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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字詞總結

魚我所欲也字詞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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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

  所欲有甚於生者:對

  萬鍾於我何加焉:比

  【與】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同“歟”

  呼爾而與之:給予

  《魚我所欲也》通假字:

  【故患有所不闢】“闢”通“避”,躲避。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辯”通“辨”,辨別。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得”通“德”,感激。

  【鄉為身死而不受】“鄉”通“向”,從前。

  【所欲】“所”動詞,相當於名次,意為“喜愛的東西”。

  【得兼】同時得到

  【有甚於】比……更重要。

  【苟得】苟且得到,這裡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惡】厭惡,與“欲”相反。

  【患】禍患,災難。

  【使】假如,假使。下文“使”義同。

  【何不用也】有什麼不可以使用的呢?

  【由是】按照這種方法。

  【是故】因此,由此可見。

  【非獨】不僅僅。

  【勿喪】不喪失(其本心)

  【簞】古代盛飯用的圓竹器。

  【豆】古代盛飯或其他食品的器皿。

  【羹】煮或蒸成的汁狀、糊狀、凍狀的食品。

  【呼爾而與之】沒有禮貌地呼喝著給他吃。爾,助詞。

  【蹴爾】用腳踐踏著。

  【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不願意接受。

  【萬鍾】鍾:古代的一種計量器名。六斛(hú)四鬥為一鍾。萬鍾:指很厚的俸祿。

  【何加】(有)什麼益處。

  【奉】奉侍。

  【所識窮乏者得我歟】所識窮乏者:所認識的貧窮的人。得,通“德”,恩惠,這裡是感激的意思,動

  詞。

  【向為身死而不】為,為(之)全句:從前為了“禮義”寧死也不接受。

  【今為宮室之美為之】第一個“為”,wèi,介詞。第二個“為”,wéi,動詞,這裡是接受的意思。

  【是亦不可以已乎】是,此,這。已,停止,放棄。

  【本心】天性,天良。

  《魚我所欲也》詞語古今異義: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古義:一種量器。今義:計時的器具或中空的響器。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古義:代詞,這種。今義:判斷動詞,是。

  《魚我所欲也》詞類活用: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一般“得”名詞,恩惠,在這裡活用為動詞,感激

  《魚我所欲也》多義詞辨析:

  【為】今為宮室之美而為:介詞,為了

  今為宮室之美而為之:接受

  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動詞,做

  向為身死而不受:寧願

  【得】

  故不為苟得也:得到

  所識窮乏者得我歟:感激

  【是】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這種

  是亦不可以已平:這種做法

  【之】

  呼爾而與之:代詞,他

  為宮室之美:助詞,的

  【而】

  呼爾而與之:表修飾,不譯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錶轉折,卻

  魚我所欲也對照翻譯: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大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採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幹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

  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可是有的人)見了“萬鍾”的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卻接受了;先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惡廉恥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