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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承天寺夜遊的寫作背景

記承天寺夜遊的寫作背景

  《記承天寺夜遊》是北宋著名文學家蘇軾(字子,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創作的一篇散文,選自《東坡志林》(中華書局1981年版)卷一,寫於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年),當時,作者正因“烏臺詩案”被貶謫到任職。本文對月夜景色作了美妙描繪,真實的記錄了作者當時生活的一個片段。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宋朝人,字子,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諡號文忠,享年64歲。南宋高宗朝,贈太師,追諡號“文忠”。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山)人,漢族,是父親蘇的第五個兒子,是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散文家、詩人、詞人。嘉佑二年(1057)與弟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父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遷知密州(今山東諸城),移知徐州。元豐二年(1079),“烏臺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籤書公文。哲宗立,高太后臨朝,被複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知禮部貢舉。元佑四年(1089)出知杭州,後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佑八年(1093)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陽),再貶州(今海南縣)。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卒於常州(今屬江蘇),年六十五,葬於汝州城縣(今河南縣)。他與他的父親蘇(1009~1066)、弟弟蘇轍(1039~1112) 皆以文學名世,世稱“三蘇”;與漢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三蘇”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位,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 》等。

  寫作背景:

  蘇軾的《記承天寺夜遊》是選自《東坡志林》卷一。蘇軾的著名詞還有《江城子密州出獵》,《定風波》等。蘇軾是父親蘇的第二個兒子,嘉祐二年(1057)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父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遷知密州(今山東諸城),移知徐州。元豐二年(1079),“烏臺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籤書公文。哲宗立,高太后臨朝,被複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知禮部貢舉。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後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宋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陽),再貶州(今海南縣)。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卒於常州(今屬江蘇),年六十六,葬於汝州城縣(今河南縣)。

  本文寫於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年),當時,作者被貶到黃州已經有四年了。元豐二年七月,歷史上著名的“烏臺詩案”,御史李定等摘出蘇軾的有關新法的.詩句,說他以詩訕謗,八月,將他逮捕入獄。經過長時間的審問折磨,差一點被殺。十二月作者獲釋出獄,被貶謫到黃州任團練副使,但不得“籤書公事”,也就是說做著有職無權的閒官。在這種情況下,作者寫了這篇短文,對月夜的景色作了美妙的描繪,真實的記錄了他當時生活的一個片段。也體現了他與張懷民的深厚友誼與對知音甚少的無限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