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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說明書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藥品說明書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篇一:怎樣看懂藥品說明書

  患者自我藥療,藥品說明書是合理用藥的重要指南。用藥前,患者一定要認真閱讀。因此,學習如何閱讀藥品說明書非常必要。藥品說明書中記載的主要專案包括藥品通用名稱、成分、性狀、適應症、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等。如此繁多的內容,哪些是閱讀重點,哪些可以簡略瀏覽呢?下面作簡要介紹。

  重點閱讀——藥品名稱、適應症、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

  1、藥品名稱:該項內容包括藥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化學名、化學結構式和分子量等。不同廠家生產的同一種藥品可以有不同的商品名,但通用名和化學名是統一的。比如維宏、希舒美是商品名,其通用名都是阿奇黴素。患者用藥前,應首先明確所用藥物的通用名,避免重複使用同一種藥物而導致用藥過量。

  2、適應症:其註明的是該藥物能夠治療的主要病症,如感冒、咳嗽、高血壓等,用藥前應仔細閱讀這部分內容以保證對症用藥。

  3、用法與用量:這部分內容相對簡單易懂。說明書上的用量通常指的是成人用量,兒童用量應根據體重計算,說明書中一般會註明每公斤體重的用量。藥物用法由劑型決定,分內服、外用、注射等。最常見的專業註釋包括:頓服,即只需服藥一次,或是一天一次;飯前服即吃飯前30-60分鐘服藥,比如胃黏膜保護劑、抗酸藥;飯後服即吃飯後30分鐘左右服藥,多數藥物都是飯後服;空腹服即飯前1小時或飯後兩小時服藥,這樣可以避免食物對藥物吸收的影響;睡前服是指睡前15~20分鐘服藥。

  4、注意事項與特殊人群用藥安全:注意事項下常有“慎用”、“禁用”的說明。慎用是謹慎使用之意,意思是應在醫生指導下,明確利大於弊後方可使用。禁用則是絕對禁止使用,一旦使用可能導致嚴重後果。禁忌內容在說明書中一般單獨列出,凡屬禁用範圍內的人群,應避免使用該藥。兒童、老人、孕婦及哺乳期婦女在用藥時需格外謹慎,應仔細看兒童用藥、老年人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相關內容。

  謹慎檢視——藥物不良反應和藥物相互作用

  1、藥物不良反應:該項列出了藥物在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有害作用,如噁心、嘔吐、影響肝腎功能等。閱讀這部分內容主要是為了在用藥過程中,加強自我安全監測。發生藥物不良反應,應及時諮詢醫生或藥師,嚴重時需及時停藥。

  2、藥物相互作用:在同一時期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物,要認真閱讀說明書中的“藥物相互作用”。對於說明書中明確提出有不良相互作用的藥物,應避免同時使用。

  大致瀏覽——有效期、貯藏、性狀、批准文號

  除了上述內容,患者用藥前還應檢視藥品的有效期、貯藏、性狀、批准文號等。檢視藥品是否在有效期內,看貯藏方法是否得當。一般藥品需在陰涼乾燥處儲存,而生物製品需冷藏。患者還應檢視藥物外觀,確認與說明書描述相符後方可使用。檢視批准文號可以瞭解藥品的真偽,一般情況下,從正規醫院和大藥店購買的藥品可以放心使用。

  最後,關於藥理毒理和藥代動力學的內容,由於專業性較強,一般患者很難理解,不必過多鑽研。如對這方面內容有疑問,可以諮詢專業人士。

  篇二:藥品說明書的重要性

  藥品說明書的重要性  藥品說明書的內容包括藥品的品名、規格、生產企業、藥品批准文號、產品批號、有效期、主要成分、適應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中藥製劑說明書還應包括主要藥味(成分)性狀、藥理作用、貯藏等。藥品說明書能提供用藥資訊,是醫務人員、患者瞭解藥品的重要途徑。說明書的規範程度與醫療質量密切相關。

  藥品說明書是藥品情況說明重要來源之一,也是醫師、 藥師、護師和病人治療用藥時的科學依據,還是藥品 生產、供應部門向醫藥衛生人員和人民群眾宣傳介紹藥品特性、指導合理、安全用藥和普及醫藥知識的主要媒介。我國對藥品說明書的規定包括:藥品名稱、結構式及分子式(製劑應當附主要成分)、作用與用途、用法與用量(毒劇藥品應有極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包裝(規格、含量)、有效期貯藏、生產企業、批准文號、註冊商標等項內容。

  隨著醫藥科學的迅速發展 ,新的藥品層出不窮 ,為臨床醫療中的藥物選擇提供了廣闊的空間,瞭解藥物使用的相關知識 ,查閱藥品說明書成為一種方便快捷的途徑 。藥品說明書手冊彌補了藥物手冊中藥品不全的缺陷 ,而且對藥物的用法,不良反應及注意事項的敘述更為詳細 ,不僅為醫生準確開醫囑提供了保證 ,也使護士執行醫囑時避免盲目和機械 ,能夠發現錯誤醫囑及時向醫生反饋 ,遇到可疑醫囑時可查詢藥品說明書 ,做治療時也能心中有數 ,從而保證了用藥安全 ,避免差錯事故的發生 。藥品說明書手冊方便了醫生 、護士更直接 、更詳細地獲取藥物資訊 ,保證了用藥的安全性 、有效性 ,也成了病區內使用頻率最高的參考讀物 。可以肯定 ,隨著醫學科學的發展 ,新藥的不斷問世 ,藥品說明書手冊將在工作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

  藥品說明書有利於臨床教學,臨床常用藥物知識方面的講解是教學的重點內容之一 ,藥品說明書手冊是最實用 、最直接的教材。 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藥品必須附有說明書。根據《藥品說明書和標籤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藥品說明書的基本作用是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藥品。考察我國藥品管理相關法律,可以發現藥品說明書有著更加廣泛而重要的法律意義,藥品說明書可以作為藥品管理領域一系列法律事實的認定依

  據,包括判定假藥劣藥、缺陷藥品、虛假藥品廣告和藥品召回物件的認定。

  篇三:藥品說明書的重要性

  我們買藥開啟包裝後都會看到除了產品外,一般都會有一紙說明書,但是也有人覺得這個說明書是多餘的.,因為關於產品的一些必要介紹都已經在藥品包裝盒上說清楚了,那藥品說明書是不是多次一舉,根本沒什麼用?

  關於藥品說明書的作用和重要性,我們專門問了相關的藥品專家。其實藥品說明書是藥品情況說明重要來源之一,也是醫師、藥師、護師和病人治療用藥時的科學依據,還是藥品

  生產、供應部門向醫藥衛生人員和人民群眾宣傳介紹藥品特性、指導合理、安全用藥和普及醫藥知識的主要媒介。

  醫師,護士等應根據說明書內容綜合考慮患者病情給予服藥指導。同時不鼓勵患者自行治療,當患者自行服藥治療時,應選擇對應病症的藥物,並嚴格遵照說明書的用法及用量服藥,以不超過最大用量為原則。

  我國對藥品說明書的規定包括:藥品名稱、結構式及分子式(製劑應當附主要成分)、作用與用途、用法與用量(毒劇藥品應有極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包裝(規格、含量)、有效期貯藏、生產企業、批准文號、註冊商標等項內容。

  而關於藥品說明書中的有關專案已經在包裝盒註明的情況來判斷說明書是多餘的就過於片面了,畢竟藥品說明書中除了常規的一些介紹外,最重要的就是一些不良反應和產品藥理說明,雖然這些不良反應可能只有萬分之一,但是對於有些病來說,對醫生卻是很重要的提示。

  現行說明書規範

  《藥品說明書和標籤管理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24號)於2006年3月10日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務會審議透過,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化學藥品和治療用生物製品說明書規範細則》規定了說明書的具體格式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