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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生平簡介

歐陽修生平簡介

  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吉水(今屬江西)人。修幼年喪父,家貧力學。天聖八年(1030)進士及第,為西京(今河南洛陽)留守推官。西京三年,與錢惟演、梅堯臣、蘇舜欽等詩酒唱和,遂以文章名天下。景祐元年(1034)召試學士院,授宣德郎。三年,以直言為范仲淹辯護,貶夷陵(今湖北宜昌)縣令。慶曆中,以右正言知制誥,參與范仲淹、韓琦、富弼等推行的“新政”。“新政”失敗後,外任。至和元年(1054)丁母艱期滿,召還與宋祁同修《唐書》。累遷禮部侍郎、樞密副使、參知政事。熙寧四年(1071)六月,以太子少師致仕,居潁州。次年卒,年六十六,諡文忠。《宋史》有傳。對宋初以來靡麗的文風提出批評,主張文章應“明道”、“致用”,並積極培養後進,為北宋文壇領袖。著作宏富,有《新唐書》、《新五代史》等。其詩文雜著合為《歐陽文忠公文集》一百五十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