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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中的孝道精神

《詩經》中的孝道精神

  《詩經》作為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其在倫理方面的教化力量不可忽視。以下是小編分享的《詩經》中的孝道精神,歡迎大家閱讀!

  一、孝道精神在《詩經》中的體現

  “孝”字在《詩經》中總共出現17次,分佈在《天保》《卷阿》《六月》《楚茨》《洋水》《下武》《雍》《文王有聲》《載見》《既醉》《閔予小子》和《閟宮》中。此外,依據《毛詩正義》的註解和各家對其主題的註釋,還有《凱風》《鴇羽》《陟岵》《四牡》《小宛》《小弁》及《蓼莪》八篇反映孝道精神。上述所列都是直接反映孝道精神的詩篇,還有一些詩篇間接談到孝道觀念,分別是《採蘋》《采蘩》《南山》《斯干》和《桃夭》等。這些詩篇中的孝道精神大致可分為三類:侍奉贍養父母;男女及時婚配,傳宗接代;祭祀祖先、繼承祖業。

  (一)奉養父母之孝

  《孝經》中說,孝道最先是事親,再次是事君,最後是立身。孝道觀念,最初是用在對父母的贍養侍奉上。“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是孔子對孝的認識,這要求子女要近身侍奉贍養父母,承擔起對父母盡孝的責任。此外,父母會擔憂、牽掛遠行的子女。因此,“父母在,不遠遊”是《詩經》中孝道精神的內涵之一,這種孝道精神在《詩經》中主要是透過反面批判和諷刺來展現子女無法奉養父母的悲痛。

  《陟岵》和《鴇羽》都是孝子行役,不得養其父母的詩篇,從反面描寫烘托出因自己常年在外服徭役,而無法奉養父母的悲痛之情,以及繁重的徭役使得父母沒有糧食生存的悲哀,情感悲切,使人動容,可見戰爭對孝道精神的破壞和摧殘是多麼慘烈。

  《四牡》也同樣以因在外服役無法奉養父母為主題,詩篇以馬在路上賓士開頭,眺望前方長遠的路途,情不自禁想到遙遠的家鄉和親人,“豈不懷歸”寫出了詩人懷念家鄉的強烈情感,但王家的差事尚未完成,只能長期顛簸於徵戰途中,無法迴歸到日思夜想的家。最後三章寫想起家中父母無人照顧,自己無法歸去奉養父母,內心感到無比痛苦傷悲,只能把親人的思念寄託於詩,以此表達自己無法奉養父母的悲痛。

  由上可以看出,在繁重的徭役壓力下,青壯年都去服徵役而不得養其父母,孝道精神得不到重視和發揚。詩人進行了深刻的諷刺和反面抨擊,從側面強調了“孝”的重要性和對孝道精神的重視,同時也深刻展示了對父母盡孝的重要內涵和意義。

  (二)傳宗接代之孝

  傳宗接代是整個家族的大事,不履行這一義務將是最大的不孝。由此可以看到“孝”與生殖崇拜有密切的聯絡。將傳宗接代作為一種美德善行,體現出一種德孝相統一的孝道觀。

  《毛詩序》解釋《周南·螽斯》說:“后妃子孫眾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則子孫眾多。”這首詩全篇用比,寫出后妃不嫉妒眾妾,並與其和諧相處,因此子孫眾多,說明她是有德有福之人,其行為符合為家族開枝散葉、傳宗接代的孝道規範。

  《桃夭》一篇同樣表現了后妃之德和孝道精神。《毛詩序》中說:“《桃夭》,后妃之所致也。不妒忌則男女以正,婚姻以時,國無鰥民也。”此詩以桃起興,在仲春令會男女的習俗中,男女及時婚配,從而能生兒育女,為家族傳宗接代延續血脈,這也可以說是孝道精神的一種體現。

  朱熹《詩集傳》雲:“孝子,主人之嗣子也。”孝子是一個家族的子嗣和後代,肩負著為家族延續血脈、綿延子孫的使命,使得家族子子孫孫綿延不斷,使祖先基業能永久地繼承下去。這裡著重強調了子孫後代的繁衍,及後代血脈對家族繁榮興盛的重要性,同時也從側面體現出對男性的重視和偏愛,這就對後世重男輕女傳統思想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三)祭祖承業之孝

  中國的宗法社會尤為重視血緣宗族,對祖先有一種崇拜的情結,且透過祭祀來表達對祖先的崇拜和敬畏,祈求祖先庇佑家族。《禮記·中庸》記載:“……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父母逝去不是孝道的終點,繼承和發展父母、先祖遺留的基業,完成父母、先祖遺留的事業,這才是最高境界的孝。

  《載見》是祭祀周武王的詩篇,以祭祀讓祖先享用祭品,以此來表達對祖先的敬畏之情和孝道精神。“率見昭考,以孝以享。”“享”在《釋詁》中釋為“孝也”,在《廣雅》中釋為“養也”。由此可將對祖先的祭祀看作是一種讓祖先享用祭品的孝祀,以此表達對祖先的敬仰虔誠和孝道精神。

  另外,繼承祖業是孝道精神在《詩經》中的另一種表現。《下武》一篇就反映了這樣的主題。這首詩全篇都在歌頌武王的武功和文德。詩中讚美了能繼承先人的文德與武功的君王和王后,帶領周王朝走向繁榮昌盛。追思先王的美德,表達自己對先祖的敬仰及將祖業發揚光大的決心。

  祭祀祖先使人們有了一種心靈的慰藉和依靠,在他們看來,祖先是萬能的,是有靈魂的,他們的孝敬和虔誠可以得到祖先宗族的庇佑。後代子孫對祖業的繼承和發揚是自身的責任和使命,是宗法血緣關係下孝道精神的深刻體現。

  二、《詩經》中孝道精神的特點

  (一)孝,德之本也

  德行是衡量一個人的重要標準,也是古代社會價值觀的體現。作為五論之首,孝乃德之根本,也是統治者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思想武器。在《詩經》中,最大的“孝道”就是繼承祖業,對先祖的崇拜和虔誠是家族後代都必須要遵守的,把國家或家族發揚光大被看作是對先祖最好的告慰,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孝道”。

  朱熹對《卷阿》第五章解釋說:“馮,謂可為依者。翼,謂可為輔者。孝,謂能事親者。德,謂得於己者……”由此可以看出西周統治者對道德之重視。“孝道精神”是道德的'基礎,緊緊抓住孝道精神就是抓住了社會道德體系的核心。

  《淇奧》和《考槃》兩篇從一正一反兩個方面描述了兩位德行不同的國君。《淇奧》篇以綠竹起興,用“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來讚美衛武公能聽取別人的規諫,以至於可以治理好自己國家的高尚品德,他繼承先祖的遺志,表現出對祖先虔誠的崇拜和孝道。《考槃》篇則是從反面諷刺了衛莊公忘記先公的偉業,不重用和聽取賢臣的勸諫,昏庸無能,敗落祖業,落下一個不孝的罪名。兩位君王的德行很好地說明了孝道精神對一個國家或一個家族是非常重要的,這直接關係家國的興亡。

  (二)男女孝道責任的差異性

  在《詩經》中,男子和女子在實行孝道上最大共同點是贍養侍奉父母,兩者都有為父母盡孝的義務,但在盡孝的規定上又有所差別。首先,女子出嫁從夫,一定要同丈夫一起贍養侍奉公婆,否則就被視為不孝,而對男子則沒有侍奉贍養岳丈的要求;其次,女子出嫁以後,其人身自由被束縛,不能經常回孃家,更不能陪伴侍奉在父母左右。《泉水》一篇主要寫衛國女子遠嫁他人,懷念父母親人,即使父母終逝也不得歸省,心中傷悲,難以排遣。由此可見,女子出嫁後盡孝的主要物件是公婆而不是父母。

  男子和女子在祭祀祖先上也有不同的規定。男子作為家族的核心和支柱,祭祀祖先、繼承祖業是其最大的責任和使命,而女子則只是處於從屬地位,沒有任何決定權和選擇權,在祭祀祖先的問題上,也只有正妻有資格共同祭祀祖先,侍妾不允許參與祭祀活動。即使正妻有祭祀祖先的資格,但對其要求也非常嚴格,她們必須遵循法度,不嫉妒侍妾,持家有道,使得家庭和諧,最重要的是要承擔起傳宗接代的重任。由此可以看出,男子在祭祀祖先的孝道中佔據主導地位,而女子則被各種規矩制約,只是成為了男子踐行孝道的附庸。

  三、結語

  孝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詩經》作為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其在倫理方面的教化力量不可忽視。透過侍奉父母、傳宗接代、祭祖承業三大方面來闡釋《詩經》中關於孝道的精神,為我們再現了當時的孝道觀念和習俗,為後來孝道精神的發展和延續奠定了基礎,使我們對孝道精神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