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詩經> 詩經三部分

詩經三部分

詩經三部分

  《詩經》是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葉約五百年間的詩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詩”,有目無辭,不計在內)。最初稱《詩》,被漢代儒者奉為經典,乃稱《詩經》,也稱《詩三百》。他開創了我國古代詩歌創作的現實主義的優秀傳統。《詩經》裡的內容,就其原來性質而言,是歌曲的歌詞。《墨子·公孟》說:“頌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意謂《詩》三百餘篇,均可誦詠、用樂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記·孔子世家》又說:“三百五篇,孔子皆絃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這些說法雖或尚可探究,但《詩經》在古代與音樂和舞蹈關係密切,是無疑的.

  《詩經》“六義”指的是 風、雅、頌、賦、比、興,前三個說的是內容,後三個說的是手法。

  《風》、《雅》、《頌》三部分的劃分,是依據音樂的不同。

  “雅”是“王”之樂,這個地區周人稱之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當時把王之樂看作是正聲——典範的.音樂。周代人把正聲叫做雅樂,猶如清代人把崑腔叫做雅部,帶有一種尊崇的意味。大雅小雅可能是根據年代先後而分的,也可能根據其音樂特點和應用場合區別而分。

  “頌”是專門用於宗廟祭祀的音樂。《毛詩序》說:“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這是頌的含義和用途。王國維說:“頌之聲較風、雅為緩。”(《說周頌》)這是其音樂的特點。

  “比”,用朱熹的解釋,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詩經》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於變化。如《氓》用桑樹從茂到凋落的變化來比喻愛情的盛衰;《鶴鳴》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來比喻治國要用賢人;《人》連續用“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膚,“犀”喻美人之齒,等等,都是《詩經》中用“比”的佳例。

  “賦”和“比”都是一切詩歌中最基本的表現手法,而“興”則是《詩經》乃至中國詩歌中比較獨特的手法。“興”字的本義是“起”。《詩經》中的“興”,用朱熹的解釋,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就是藉助其他事物為所詠之內容作鋪墊。它往往用於一首詩或一章詩的開頭。大約最原始的“興”,只是一種發端,同下文並無意義上的關係,表現出思緒無端地飄移聯想。就像秦風的《晨風》,開頭“彼晨風,鬱彼北林”,與下文“未見君子,憂心欽欽”云云,很難發現彼此間的意義聯絡。雖然就這例項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時代懸隔才不可理解,但這種情況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現代的歌謠中,仍可看到這樣的“興”。

  進一步,“興”又兼有了比喻、象徵、烘托等較有實在意義的用法。但正因為“興”原本是思緒無端地飄移和聯想而產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較實在的意義,也不是那麼固定僵板,而是虛靈微妙的。如《關》開頭的“關關鳩,在河之洲”,原是詩人借眼前景物以興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的、但關和鳴,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間的和諧恩愛,只是它的喻意不那麼明白確定。又如《桃夭》一詩,開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華”,寫出了春天桃花開放時的美麗氛圍,可以說是寫實之筆,但也可以理解為對新娘美貌的暗喻,又可說這是在烘托結婚時的熱烈氣氛。由於“興”是這樣一種微妙的、可以自由運用的手法,後代喜歡詩歌的含蓄委婉韻致的詩人,對此也就特別有興趣,各自逞技弄巧,陳出新,不一而足,構成中國古典詩歌的一種特殊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