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協議書> 合夥開飯店協議書

合夥開飯店協議書

合夥開飯店協議書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夥開飯店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廳,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同人自願合夥經營餐廳,總投資為____元。

  合夥人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 %。

  合夥人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 %。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①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②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經全體合同人決定,委託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第六條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④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全體合夥人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如不能協商解決,可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合夥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