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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與《孔乙己》

魯迅與《孔乙己》

  魯迅的短篇小說《孔乙己》篇幅不長,在不足3000字的篇幅內,魯迅不僅塑造了孔乙己這個如生的人物形象,而且特別深刻地揭示了造成孔乙己悲慘結局的文化環境和社會環境。孔乙己是魯迅筆下舊知識分子形象的一個代表。有人說,這些人所代表的一些勢力,在魯迅的心中並沒有佔主要的位置。他只是在有心情的時候,順便寫了一些而已。的確,這些都是因循守舊,看不慣新的事物,總是喜歡在過去的世界裡思考問題的人物的代表。魯迅通常用輕快和嘲諷的語氣來寫這類小說。但《孔乙己》作為魯迅先生自己“最喜歡的小說”,是他在五四運動的前夜繼《狂人日記》之後發表的第二篇白話小說。我認為,《孔乙己》寫得凝練精粹,是一篇藝術精品。無論是從寫作手法上講,還是從人物形象看,抑或是語言藝術都具有極高的藝術審美價值。我想就這兩方面略談一二。

  一、寫作手法:以“喜”寫“悲”

  古人有言,以樂寫哀,哀更顯哀。同理,以喜寫悲,也更顯其悲。《孔乙己》一文的始末一“笑”貫穿,作者把“笑聲”與孔乙己的悲慘緊密結合,孔乙己在人們的笑聲中出場,在人們的鬨笑中演出,又在人們的笑聲中退場,走向死亡。小說巧妙地將悲劇性的內容在喜劇性的氛圍中展開。

  小說的開頭說,“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記得。”孔乙己還沒有出場,我們就從中知道,孔乙己之所以被人們記得,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有存在的價值,就是因為他是笑料,能為人們枯燥單調無聊苦悶的生活增添一點樂子。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孔乙己一出場,就讓人忍俊不禁。從前文中我們知道,下層勞動人民的“短衣幫”是靠櫃檯外面“站著”喝酒的,上層地主階級的“貴人”是“坐喝”的。孔乙己一亮相就以穿著和喝酒方式顯示了他特殊的身份和與眾不同。他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與“短衣幫”是一樣的,可他偏又不肯脫下標誌著知識分子的“長衫”,死要面子,硬擺“讀書人”的架子,羨慕上層階級,歧視勞動人民,這使得他與周圍的人孤立起來,因而成為他們取笑的物件。作者透過對他身份、肖像、穿著、語言以及綽號的描寫,展現了他現實處境與思想意識的矛盾、可笑。孔乙己是在笑聲中登場的。

  生活在“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學而優則仕”的理想世界中的孔乙己,在現實社會中與周圍處境是對立著的。故孔乙己一到酒店,所有喝酒的人都會取笑他。“被取笑”其實是他的家常便飯,他會置之不理。但對於有傷“讀書人”“清白”的話,他會極力爭辯,甚至用“竊” 來為自己的“偷”開脫罪責。至於“君子固窮”之類的話,純粹是精神勝利法。這種自欺欺人又執迷不悟的辯白,只能引起眾人的鬨笑。

  再者,“落第”是孔乙己最痛的傷疤,諱莫如深。可短衣幫偏偏喜歡揭開傷疤來。此種情況下,他“顯出頹唐不安的模樣”,用全是之乎者也的話來搪塞。他只有在文言文構建的觀念世界裡是自由的。而他的觀念世界恰恰堵死了他參與現實世界的道路。魯迅說過:“孔夫子到死了以後……每一縣固然都有聖廟即文廟,可是一副寂寞的冷落的樣子,一般的庶民是決不去參拜的,要去則是佛寺或者是神廟。”孔乙己內心深深的寂寞和痛苦,短衣幫是無法理解的,也是不願瞭解和同情的。所以他們都“鬨笑起來”,以至“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這裡,再一次寫到孔乙己給人們帶來的快樂。而這種快樂卻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的,喜劇的氛圍中上演著孔乙己科場失意的悲劇。

  當人們開心到極點的時候,也是孔乙己悲苦到極點的時候。孔乙己再次出現在咸亨酒店時,他穿一件“破夾襖”,盤腿坐在一個用繩子掛在肩上的蒲包上“走”來。悲慘至極。可屬於剝削階級的掌櫃還取笑他,短衣幫也附和著“笑了”。他懇求人們別再取笑他,可人們還是“說笑”著,看著他喝完酒,坐著用手“慢慢走去”。

  孔乙己在笑聲中登場,在笑聲中展現,又在笑聲中走向死亡。陣陣笑聲與孔乙己的悲慘遭遇形成強烈的對比,深刻揭露了封建社會的黑暗冷酷,也批判了群眾的麻木。這種以喜寫悲的手法,突出了小說主旨,同時也是小說的一大亮點。

  二、人物形象:“病態”風景

  魯迅非常不能忍受的是傳統封建文化對於人性的扭曲和歪曲。《孔乙己》這篇小說,向我們展示了封建科舉制度下知識分子的病態人生。如孔乙己單純善良而又不乏熱情。當別人問他“當真識字麼?”,他竟然分辨不出此中的嘲諷意味,依然懇切地教他“回”字的四樣寫法。除卻朝代造成的迂腐外,剩下的便是難能可貴的單純和熱情。他多排出幾文大錢換來一碟下酒的茴香豆,又“一人一顆”地發給孩子們吃。這是多麼善良,多麼富有人情味啊!在那個世故汙濁的時代裡,孔乙己甚至有些特立獨行的品質:無力擠身於“踱進店內”“慢慢坐喝”的長衫人物中,又不願苟同麻木冷漠、平庸世故的短衣幫,總想極力保持一個讀書人的清高和孤傲。於是,便“站著喝酒而穿長衫”。可以想見,在那個世俗語涼薄的魯鎮街頭,孔乙己的出現無疑構成一種別樣的風景。

  讀過這篇小說的人都知道,孔乙已的人生是病態和醜惡的人生。但是,既然作家要在作品中著力展示人物性格的病態和醜惡,為何又在展示之餘顯露出人物性格的亮點呢?要是不顯露這些亮點,不就使人物顯得更“病態”、更“醜惡”嗎?其實,在文學大師的筆下出現病態人生中的性格亮點是必然的,也是符合文學藝術創作美學原則的。因為,作家總是按照生活的本來樣子,即“對於人和人的生活環境作真實的,不加粉飾的描寫”為原則來表現生活(引文見高爾基《談談我怎樣學習寫作》)。“人和人的生活的環境”是複雜的。有的人寬容隨和,其缺點可能是怕負責任;有的人容易親近,也許會有情感遊移的時候。反過來,一個作風粗疏、脾氣暴燥的傢伙,有可能比較直率坦誠;膽小怯懦,體質弱小的人更可能較少有侵害他人的壞心。可見,好人有性格缺陷,壞人也有性格亮點,這是客觀存在的真實,是生活的本來樣子。偉大的文學家在表現生活時,總是從生活本身出發,按生活的本來樣子“作真實的、不加粉飾的描寫”。作為現實主義文學大師的魯迅,正是自覺遵循了“按生活的本來面目描寫生活”的藝術原則。在表現人物病態人生的同時,又不忽略病態人生中性格亮點。這樣,使整個作品具有一種“無條件的直率的真實”。

  魯迅先生指出:“悲劇是將人生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在孔乙己的病態人生中,稱得上“有價值”的東西也只能是這些性格亮點。小說正是因為透過描述人物性格亮點湮滅過程,突出人生悲劇的社會意義,顯示出極高的美學意蘊。在小說裡,可以清楚地看到,單純善良而又不乏熱情,“站著喝酒而又穿長衫”的孔乙己,在人情世故塗抹了他心理的單純,世態的涼薄冷卻了他心靈的熱情,人性的兇惡和殘酷磨鈍了性格中的善良之後,便不可避免地走向了人生的末路。在小說中,當孔乙己用以體現讀書人清高和孤傲的“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性格亮點,被這個非人的社會所完全吞噬之後,孔乙己便從人生的末路步入人生最後的墳墓。孔乙己最後一次出場時,作者作了這樣的描述:

  那孔乙己便在櫃檯下對了門坐著 。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 穿一件破夾襖 ,盤著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見了我,又說道:“溫一碗酒。”……他這回卻不十分分辨,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麼會打斷腿?”孔乙己低聲說道,“跌斷,跌,跌……”他的眼色像是懇求掌櫃:不要再提。

  這裡,作者故意不寫孔乙己的破長衫,著意寫他“穿一件破夾襖”。這樣一來,孔乙己就由原來“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變成一個“坐著喝酒而穿短襖的唯一的人”了。而且言語之間再也沒有了“者乎之類”。至此,孔乙己已完全喪失了一個讀書人所特有的標誌,從內容到形式純乎變成了一個“短衣幫”。但地位和境遇比短衣幫更糟:喪失了“站著喝酒”的資格(他被打折了腿);短衣幫的酒碗是放在櫃檯上的,孔乙己的酒碗則放在門上。先前穿長衫時不能夠“踱進店內”“慢慢坐喝”;現在變成一個“短衣幫”了,即終於能夠“坐喝”。但這是怎樣的一種“坐喝”呀?絲毫也沒有長衫人物的體面和優雅,有的只是無窮無盡的悲慘和淒涼。可見,這是多麼荒誕、多麼殘酷的一種世道!正如霍琳先生所言:“下意識的痛苦一解脫,他就完全失掉了全部精神,變成了一具真正的木乃伊。”

  三、語言藝術:妙顯“美”“力”

  文學是語言的藝術。作為文學的一種形式,小說的創作直接受語言的影響。語言的成功與否,是一篇(部)小說成功的關鍵。小說的語言決定著小說的命運!孔乙己之所以能給我們留下如此鮮明深刻的印象,是與作者塑造人物形象時運用語言的嫻熟、精當分不開的。來看《孔乙己》中這段話(節選):

  ①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②他身材高大,青白的臉色,皺紋間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鬍子。③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補,也沒洗。④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⑤因為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紙上的‘上大人孔乙己’這半懂不懂的話裡,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作孔乙己。⑥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看著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新傷疤了!’⑦他不回答,對櫃裡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⑧便排出九文大錢。⑨他們又故意高聲嚷道:“你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⑩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汙人清白……”

  本段由十句話組成,其中1、4、5屬於記敘性語言;2、3、8屬於描述性語言;6、7、9、10則屬於人物語言,其中有的句子後半部分是人物語言,而前半部分是敘述語言,這在行文中是常見的。一般說來,小說可以沒有人物語言,可以沒有評述性語言,可以沒有描述性語言;但《孔乙己》的故事性本質,註定記敘性語言是必不可少的。雖然有純粹的語錄體小說,但這篇小說的'人物語言很多是變向的敘述性語言,是把本該由敘述人承擔的任務巧妙地“交給”了小說人物。

  仔細研究《孔乙己》選段的各類語言,我們會發現:記敘性語言都來得簡潔明瞭,樸實準確;而描寫性語言則帶有很濃的描繪色彩,狀物寫景人都有呼之欲出的效果,給人的感覺生動形象,有的還流露出作者的憎惡喜愛之情。而人物語言,不管是孔乙己的還是“喝酒的人”的,都帶有強烈的個人色彩。相信只有孔乙己才說得出“竊書不能算偷”的話。這就是《孔乙己》人物語言個性化的體現。

  不過在這個選段裡,我們並沒有看到評述性語言。不過不足為怪。許多作家和學者認為文學不同哲學,因此“準確地描繪生活的文學語言,就會包含著豐富的思想意義,它完全可能觸發讀者聯絡自己的生活經驗進行更為深廣的聯想和想象,從而去領悟言詞之中以至字句之外雋永深長的情思意趣”。(王中、王長俊《文學語言》)

  《孔乙己》的語言生活化,而且對生活化的語言進行了選擇和潤色,以至語言精簡凝練,富有表現力。只有平白如畫而又雋永深刻的語言才能引人入勝。契訶夫在談小說創作時說:“學會寫得有才氣,也就是寫得簡練。”這裡的“有才氣”不是把詞句搞得華麗,這違背小說語言生活化的原則,也不是契訶夫的本意;而是要用生活的語言,準確、鮮明、生動的刻畫你的人物,這樣的小說才叫平易可親。在《孔乙己》的行文中,每個字都落到了實處,每個詞都 “物盡其用”了,一切服從“陡現人物形象”的主旨,該鋪則鋪,當簡必簡!

  回觀《孔乙己》選段就發覺,旁白直白都貼近生活,用字用詞都達到相當精練的水平。例如第二句對孔乙己外貌的勾勒,寥寥數語,就讓孔乙己如生。孔乙己的形象之所以這麼深入人心,很大程度上仰仗了魯迅高超的語言藝術。短短兩千字的小說,簡簡單單的幾個場面就能讓孔乙己“活”起來,而且血肉豐滿,遍觀中國近現代文壇,除了魯迅,只怕再無他人!這剛好印證了魯迅先生的創理念——如實描寫;有真意,去粉飾,少做作,勿賣弄。生活化的敘述,凝練的語言,是這篇傑作的特點。《孔乙己》的語言做到了凝練,微言大義、意味無窮,可見“美”之所在;感染讀者,有效的傳達作者對封建制度的控訴和鞭撻,又深感“力”之所在。

  “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寫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辭脫口而出,無矯揉妝束之態。以其所見者真,所知者深也。”(王國維《人間詞話》)作為文學大師的魯迅的文學作品,無論是“言情”“寫景”,還是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都顯示出極高的藝術才華。《孔乙己》真是一件完整的文學藝術珍品。它的藝術特色滲透在全篇文章中,滲透在寫作手法裡,滲透在人物形象中,滲透在語言描寫裡。作者以喜劇的氛圍展現悲劇的內容,從病態人生中彰顯性格亮點,從語言描寫中豐滿人物形象,寄寓了極為深廣的思想意義和美學意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