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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寫作特點與結構分析

《魚我所欲也》寫作特點與結構分析

  導語:《魚我所欲也》是一篇論述道德標準和政治節操的說理散文。

  寫作特點

  1.議論嚴密,層層深入。

  文章圍繞“捨生取義”的中心論點立論,從正面論述生死與“義”的關係,指出捨生取義是人的本心;從反面論述見利忘義是喪失人的本心,從而再次重申文章論點。結構嚴謹,層層深化。

  2.善用比喻。

  開篇以魚和熊掌設喻,引出中心論點。第二段以“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比喻守義不辱,形象生動。

  3.善用對比。

  第一段正反對比闡述“義”重於“生”的道理,從反面假設推理,又從正面事實說明人能不貪生,不避患。第二段舉例論證,以正反兩個事例進行對比,說明人們對待利慾引誘的不同態度,批判為追逐個人名利而喪失羞惡之心的人,重申中心論點。

  結構分析

  第一段

  本段可分為四層。

  第一層(“魚,我所欲也”——“捨生而取義者也”),第一句話以魚和熊掌比喻“生”與“義”這一對概念。魚是美味,人人可食;熊掌也是美味,但其美遠遠勝過魚,且不易得,因此舍魚而取熊掌。孟子以魚喻“生”,以熊掌喻“義”,形象地區分了“生”與“義”的價值高下。第二句是由第一句的設喻引出來的論點:“捨生而取義者也”,這是本文的題旨。

  第二層(“生亦我所欲”——“故患有所不闢也”),從正面闡述,說人們把“義”的價值看得高於生命,所以不能苟且偷生,寧願赴死也不願行不義。這裡所說的“甚於生者”就是指“義”,“甚於死者”就是“不義”。

  第三層(“如使人之所欲”——“所惡有甚於死者”),正反對比,進一步闡述“義”重於“生”的道理。先從反面論述,用兩個假設複句反問,如果人只是欲生惡死,那就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接著用“由是”開頭的句子做正面論述,說明事實上人能不貪生,不避患;最後用“是故”兩句得出結論,證明“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因而人能捨生取義。

  第四層(“非獨賢者”——“賢者能勿喪耳”),這句話運用了遞進論證法,前文已論證“義”字的存在,這裡使主題昇華,證明“義”字不只是少數賢者具備,而是人人皆具備,它似乎成了一種充塞天地之間的正氣,無處不有,只是賢者更能保持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