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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憶親的散文

清明憶親的散文

  (一)清明念祖母

  俗話說,懶婆娘的裹腳,又臭又長。曾經在漫長的歲月裡,女人們每天都必須去對付這又臭又長的裹腳,以及裹殘了的小腳給她們的生活帶來的諸多不便;而在男人們,那裹腳下包藏的,不僅是美,還有規矩和臉面。

  婆婆是個大個子,那腳自然不會小,雖然裹過,仍穿35碼的鞋。因為腳大,婆婆和太沒少遭族人的嘲笑。一笑他們家窮,給女子連幅裹腳都買不起;二笑太不是稱職的母親,女兒腳大如拍耙(一種把泥土地面拍平拍實的工具,狀如人腳),將來怎麼嫁人?過去娶媳婦,相親時男方家第一眼看的,不是臉,而是腳。女子再不好看再不能幹,只要有一雙小小的腳,別人問起,總會得到一致的讚揚:“細腳小手,好啊!”如果腳大了,甚至沒有裹過,就會笑說:“唉!有什麼用啊,將來整屋不用借拍耙了。”女子的命運和家庭榮譽繫於一腳,稍有點名望的家庭,都不會娶大腳女子。腳小,才能嫁得好。婆婆的裹腳布是一個同族的爺幫忙買的,他實在不能容忍婆婆每天光著她的天足將土地踩得咚咚響,讓他這個做爺的沒面子。

  每隔一段日子,婆婆就會仔細地修整一下她的腳,這是婆婆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從膝彎開始,一層層開啟長達幾米的裹腳布,常年包裹在厚佈下的小腿和腳,呈現出一種病態的白嫩。五個腳趾中,只有大拇指完好,其餘四趾均從根部折斷,彎向腳底,四個腳趾已深深壓進腳掌,變成一個平面,扒起變形的四個腳趾,可以看到腳掌上的四個深坑。這些腳趾受了這樣的摧殘與壓迫,卻沒有死去,一樣長出指甲和老繭,硌得婆婆走不了路。婆婆的腳捏在手裡極軟,上下搖動才發現,腳根與腳掌是斷裂的,相連的只是筋和皮!想想這樣斷掌斷趾的腳,如果不靠布條纏緊、不用小鞋子固定,如何走得穩路?第一次看到婆婆的腳,特別恐怖,一絲涼意從我的天足升起,立馬就感受到了“全中國人民得解放”的好。

  令人恐懼的“美麗”小腳,來自更令人恐怖的纏足之法。女孩長到六七歲,開始纏腳。腳趾捏到腳心,用裹腳布將腳一層層纏緊,每纏一層都用針密密地縫上,為了加固,也為防止孩子受不了時自己開啟裹腳,腳纏好後,穿上特製的軟鞋子,這鞋子縫在裹腳布上,睡覺也穿著,再在軟鞋子外面穿上硬底鞋。就這樣纏一下,小腳是不會成的,真正的功夫在手上。每天晚上,做母親的要給女兒捏腳,一邊捏一邊噴燒酒。必須將腳趾腳掌捏斷,而又不能急於求成,要慢慢捏,慢慢斷,這樣裹出來的腳才能達到尖軟小的效果。每次捏腳,裹腳的小女孩哭得肚腸寸斷,一雙嫩腳疼得鑽心、燒得像火,狠不得找個冰窟跳進去。做母親的這個時候往往狠了心,眼淚掉了千千行,手上的勁卻不肯鬆懈半分,只說是為了女兒將來好。像婆婆這樣到了十多歲才裹腳的,遭的罪更大,骨頭斷不了,被逼著用力蹦跳,生生將健康的趾頭一個個弄斷了才罷休。裹腳的這一年,女孩子生活在無盡的傷痛和折磨中。

  不知世事的女孩子,人生一開始便遭受了這樣慘烈的摧殘,哪裡還敢對父權夫權說什麼呢?她每走一步路,都會想到自己應該謹守的規矩。這是男人對女人的一次集體謀害。每次,婆婆嘶嘶地吸著氣用開水泡腳,夠著衰老的身體絞指甲和老繭,便開始了她的控訴:“都是你太爺害的人!”其實婆婆哪裡知道,她應該控訴的,首先是那個亡了國的叫李煜的傢伙,如果不是他喜歡妃子窅娘纏著腳在金制的蓮花臺上跳舞,女人們何許就不會受這一千多年的活罪,雖然他的詞好,亡了國也讓人頗為同情,想想女人們受的罪,他真活該亡了國。而她最應該控訴的是男權社會對女性的絕對統治和壓迫,對女性來說,歷史其實是不堪回首的,那裡沒有她們的位置。

  如今小腳終於被革命掉了,但狀如“裹腳”的“時尚”行為並沒有結束,比如豐乳墊臀、削臉隆鼻之類,這完全是女人們自找的,怪不著別人了。腳不纏好就走不了路,婆婆常常唸叨的,是一副好的裹腳布,每次泡腳我都蹲在木盆邊許諾,長大了一定要給她買最好的。如果活到現在,婆婆94歲了,我真的不知道該到哪裡去給她買這玩意兒呢。

  這個清明節,想起來的竟是祖母和她的小腳。

  (二)弟弟

  五月,李子黃了。紅紅黃黃的李子擠滿了枝梢,豐碩、美好。李子的甜香在五月的陽光中瀰漫,暮春的一切生機勃勃,連風都是濃綠的。

  樹下涼蔭裡,幾把破爛的木椅子,一條長板凳,板凳上擺滿了掰開的李子,李子肉黃中透綠,沁出甜美的汁液。他嘴裡吃著,兩手拿著,不停地喊:“還要、還要……”

  他走在前面,穿著開襠褲,繫著媽媽做的粘花抱裙,搖搖擺擺。走上一個小山坡,看到溝對面的家,祖母在廚房裡忙碌。他舉著手裡的李子喊:“婆婆,果果!”祖母總是誇這個三歲的小人兒有孝心,好孩子是誇出來的,不管在哪,他吃什麼都要給祖母留一點帶回來。

  大約兩天後,我和祖母同時聽到對面山嶺上傳來嚎哭,是母親。祖母聽到母親的哭聲,扔掉正在吸的長煙袋,坐在地上大哭起來。

  表哥揹著母親,好幾個人在旁邊幫忙,山陡路窄,揹著一個哭得全身癱軟的人,很容易滑倒。從對面的山嶺走到家,起碼要半個小時,母親直著嗓子淒厲的嚎叫,在山與山之間撞來撞去。

  那是我跟他在一起的最後一天。那是兩天後我們失去他的最悲慘時刻。那是我此生第一次遭遇死亡,但我不知道死亡是什麼。五歲的我,還不知道悲傷。離開的前兩天喂他吃李子的情景,他走後母親和祖母哭泣的片斷,母親存放在木箱底的一張小照片,一個斑鳩裝的'的玻璃奶瓶,關於他,這就是我所有的記憶,我親愛的弟弟。

  那是個什麼樣的五月呢?只有天上紅紅綠綠的李子和地上他小小的背影。頭天晚上,母親可能找過隊長,想稱點糧食,家裡的偏屋要開板打牆,可家裡沒一顆糧。隊長說,你去挖洋芋,挖多少給你稱多少。

  母親很早就起床了。兩個叔叔還小,父親在外工作,祖母老了,早已不出坡幹活,母親是家裡唯一的硬勞力。母親看了弟弟一眼,他有點感冒,出門前囑咐祖母,孩子如果病重,就叫她。

  五月的太陽下,母親揮汗如雨。我們居住的地方除了坡地還是坡地,難得找到一塊平整的地方,一色青扁砂土,貧薄無肥。挖了半天,還不滿一簍子。二叔已到婚娶年齡,家裡只有兩間土屋,沒房子就說不上媳婦。在母親一鋤鋤捕捉土豆時,我和弟弟在吃李子。他的小臉通紅,那是燒的,他不停地吃,因為他渴。有時會夢到這個情景,醒來非常後悔,為什麼我不跑到地裡去告訴母親弟弟病了?我怎麼那麼木然呢?看著他一點點離開卻無動於衷!

  在大人的回憶裡,我沒有一點兒責任,五歲的孩子還不知道什麼是病。可我常在後覺裡感到不安,我是個失職的姐姐。

  此後的敘述來自母親的回憶。

  當天晚上回到家,母親發現他燒得只剩下喘氣。母親提著馬燈,穿著在坡裡做工的麻耳子草鞋,在山路上飛奔。每次給他喝水,他抱著杯子不肯丟,恨不得連杯子也喝下去。母親跑得再快,像世界飛人一樣快,也沒跑贏死神。她把兒子弄丟了,丟在一個荒僻的小鎮上。走時,他穿著一件綠底紅點的花襯衣,下半身光著,身上裹著媽媽包頭的方巾,他被放在一個找來的紙盒子裡,埋在一個誰也不知道的地方。

  他是個乖娃娃,長得漂亮,小嘴甜甜,人見人愛。大家安慰母親,這樣的娃娃就是來討債的,他就是要你傷心。從生病到離開,他沒有哭鬧過。他似乎打定了主意:我就是要乖乖地離開你們,就是要你們想著我念著我。如果他不停地哭鬧,肯定早就被發現了啊!

  很長時間,肺炎在我記憶裡是一個恐怖的詞語,直到長大,才知道這是一種普通的疾病。一次普通的肺部感染卻在弟弟稚嫩的體內演變成了一場燃燒的大火,他的小肺嫩得像一片剛剛在春風中舒展的樹葉,熊熊的火焰將它燒成了一塊焦碳,將絕望毫不留情地扔給了他的親人。

  三十多年過去了,曾經對我們那麼重要的那間小偏屋,已破敗不堪,二孃剛滿五十歲就去世了,二叔孤身一人生活在那棟土房子裡。人們紛紛離開,去尋找更適合居住的地方,我們的小村莊,就快變成無人居住的荒山野嶺。常常想啊,如果交通方便一點,如果醫療條件好一點,如果生活不至於那樣窮困,在借錢的路上耽誤時間,如果醫生的素質高一點,不至於忽視孩子的病,弟弟就能活下來。太多的如果,救不回我的弟弟。

  三十多年來,從不敢問母親。現在,終於忍不住問了,我想知道更多一點。面對我的疑問和有些責怪的語氣,眼淚在母親眼裡打轉。眼淚也在我眼裡打轉,算命先生說我命裡缺少兄弟姐妹的扶持,如果他在,我的命就不會這樣了吧?碰到年輕的男孩子叫我姐姐,心裡就會疼一下,本來,有一個人會一輩子叫我姐姐,最親的姐姐。他只留給我一個小小的背影,我從來不記得他叫我過我姐姐,以他的乖覺,他肯定叫過的,記憶卻不肯賜給我機會,讓我想起來。五歲時不曾流的淚,終於流出來了。

  我親親的弟弟,永遠活在那個五月裡,不知道他能不能找到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