的或在教室充電的,將納入文明班級考核與評比方案中班風班紀條款,每起扣除班級考核分2分。

  第六條:學生上交手機或收繳手機時,有關機、取出手機卡的處置權利。

  第七條:政教處將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查,對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的`,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教師,視情節輕重按《信豐縣第二中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處罰。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2

  隨著手機的普及以及手機功能的不斷拓展,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日益突出。為避免學生不當使用手機,創造良好的教與學氛圍,向學生提供安全的、有保障的學習環境,借鑑區內外中小學手機管理的經驗,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目的

  加強學生手機管理主要是為了規避以下可能引發的問題:

  1.引發攀比心理;

  2.導致偷盜、搶奪和潛在的欺負行為;

  3.影響學習,比如分散注意力、干擾課堂、考試作弊等;

  4.垃圾簡訊、不良圖片、照片或影片及上網不安全因素等對學生髮展產生不利影響;

  5.影響家庭教育,比如家長透過手機與孩子談話而忽略面對面的交流和關心;

  6.從微波輻射安全形度來看,學生經常使用手機可能有害身體健康。

  二、具體規定

  1.禁止學生帶手機進入學校。

  2.如果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學校,學生及家長必須填寫承諾書,()家長務必陳述學生帶手機入校的理由。並獲得學校批准。

  經學校批准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須同時遵守以下規定:

  (1)不攜帶高檔手機到校;

  (2)在課堂上必須關機;

  (3)非緊急情況,在校期間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機,如通話、發簡訊、玩遊戲、拍照、攝像、上網等;

  (4)同學之間不得相互借用手機;

  (5)不得在教室、宿舍或教師辦公室充電;

  (6)出於安全和禮貌,不允許使用耳機;

  (7)必須確保手機中沒有暴力或低階的圖片;

  (8)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帶手機入考場,考試期間可交由老師暫為保管。

  經學校批准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使用手機應承擔的責任:

  (1)在上學或放學路上手機丟失或被盜,學校不承擔責任;

  (2)在校期間,如果發生丟失、損壞、被盜以及因輻射引發健康問題,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3)若因充電或其他行為造成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手機所有人承擔;

  (4)建議學生為手機設定密碼,學生要對手機涉及的隱私負責,學校對手機中的資訊資料的損壞或丟失不負責任。

  3.家長如需聯絡學生,可以透過班主任、老師或門衛等途徑傳遞資訊;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學生可以使用學校設定的專用電話聯絡父母。

  三、對違規行為的處罰

  1.如果學生帶手機,而沒有提交承諾書或沒有被學校批准,手機須交由學校暫收代管,並通知家長一星期後取回。

  2.學生違規攜帶手機到校或獲學校批准帶手機到校而在校內外違規使用手機,初犯予以全校通報批評,重犯予以校級處分,屢教不改者直至開出學籍勒令退學處理。並對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其它可以隨身攜帶的行動通訊工具,包括各種式樣的電子音視、遊戲機等行動式無線娛樂裝置的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3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手機已經成為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聯絡工具,在通訊聯絡、交流感情、增進友誼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手機的過度使用,也給學生的學習、生活以及學校的管理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部分學生不分時間、地點地利用手機聊微信、玩遊戲,錄影片,不恰當的使用手機會使學生資訊洩露,危及學生人身財產安全;學校是人員密集場所,在公共區域為手機充電有可能引起火災,危害全校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更有學生在考試時利用手機舞弊。為保證校園安全、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提高學生學習成績、建立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引導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展,現對我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為保證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學生不得私自在宿舍、教室、實驗室等任何公共場合充電,一經發現,班主任及值班老師有權暫時管理手機,學期結束時通知其家長領回。

  二、午休和就寢期間不得在宿舍大聲播放手機音樂,晚上熄燈後不得使用手機上網或接打電話,一經發現,宿管老師有權暫時幫助其管理手機,上交班主任或學生科協助處理。宿管老師將情況記錄在交接班情況登記表上。

  三、學生不得在上課時間段內使用手機,課堂上手機必須處於靜音狀態,班主任或學生科老師、任課老師有權隨時抽查。家長可在學生非上課時間段內與學生聯絡。

  四、如發現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手機,班主任、學生科老師、任課教師有權暫時代管,並將情況記錄在課堂情況登記表上。

  ①第一次違規使用手機,批評教育寫出書面檢查和保證,沒收後當週週五離校前歸還。

  ②第二次違規使用手機,家長到校和班主任共同教育學生,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同時由家長將手機領走。

  ③第三次違規使用手機由班主任負責保管,學期末家長會歸還家長,禁止該生將手機帶入課堂。並做出相應的紀律處分。

  五、學生在校期間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不得隨意借給別人,不得隨處亂放。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有需要保管的學生,可將手機交付班主任,由班主任暫代保管。

  六、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嚴禁登入不適合未成年人瀏覽的網站,不上傳、不下載,不傳播反動資訊、色情內容,不利用手機發虛假資訊、騷擾他人;不洩露他人隱私,不擾亂社會秩序;如有違反,一經查獲,將沒收其手機。給他人和社會造成損害的將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七、拒不上交手機或因收繳手機而頂撞老師,視情節輕重學校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八、學校將違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行為列入班級量化考核專案,上課使用手機被發現的,扣個人量化考核2分。

  望家長和班主任加強教育和引導,廣大同學積極配合,正確、合理、文明地使用自己的手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行為規範。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4

  一、提前申請

  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電話手錶)帶入校園。如果確實有需要將手機(電話手錶)帶入校園的,須經家長同意、向學校學生髮展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後方可帶進校園。

  二、統一管理

  學生進校後,將手機(電話手錶)統一交由各班主任管理,放置在指定地點,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

  三、及時聯絡

  確保班主任與家長的聯絡方式暢通,便於家長聯絡學校;家長如遇到緊急情況,請與班主任或科任老師聯絡,班主任要及時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保證家校應急聯絡;學生需要聯絡家長,在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知曉情況下,可借教師電話或使用休閒平臺固定電話進行聯絡。

  四、作業管理

  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透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佈置作業,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五、教育引導

  透過國旗下講話、班隊會等多種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電話手錶),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六、家校溝通

  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5

  第一條 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並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 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經班主任、年級組長稽核同意後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進入校園後學生需第一時間將手機交給班主任統一保管,住宿學生手機由宿管老師統一保管。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 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微機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後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手機進入考場。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給監考教師。

  5、僅限於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資訊、考試作弊、看電子書籍、聽音樂、玩遊戲等。

  6、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絡學生,可與班主任先行聯絡。

  7、學生確需使用手機時,須向班主任(宿管老師)說明原因及使用時長,經老師同意後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後及時交給老師保管。

  第四條 檢查

  1、學校各處室領導、班主任、任課教師、宿管老師、中午值班老師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宿管老師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抽查學生手機狀態,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 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扣留手機一週,由班主任批評教育,並通報家長;第二次扣留一月,全校通報批評;第三次扣留至學期末,給予記過處分並記入學籍檔案,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給予記大過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家長監督在家反省一週並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3、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6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路傳播不良和低俗資訊,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並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後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後關閉手機。

  6、僅限於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資訊、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絡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絡。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幹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抽查學生手機狀態,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並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並經批准後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7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後,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簡訊息;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遊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並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後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後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並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並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絡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8

  一、目標:

  為進一步最佳化學校校園文化管理環境,學校特設立手機的監管領導小組。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節課要巡查一次並做好巡查記錄。

  3、堅決做到發現一例處理一例並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統計通報工作。

  5、做好沒收學生手機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學生家長承諾書存檔工作。

  7、非住校生學校安排值日生採取一進一查制度。

  三、處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此手機由學生第一監護人來學校領取。領取時家長應給學校寫一份承諾書。否則,任何人不允許領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沒有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學校查處一例,沒收一例。該手機必須等到該生畢業後由該生第一監護人方可領取。

  3、凡是家長給學校寫過承諾書的,再次發現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沒收。等到該生畢業後方可領取。

  四、相關考核

  1、凡是學生上課期間玩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後方可領取。並扣科任教師2元。

  2、不上課期間,發現學生帶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後方可領取。並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學生舉報一例者,經查屬實,給舉報者班級加20分。

  4、凡發現為學生使用手機提供便利者,一律通報批評並扣該班級20分。

  5、後勤工作人員,凡發現學生在生活區帶手機,特別是接打手機者,一律給予沒收,並交到學校且給予該生班主任扣2元,若後勤工作人員發現不給予處理者,一次扣相關後勤工作人員2元。

  6、寢室內應加大安全檢查次數,發現刀具、火機、課外書籍,一律沒收,並交到學校。凡學校檢查時安全檢查落實不到位者,每次扣相關人員2元。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9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並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資訊。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資訊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並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集會、晚間就寢後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簡訊、玩遊戲、上網。如有違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並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資訊,自覺抵制不良資訊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10

  1、學校不提倡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更不提倡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丟失由學生個人負責。

  2、學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由家長填寫正式申請表,經班主任和學生處批准後方可帶入。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學生處各一份。

  3、學生進入教學區(教室樓、實驗樓、會議室)嚴禁使用手機,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讓手機處於關機狀態,上課和課間時間(含晚自修)不準使用手機。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燈後,應將手機關機或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後,使用手機在宿舍聊天,聽音樂、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6、若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應當接收手機,並及時將手機等轉交給班主任處理。

  7、一個學期內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違規使用手機者,學校取消其帶手機進校園的資格,並視情節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11

  1、河南宏力學校高中部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透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絡;家長可以直接透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絡。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並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週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河南宏力學校高中部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12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簡訊;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班級手機管理制度13

  1、學生不得私自帶手機帶教室;

  2、個人擁有手機的同學,應及時向老師彙報,並做好登記;

  3、有手機的同學把手機上交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保管;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並違反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7、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學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