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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成語出處

魚我所欲也成語出處

  孟子在《魚我所欲也》一文中想要表示的的是:“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以下是文章中具有中心思想代表性的成語,供大家學習。

  《魚我所欲也》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惡(wù),所惡(wù)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wù)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bì)患者何不為(wéi)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bì)患而有不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wù)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則生,弗(fú)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爾而與之,乞人不屑(xiè)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wèi)宮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識窮乏者得(dé)我歟(yú)?鄉(xiàng)為(wèi)身死而不受,今為(wèi)宮室之美為(wéi)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qiè)之奉為(wéi)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wèi)所識窮乏(fá)者得(dé)我而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wèi)失其本心。

  出自《魚我所欲也》的成語

  捨生取義:出自《魚我所欲也》;捨棄生命為正義,指為正義而犧牲生命.

  嗟來之食:出自《魚我所欲也》;這則成語的意思是指帶有侮辱性的或不懷好意的施捨.嗟:不禮貌的招呼聲,相當於現在的"喂".

  《魚我所欲也》出處

  選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版),題目是編者加的。中心論點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或者是“捨生取義。”解題:孟子主張人性是善的,他認為人生而具有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 只要不使這些善心喪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備“仁義理智”

  《魚我所欲也》簡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他從人應如何對待自己的慾望入手,在生與死、利與義、守義與失義等方面,層層深入、正反對比地論證了義重於生,必須捨生取義。還強調指出“非獨賢者有是心(捨生取義之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人如果經不住萬鍾、宮室、妻妾、施恩的誘惑,必然會“失其本心(捨生取義之心)”。

  《魚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對魚和熊掌之間的抉擇,比喻面對生命和大義之間的選擇,孟子會毅然“捨生而取義者也”。這當中的'“義”和文章最後的“此之謂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惡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為“廉恥之心”)。因為人只有擁有“羞惡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線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範圍所不接納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於生”的事,這樣才能不被“宮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識窮乏者得我”所誘惑,而像“不食嗟來之食”的人一樣,內心有一種凜然的“義”。

  《魚我所欲也》一文字身的結構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論點應當是:人皆有“所欲有甚於生,所惡有甚於死”的“本心”,“賢者能勿喪耳”。如果把《魚》文分成三段來分析,是不難說明這一觀點的。本文邏輯嚴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對比等修辭手法的運用,使語言生動、流暢,氣充詞沛,頗具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