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板報大全> 清明節手抄報6年級

清明節手抄報6年級

清明節手抄報6年級

  中華民族的清明祭祖活動往往在郊外進行,人們把掃墓和郊遊結合起來即陶冶情操,又促進了身心的健康。下面我們為你帶來清明節手抄報,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清明節手抄報篇一

  清明節假期變遷

  清明節是在仲春與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後的106天。掃墓活動通常是在清明節的前10天或後10天(早清明,晚寒食)。有些地方人士的掃墓活動長達一個月。官吏回鄉掃墓,時有耽誤職守的事,唐玄宗頒佈政令解決假期的問題。

  開始規定寒食節放假四天:“(開元)二十四年(736)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為假。’”(《唐會要》卷八十二),按大曆十二年(777)詔令,唐朝衙門依例放假五天:“自今以後,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到貞元六年(790),假日加到七天。

  這樣官員們可以從容地進行掃墓祭奠之事。由此可見,當時寒食節已經成為唐朝一個很隆重的全國性節日。唐朝王冷然的《寒食篇》中說:“秋貴重陽冬貴蠟,不如寒食在春前。”即寒食節的`重要程度超過了重陽節和年終蜡祭。

  宋代的寒食節也放假七天。北宋龐元英《文昌雜錄》卷一記載:“祠部休假歲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南宋陳元靚《歲時廣記》卷十五引宋呂原明《歲時雜記》說:“清明前二日為寒食節,前後各三日,凡假七日。而民間以一百四日禁火,謂之私寒食,又謂之大寒食。北人皆以此日掃祭先塋,經月不絕,俗有寒食一月節之諺。”

  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明定4月5日為國定假日清明節。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了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其中規定“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2008年,清明節正式成為法定節假日,放假一天。2015年,又改為三天。2015年清明節假期為4月5日至4月七日。

  清明節手抄報篇二

  老北京過清明節的習俗

  老北京清明節時的另一習俗,是在這一天要去城隍廟燒香叩拜求籤還願問卜,在明清民國時老北京有七八座城隍廟,香火亦以那時最盛。城隍廟裡供奉的“城隍爺”,是那時百姓信奉灶王爺、財神爺外最信奉的神佛。這個“爺”其實就是一個城、一個縣的“不管部”部長,城隍廟在每年的鬼節——清明節開放時,人們紛紛前往求願,為天旱求雨(多雨時求晴),出門求平安、有病企求康復,為死者祈禱冥福等諸事焚香拜神,那時廟會內外異常熱鬧,廟內有戲臺演戲,廟外商品貨什雜陳。據家中老人回憶在民國初時還有“城隍爺”出巡之舉,人們用八抬大轎抬著用藤製的“城隍爺”在城內巡走,各種香會相隨,分別在“城隍爺”後賽演秧歌、高蹺、五虎棍等,邊走邊演,所經街市觀者如潮。有一首雜詠:“神廟還分內外城,春來賽會盼清明,更兼秋始冬初候,男女燒香問死生。”即說的清明節這一習俗。

  清明前後流傳著很多傳統的風俗活動。如寒食賜火,清明掃墓,踏青郊遊,打馬球,放風箏,盪鞦韆,鬥雞,拔河等。

  清明掃墓,追祭先人,由來已久,相沿成習。《夢粱錄》記載:在古代,清明節這一天,“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墳。”不管是達官貴族,還是黎民百姓,於是日都有祭祖、上墳、掃墓之俗,藉表對先人的敬意和孝思。到唐代,清明上墳已成為法定之日。唐詩云:“南北山頭多墓田,清明祭掃各紛然;紙灰飛作白蝴蝶,淚血染成紅杜鵑。”這確實是清明時節祭祖掃墓的真實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