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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交通安全手抄報的資料

查交通安全手抄報的資料

  在學習和工作的日常裡,說到手抄報,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藉助手抄報可以培養我們動手、動腦的習慣。那麼什麼樣的手抄報才更具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查交通安全手抄報的資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指揮燈訊號的含義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2)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3)不準穿越、倚坐道口護攔。

  (4)不準在道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透過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

  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乘坐公共電、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準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汽車。

  (3)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公共汽車、電廠、出租汽車和長途汽車。

  (4)機動汽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5)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攔板上。

  騎腳踏車、三輪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2)透過陡坡,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或途中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

  (3)不準雙手離把,攀扶其它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牽引車輛或被其它車輛牽引。

  (5)不準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6)騎三輪車不準並行。

  (7)未滿16週歲的人,不準在道路上趕畜力車。

  (8)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腳踏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一、步行交通安全常識

  1、要在馬路便道內行走,不能區分便道的靠路右邊行走。

  2、嚴格按照交通訊號燈的指示,“紅燈停,綠燈行,見了黃燈等一等”,橫穿馬路時要“一停二看三透過”,必須走人行橫道。

  3、不在道路上扒車、追車,不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攔。

  5、不在道路上進行滑旱冰、打羽毛球等體育或遊戲活動。

  6、低年級學生上、放學要由家長接送,上街、遊玩應有成年人陪同。

  二、騎車交通要求

  1、遵守交通法規,聽從指揮,文明騎車。

  2、和他人扶肩並行,不雙手離把,不逆行,不扒車行走,拐彎時要伸手示意。

  3、過路口要嚴守訊號,遇紅燈亮時要把車停在停車線以外,不準繞行訊號燈行駛。

  4、各行其道,在沒有劃分車道的路上,要靠右邊行駛。

  5、車輛鈴、閘、鎖、牌要齊全有效。不準亂停亂放。

  6、未滿12週歲的學生絕對不允許騎腳踏車。

  注意:禁止學生騎腳踏車上學。

  三、乘車交通安全常識

  1、乘坐汽車在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許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汽車。

  3、車行駛過程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4、不攜帶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

  注意: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

  1.行人要走人行道。

  人行道是指車行道兩側供行人透過的路面。行人走“人行道在我國乃至全世界都有規定。當同學們進行到設在隔護欄的街道,千萬不可在隔帶內行走,因為隔護欄內是機動車行駛的專用道。機動車行駛的速度快,加之護欄內一般只有來去兩個通道,用於機動車會車,如行人和非機動車進入護欄內,引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2.嚴格遵守靠右行走的原則。

  在沒有人行道的街道和公路上,一定要靠路右行走。特別是上學、放學回家途中,不能三五成群、成排地行走,因為這樣佔了道路的路面,影響機動車會車和正常行駛,容易釀成交通事故。

  3.不準突然橫穿公路。

  行人進行在沒有隔護欄的街道和公路上,不能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公路,須注意車輛,不準追跑。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街道上,須直行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這樣可以縮短穿過公路的時間。

  4.行人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因為扒車身體懸空,很有可能掉下來造成死亡;追車因跑動慣性易與突然減速下來的汽車尾部相撞;強行攔車容易因車輛緊急剎車汽車方向失控將攔車者撞傷、撞死。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護理。

  兒童因年幼無知,不懂安全知識,不知避讓車輛,一遇突然情況,不知所,就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為了保障兒童的安全,兒童上街或上公路,必須有成年人帶領。家長要經常教育兒童不要在道路上進行打鬧、玩耍、亂跑、扒車等妨礙交通的'活動,保障他們健康成長。

  6.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腳踏車。

  因為十二歲以下的孩子年齡小,遇事驚慌,在道路上騎腳踏車碰到意外情況就不知如何處理。如今,大多數兒童是獨生子女,一旦出了事故損失將無法挽回。

  7.騎腳踏車不許逆向行騎。

  腳踏車屬於非機動車,應在道路右側非機動車道行駛;在不劃設車輛分道路線的道路上,應靠右側行駛,即從道路右邊算起1.5米內的活動空間行駛。為什麼要靠右行駛呢?因為這是國際慣例靠右行駛原則,我國採用了這一國際慣例,無論是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一律靠右行駛。這樣,可以使道路人車分流,各行其道。同時,可以減少衝突,預防交通事故。保證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如果逆向行駛,必然帶來嚴重的危害後果。

  8.乘坐公共汽車,計程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9.不準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汽車。

  10.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坐公共汽車、計程車或者長途汽車等。

  11.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或跳車。

  12.乘坐貨運機動時,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

  另外,下車的不要從車前車後突然走出或猛跑過馬路。在乘車時,不要催駕駛員開快車,不準與駕駛員閒談或作其它妨礙駕駛員安全駕駛的活動。

  乘坐小客車的人,在停車下車時,應開右側車門,如需開左側車時,應先觀察,確認車後無來車時,再開車門下來,乘坐貨運機動車時,嚴禁站在駕駛室與貨物之間的地方,以防急剎車時貨物向前移動,將乘車人擠傷。

  一、步行安全知識資料

  1.步行時,走人行道,靠右側行走。

  2.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行走時,先看左側車輛,後看右側車輛。

  3.設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可通行。紅燈亮時,禁止通行。

  4.設有自助式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要先按人行橫道使用開關,等綠燈亮、機動車停駛後,再透過。紅燈亮或顯示“等待”訊號時,禁止透過。

  5.設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區域,不橫穿馬路。

  6.無人行橫道與透過設施的區域,橫穿馬路時,要在確認安全後,再透過。

  7.不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打鬧、猛跑。

  8.不跨越各種交通護欄、護網與隔離帶。

  9.路面有雪或結冰時,防止滑倒,造成摔傷。

  10.上學路上、校園內禁止穿暴走鞋與飛輪鞋。

  二、乘車安全知識資料

  1.所乘車輛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車門方向湧動。車輛停穩後,先下後上,按順序上下車。

  2.上車後,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擁擠。

  3.乘車過程中,不把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向車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

  4.乘車過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5.不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或者招呼營運汽車;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

  6.不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等違禁物品乘車。

  7.所乘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要聽從司售人員指揮。

  三、交通事故逃生常識

  1.發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車輛中時,可擊碎車窗玻璃逃生。

  2.從所乘車輛中逃出後,要遠離事故發生地點,防止因車輛著火、爆炸而造成的傷害。

  3.逃生後要迅速報警或攔截車輛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員。

  4.所乘車輛著火時,應先防止吸入煙氣窒息,再設法逃生。

  一、安全的基本原則

  1、保持鎮靜,趨利避害。

  2、學會自救、保護自己。

  3、想方設法,不斷求救。

  4、記住四個電話:①“119”火警電話。②“110”報警電話。③“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④“120”急救電話。打電話不要慌張、語無倫次,必須要說清地點、相關情況,顯著的特徵。

  二、交通安全

  1、行走安全: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效通訊號控制的人行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來往車輛,不準追逐,奔跑;沒有行人橫道的,須直行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越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2、騎腳踏車(電動車、摩托車)安全:不滿16週歲不能在道路上騎電動車、摩托車;不打傘騎車;不脫手騎車;不騎車帶人;不騎“病”車;不騎快車;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平行騎車;不在惡劣天氣騎車。

  3、乘車安全:乘公共汽車要停穩後上下車,在車上要抓好扶手,頭、手等身體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邊物品,防止扒竊;乘高速汽車要系安全帶;不乘超載車。

  三、行走安全

  1、安全常識:

  指揮燈訊號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黃燈閃爍時,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人行橫道訊號燈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透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行人必須遵守的規定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車輛來往,不準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推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2、行走時,哪些情況最危險呢?

  (1)橫穿馬路很容易出危險。

  (2)三五成群橫著走在非人行道上,這樣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過後,馬路上車輛稀少,因為路中車少人稀思想麻痺。麻痺加麻痺就等於危險。

  (4)行走時一心兩用,邊走邊看書,或邊走邊想問題,或邊走邊聊天,邊走邊玩……這樣做,可能車子不來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車子,因此也十分危險。

  四、騎車安全

  (1)不滿12週歲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騎車。這是交通規則規定的。

  (2)不打傘騎車。

  (3)不脫手騎車。

  (4)不騎車帶人。

  (5)不騎“病”車。

  (6)不騎快車。

  (7)不與機動車搶道。

  (8)不平行騎車。

  中小學生騎車帶人、闖紅綠燈、並排騎車、逆向騎車、在機動車道上騎車以及騎腳踏車打手機、聽MP3等各種交通違規行為,最後還要注意,在惡劣的天氣如雷雨、颱風、下雪、或積雪未化、道路結冰等情況下,也不要騎車。

  五、乘車安全

  (1)外出乘車不要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黑摩的等非客運車輛,不要乘坐超員車輛,預防和減少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上車前先看清公共汽車是哪一路,因為公共汽車停靠站,往往是幾路公共汽車同一個站臺,慌忙上車,容易乘錯車。

  (3)待車子停穩後再上車或下車,上車時將書包置於胸前,以免書包被擠掉,或被車門軋住。

  (4)上車後不要擠在車門邊,往裡邊走,見空處站穩,並抓住扶手,頭、手、身體不能伸向窗外,否則容易發生傷害事故。

  (5)乘車要尊老愛幼講禮貌,見老弱病殘及孕婦要主動讓座。

  (6)乘車時不要看書,否則會損害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