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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手抄報有

法制手抄報有

  導語:法制手抄報有哪些呢?遵紀守法是我們每一位中國市民的義務。法制在21世紀越來越重要。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法制手抄報,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法制在我心中徵文

  我們大家都是成長在一個有法的社會里。如果我們這個社會沒有了法,那你會想像這個社會還會有“秩序”一詞嗎?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師們有《教師法》。還有許多保護著每個公民的各種法規。這些法保護著我們現在安定、和諧的生活。

  因為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樂,現在就是爸爸、媽媽也不能隨意體罰我們的,要是傷害我們,我們就去告他們,他們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們要學習法律,好讓自己的人生權利得到保護。

  維護人格尊嚴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憲法》第38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條規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第8條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兒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們兒童的人格尊嚴受到侵犯,那我們可以大聲說出“不!”在《中國少年報》曾經報道過一件教師侵害學生權利的事件。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尉犁縣塔里木鄉某小學四年級學生張勇海,因為打掃時有一根掃帚秸稈沒有撿乾淨,被檢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師很生氣,讓全班同學打他3個耳光,輪到第三個同學時,他哭了。捱了90個耳光後,他被打得左臉腫起,右耳鼓膜內陷充血,耳中嗡嗡亂響。在醫院裡休息了2個月,才重返學校。我希望這個老師以後不再打人,不要太兇了,如果是父母親或老師打我,那我就會大聲說:“不!”

  任何遊戲,任何賽事都離不開規矩和規則;在我們人類的.共同生活中,更離不開規矩和規則。我國制定了許多法律和法規,用來規範人們的行為,只有任人遵紀守法,整個社會才會正常執行。

  人只有遵紀守法,法律法規才會保護你。讓我們一起遵紀守法吧!

  宋代首創幹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

  我國古代歷史上,在國家穩定、世道承平之時,對官員是有一定文化素養要求的。有些開明的帝王,還會加強對在職官員的相關培訓。

  事實上,古代對於官員有不斷學習業務知識的要求,有嚴格的制度,有考核要求,有獎懲辦法,引導官員自覺學好法、用好法。

  宋太宗時,首創了“領導幹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具體做法是:每年對任職期滿後的各級官員組織統一“試判”考試;考試內容是考官提供幾則司法案例等材料,考生根據材料寫司法判決書,以綜合考察考生是否通曉法令規章。考完後,朝廷根據官員的考試成績,決定官員的升降去留。

  明朝官員學法還有全國統編法律教材,即朝廷編撰的《吏律公式》(相當於現在“公務員執法手則”)。和明朝相比,清朝不僅更為嚴格,而且還經常搞突擊檢查。大清司法部長會突然召集幹部職工,將當時的法律隨便摘出一條,要求幹部當場默寫出來,然後將考試成績分為上中下,報告給皇帝。

  古代“臨時工”可以因學法得以提拔,即使是“刑滿釋放人員”,只要精通法律,也同樣可以“復出”做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