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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物蛇散文

尤物蛇散文

  亞當的前妻麗麗斯,因不聽話惹怒了上帝,被逐出了伊甸樂園。赫赫有名的夏娃,並非是上帝徑直“造”出來的,而只是亞當身上的一根肋骨。靈性不滅的麗麗斯,後來不知出於什麼緣故,指使蛇“誘惑”亞當和夏娃偷吃了禁果。儘管這只是一個傳說,然而其中自有一定的道理——蛇配合麗麗斯,使人類的繁衍從可能變成現實;就此而言,充滿智慧的蛇當大書特書。在古老的華夏大地上,蛇曾被作為祖先的形象而被崇拜過,幾經變形,成為自然界未曾有過的不可思議的龍,充當了我國具有悠久歷史傳統的兩大圖騰形象之一。龍,過去曾被作為王權的象徵,今天仍然被視之為漢民族的精靈,炎黃子孫都自稱為“龍的傳人”。《白蛇傳》的故事,可謂家喻戶曉。痴情兒許仙之愛白蛇,以及白蛇對愛的執著,那情那景,許多年以來,一直催人淚下。《農夫與蛇》的寓言,也流傳了一年又一載。按理說,人們該同情、憐憫那樸實善良的農夫,進而嚴厲“制裁”不講情義的毒蛇。可九泉之下的'農夫,做夢也想不到,蛇的“待遇”還頗高,在全球範圍內都受到了保護!

  筆者與蛇有過兩次不期而遇的“默契”。第一次是1969年的一天清晨,14歲的我去一農家竹園邊菜園地挖紅蚯蚓準備釣魚用。走著走著,覺得不遠處水田裡一片秧苗被一陣風吹動,可那天一絲風也沒有——我正感到莫名其妙,忽看到一條很粗很長的大蛇從水田秧苗上唰地“飛”過,在蛇遊進竹園高處纏在一棵竹子上的一剎那間,我清清楚楚看到那蛇的頭上頂著一個大紅雞冠,與公雞頭上的雞冠一模一樣!當時我驚呆了,站在田埂上一動不動。進城工作後,翻閱烏以風先生的《天柱山志》,看到上面竟有關於“雞冠蛇”的記載:“蛇首有冠如雞冠,最毒,噬人必死。馬祖庵前留雲石下有洞穴,一九四九年春,寺僧早起,見蛇出洞口,頭大如鬥,冠赤色,下垂,身可尺圍,僧驚駭,蛇退穴中。”第二次是當下鄉知青時,我急匆匆走在潛山西河大堤上,想去縣城看一場新到的電影。沒想到,匆忙中不慎將腳崴了。於是,我一邊揉腳,一邊緩慢向前跛行;正當我無可奈何之際,驀地發現在離我一米多遠的地方,一條扁擔長、約茶杯般粗的烏蛇,正不緊不慢由西向東“犁”,橫在了大堤中央。雖然我知道烏蛇並不象響尾蛇那樣可怕,但看到那蛇不斷從嘴裡向外吐著血色的細條兒,心裡也難免不寒而慄。或許看我侵犯之意吧,長蛇也不想主動惹是生非,只見堤邊的草叢抖動了幾下,它便銷聲匿跡了。

  凡人肉眼所能看到的蛇,一般不會輕易咬人或纏人,那些遭到毒蛇咬傷的人,大概都曾有意或無意地觸犯過蛇——農村居民夜晚行走在竹園旁,正巧碰了下出外覓食的蛇;麥地裡,有人只顧收割麥子,不小心踩了蛇……蛇類倘若一味無緣無故傷人,那些以嗜吃老鼠聞名而又能飛簷走壁的蛇,是決不會與眾多年久房屋的主人們和睦相處的。蛇當然也未必無懈可擊,如它特愛以青蛙為“美味佳餚”。不消說柳宗元在《捕蛇者說》中闡述“永州之野產異蛇,黑質而白章,觸草木盡死;以齧人,無御之者”,任何一種毒蛇咬了人,若不及時搶救,不幸的男人女人都難免會飽嘗極度痛苦直至命歸西天。然而,蛇畢竟是一味公認良藥。同是《捕蛇者說》,上面記載著“然得而腊之以為餌,可以已大風、攣〔足宛〕、瘻癘,去死肌,殺三蟲”——把永州異蛇曬乾用作藥餌,可以用來治癒麻瘋、手腳拳曲、脖腫、惡瘡,消除壞死的肌肉,殺死人體內的寄生蟲。

  中國現存最早的藥物學專著,成書於近兩千年前東漢的《神農本草經》就已談到蛇的功用。明朝藥物學家李時珍所著的《本草綱目》,認為“蝮蛇能治半身枯死,手足臟腑間重疾……”。中醫藥典記載:“蛇性溫、歸肝、脾二經,治諸風虛症、皰、瘡、頑癬”等。有關資料稱可食用的蛇大約有二十多種,其中從毒性上分為有毒和無毒的兩種,無論有毒或無毒蛇都有一定的食用和藥用價值。當然,食蛇以及藥用,都要經過農林、藥監等部門批准,並在人工飼養的蛇中挑選,切不可違法任意在野外大開殺戒。

  或許是由於心態不一樣吧,儘管不少人對“尤物”一詞有不同的解釋,但用“容貌豔麗的女子、特別漂亮的女人”或“珍貴的物品”乃至“突出”等意思,指代自然界中神奇的蛇,似應是合乎情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