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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定點維修合同

車輛定點維修合同(彙編11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車輛定點維修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車輛定點維修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所用車輛委託乙方維修保養工作,經友好協商簽訂以下車輛維修服務合同:

  一、甲方車輛維修服務專案:

  包括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各級維護,小修,維修求援和專項修理工作。

  二、送修手續:

  1、甲方須按要求填寫《送修單》,並經單位法人或經法人授權的管理人員簽字認可後送乙方;

  2、乙方根據“車輛送修單”的要求對送修車輛進行細緻檢查,並在《送修單》上註明工時費、配件價格及完成時間,並報甲方,經甲方同意辦理車輛的交接手續後進行維修;

  3、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增加維修專案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給予答覆;

  4、車輛維修完工後,乙方應當透過電腦認真填寫維修結算單,甲方接車人應對修復車輛認真檢查,試車,符合要求後在結算單上簽字確認後乙方方可將車輛交給甲方;

  5、《送修單》、《工時費用清單》和《配件材料清單》,並輸入電腦,根據送修單,工時費用清單,配件材料結算清單,乙方以正式發票作為甲方報銷憑證和結算依據。

  三、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包括:工時費、材料費、材料管理費等;

  2、材料管理費收取比例為乙方的材料進貨價不得高於同期市場價格;

  3、乙方的工時單價參考福建省交通廳頒佈的《福建省交通廳關於機動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維修計算方法的通知》中的定額工時;

  4、針對事故車輛,經保險公司認定不能給予全額賠付的事故車輛,維修費用中差額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車輛因故障拋錨,乙方應及時安排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區範圍內50元/次,***區內100元/次,超出***區範圍以4元/公里計算費用,如遇我廠無法給予故障車輛拖車,拖車費用則由甲方自行支付給拖車公司。

  四、質量保證

  1、乙方為甲方所購買的和更換的所有配件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產品;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交通部第7號令《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福建省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工作規範》(文號:閩運管車輛[20xx]6號)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維修質量。

  (1)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xx公里或者10日;

  (2)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3)機動車輛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五、結算方法

  1、結算方式是按月結算。具體結算方法由乙方在《送修單》、《維修費用結算清單》等資料進行辦理結算手續。若甲方沒有按規定的時間內結清維修費用,乙方有權拒絕該單位的車輛維修保養業務;

  2、車輛維修費用的結算一般採用轉賬方式辦理。

  六、甲方的權利

  1、有權獲得優先服務;

  2、對已完工的車輛,如質量保證期內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在質量保徵期內,按乙方承諾的車輛保證期或質量保證里程執行;

  3、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乙方違約行為。

  七、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將待修車輛送到乙方維修場所維修;

  2、必須及時接收已完工車輛;

  3、必須及時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八、乙方的義務:

  1、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2、必須按《送修單》上的規定按時完成維修工作;

  3、保證送修車輛的安全;

  4、保證維修質量,併為每部定點維修車輛建立維修檔案;

  5、保證所用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

  6、已完工車輛,乙方應使用電腦列印維修結算單,註明完工時間,維修專案、工時費用,維修材料配件費用;

  7、所有更換的維修的舊材料甲方可自行帶回單位處理,如超過一週乙方不予保留。

  九、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是否延長期限。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車輛定點維修合同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甲方車輛定點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長期車輛維修、保養。主要專案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檢。

  二、甲方將本單位車輛(包括數量、車型、車號需附清單)委託乙方維修、保養。

  三、乙方在維修、保養甲方車輛時,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進行作業,對大修車輛出具“質量保證書”。

  四、乙方在維修、保養甲方車輛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派修單或司乘人員報修專案進行作業,嚴禁自行擴大作業的內容。根據車輛實際情況需擴大作業內容的,需經甲方人員同意方可進行。

  五、乙方在維修、保養甲方車輛需更換配件時應實事求是,必須做到交舊換新,保證不弄虛作假。

  六、甲方車輛在乙方報修後,乙方為甲方提供免費返程送回服務。甲方車輛在市內發生故障,乙方隨時免費提供施救回廠的服務。對甲方的車輛,乙方提供節假日、夜間加班特別修車服務。

  七、甲方車輛進廠要登記油料、里程數。在維修期間,乙方除試車和辦理有關年間業務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車開出廠外,如乙方違反規定,除向甲方作出檢討外,並對違紀當事人作出處罰。

  八、乙方對甲方長期維修、保養的車輛,按以下標準收取費用:零部件的加價幅度在進價基礎上不超過以下標準:工時單價:元/工時,材料費加價率省內進貨%,省外進貨%。

  九、甲方車輛進入乙方廠區維修、保養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造成車輛損壞及物品物品丟失由乙方承擔。

  十、甲方車輛發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允許掛賬,每次維修清單需由甲方人員簽字認可有效。

  十一、甲方直按時結算維修費用,每月用現金或轉賬方式自行到乙方所在地支付。如到期不支付維修費,乙方將向甲方(除維修費外)按每天1%收取滯納金。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負責人、經辦人發生變更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十三、甲、乙雙方每年進行一次意見徵求座談會,乙方將根據甲方要求,不斷改進服務態度及質量,保證雙方滿意。

  十四、質量保證:大修60天1萬公里,日常維修質量保證期60天,一級保養10天2千公里,二級保養30天4千公里。

  十五、本合同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章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20xx年12月xx日

車輛定點維修合同3

  託修方(下稱甲方):

  承修方(下稱乙方):

  甲方確定乙方為汽車維修定點單位,為保證維修工作順利進行,甲、乙方雙方依據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有關規定,現就車輛定點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選定乙方作為其所選車輛的定點維修單位。

  2、甲方車輛需在乙方維修時,憑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記備案的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的“維修單”(授權人如有變化,請立即通知乙方進行更改並備案)。準確向乙方申報維修專案,積極配合乙方對送修車輛進行檢測。

  3、按照國家交通部制訂的汽車維修保養週期,定期來乙方進行檢測。

  4、定點車輛駕駛員應正常操作規範駕駛,行駛中發現異常,如水溫高和油警告燈亮等,應立即停車,通知乙方處理。

  5、接受乙方定期質量跟蹤回訪。

  二、乙方責任及義務

  1、為甲方車輛建立詳細的車輛檔案及維修檔案。

  2、為甲方的維修車輛提供原廠配件,保證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國標準。在不影響行駛安全的情況下,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廠之外其它專業廠家生產的配件或拆車件。

  3、對送修車輛應保證質量,按時完工,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專案而延長維修期限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作業。

  4、守法經營,按章辦事,遵循誠實守信原則,認真做好車輛維修任務,杜絕不良行為、維護甲方的權益。

  5、甲方車輛在市區內拋錨,乙方必須及時派人作急診流動服務。

  6、乙方提供上門接送報修車服務。

  三、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2、對竣工車輛,甲方如發現有不合格,有權要求乙方無償及時返工。

  四、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除維修服務及乙方承諾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維修費而造成的維修專案不按時完工,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五、收費標準

  附工時收費標準,零配件則按具體維修時再行報價。

  六、材料提供方式

  維修的材料由乙方統一採購。

  七、質量保證期限

  根據我國標準執行,小修10日或20xx公里;二級維護30日或5000公里;整車修理、總成修理100日或20xx0公里(以先到為準)。

  八、驗收標準

  經乙方按自檢、互檢、總檢三道工序合格後再由甲方試車驗收。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1、實行定時結算,即每月15日結算上月維修費用。

  2、甲方可用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維修費用。

  十、協議的修改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協議條款做適當變更。

  十一、爭議解決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直接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決。

  十二、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壹年,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滿視執行情況再續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車輛定點維修合同4

  甲方(送修方):

  乙方(承修方):

  一、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二、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選定乙方作為其所選車輛的定點維修單位。

  2、甲方車輛需在乙方維修時,憑甲方公司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的"維修單"(授權人如有變化,請立即通知乙方進行更改並備案)。準確向乙方申報維修專案,積極配合乙方對送修車輛進行檢測。

  3、按照國家交通部制訂的汽車維修保養週期,定期到乙方進行檢測。

  4、定點車輛駕駛員應正常操作規範駕駛,行駛中發現異常,如水溫高和油警告燈亮等,應立即停車,通知乙方處理。

  5、接受乙方定期質量跟蹤回訪。

  三、乙方責任及義務

  1、為甲方車輛建立詳細的車輛檔案及維修檔案。

  2、為甲方的維修車輛提供原廠配件,保證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國標準。在不影響行駛安全的情況下,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廠之外其它專業廠家生產的配件或拆車件。

  3、對送修車輛應保證質量,按時完工,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專案而延長維修期限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作業。

  4、守法經營,按章辦事,遵循誠實守信原則,認真做好車輛維修任務,杜絕不良行為、維護甲方的權益。

  5、甲方車輛在市區內拋錨,乙方必須及時派人作急診流動服務及道路救援等服務。

  6、乙方提供上門接送報修車服務。

  四、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2、對竣工車輛,甲方如發現有不合格,有權要求乙方無償及時返工。

  五、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除維修服務及乙方承諾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維修費而造成的維修專案不按時完工,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六、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專案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七、送修手續

  1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 "車輛維修申請單"(以下簡稱"維修單")。維修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專案,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專案的接修。

  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八、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專案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九、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交甲方經辦人稽核簽字。此單多聯複寫備查。

  2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3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十、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13付款。

  13。1、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列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稽核後辦理付款手續。

  13。2或者經雙方協商金額達到一定數額後統一開發票經甲方經辦人核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稽核後辦理付款手續。

  十一、質量保證

  1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3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效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效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4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十二、索賠

  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十四、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五、違約終止合同

  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5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於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3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十九、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定點維修合同5

  委託方(甲方):

  維保方(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明確塔式起重機維修保養的責、權關係,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龍光城南片區一標段

  2、工程地址:惠州市大亞灣西區老斜村

  3甲方的起重裝置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後,要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的有效時間為甲方實際通知函交給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執行,至起重裝置拆卸前20天結束。

  二、協議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每月定期進行維修、檢查。乙方在下列定期檢查內容中發現問題須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實際維修的人工費、配件費及材料費等於由甲方另行支付,或由甲方及時自行更換配件。

  2、本合同乙方為先收維護、檢查費後作業的原則。

  3、塔吊結構

  1、地腳螺栓、標準節螺栓連線是否鬆動、結構是否變形有無裂紋

  2、塔身垂直是否達到要求

  3、附著是否變形、焊縫是否裂開

  4、司機室、載人吊籃、平臺欄杆是否可靠連線

  電器系統

  1、電纜供電系統是否正常,工作電壓為380v10%

  2、碳刷、接觸器、繼電器觸點是否良好

  3、儀表、照明、報警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4、控制、保護元件、作業系統是否完好、可靠

  5、制動系統靈敏是否可靠

  安全限位的保險裝置

  1、限制器斷電範圍是否滿足100%額

  2、重量限位擋的斷電範圍是否滿足100%

  3、迴轉限位器是否靈敏可靠

  4、變幅限位是否靈敏可靠

  5、起高限位是否靈敏可靠

  6、通訊系統是否有效

  繩輪鉤系統

  1、鋼絲繩是否排列整齊,潤滑是否良好,小車、吊鉤鋼絲繩是否變形、斷絲、跳槽,在機械固定是否牢固,是否達到了4圈安全以上的要求

  2、各定、動滑輪、導向輪是否潤滑靈活可靠

  3、吊鉤保險是否可靠,軸承傳動有無異響聲傳動系統

  1、各傳動機構是否平穩、有無異常響聲

  2、各滑動點是否潤滑良好

  3、連軸裝置、制動槓是否可靠

  三、費用(不含稅金,稅金另計)

  1、費用支付方式:先付費後作業原則

  2、元至施工電梯拆卸完畢。此費用不包含維修過程中的人工費和配件費。

  3、本合同有效期,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後,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章之日起開始執行,至起重裝置拆卸前20天結束。

  4、緊固螺絲、加潤滑油清理雜物等工作由甲方自行負責。

  5、甲方付款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開出有效收款票據。

  四、乙方責任:

  乙方應為派往施工現場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派人做好維保並保證質量對維保工作負責。

  五、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

  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鄭重宣告:

  1、非乙方人員進行安裝作業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與乙方無關。

  2、甲方必須保證委託乙方維修、檢查的起重裝置的所有部件,都是具有相關起重裝置生產製造許可證單位生產的,因起重裝置部件質量問題發生的所有事故由甲方負責。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定點維修合同6

  合同編號:

  甲方:*****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檔案。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係指招標檔案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4)“配件材料”係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係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6)“甲方”係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專案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專案,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專案的接修。

  3.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3.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4.1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專案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註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註明優惠事宜後交甲方經辦人稽核簽字。此單多聯複寫備查。

  5.2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列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稽核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效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效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

  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專案,並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專案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10.1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叄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稅費

  12.1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於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7.乙方服務

  17.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17.2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並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8.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9.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9.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時間:時間:

車輛定點維修合同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甲方車輛定點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長期車輛維修、保養。主要專案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檢。

  二、甲方將本單位車輛(包括數量、車型、車號需附清單)委託乙方維修、保養。

  三、乙方在維修、保養甲方車輛時,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進行作業,對大修車輛出具“質量保證書”。

  四、乙方在維修、保養甲方車輛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派修單或司乘人員報修專案進行作業,嚴禁自行擴大作業的內容。根據車輛實際情況需擴大作業內容的,需經甲方人員同意方可進行。

  五、乙方在維修、保養甲方車輛需更換配件時應實事求是,必須做到交舊換新,保證不弄虛作假。

  六、甲方車輛在乙方報修後,乙方為甲方提供免費返程送回服務。甲方車輛在市內發生故障,乙方隨時免費提供施救回廠的服務。對甲方的車輛,乙方提供節假日、夜間加班特別修車服務。

  七、甲方車輛進廠要登記油料、里程數。在維修期間,乙方除試車和辦理有關年間業務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車開出廠外,如乙方違反規定,除向甲方作出檢討外,並對違紀當事人作出處罰。

  八、乙方對甲方長期維修、保養的車輛,按以下標準收取費用:零部件的加價幅度在進價基礎上不超過以下標準:工時單價:元/工時,材料費加價率省內進貨%,省外進貨%。

  九、甲方車輛進入乙方廠區維修、保養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造成車輛損壞及物品物品丟失由乙方承擔。

  十、甲方車輛發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允許掛賬,每次維修清單需由甲方人員簽字認可有效。

  十一、甲方直按時結算維修費用,每月用現金或轉賬方式自行到乙方所在地支付。如到期不支付維修費,乙方將向甲方(除維修費外)按每天1%收取滯納金。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負責人、經辦人發生變更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十三、甲、乙雙方每年進行一次意見徵求座談會,乙方將根據甲方要求,不斷改進服務態度及質量,保證雙方滿意。

  十四、質量保證:大修60天1萬公里,日常維修質量保證期60天,一級保養10天2千公里,二級保養30天4千公里。

  十五、本合同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章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20xx年12月xx日

車輛定點維修合同8

  送修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修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車輛維修合同:

  一、甲方將車輛的各種修理、維護、裝潢、車輛年審和其它有關的汽車保養維修服務專案定點至乙方維修。

  二、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送修手續:

  1、甲方出具《送修車輛表》一份,如增加或更換車輛,須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填寫“送修單”,註明送修車輛型號、車輛號碼、送修專案,並由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如路上施救等特殊情況由甲方駕駛員以電話等聯絡方式告知主管領導並取得同意後方可維修,並補辦“送修單”。

  2、乙方依據“送修單”送修專案進行維修,並對送修車輛進行細緻檢查,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專案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徵得甲方主管領導同意方可維修。

  四、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包括:材料費、人工工時費、材料管理費;

  2、人工工時單價:元/小時;

  3、材料管理費收取比例為:%

  五、質量保證:

  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從維修車輛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1、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20xx0公里或100天;

  2、二級維護:5000公里或30日;

  3、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維修:20xx公里或10日;

  4、材料配件:一年(易損件除外)。

  六、結算方式:

  1、乙方在交付竣工車輛時,由乙方技術人員和甲方駕駛員共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甲方駕駛員在結算單上簽字。

  2、結算方式為每月結算一次,乙方憑甲方駕駛員簽字的結算單和“送修單”在每月末向甲方結算。

  七、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獲得優先服務;

  2、對已完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不能滿足本合同第六條質量保證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乙方違約行為。

  4、甲方必須將待修車輛送至乙方維修。

  5、必須按時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八、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要求送修車輛出示“送修單”。

  2、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

  3、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甲方的違約行為。

  4、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5、保證送修車輛的安全。

  6、保證維修質量。

  7、保證所用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8、已竣工車輛,乙方應列印“結算單”,註明竣工時間、維修專案、材料價格和管理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和期限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用,如延遲支付,則以當月維修費用為基數,按每月1%支付違約金。

  2、如甲方送修車輛在乙方維修期間出現丟失或損毀,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如有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出現,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究經濟賠償:

  A、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他廠維修;

  B、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使用非原廠配件或以舊件、假冒偽劣零配件換取甲方送修車輛零配件;

  C、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甲方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D、乙方經營條件、場地、技術人員等發生變動時而不及時告知甲方的。

  十、經甲、乙雙方認可,可更改本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糾紛,可向義烏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或增加條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送修方:承修方: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法人代表:聯絡電話:年月日

車輛定點維修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方考慮到乙方所擁有的維修實力和服務水平,甲方自願在乙方定點維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車輛。

  乙方考慮到甲方為固定客戶,願為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為規範雙方行業並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係,在自願、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享有配件優先使用權。

  二、車輛送修

  1.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需持有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車輛維修通知單,乙方見單後方可按此協議維修車輛。

  2.甲方車輛維修通知單上須註明送修專案和經辦司機姓名。

  三、維修專案

  1.維修專案由甲方在車輛維修通知單上註明,車輛維修單位領導批准,並加蓋報修單位和財政局公章。

  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專案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乙方維修。

  3.在維修過程中,甲方司機對進行必要維修專案的簽字視同甲方認可。

  4.乙方維修完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後一聯交於甲方司機。

  5.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結算方式

  維修費累計達5000元以上或每三個月時,乙方執配件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與甲方結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結算,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自 20xx年 1月 1日起至 20xx 年 12月 31日為止,合同期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尚義縣財政局 乙方:上海大眾汽車張家口

  維修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車輛定點維修合同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湖南大學生物工程學院國家重點實驗室維修工程

  工程地點:湖南大學

  第二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可向乙方書面闡述對工程及具體問題的意見;

  2、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繕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圖紙及其他有關的書面資料;

  3、甲方為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須按約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第三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各類技術經濟資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對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補充有關資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進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及合法的原則,認真、細緻、周到地進行服務工作;

  第四條合同費用

  甲乙雙方商定:

  按國家審計標準為定額,所做專案以另行清單為主。

  付款方法:由甲方驗收完工後一次性結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定點維修合同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的一致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單位的汽車定點維修及相關服務單位。雙方依據行業管理相關規定,就其車輛的協議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汽車的維修、保養、美容、裝飾、洗車、輪胎及汽車飾品。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嚴格履行各項服務承諾,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2、提供電話預約、上門服務、24小時救援服務。

  3、所採用的零件、配件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或以次充好,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4、維修報價應充分考慮車況、部位、安全、經費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報價及維修方案,由甲方確定。

  5、維修車輛達不到規定的技術要求的,返修的車輛不得再計價收費。

  6、對於甲方車輛維修期間,除了試車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開出公司外。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協調乙方與其單位在車輛維修服務方面的關係,對於事故車輛與有關部門一至妥善處理車輛維修糾紛。

  2、委託給乙方服務的車輛應附派工單並由乙方負責人簽字方可進行施工。

  3、對於竣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派工單服務專案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

  4、甲方享受乙方在節假日期間所推出的活動中的各項優惠政策(如打折或贈送禮品等)。

  5、雙方簽訂協議,甲方享受協議價在原消費金額基礎上打九折。

  第四條:關於費用結算

  1、甲方車輛送達乙方公司維修(或其它服務專案)發生費用允許掛帳,但必須由指定人員簽字方可。

  2、甲方於每月日與乙方核對發生的費用並進行結算,乙方為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3、結算方式:現金或公對公轉賬。

  對公賬戶:xxxx

  對公賬號:xxx

  開戶銀行:xxx

  第五條:本協議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