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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黃庭堅傳

宋史黃庭堅傳

  《宋史·黃庭堅傳》講述了詩人黃庭堅的哪些事蹟呢?黃庭堅是一位非常豁達的詩人,他在被貶之後,始終保持著積極樂觀的人生態度。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宋史·黃庭堅傳》原文以及翻譯,歡迎閱讀!

  《宋史·黃庭堅傳》原文:

  黃庭堅字魯直,洪州分寧人。幼警悟,讀書數過輒誦。舅李常過其家,取架上書問之,無不通,常驚,以為一日千里。舉進士,調葉縣尉。熙寧初,舉四京學官,第文為優,教授北京國子監,留守文彥博才之,留再任。蘇軾嘗見其詩文,以為超逸絕塵,獨立萬物之表,世久無此作,由是聲名始震。知太和縣,以平易為治。時課頒鹽策①,諸縣爭佔多數,太和獨否,吏不悅,而民安之。

  哲宗立,召為校書郎、《神宗實錄》檢討官。逾年,遷著作佐郎,加集賢校理。《實錄》成,擢起居舍人。丁母艱。庭堅性篤孝,母病彌年,晝夜視顏色,衣不解帶,及亡,廬墓下,哀毀得疾幾殆。服除,為秘書丞,提點明道宮兼國史編修官。紹聖初,出知宣州,改鄂州。章惇、蔡卞與其黨論《實錄》多誣,俾前史官分居畿邑以待問,摘千餘條示之,謂為無驗證。既而院吏考閱,悉有據依,所餘才三十二事。庭堅書“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至是首問焉。對曰:“庭堅時官北都,嘗親見之,真兒戲耳。”凡有問,皆直辭以對,聞者壯之。貶涪州別駕、黔州安置,言者猶以處善地為骫②法。以親嫌,遂移戎州,庭堅泊然,不以遷謫介意。蜀士慕從之遊,講學不倦,凡經指授,下筆皆可觀。

  徽宗即位,起監鄂州稅,籤書寧國軍判官,知舒州,以吏部員外郎召,皆辭不行。丐郡,得知太平州,至之九日罷,主管玉隆觀。庭堅在河北與趙挺之有微隙,挺之執政,轉運判官陳舉承風旨,上其所作《荊南承天院記》,指為幸災,復除名,羈管宜州。三年,徙永州,未聞命而卒,年六十一。

  庭堅學問文章,天成性得,陳師道謂其詩得法杜甫,學甫而不為者。善行、草書,楷法亦自成一家。與張耒、晁補之、秦觀俱遊蘇軾門,天下稱為四學士,而庭堅於文章尤長於詩,蜀、江西君子以庭堅配軾,故稱“蘇、黃”。軾為侍從時,舉以自代,其詞有“瑰偉之文,妙絕當世,孝友之行,追配古人”之語,其重之也如此。初,遊灊③皖山谷寺、石牛洞,樂其林泉之勝,因自號山谷道人云。

  《宋史·黃庭堅傳》翻譯:

  黃庭堅字魯直,洪州分寧人。幼年即機靈聰明,讀書數遍就能背誦。他舅舅李常到他家,取架上的書考問他,他沒有不知道的。李常很驚訝,認為他進步神速,一日千里。後來黃庭堅考中了進士,任葉縣縣尉。熙寧初年參加四京學官的考試。由於應試的文章等次為最優,擔任了北京國子監教授,留守文彥博認為他才學過人。留他兩次擔任教職。蘇軾有一次看到他的詩文,以為他的詩文超凡絕塵,屹然獨立於千萬詩文之中,世上好久已沒有這樣的佳作。由此他的'名聲開始震動四方。黃庭堅擔任太和縣知縣,用平易之法治理該縣。當時上級下發徵收鹽稅的政策法令,其他縣都爭著佔多數,太和縣唯獨不這樣,縣吏們不高興,可是該縣的老百姓都喜歡。

  哲宗即位後,召黃庭堅為校書郎、《神宗實錄》檢討官。過了一年,改任著作佐郎,加集賢校理銜。《實錄》修成後,提拔為起居舍人。遭母喪。黃庭堅性情至孝,母親病了一年,他日夜服侍察看母親的臉色,衣不解帶,等到(母親)去世後,(黃庭堅)造房子在墓旁守孝,哀傷到生病幾乎喪命。喪服解除後,任秘書丞,提點明道宮,兼國史編修官。紹聖初年,黃庭堅出任宣州知州,又改任鄂州知州。章惇、蔡卞與其黨羽認為《實錄》多誣陷不實之辭,讓前修史官都分別居於京城附近各處以備盤問,摘錄了千餘條內容宣示他們,說這些沒有驗證。不久,經院吏考察審閱,卻都有事實根據,所剩下的只有三十二件事。黃庭堅在《實錄》中寫有“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的話,於是首先盤問他。黃庭堅回答道:“庭堅當時在北都做官,曾親眼看到這件事,當時的確如同兒戲。”凡是有所查問,他都照實回答,毫無顧忌,聽到的人都稱讚他膽氣豪壯。黃庭堅因此被貶為涪州別駕、黔州安置,攻擊他的人還認為他去的是好地方,誣他枉法。後來又因為親屬的嫌隙,於是改官至戍州,黃庭堅對此泰然處之,絲毫不把貶謫之事放在心上。四川計程車子都仰幕他,樂意和他親近。他向他們講學不倦,凡經他指點的文章都有可觀之處。

  徽宗即位,起用黃庭堅為監鄂州稅,籤書寧國軍判官,舒州知州,又徵召他擔任吏部員外郎的官職,他都不去赴任,請求為郡官,得以任命為太平州知州,上任九天就被罷免,主管玉隆觀。黃庭堅在河北時與趙挺之有些不和,趙挺之掌權後,轉運判官陳舉秉承他的心意,呈上黃庭堅寫的《荊南承天院記》,指斥他對國家的災禍感到慶幸,黃庭堅再一次被除名,送到宣州管制。三年後,黃庭堅流放到永州,未聽到宣佈命令就死了,終年六十一歲。

  黃庭堅的學問文章,是天性生成的,陳師道說他的詩得法於杜甫,學杜甫而又不模仿杜甫的詩。他擅長行書、草書,楷書也自成一家。與張耒、晁補之、秦觀都遊學於蘇軾門下,被天下稱為四學士。而黃庭堅在文章方面尤其擅長詩歌,四川和江西的君子士大夫都認為黃庭堅可比蘇軾,所以稱他們為“蘇黃”。蘇軾做侍從官時,曾舉薦黃庭堅代替自己,推薦詞中有“瑰偉之文,妙絕當世;孝友之行,追配古人”的話,他看重黃庭堅竟到了這種地步。起初,黃庭堅遊灊皖的山谷詩、石牛洞,喜歡該地方林泉的景的優美,因而給自己取別號為山谷道人。

  黃庭堅簡介:

  黃庭堅(1045—1105),字魯直,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黔安居士,八桂老人。北宋詩人,書法家。修水縣人。其父黃庶(字亞父)慶曆二年(1042)進士,仕不得志,遂刻意於文詞,作詩學杜甫,有《伐檀集》傳世。舅父李常(字公擇)也是一位詩人兼藏書家。使黃庭堅從小生長在文學空氣濃厚的書香家庭。

  黃庭堅自幼聰穎異常,五歲能背誦五經,七歲寫過一首《牧童詩》:“騎牛遠遠過前村,吹笛風斜隔岸聞。多少長安名利客,機關用盡不如君。”因此黃庶非常喜愛這個孩子。舅父有時亦來黃家,隨便從書架上取書一本查問庭堅,他能對答如流。李常為之驚奇,稱他有“一日千里之功。”

  嘉佑三年(1058年),其父黃庶在康州(今廣東省德慶縣)任上逝世。由於家境不太富裕,黃庭堅才十五歲,遂跟著舅父李常到淮南遊學。嘉佑六年,他在揚州(今江蘇省揚州市)認識詩人孫覺(字莘老)。孫覺推崇杜甫,認為杜甫的《北征》詩勝過韓愈的《南山》詩。而另一詩人王平甫卻認為《南山》詩比《北征》詩好,兩人反覆爭論,都不能說服對方,時值庭堅在座,兩位老人徵求他的意見,他說:“若論工巧,《北征》不及《南山》。若書一代之事,以與《國風》、《雅》、《頌》相為表裡,則《北征》不可無,而《南山》雖不作,未害也。“(範溫《潛溪詩眼》)當時庭堅僅十七歲,而他一席之言,使兩位前輩心服口服,結束一場爭論。從此,孫覺非常讚美這位聰穎少年,後來就把自已的女兒蘭溪許配給他。

  嘉佑八年,黃庭堅首次參加省試,當時傳說他中瞭解元,住在一起的考生設宴慶賀。正在飲酒間,忽然有一僕人闖了進來告訴大家:這裡有三個人考中了,而他不在其內。席上落第者紛紛散去,而庭堅仍若無其事,自飲其酒,飲罷,又與大家一同看榜,毫無沮喪的神色。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黃庭堅再次參加省試。詩題是《野無遺賢》,主考李洵看到他試卷中的“渭水空藏月,傳巖深鎖煙”,不禁拍案叫好。說黃庭堅“不特此詩文理冠場,他日有詩名滿天下。”就此中了第一名。第二年春天,再到汴京(今河南省開封市)參加禮部考試,中了三甲進士,登上仕途。初任餘干縣主簿,後調汝州葉縣(今河南省葉縣)縣尉,途中寫了一首《衝雪宿新寨不樂》詩:縣北縣南河日了,又來新寨解徵鞍。山銜斗柄三星沒,雪共月明千里寒。小吏有時須束帶,故入頻問不休官,江南長盡梢雲所,歸及春風斬竿竿。”抒發開始走向仕途,對小吏生涯鬱鬱不樂的心情。熙寧五年(1072年),詔舉四京學官,庭堅考得優等,被任為北京(今河北省大名縣)國子監教授。當時留守北京的大老文彥博很器重他的才學,在他任滿之後,又留他再任,一直在北京度過了七年。七年中,他致力於詩歌創作,在藝術技巧上有較大的提高。元豐元年(1078年)庭堅作了二首古風,投書給當時任徐州的太守蘇軾,以表示仰慕之意。蘇軾讀其詩,認為“超絕塵,獨立萬物之表,馭風騎氣,以為造物者遊,非今世所有也。”由是詩名大震,兩位大詩人也從此結下至死不逾的友誼。

  神宗即位後,於熙寧三年(1070年),任王安石為宰相,開始  實行新法。但是,新法一開始就遭到以司馬光為首的保守派猛烈反對。後來新舊兩黨鬥爭愈演愈烈,革新和保守的鬥爭逐漸蛻化成官僚集團之間的爭權奪利,一直延續到北宋滅亡。在這場鬥爭中,黃庭堅站在舊黨一邊,他很尊敬司馬光和蘇軾兄弟。司馬光逝世後,他作詩追挽:“譭譽蓋棺了,於今名實尊。哀榮有亡命,終始酌民言。蟬冕三公府,深衣獨樂園。公元兩無累,憂國愛元元。”(《司馬文正公輓詞四首》之四)但是,他也很尊敬王安石的人品:“然餘嘗觀其風度,真視富貴如浮雲,不溺於財利酒色,一世之偉人也。”(《跋王荊公禪簡》)他雖然沒有積極參加這場鬥爭,但他的一生一直卷在鬥爭的旋渦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