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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江有汜》

詩經《江有汜》

  《江有》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原文:

  江有,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

  江有渚,之子歸,不我與。不我與,其後也處。

  江有,之子歸,不我過。不我過,其嘯也歌。

  譯文

  大江自有分流水。這個人兒回故里,不肯帶我一同去。不肯帶我一同去,將來懊悔來不及!

  大江自有洲邊水,這個人兒回故里,不再相聚便離去。不再相聚便離去,將來憂傷定不已!

  大江自有分叉水,這個人兒回故里,不見一面就離去。不見一面就離去,將來號哭有何益!

  註釋

  ⑴(sì四):由主流分出而復匯合的河水。

  ⑵歸:嫁。

  ⑶不我以:不用我。

  ⑷渚(zhǔ主):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水中小洲曰渚,洲旁小水亦稱渚。”

  ⑸不我與:不與我。

  ⑹處:憂愁。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處’,假借為‘’,實為‘鼠’”《詩經·小雅·雨無正》“鼠思泣血”,鼠思,憂思也。

  ⑺(tuó駝):江水的支流。

  ⑻過:至也。一說度。

  ⑼嘯:一說蹙口出聲,以抒憤之氣,一說號哭。嘯歌:聞一多《詩經通義》“嘯歌者,即號哭。謂哭而有言,其言又有節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