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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送李判官赴東江》註釋

王維《送李判官赴東江》註釋

  《送李判官赴東江》

  朝代:唐代

  作者:王維

  原文:

  聞道皇華使,方隨皂蓋臣。

  封章通左語,冠冕化文身。

  樹色分揚子,潮聲滿富春。

  遙知辨璧吏,恩到泣珠人。

  註釋:

  1、天官:即天上的星官。古人認為,天上的星星與人間的官員一樣,有大有小,因此稱天官。

  2、將星:”,《隋書·天文志 》說,天上有十二個天將軍星,主兵象;中央的大星是天的`大將,外邊的小星是吏士;大將星搖晃是戰爭的預兆,大將星出而小星不同出,是出兵的預兆

  3、刁斗:軍中用具,白天用來燒飯,夜間用於打更報警

  4、井陘:即井陘口,又名井陘關,唐時要塞,在今河北井陘縣境內。

  5、鳳闕:漢代宮闕名,在建章宮東,因為其上有銅鳳凰而得名,此處借漢說唐,用以泛指宮廷。

  6、龍庭:原指匈奴單于祭天的地方,此處指匈奴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