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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長卿事蹟新證

劉長卿事蹟新證

  新出土墓誌中,有三方涉及中唐著名詩人劉長卿。下面具體的來看看!

  劉長卿是唐代由盛轉衰時期,經歷過安史之亂的著名詩人。他的生平事蹟,甚為複雜,有很多地方,至今還沒有弄清楚。最近見到新出土的拓本劉長卿所撰的《王廉墓誌》與劉長卿所書的《魏系墓誌》,以及鄭深所撰的《鄭洵墓誌》,為我們研究劉長卿的生平事蹟提供了新的線索。

  《魏系墓誌》原題為《唐故伊闕縣令鉅鹿魏府君墓誌銘並序》,題署:“前鄉貢進士張莒撰,睦州司馬劉長卿書。”墓主以大曆十三年(778)十一月十八日葬。這方墓誌為劉長卿任睦州司馬提供了新的證據。劉長卿任睦州司馬,當代學者考證甚為詳明,其時間與本墓誌所載基本一致,故不需要再進一步展開討論。惟此志是劉長卿所書,為我們進一步瞭解劉長卿文學成就以外的書法藝術成就提供了新的材料。該志的情況,《河洛墓誌拾零》雲:“首題:‘唐故伊闕縣令鉅鹿魏府君墓誌銘並序’。共25行,滿行26字,590×590×105。志蓋篆書:‘唐伊闕令魏府君墓誌銘’,3行,行3字,445×450。大曆十三年(778)九月十日卒,十一月十八日葬。張莒撰,劉長卿書。2003年秋,河南省洛陽偃師市出土,旋歸洛陽張氏。”[1](447) 筆者所見到的拓本《唐故朝議郎行上黨郡大都督府黎城縣令上柱國太原王公墓誌銘並序》,題署:“通直郎行陳留郡浚儀縣尉劉長卿撰上。”志雲:“公諱廉,字廉,太原晉陽人也。……以天寶二載七月十日寢疾於官舍,春秋六十有九。……復以天寶十一載二月廿四日卜遠於潁川郡西南界潁水之陽平原,禮也。……長卿不佞,承命為文,存遇清埃,浚驚玄化,陵谷是慮,刻石為鈞。”① 由新出土的幾方墓誌與史籍參證,可以進一步探討劉長卿生平事蹟的幾個問題:一,為陳留浚儀縣尉問題;二,登進士第時間;三,為監察御史時間;四,為鄂嶽轉運判官時間。

  一、為陳留浚儀縣尉問題

  據《王廉墓誌》題款,知劉長卿於天寶十一載(752)二月在陳留浚儀縣尉任上。而學術界對劉長卿的研究,迄今為止,尚未涉及劉長卿尉浚儀事,只是把陳留的蹤跡定為天寶時長卿東遊經歷的一部分。按,浚儀縣,《元和郡縣圖志》卷七《河南道》三《汴州》:“浚儀縣,望。郭下。理西界。本漢舊縣,屬陳留郡。故大梁也,魏惠王自安邑徙此,因浚水為名。”[2] (P177) 劉長卿有《惠福寺與陳留諸官茶會得西字》詩,有“傲吏方見狎,真僧幸相攜”句,[3] (P32)“傲吏”應即自指,當是任陳留浚儀縣尉時,與同官在真福寺茶會之作。《別陳留諸官》詩云:“戀此東道主,能令西上遲。徘徊暮郊別,惆悵秋風時。上國邈千里,夷門難再期。行人望落日,歸馬嘶空陂。不愧寶刀贈,惟懷瓊樹枝。音塵倘未接,夢寐徒相思。” [3] (P31) 這首詩就是劉長卿罷浚儀縣尉赴京師時所作,故言“上國邈千里,夷門難再期”。“不愧寶刀贈”,用《晉書王祥傳》典:“初,呂虔有佩刀,工相之,以為必登三公,可服此刀。虔謂祥曰:‘苟非其人,刀或為害。卿有公輔之量,故以相與。’祥固辭,強之乃受。”[4] (P991) 亦以此典表現對陳留諸官送別之感謝,更流露出自己將入京為官,以身許國的志向。故將有關劉長卿陳留諸詩歸為東遊之作,是不確切的。“夷門難再期”之夷門亦在浚儀縣境內,《元和郡縣圖志》卷七《河南道》三《汴州》:“浚儀縣,……夷門,《史記》大梁城有十二門,東門隱士侯蠃,年七十,家貧,為夷門監者,魏公子無忌厚遺之,不肯受。”[2] (P177) 又言“惆悵秋風時”,知其罷浚儀縣尉的時間是在秋天。

  有關劉長卿事蹟的文獻記載,極為簡略,最早見到的是《新唐書》卷六○《藝文志》集部別集類:“《劉長卿集》十卷,字文房。至德監察御史。以檢校祠部員外郎為轉運判官、知淮西鄂嶽轉運留後,鄂嶽觀察使吳仲孺誣奏,貶潘州南巴尉,會有為辨之者,除睦州司馬。終隨州刺史。”[5] (1604) 並沒有記載他任浚儀尉之事。其後辛文房《唐才子傳》,以及近年有關劉長卿的考訂文章或年譜,如傅璇琮《劉長卿事蹟考辨》、楊世明《劉長卿年譜》、儲仲君《劉長卿簡表》等,都沒有涉及劉長卿任浚儀縣尉之事。其為浚儀縣尉一事,長期被湮沒而不為人知。

  二、登進士第時間

  劉長卿登進士第的時間,最早見於姚合《極玄集》卷下:“劉長卿,……字文房,宣城人。開元二十一年進士。歷監察御史,終隨州刺史。”[6](P559) 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一六:“《劉隨州集》十卷。……長卿,開元二十一年進士。”[7] (P473) 元辛文房《唐才子傳》卷二《劉長卿傳》亦云:“開元二十一年徐徵榜進士。”[8](P313) 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則雲:“《劉長卿集》十卷,右唐劉長卿字文房。開元末中進士第。至德中,監察御史。”① 清徐松《登科記考》卷八據《極玄集》著錄劉長卿登進士第亦在開元二十一年(733)。[9] (P265)

  然而,記載劉長卿開元二十一年登進士第之說是錯誤的,傅璇琮《劉長卿事蹟考辨》有較為詳細的考證,以為“所謂劉長卿開元二十一年登進士第之說不能成立,天寶中登第的可能性較大。至於具體在天寶那一年,就不可考知了。”[10] (P364) 按,傅先生的考證是可信的。陳尚君則進一步推測曰:“按敦煌遺書斯五五五有樊鑄《及第後讀書院詠物十首上禮部李侍郎》,今存八首並殘詩一首。鑄另有天寶三載作《檄曲江水伯文》,見《唐文粹》卷三三。《劉隨州集》卷四有《雜詠八首上禮部李侍郎》,雖所詠之物與樊鑄不同,但可肯定為一時之作。據此可知長卿為‘禮部李侍郎’知舉年及第。檢《登科記考》卷八至卷九,自開元二十四年改由禮部試進士後,李姓知貢舉者有:天寶六載至八載,禮部侍郎李巖;九載,禮部侍郎李;十載,兵部侍郎李麟;十一載,禮部侍郎李麟。長卿及第,應在此數年中,為李巖所取的可能性似更大些。”② 陳先生的推測為我們進一步考證劉長卿的及第時間提供了重要的線索。

  考劉長卿有《小鳥篇上裴尹》詩云:“藩籬小鳥何甚微,翩翩日夕空此飛。只緣六翮不自致,長似孤雲無所依。西城黯黯斜暉落,眾鳥紛紛皆有託。獨立雖輕燕雀群,孤飛還懼鷹搏。自憐天上青雲路,弔影徘徊獨愁暮,銜花縱有報恩時,擇木誰容託身處。歲月蹉跎飛不進,羽毛憔悴何人問。繞樹空隨烏鵲驚,巢林只有鷦分。主人庭中蔭喬木,愛此清陰欲棲宿。少年挾彈遙相猜,遂使驚飛往復回。不辭奮翼向君去,唯怕金丸隨後來。”[3] (P14) 細味詩意,應是劉長卿及第後以請求裴尹援引為官時作。按,唐開元時西都長安、東都洛陽、北都太原置府,設尹一人。據鬱賢皓《唐刺史考全編》卷一,天寶中裴姓為京兆尹惟天寶十一載(752)裴士淹;又同書卷四九,天寶中裴姓為河南尹者為天寶三載(744)裴敦復、天寶九載(750)至十四載(755)裴迥。長卿為洛陽人,故其詩所上裴尹以河南尹更有可能。參以《王廉墓誌》天寶十一載(752)劉長卿已在浚儀縣尉任上,則上裴尹即當在天寶九載(750)或十載(751)。而劉長卿又有《落第贈楊侍御兼拜員外仍充安大夫判官赴范陽》詩,安大夫即安祿山,據《舊唐書》卷二上《安祿山傳》:“三載,代裴寬為范陽節度。……六載,加大夫。”[11](P5368) 又《金石萃編》卷八八《北嶽恆山安天王銘》:“驃騎大將軍員外接同正員、兼范陽郡長史、柳城郡太守、平盧節度支度營田、陸運兩蕃四府、河北海運、兼范陽節度經略支度營田副大使採訪處置使、兼御史大夫、上柱國、柳城縣開國伯、常樂安公曰祿山,國之英也。……天寶七載歲在戊子五月庚午廿五日甲午建。”[12](P2) 故知至少是天寶六載(747),劉長卿是應舉落第的。因此,劉長卿及進士第可以鎖定在天寶七載(748)或八載(749)。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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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為監察御史時間

  《新唐書藝文志》稱劉長卿“至德監察御史”,後人大都以為這一記載是錯誤的。傅璇琮《唐才子傳校箋》卷二雲:“未知何據。或監察御史系長卿任長洲尉、海鹽令時所帶之憲銜。”[8] (P315-316) 陳尚君《補正》曰:“箋考至德中劉長卿為長洲尉等,甚是,《新志》有誤。然令、尉無帶憲銜者。劉乾《劉長卿三題》謂‘至德’乃‘廣德’之訛,不為無見。”[8] (P59) 按,劉乾《劉長卿三題》,其一為“劉長卿何時任監察御史”,認為:“新志的‘至德’,是‘廣德’之誤,劉長卿是唐代宗廣元、二年間回長安並任監察御史的。”[13] (P296)

  今按,傅璇琮以劉長卿未任監察御史實職,劉乾以劉長卿為監察御史在廣德中,都是根據劉長卿相關詩文等材料加以推測,並沒有確鑿的證據。今據《新唐書藝文志》記載,劉長卿為監察御史是在出為轉運判官,知淮西、嶽鄂留後之前。他為嶽鄂留後以後,又被吳仲孺所誣而貶為南巴尉。其受誣的時間在至德三年(758),大致無可懷疑。② 按照《新唐書藝文志》的敘述順序,劉長卿任監察御史不容在廣德中。劉乾在《劉長卿三題》中,運用較大的篇幅考證廣德中劉長卿在長安,故而認定此時為監察御史。今考劉長卿有《祭蕭相公文》雲:“維年月日,殿中侍御史劉長卿,謹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於故江州刺史相國蕭公之靈。”[3] (P573) 蕭相公即蕭華,詩為劉長卿廣德元年(763)春出使鄂州時作。楊世明注云:“據《寶刻叢編》,蕭華在寶應元年(762)到任不久即死去。今按此文直書輔國之惡,應在輔國被刺之後,即寶應元年十月之後。文作於江上,應在廣德元年春。時文房奉使鄂渚,正逢蕭華旅櫬北歸,因得弔祭。”[3] (P573) 是廣德中,劉長卿為殿中侍御史,而不是監察御史。

  據上文所考,劉長卿天寶十一載(752)以後在浚儀縣尉任上,罷任後就赴京為官,據其詩雖難以確定其所任京官到底是何職,然參證《新唐書藝文志》“至德監察御史”,則知其罷浚儀縣尉任後,就赴京任監察御史之職。不久即逢安史之亂,天寶十五載(756)七月又改元至德元載,其後不久劉長卿南奔併為長洲尉。由此推定,劉長卿任監察御史僅是至德元載較短的.時間,但這與《新唐書藝文志》的記載是相吻合的,因而《新唐書藝文志》關於劉長卿至德中為監察御史的記載,不應該輕易否定。

  四、為鄂嶽轉運判官時間

  劉長卿有《巡去岳陽,卻歸鄂州使院,留別鄭洵侍御,侍御謫居此州》詩云:“何事長沙謫,相逢楚水秋。暮帆歸夏口,寒雨對巴丘。帝子椒漿奠,騷人木葉愁。惟憐萬里外,離別洞庭頭。”[3] (P383) 按,這首詩與劉長卿為鄂嶽轉運判官的時間直接相關。其為鄂嶽轉運判官及轉運留後,傅璇琮《劉長卿事蹟考辨》以為“當大曆五六年間,劉長卿已為轉運判官、轉運留後等職”,[10] (P356) 而儲仲君《劉長卿詩編年箋註》則雲:“詩當作於大曆七年(772)或八年巡行嶽州時。”[14] (P376) 其《劉長卿簡表》大曆五年雲:“移使鄂州,擢鄂嶽轉運留後,檢校祠部員外郎。”[14] (P584) 楊世明《劉長卿集編年校注》注此詩則雲:“大曆八年(773)或前後鄂嶽任上作。”[3] (P383) 今考拓本鄭深撰《唐故監察御史貶嶽州沅江縣尉滎陽鄭府君墓誌銘並序》:“唐大曆四年三月廿七日,前監察御史、貶嶽州沅江縣尉滎陽鄭府君諱洵,春秋五十三,卒於巴陵之官舍。……拜監察御史,兼總以軍儲之務,將驕而難可其欲,公一以貫之,遂為奸人所忌,因有沅江之責。”③ 又拓本柳識撰《唐故朝議郎行監察御史上柱國鄭府君墓誌銘並序》:“府君諱洵,字洵,滎陽人也。……詔授監察御史。又別敕除縣令。……未經考,王師西備犬戎,軍儲是切。詔授太子舍人兼監察御史,充京西軍糧使。無何,監察正名,使務仍舊。居數月,以直道為讒巧所嫉,貶嶽州沅江縣尉。……以大曆四年三月既望,寢疾終於嶽州官舍,是年五十六。”[15] (P302) 這兩方墓誌,前者為鄭洵志,後者為鄭洵夫婦合志。劉長卿《巡去岳陽,卻歸鄂州使院,留別鄭洵侍御,侍御謫居此州》詩有“何事長沙謫,相逢楚水秋”語,足證作於大曆三年(768)之前。唐監察御史可稱“侍御”,唐趙《因話錄》卷五:“御史臺三院,一曰臺院,其僚曰侍御史,眾呼為端公。……二曰殿院,其僚曰殿中侍御史,眾呼為侍御。……三曰察院,僚曰監察御史,眾呼亦曰侍御。”[16](P101-102) 由《鄭洵墓誌》可知,劉長卿為為鄂嶽轉運留後,必在大曆三年或之前,這首詩也當為大曆三年秋作。陶敏對鄭洵墓誌的價值及劉長卿詩的作年曾作這樣的論定:“這首詩中述及鄭洵為侍御,謫嶽州的情況,正可與鄭洵墓誌相發明。過去讀此詩,僅自獨孤及文知鄭洵天寶末為華陰參軍,至其大曆中因何事謫來岳陽則一無所知。現在鄭洵墓誌出土,疑團遂渙然冰釋。而且,鄭洵志大有裨於對劉長卿事蹟的瞭解。……鄭洵墓誌的出土,為我們提供瞭解決這個問題的新史料。鄭洵既於大曆四年三月卒於嶽州,那劉長卿巡嶽州並作詩留別鄭洵就不應晚於大曆四年三月。而且,劉詩云‘相逢楚水秋’,作於秋日,那二人嶽州之會就不應晚於大曆三年秋。換句話說,早大曆三年,劉長卿就已在鄂州使院了。”[17] (P49) 因此,由新出土《鄭洵墓誌》,可以訂正學術界將劉長卿為鄂嶽轉運判官時間繫於大曆五年、七年或八年的成說,而大致確定為大曆三年或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