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話是什麼
童話,兒童文學的一種體裁,透過豐富的想象、幻想和誇張來編寫適合於兒童欣賞的故事。童話具有語言通俗生動,故事情節離奇曲折、引人入勝的特點。童話常採用擬人的手法,賦予鳥獸蟲魚花草樹木等生命,使其擁有人的思想感情。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童話是什麼,一起來看看吧。
一般童話裡有很多超自然人物,像會說話的動物、精靈、仙子、巨人、巫婆等。在現代西方文學的寫作方法中,“童話故事的結局”(fairy tale ending)通常指的也是快樂的結局,就像大多童話故事中公主和王子一般。
在許多文化中,惡魔與巫婆等常被認為是存在於真實世界中的,這時童話就可能變成傳説,如此一來說故事和聽故事的人也會更覺得故事是一段史實。但是和傳說與史詩有所區別的是,童話故事往往會在故事內容中多加入一些對實際人、事、物未必是真實的描述以增強故事性。通常童話故事的起頭都會用“很久很久以前……”來開始對整個故事的描述,而非真實事件所發生的時間。
幾個世紀以來,各種形式的童話在不同的國家及不同的文化中廣泛被發現。童話故事可以口述或寫作的方式存在,但僅有寫作的方式得以流傳下來,使得童話故事確切出現的年代難以考證。但就所流傳下來可考的文學紀錄而言,童話故事至少已經存在超過千年。在西方,早期的童話並不被稱為“fairy tale”,而是被視為短篇小說的文體。“fairy tale”一詞被認為最先是由法國作家d'Aulnoy女士所提出。時至今日,童話故事的流傳仍以寫作方式為主。
早期“童話”的聽眾群除了兒童外還包括成人,後來,隨著格林兄弟所蒐集整理的《兒童與家庭童話集》以及其他一些作家作品的出現,童話這一文體被正式與兒童相聯,並且這之後這種關聯性日漸加深。
在童話的分類上,民俗學者採用了許多不同的方法,其中最為著名的有阿爾奈-湯普森分類法以及弗拉基米爾·普羅普的形態分析法。
童話集: 《安徒生童話》、《格林童話》《一千零一夜》等。
【童話分類】
從表現方法來看,童話一般有三種:
擬人體童話(代表作如《木偶奇遇記》);
超人體童話(代表作如《巨人的'花園》);
常人體童話(代表作如《皇帝的新裝》);
但這三者並非截然分開的,有時互有聯絡。也就是說,在一篇童話中,可能既有常人體表現方法,也有擬人體表現方法。以此類推,其它也是如此。從表現題材上看,童話(大概念的“童話”)又分為科學童話 (又稱“知識童話”)和文學童話(又稱“品德童話”)兩類。而平時所說 的“童話”則預設為“文學童話”。
童話的邏輯
簡介
童話的邏輯性是指幻想和現實結合的規律。所有的童話都是虛構的,但有的讀起來似乎入情入理,而有的卻覺得牽強附會,原因就在於前者符合童話的邏輯,而後者卻忽略了這一點,以至破壞了整個故事的合理性。
童話的邏輯性建築在假定之上,即作者必須為幻想人物的活動、虛構的故事情節的發展提供一個假設的條件,然後從這一假定的前提出發,使事物按照自己的邏輯發展下去,使假想的人物在假想的生活環境條件下,合理地自然地發展。在一些超人體的童話中,並不是隨意地讓一個平常人騰雲駕霧,各種魔術仙法也不會無緣無故地施展,只有童話人物被賦予超人的能力,獲得某種“寶物”,或者當這個人物進入一個足以產生魔法的境地以後,才會發生奇境。例如《五彩雲毯》中,主人公採集雲朵、織雲毯、到日宮去拜訪太陽神等等,就因為她是仙女,才能完成這些事情,而換作凡人,若無一定的條件,就不符合童話的邏輯了。因此,如果超人體童話,不揭示出種種超人力量產生的原因,童話所描寫的一切就會成為無源之本、無本之木,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例如《音樂樹》中,地上長出了音樂樹,也是有一定童話邏輯的,正如作品中所寫:“這樹是那塊小提琴的碎片長成的,貝西的血汗澆灌了這塊土地,他的音樂又給了它生命,使它變成一種奇特非凡的樹。” 童話的邏輯性還要求在安排人物思想活動、角色之間相互關係、事件發展變化等方面,必須遵循生活規律和自然規律。也就是說,童話描述的雖然是超脫現實的幻想世界,但其中的人物、現象卻仍然要嚴格地遵守真實生活的邏輯性。比如,作者儘可以講述小羊如何和兇惡的狼打交道,但如果寫一隻初生的羊羔竟然吃掉了狼,那就顯得十足的荒唐。在《山米,貓媽媽的孩子》中,小松鼠山米之所以能成為貓媽媽的孩子,是因為它失去母親,而母貓正好又失去小貓,在這種特殊條件下,山米由母貓餵養長大,彼此才能互相接納。作品中,山米並未成為小貓,而仍然保持松鼠的種種特性。如果把它寫得如同小貓,就不符合童話邏輯了。常人體童話也是如此,人物的種種活動都與他們的身份、性格等相符。
作用
童話的邏輯效能使虛構的故事得到合乎邏輯的發展,也就是使假戲真做,使作品獲得強烈的藝術真實性。但是,運用童話的邏輯並不能改變童話本身純虛構的性質,讓讀者真去相信種種假想的故事,相反,它只能突出童話虛構的性質和作用。
科學童話尤其要注意童話的邏輯性,更要符合科學邏輯性,不允許違背科學規律和科學實際的情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