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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話故事手抄報

童話故事手抄報

  童話故事最初是傳統口述民間故事的一部分,通常會被講述的具戲劇性並以口耳相傳的方式世代相傳。因此,童話的歷史難以考證。尤其是早期不識字的說書人所說的故事,通常都沒有任何書面紀錄可供後世參考。最早有以文字形式流傳的童話故事是在公元前1,300年的古埃及,自此之後童話故事開始在寫作形式的文學作品中出現,諸如公元100至200年間阿普列烏斯(Apuleius)所著《金驢記》(The Golden Ass)出現的愛神與美女(Cupid and Psyche)或是公元200至300年間印度的《五卷書》,但由故事本身無法得知這些故事是不是反應當時當地社會所流傳的民間故事。許多證據顯示許多之後童話故事集裡的故事都是根據民間故事重新編寫而成的。

  這些故事合集通常根據更古老的民間故事而來,像是《一千零一夜》、《吸血鬼的故事》(Vikram and the Vampire)及《彼勒與大龍》(Bel and the Dragon)。除了這些合集之外,中國的道家哲學家,像是《列子》與《莊子》,也都將一些童話故事以他們的表現方式出現在他們的哲學思想中。而在較廣泛的定義中,《伊索寓言》(公元前六世紀)是西方世界第一本著名的童話集。

  “童話”一詞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是“兒童文學的一種體裁,透過豐富的想象、幻想和誇張來編寫適合於兒童欣賞的故事”。“童話”一詞在《辭海》中的`基本解釋是“兒童文學的一種,經過想象、幻想和誇張來塑造藝術形象,反映生活,增進兒童性格的成長”。

  綜上所述,所謂童話是兒童文學體裁之一,透過豐富的幻想和誇張、象徵、擬人的手法塑造形象,以適宜於兒童閱讀的作品。

  童話是兒童文學的一種。這種作品透過豐富的想象、誇張和象徵來塑造形象,反映生活,對兒童進行思想教育。語言通俗生動,故事情節往往離奇曲折,引人入勝。

  童話又往往採用擬人的方法,舉凡花鳥蟲魚,花草樹木,整個大自然以及傢俱、玩具都可賦予生命,注入思想情感,使它們人格化。而且還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由作家創作的,著名的有丹麥的《安徒生童話》,德國的《豪夫童話》,英國的《王爾德童話》。

  另一類是在人民群眾口頭流傳,後經有心人搜尋、整理而成的,著名的有《格林童話》,如《白雪公主》、《小紅帽》、《灰姑娘》等,都選自於它。

  童話(fairy tale)是一種小說題材的通俗文學作品,通常是寫給孩子看的。一般童話中有很多超自然人物,如會說話的動物、精靈、仙子、巨人、巫婆等。在現代西方文學的寫作方法中,「童話故事的結局」(fairy tale ending)通常指的也是快樂的結局,如很多童話故事中一般有公主和王子。

  由於在西方的許多文化中,惡魔與巫婆等童話元素常被認為是存在於真實世界中的,這時童話就可能變成傳說,接近史詩。在文體上,童話與傳說、史詩的主要區別是,童話故事往往會在故事中多加入一些對人、事、物的虛構描述以增強故事性。一個範例是故事開頭用「很久很久以前……」來描述,而不是具體的真實時間。

  近幾個世紀以來,各種形式的童話在不同的國家及不同的文化中廣泛被發現。童話故事可以口述或寫作的方式存在,但僅有寫作的方式得以流傳下來,使得童話故事確切出現的年代難以考證。但就可考的文學紀錄而言,童話故事至少已經存在超過千年。在西方,早期的童話並不被稱為「fairy tale」,而是被視為短篇小說的文體。「fairy tale」一詞被認為最先是由法國作家d'Aulnoy女士所提出。時至今日,童話故事的流傳仍以寫作方式為主。

  早期「童話」的聽眾群除了兒童外還包括成人,後來,隨著格林兄弟所蒐集整理的《格林童話》以及其他一些作家作品的出現,童話這一文體被正式與兒童相聯,並且這之後這種關聯性日漸加深。

  在童話的分類上,民俗學者採用了許多不同的方法,其中最為著名的有阿爾奈-湯普森分類法以及弗拉基米爾·普羅普的形態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