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級語文23課文
傷仲永講述了一個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後天父親不讓他學習和被父親當作造錢工具而淪落到一個普通人的故事。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七年級語文23課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基礎知識及相關背景
一、字音及詞義:
傷:悲傷,這裡是“為……感到惋惜”的意思。
隸:附屬,隸屬。
未嘗:不曾,從來沒有。
異焉:對此感到驚異。異,感到驚異。焉,代詞,此,指這件事。
旁近:附近。這裡指鄰居。
為:作。這裡是“題寫”的意思。
收族:團結族人。收,聚,這裡是“團結”的意思。
自是:從此。
就:完成,這裡是“寫好”的意思。
文理:文采和道理。
奇之:認為它是奇才。奇,以……為奇。
稍稍:漸漸地,慢慢地。
賓客:把……當作賓客。
利:認為……有利。
環謁:四處拜訪。
先人:祖先,這裡指作者的父親。
眾人:普通人,一般人。
二、相關背景:
1.作家作品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號半山,因封荊國公,又稱王荊公,撫州臨川(今江西省撫州市)人。宋仁宗時考中進士,在江、浙等地作地方官的十多年間,在區域性地區推行他的革新措施,顯示出不平凡的政治才幹。宋神宗時被任為參知政事(副宰相),領導了歷史上著名的變法運動。遭到以司馬光為代表的保守派的激烈反對,被迫辭職。神宗死後,舊黨執政,盡改新法,他憂憤而死。後人稱他為臨川先生,把他的文集叫做《王臨川集》又因為他有文的諡號,故後人又稱他為王文公(公是尊稱),把他的集子叫做《王文公文集》。他不僅是一位政治家、思想家,而且是中國文學史上一位傑出的文學家、詩人,其散文雄健峭拔,被列為“唐宋八大家”之一。
本文節選自《臨川先生文集》,是作者23歲時寫的一篇短文。
據《宋史》載,王安石“少好讀書,一過目終身不忘。其屬文動筆如飛,初若不經意,即成,見者皆服其精妙”。可見,在小時候他就打下了很好的文學基礎。
他以後在《本朝百年大事札子》中說:“以詩賦記誦以求天下之士,而無學校養成之法。”可見他強調學習,要求培養出有真才實學的人才。他在上神宗皇帝的萬言書中說人才是“陶冶而成”的,需要“教之、養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且專門寫《材論》,闡述“古之人於材有以教育成就之”。可見他對人才培養的重視。這與本文重視教育作用的思想是一致的。
2.背景材料
這是根據一個真實的故事寫成的散文,寫於慶曆三年(1043年)。從這個故事,我們可以看出王安石的人才觀。這個故事留給後人的啟示是多方面的,至今仍有其價值。
整體感悟
一、謀篇立意
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例項,說明後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兩部分:敘事部分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卻因其父“不使學”而最終“泯然眾人”,變得平庸無奇;議論部分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於“受於人者不至”,強調了後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透過方仲永這一例項說明具有普遍借鑑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
二、文章脈絡
本文借事說理,透過方仲永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發展變化的故事,針砭了當時家庭與社會都不重視人才培養的時弊,強調了後天的教育和學習對人成長的決定作用。
第一段寫方仲永五歲時的情景。“世隸耕”說明不可能對仲永有詩書薰陶的影響,剛五歲沒有讀書,沒有見書具也很自然。在這樣的情況下,“忽啼求之”不得不奇了。這裡“忽”字很突兀,而且還能“即書詩四句”,還“自為其名”,就更奇了。自此以後,指物作詩立就,簡直是再奇沒有了。這裡從正面儘量寫方仲永的奇異,作者還嫌不夠,又從側面來烘托,如“父異焉”、“邑人奇之”等,正面、側面儘量寫方仲永的奇異,寫他聰明超過常人,寫他受於天者甚厚,簡直是個神童,這裡“揚”,正是為後面的“抑”作鋪墊,作準備。
由於“不使學”,天天去拜會那些邑人,方仲永終於變了,第二段就是寫這個變化。變化寫得很有層次。先是“聞之也久”,這表時傳說的時間長,時間久了說的也可能多了,但聽的究不可信,緊接著便寫“見之”,這時方仲永已大不如以前了。再接著“問焉”,就已“泯然眾人矣”。
文章分為前後兩部分,即敘事部分與議論部分。敘事部分先揚後押,先鋪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後寫他變得平庸無奇,前後互為反襯,對比鮮明,顯示方仲永才能的落差之大,突出他變為庸人的不幸結局,令人警醒、惋惜。先揚後抑的著眼點是“抑”本文采用這種寫法,表明了對“不使學”,不讓人才“受之人”的錯誤做法的否定、批判的態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
需要指出的是作者對方仲永的天資做了不適當的渲染,把他寫成一個“生而知之”不習而能寫,不學而能詩的“突發”的天才,不合乎實際。文中雖然有這不足之處,但本文意在以方仲永的故事的典型的反面事例,強調後天的教育和培養對發展才能的重要性,使人們領悟人的天資和後天成才的關係,這一立意無疑是十分深刻的。
三、重難點導析
⑴本文為什麼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
本文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這樣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圖的。
王安石寫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為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後天教育的重要性。題目中的“傷”字,就已經透露這一點。“傷”是哀傷、哀憐的意思。作者為什麼“傷”仲永?因為方仲永天資非凡而“受於人者不至”,最終“泯然眾人”。但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為他畢竟是個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他貪財短視的父親造成的。文章在首段敘事中詳寫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有兩條線索:一條從敘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顯露到聲譽日隆;另一條敘述仲永父親從發現兒子才能到以兒子才能為謀利手段。這樣寫的用意:一是說明“仲永之通悟”確實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這個時期,就已經埋下才能衰退的種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說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至於仲永長大後才能衰退以至喪失殆盡,則是“不使學”的必然結果,當然不必多說。敘事部分已經蘊含了所要說明的道理,因此議論部分也不必多說了。
⑵“餘聞之也久”這句話在本文敘事中有什麼作用?
本文敘事採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一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後“聞”,依次寫方仲永五歲時才能初露時的情形、十二三歲時才能衰退時的狀況和又過七年後“泯然眾人”的結局,表明方仲永才能變化的三個階段。敘事一氣貫通而又層次分明,詳略有致而又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又意旨鮮明。這種見聞錄的方式還使方仲永與“我”發生了聯絡,富有生活氣息,給人以真切之感。文章敘事部分按時間順序把“聞”“見”“聞”三個片斷結為一個整體,其中的過渡句就是“餘聞之也久”這句話。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聞”“久”二字則表明作者長期不在家鄉,僅從傳聞中得知,尚未見到仲永這最後一點是暗含在全句話中的。如果把這一點意思明說出來,則全句應是“餘聞之也久而未見其人”。這樣,下文再說“見”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見,“餘聞之也久”這句話,是用一明一暗的兩層意思來實現上下文的過渡的。
⑶怎樣認識“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係?
結尾的議論部分就事說理。作者認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於人者不至”,並引發天賦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結果將更不可設想的感慨。這段話論說事理,步步推進,辨明瞭“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係,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說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資;“受之人”,是指後天教育。作者認為,二者之間,後者更為重要,即後天教育對一個人是否成才是至關重要的,這一觀點無疑是正確的。這裡要注意,“受之人”是說人所受到的後天教育,而不是說人自身的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學”而根本無從學習,無從努力),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而後者並不在本文的議題之內。但我們卻可以從中受到啟發,對我們認識人的天資與後天學習和主觀努力的關係不無裨益。
四、參考譯文
金溪縣的鄉民方仲永,家裡世代務農。仲永長到五歲時,還不曾見過紙、筆、墨、硯等文具,(一天)忽然哭叫著要這些東西。他父親感到驚奇,向鄰居借來給了他,他立即寫下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詩以奉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為主旨,傳給全鄉的秀才(爭著)欣賞他的詩作。從此,指定題才叫他寫詩,他立刻就能寫成,詩的文采和義理都有可取之處。同縣的人認為他才能非凡,漸漸地請他父親帶他去做客,有的人還用錢財和禮物求他作詩。他的父親覺得那樣做有利可圖,就每天領著仲永四處拜訪本縣的人,而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已經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老家,在舅舅家看到了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叫他作詩,就不像先前那樣聰明瞭。又過了十年,我從揚州回鄉,又到了舅舅家,問仲永的情況,(舅舅告訴我)說:“(仲永的才華已經)消失,像普通人一樣了。”
王先生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天資)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那麼)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為一個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類文品讀
奕秋
《孟子》
今夫奕之為數,小數也;不專心致志,則不得也。奕秋,通國之善奕者也。使奕秋誨二人奕,其一人專心致志,惟奕秋之為聽。一個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雖與之俱學,弗若之矣。
注:奕:下圍棋。奕秋:秋是人名、因善奕,所以稱奕秋。
1、給下列字注音。
奕( ) 誨( ) 鵠( ) 繳( )
2、解釋下列詞。
⑴夫: ⑵數:
⑶通國: ⑷誨:
3、把下面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其一人專心致志,惟奕秋之為聽。
4、“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雖與之俱學,弗若之矣”一句中有三個“之”字,試分別解釋它們的含義。
5、兩個人一同學習下棋,為什麼結果卻不一樣?
(參考答案:1、略 2、⑴句首語氣詞⑵技藝⑶全國⑷教導 3、其中的一個人專心致志,一心只聽奕秋的話。 4、⑴代鴻鵠;⑵⑶代專心致志學習的那個人 5、因為一個人專心致志地學,而另一個人卻心不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